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于2014年1月发布的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1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5.8%。我国微博用户规模为2.81亿,网民中微博使用率为45.5%。
微博,作为一种全新的自媒体工具,以大众化、实时性、传播快为特征,成为近一半中国网民使用的重要互联网应用。微博的快速发展,对司法产生深刻的影响。面对新的机遇与挑战,法院如何顺应新媒体时代的客观需要,充分运用法院微博平台,推进和深化司法公开,是新时期人民法院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笔者通过对法院微博现状的梳理,发现微博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尝试提出有针对性的应对建议。
一、应时而生:法院微博的良性发展
(一)法院微博的发展现状
从2010年微博发展元年开始,部分法院就尝试运用新媒体平台开展法制教育、发布信息和沟通民意。2013年以来,法院系统对于微博的重视进一步提升。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明确要求各级法院要把微博建设成回应群众呼声、落实司法公开、推进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重要舆论阵地。2013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在新浪网开通,这是首个国家级别的官方微博(以下简称官微)。标志着我国最高审判机关自觉、主动地适应时代需求,开始整体布局新媒体、全媒体,利用微博平台回应社会公众期盼、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司法知情权需求。与此同时,“全国法院微博发布厅”也独家上线,实现了整体性的推进。最高人民法院、31个省级高院、兵团法院及150余个地方中院全部开通官方微博。这一“1+32”的微博国家队+地方队模式成功实现了各级法院微博跨地域、多层级之间的互动,改变了各级法院微博单打独斗的局面。通过整合新媒体的力量,有力推进了司法信息公开,拓宽人民群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渠道。传递出司法公开、倾听民意、回应群众期待、增强公信力的强烈信号。有评论称:“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打造阳光司法工程,是传统司法公开制度的一次巨大革命”。
目前,法院微博正处于蓬勃发展阶段,各级法院领导重视自媒体舆论场这块宝地,努力打造形式灵活多样、直观立体的司法新形象。根据新浪微博平台的数据统计,截止到2014年3月底,以最高人民法院为统领,全国四级法院已有2544个法院开通了官微。
(二)法院微博的显著特点
1.微博内容司法专业性强
从内容上看,各级人民法院的微博发布重大审判信息、重要司法解释、重要新闻信息,精选发布有代表性、指导性的典型案例,以原创为主转发为辅、以法院系统为主国内重大事件为辅,目的在于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渠道,以推进司法公开。例如,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微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系列答记者问,针对新法适用疑难问题及时给予专业指导与帮助。发布的曾某案的判决结果与答记者问,主动回应舆论热议的焦点法律问题,有效引导了舆情正向发展态势,获得了良好的民众反馈与社会效应。
2.微博矩阵联动效应显著
微博矩阵是指在一个大的主体品牌之下,开设多个不同功能定位的微博,与各个层次的网友进行沟通,达到360度塑造品牌的目的。一个微博矩阵都有一个核心账号,作为原点引导和规范其他账号宣传方向,做到始终一个声音,即一个核心原则。全国法院微博群运用矩阵模式,以最高人民法院为核心,31个高级人民法院、兵团法院为一级节点,中级人民法院为二级节点,基层法院为终端,呈现多级辐射状微博群样态,及时传递最高人民法院权威声音,合力宣扬法治精神,联动正向引导社会舆论,全面促进了阳光司法建设,拉近法院与民众的距离,树立系统良好形象,进而提高司法公信力。
3.微博直播庭审已成趋势
2013年微博直播庭审越来越多地被法院采用,众多舆论关注的大案要案在微博平台直播庭审,让公众在法庭之外也能迅速了解案件审理细节,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6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对王某强奸杀人案两次庭审进行了微博直播,51条微博,单条最多转发数超过7000次。诸多媒体微博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所发信息为权威信源,对案件审理进行了报道。9月,北京法院网官微“京法网事”对李某等人强奸案等社会热点案件都进行了庭审微博播报。据统计,我国开展微博直播庭审的法院,分布在20个省,占全国的三分之二,法院通过网络发布庭审相关情况“渐成常态”。
二、问题初现:法院微博管理规范之缺失
(一)管理机制尚不健全
目前,由于缺乏相应的信息发布程序、定期开展舆情收集分析及突发事件或负面舆情应对等方面制度性规定,微博管理科学化、常态化、规范化程度不高。存在发布信息内容少、更新慢、网民意见回复率低,对微博的跟踪不到位的问题,缺乏主动与网友的实质交流互动,影响网民参与互动的积极性。发布信息内容单一,网民关注度不高,点击率低。大多数法院微博通常发布一些领导讲话、工作动态、审判案例等司法宣传内容多,侧重“自我形象展示”,而对社会关注的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热点、难点问题披露少,通过微博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少,通过微博解决实际问题少。
(二)微博直播庭审缺乏规范
目前,全国各级法院均在积极尝试微博直播庭审,在案件类型的选择上,刑事案件比重最大,其次是民事案件。在庭审的各个阶段,公开率差异较大,庭前准备、宣告判决的公开率最高,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公开率较低。微博直播庭审的主体并不明确,实践中还有律师、当事人运用微博发布信息的情况。此外,直播案件的选择标准、直播庭审的内容、语言尚需规范,实践中有的直播案件只发布几条微博。部分法院微博直播庭审还存在“浅尝辄止”或“断档”现象。
(三)微博管理员素质有待提高
法院微博运行情况如何,微博管理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法院微博管理员应有一定的政治敏锐性,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勇于创新的进取精神,兼具法学与信息技术专业功底。目前,法院微博管理员群体素质参差不齐,缺乏技能全面的专业人才,多数不会设置议题,不会引导网民,不善于组织与网民互动活动,有的甚至是法院素质不高的临时工作人员。因此,由微博管理员失职引发的网络舆情时有发生。例如,某中院“处决案犯未通知家属”事件,就是管理员“想当然办事,面对网上舆论不淡定”而发布“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对犯人执行死刑时,犯人必须跟亲人见面”的内容。
三、应对措施:促进法院微博充分发挥作用
(一)建立法院微博管理机制
法院微博运行管理应抓住关键环节,从微博的原则定位、组织管理、信息发布、反馈机制、账户安全、舆情监控等方面,详细规定法院内各部门的职责和微博发布运行流程,建立主管领导负责、责任部门主抓、相关部门配合的统一协调管理机制。法院领导应高度重视,充分调动各部门合力参与微博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努力提高微博影响力。
结合法院工作特点,相关部门积极搜集微博素材,精编原创微博,报送责任部门审查通过后统一发布。责任部门对网友的评论和私信等,进行分类处理、及时求解及统一反馈,切实做到有问必答,传播司法正能量。加强对相关部门微博报送工作的指导,适当将报送微博的数量、采用率等纳入年终考核。
(二)出台微博直播庭审规范
理想的微博直播庭审不仅要公开案件事实、证据,控辩双方的意见也应该平等公开,注重平衡。尽可能做到不改动、不隐瞒、不节选。同时,同步直播要尽量做到不间断,在文字直播的同时,最好能够充分利用图片、音频等形式直播,让公众通过微博了解庭审全貌。相关机构依据三大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关于司法公开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借鉴国外成熟经验,尽快出台科学化、标准化的微博直播庭审规范,明确直播案件的主体、范围、内容、形式、操作方法与流程等内容。
(三)培养专业微博管理团队
法院微博实现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的存在价值,离不开一支专业的微博管理团队。建立法院微博管理人员培训机制,提高对法院微博的管理水平。首先,提升选题策划能力。善于洞察社情民意,发现民众关心热点问题,找准选题切入点,调动网民积极性,合理引导网民参与司法活动。第二,提升互动交流能力。努力丰富微博互动的方式,尝试采用投票、问卷、问答、跟帖等多种听取网民意见,让更多的群众热情参与法院微博的信息交流。强化服务意识,针对网民提问,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找寻合理解决方案,并及时反馈。第三,提升创新实践能力。强化微博语言的亲和力与感染力,尝试制作图片式、漫画式新闻,增强信息的可读性、易懂性与传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