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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广德县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的建议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6-04-25 共638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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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广德县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建设探究 
【第一章】农村土地资源流转体制探析绪论 
【第二章】农村土地流转的市场机制与调控机制理论分析 
【第三章】广德县农村土地流转机制中的问题及原因 
【第四章】广德县土地流转的两种机制的对比分析 
【第五章】完善广德县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的建议 
【参考文献】农村土地流转的调控体系研究参考文献


  第五章 完善广德县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的建议

  第一节 加快建立完善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机制

  一、完善农村土地流转供求机制

  农村土地流转从本质上说是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交易行为,是一种商品交易行为,而商品交易的完成不仅需要有市场上有供给,还需要市场上对这种商品有需求。以此类推,如果再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上,农户不愿意流转自己的土地或者缺少愿意接包承包地的一方,农村土地流转都无法顺利进行。因此,要想使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下去,必须要解决农村土地流供求机制的健康运行问题。

  (一)发展规模化农业,扩大市场需求

  1.扩大农村土地经营主体范围

  只要具备党和政府规定的流转农村土地的资格和条件,不论其是农民、城市居民、农民农业合作社、农业企业、乡镇企业、城市工商企业甚至国外的进行农业生产的企业,都应当被允许在农村进行农村土地流转,利用自己所流转的农地进行合法的经营和使用。广德县各级人民政府在大力发展本地区的农村土地流转经营主体的时候,应当放开自己的眼界,积极的向外寻求发展对象,进行招商引资。并通过一定的政策优惠来吸引各个地区、各种行业、各种所有制经济、多个经济部门的组织或者个人进去到当地的农村土地流转中去,加速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的发展。

  2.培育和扶植规模经营的主体,推进规模化集约经营

  缺少农业企业家是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发展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广德县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相关措施来培养企业家类型的农民。例如,政府可以考虑在用于农业发展的财政资金中划出专门的部门,对在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规模化经营发展方面做得比较突出的种粮大户、农业企业等相关经营主体进行奖励和补贴。加速农村土地资源向有能力进行现代农业规模经营主体集中,鼓励和支持他们对农业基础设施进行建设、引进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与此同时,还要对农村金融体系进行完善,改善信贷投向,将信贷支农的重点放在农业的规模经营上面。

  (二)增强农村土地供给能力

  1.建立健全政策宣传引导机制

  随着广德县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现代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耕种土地早已不再成为广德县农民获取经济收入的唯一方法,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开始转移到城市地区、由第一产业向第二和第三产业转移(表 5-1 和表 5-2 分别是广德县按三次产业划分的从业人员数和农村居民人均收支情况)。

  因此要对农民进行减少对土地的以来的教育,让广大农民树立不再局限于从农业中获取收入的想法和观念,要让农民变被动的转让土地为积极主动的流转自己的土地。但也要遵循充分自主、自愿的原则,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理解他们对土地的依恋情节,决不能滥用强制手段迫使农民流转土地。除此之外,对在流转农村土地中的典范进行大力宣传,使广大的农民群众充分的认识到,零星分散的土地已经不再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而将农村土地集中进行规模经营后必然会使农业经济得到进一步的发展,而农村土地也将随着农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提升其价值,同时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带来农产品数量的增加、农产品质量的上升。

  农村土地价值的上升、农产品产量和质量的提升必然会使农民获得更为丰厚和稳定的农业收入。

  2.促进农业劳动力转移,创造承包地流转条件

  工业和服务业的发展是农民进行土地流转的客观物质基础。从经济学上看,农民也是一种典型的“经济人”,他们也会寻求更高的经济利益。因此如果能在企业或者城市工商业中获得更高的收入时,农民就会转而放弃自己所承包的部分或全部土地,然后去从事能获得更高收入的第二、第三产业。因此,大力发展第二和第三产业,就可以为农民创造更多的除非农就业以外的就业机会;加快城镇化建设,积极引入资本发展集体经济,加快乡镇企业建设,就能促进农民向城市进发;增加对农民教育的财政投入,培训农民的各项技术和能力,提升农民整体综合素质。

  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价格机制

  在经济学理论中,市场的灵魂是价格,市场发挥作用的基础在于价值取向和价格形成机制。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要求价格机制在其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从而使稀缺的流转的土地资源得到更加优化的配置。

  (一)建立健全土地价格评估制度

  建立健全土地价格评估制度对当前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的发展意义重大。不准确的定价和不公开的交易使得相当数量的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因此国家应当以立法的方式来建立健全土地价格评估制度,为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土地评估和定价提供指导标准。总的来说,土地价格应该包含这几个部分的价值:农户的生存保障价值;农地的增值;农地的潜在价值,在评估和确定农村土地的价格时,必须将这四个因素考虑在内。

  (二)建立健全土地价格信息机制

  价格机制发挥作用的前提和基础是土地价格信息的公开、透明。土地交易状况、交易价格和交易主体等等信息都涵盖在农村土地价格信息内,这些信息都能够为农民,种粮大户、农业企业、政府管理部门的决策提供信息服务。应当逐步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价格体系,定期公布农村土地质量基准地价,在市场发生变化时还要及时进行更新。此外可以尝试设立长期流转的土地的价格浮动机制,例如根据粮食的价格浮动来作为确定当年土地流转价格的参考标准,这样就能保证农村土地流转的双方不会因此物价水平的上下变化而减少收益,从而大大降低流转双方的交易风险。

  第二节 优化基层政府在农村土地流转中的职能

  一、加强基层政府在农村土地流转中的调控引导

  (一)转变观念,明确定位

  加强基层政府在农村土地流转中调控作用,必须使全部基层干部做到思想转变,、创新观念,明确自己作为一个服务者而不是管理者的角色定位。要让基层干部明白,土地作为一种不可再生的稀缺性资源,应当充分发挥其经济价值,加速农村土地流转的进程,将土地集中到具有更高效率的经营者的手中,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土地在经济生产中的价值。为此,应当从以下几点入手:

  第一,对全体基层干部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让基层干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对党和政府的农村土地流转政策规定进行深入了解,从而使基层干部在主观上树立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是党和政府的发展方针。除此之外,亦可以通过基层干部交流会、农地流转推进会等多种形式来加强广德县各级政府部门干部的交流和互相学习。

  第二,树立全体基层干部的服务意识。要通过对全体基层干部进行群众路线的培训和学习,做到从群众来到群众去,剔除那种脱离人民群众的管理者思想,使全体基层干部树立全心全意切切实实为农民服务的观念。要让基层干部深入到广大农民朋友中间,真正的了解农民对农村土地流转的想法和看法,发现并帮助他们解决所遇到的问题,积极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确保农民能够从土地流转的实践中得到真正的实惠,切实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

  (二)加强宣传,提升农村参与农地流转的积极性

  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农民经常能够接触到的媒介对广大农民进行有关农村土地流转的宣传和教育。要让广大农民明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仍是我国在农村地区的一项基本政策,即使将自己的土地流转出去,将来也不会影响自己对土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从而改变存在农民心中的“恋土”情节。

  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树立典型模范、创新机制、积极引导等多种多样的宣传方式,来提升农民参与到农村土地流转中的意愿。最后,要对农民合作社和农业发展模范企业等各种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政策和财政扶持,使他们积极的参与到农村土地流转中来,全力发展现代农业。

  二、提升基层政府在农村的公共服务水平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正如前文所述,广德县将把自己承包的土地流转出去的农户的国家粮食补贴提取 30%来设立专项的农田补贴,但相对农村土地流转的发展速度,这部分补助资金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广德县县政府应当做到将农地流转专项基金纳入到县级财政预算中去。此外,还应当提升财政资金对农村农民合作社、种粮大户等经营主体的财政补贴。最后,还要注意对农村基础设施的财政支持,为农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加速农业科技的推广

  先进的农业技术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的催化剂,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前提条件和动力保障。加速农村土地流转,必须加强农业科技的推广。首先,建设一批具有高素质的农业科技人才来推动农业科技的推广。对现有的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应当加强对他们的技能培训,可以选择将其送到专业的科技元院校或者农业科技研究所进行技能培训和学习。其次,加强对科技推广队伍的管理。例如完善对队伍人员的考核和考察,明确其晋升和惩罚措施,促使其在主观上有提升自身素质的需求。还可以将乡村两级的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划给县级农业科技推广机构的统一管理,使其不仅在业务上受县级专业的农业科技推广机构的指导,还要使其人员调配和年度考核都由县一级统一负责。最后,应当加快农业示范基地的建设。农业科技推广机构应该积极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与当地的农民合作社、种粮大户和农业龙头企业等进行通力合作,通过农业示范基地来带动当地的农民的发展,产生更为广阔的辐射效应。

  (三)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一直以来,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地域发展的限制,一直以来,我国的城市和农村实施的是一种“二元社会保障”制度和政策。近年来,随着党和国家对“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已经逐步开始建立了,但广大农村的社会保障水平相对城市来说仍是比较落后的。不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使得农民对于土地的依赖程度大大增加,严重影响了农民参与到土地流转过程中的热情。

  因此建立一个与现阶段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不仅仅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也是加快发展集约化、规模化的现代农业的必要选择。

  1.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根据调查,现阶段,广德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每人每月 290 元。而对比广德县的人均消费水平(见表 5-1),不难发现二者之间的差距还是比较大的。

  因此,广德县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对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完善,在立足当前经济发展水平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的制定最低生活保障金制度。故提出以下建议:

  (1)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标准应与广德县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应当能够保证困难农民最低的生活和消费标准,保证农民的基本生活;(2)在制定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标准时要采用公正、公开、透明的方式,例如可以采取听证会的形式,公开确定的缴费金额和流程;(3)加强对最低生活养老保障金的监督工作,保证足额发放,杜绝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挪用专项资金。

  2.完善养老保险制度

  随着党和国家对社会保障事业的高度重视,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已经逐步建立起来了,但这并不是一个非常成熟的体系。尤其是在广大的农村地区,社会保障水平远远落后于城市,其中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问题已逐渐成为制约农村地区社会保障发展的关键因素。解决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思路出发:

  (1)完善征地补偿政策。改革现行的征地补偿办法,实行市场化运作,要将当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水平等因素考虑到土地征用价格之内;(2)配套财政税收政策。对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费用缴纳实施优惠政策,对部分费用实施减免。

  (3)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在政府财政中增加对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等的支持力度。将地方政府在土地财政中的收入划拨一部分到专项资金中来。

  (4)完善“农转非”政策。对在城市规划范围内的失地农民,政府部门应当做好他们的“农转非”工作,将他们纳入到城市居民社会保障的范围里面,提供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就业、医疗,医疗保险等等。

  3.完善医疗保障制度

  进入新世纪以来,党和国家加大了对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医疗保障事业的建设。在上级党组织和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广德县各级人民政府的努力,广德县农村地区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得到了长足发展。但由于历史的,经济的等多重因素,广德县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进一步完善广德县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其可以采取的路径有:第一,考虑选择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把主要力度放在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上。由于农民收入不高,并且还要应付其他方面的生活支出,资金筹措问题应该由政府、集体、个人三个方面应共同承担。

  第二,建立长期稳定的资金筹措机制。医疗救助资金应当由政府部门承担主要责任,政府应当建立起专项的基金。儿而大病统筹资金则应采取现行的政府、农村集体经济、农民三方共同承担的道路;第三,调整医疗资源分配结构。首先要促进卫生资源公平分配,改变城乡卫生资源分配不均的现状。其次,加大对农村卫生防疫和医疗保健资金的投入力度;第四,加大宣传,提升农民对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认同度。采取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多样的方式对农民进行宣传,提高农民的认知水平,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农村医疗保障。

  第三节 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政府调控机制

  政府调控机制对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由于市场调节所具有的滞后性、盲目性等缺点,微观市场机制在调节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具有天然的不足,因此农村土地资源在现有的市场机制下是难以得到有效配置的。如果单纯地由市场机制来调节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运行,就会放大农村土地流转的外部负效应,因此改善农村土地流转的市场调节机制,必须加强国家在宏观上的指导与调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的必要前提是供给和需求大致处于同一水平线上,因此我们必须通过宏观调控机制,使得农村土地市场中的需求和供给保持一定的平衡。其中尤其要关注的一点是要严格控制好农村中农业用地向非农业用地的流转。

  一、建立健全土地规划制度

  土地作为一种商品,主要由市场来对这种商品来进行配置。市场机制的核心又在于土地供应计划和土地规划。因为这两个核心的作用是驱使土地的供给和需求大致平衡,明确规划土地用途,确保合理利用土地结构。土地规划制度制定必须在国家整体经济发展规划指导下进行。对农村土地资源利用进行宏观上的规划是为了使其能够在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中得到更好的配置。

  二、建立健全地籍管理制度

  完善地籍管理需要做好这几个工作,其一是土地调查,即对农村现有土地全面进行调查,了解土地的数目、质量、方位、使用现状;其二是对土地进行价值评估。这是指由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派出评价人员,根据土地的经济效益,对土地进行划分等级;其三是土地登记。就是土地产权登记,集体组织和农户要依据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向有关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土地产权登记;其四是对搜集到的资料要加以保存。以便为日后的土地管理提供可靠的资料。

  三、建立健全土地立法制度

  现阶段,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缺少权威法律依据给予支撑,例如对于土地使用权人集体利益分配、权利人的利益保护、土地使用流转的市场准入都没能进行明确的法律规定。此外还必须加强对政府中土地管理相关部门执法的监督。

  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宏观调控机制对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的合理运行意义重大。因此必须将上述的四个目标通过具体的工作落实到实践中来。首先,要建立专门的土地管理智库。该智库的主要的作用是从宏观层面审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对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法规进行审议和完善,监督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

  其次,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中心。其主要功能在于帮助农户办理农村土地流转的手续,指导流转双方签订流转合同,搜集并保存区域内土地流转的资料,处理流转中产生的矛盾。这样不仅做到了充分了解农户的意愿,维护农户的合法权益,还促进了农村土地流转管理的专业化和制度化运行机制的形成。最后应当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的立法和执法监督,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得农村土地流转中的各个利益主体都能做到有法可依,切实维护相关利益农民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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