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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广西现代农业发展中农地流转困境探析
【第一章】广西现代农业农地流转问题探究导论
【第二章】农地流转的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第三章】广西现代农业建设过程中农地流转的现状
【第四章】广西农地流转的调查分析
【第五章】广西农地流转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第六章】广西农地流转对策建议
【参考文献】现代农业农地资源合理流转研究参考文献
3 广西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农地流转的现状
3.1 广西经济概况
研究广西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的农地流转问题,首先必须对该区域整个经济运行大环境及背景作初步分析了解,以便对该区域农地流转问题进行详尽的研究分析。
广西坐落于我国的西南部,作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绝对的中心是不可替代的绝佳位置,是三个经济圈的结合部,即中国华南经济圈、西南经济圈和东盟经济圈。广西背靠祖国广阔腹地,面向东盟十国,独特的地缘地理优势,作为与东盟陆地和海洋均有接触的重要通道,具有优势明显的区位条件,以及突出的战略地位。
广西大农业资源丰富,突出表现在林业资源在全国范围内首屈一指,在甘蔗种植方面,产业地位十分重要,广西是世界 10 大产糖区之一,截止 2014 年数据统计,广西地区的甘蔗种植面积达到 900 万亩,在全国乃至全世界的糖业发展中发挥着突出的作用。
3.1.1 广西经济现状
依据相关部门统计,经过初步核算,2014 年广西的全年(GDP)国内生产总值达到 15673.0 亿元,比上年增长 8.5%,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7.4%.2014 年全年,全区农业增加值 2412.2 亿元,比 2013 年增长 3.8%,占全区生产总值比重的 15.4%;工业增加值 7335.6 亿元,比 2013 年增长 10.1%,占全区生产总值比重的 46.8%;服务业增加值 5925.2 亿元,比 2013 年增长 8.1%,占全区生产总值比重的 37.8%.从表 3-1 可以看出,2008-2014 年期间,广西地区经济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保持平均 11. 9%的增长速度。其中,2014 年的统计显示,农业占整个地区生产总值的 15.4%,比全国 9.2%高了 6.2%,在全国范围内,仍然处于较高的水平,说明广西是一个农业大省。
3.1.2 广西农村经济概况
截止 2013 年,统计显示广西共有 1126 个乡镇,其中共有 720 个镇,农村户数达到 1065.0 万户,农村人口达到 4248.2 万人,农业生产总值达到 1868.3 亿元,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 6791.0 元。2004 年到 2013 年之间,广西农业生产总值一直保持稳定增长的速度,同时农村人口逐年增加,其中突出表现的就是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不断增加,由2305.2元增加到6791.0元,增长了194.6%,处于较快发展速度水平。2004-2013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3.1.3 广西农业经济概况
截止到 2013 年,全区农林牧副渔生产总值达到 3755.2 亿元,从 2008 年到 2013年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其中种植业生产总值占到当年农林牧渔业生产总值一直保持较高的水平,2013 年种植业生产总值占到当年农林牧渔业生产总值达到 49.8%,处于全国较高的水平。
3.2 广西农地流转的状况
3.2.1 农地流转的规模
据农业部门统计,截止 2012 年底,广西耕地流转面积达 480 多万亩,约占全广西农户承包耕地总面积的 14.5%;参与的农户达到 165 万户,约占全区农村户数的 15.2%,与 2012 年底全国耕地流转面积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 21.5%相比少了6.3%,总体上广西各地流转耕地规模较小,与全国有较大差距。
3.2.2 农地流转的模式
前文已经论述农地流转的实质,农地流转可以是物权性质的转移,也可以是债权性质的交接,同时也存在不发生地权的变化,结合广西各地农地流转情况调查报告以及实际走访农户调查情况,分别列举当前农地流转的模式。
(1)转让。土地转让是指承包方与发包方之间发生的经济行为,承包方申请,经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由其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在此次问卷调查中没有样本农户参与农地转让,结合广西各地农地流转情况可知广西的农地转让以林地为主。
(2)转包。土地转包是指该土地的承包经营主体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以一定的条件发包给第三者,由第二份合同的承包人向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履行,再由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向原发包人履行合同的行为。在此次问卷调查中发现,转包占到农地流转的 58.6%,是农地流转的主要形式。
(3)出租。土地出租是指承租方向出租方给予一定的资金作为报酬,承包方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的使用权租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企业、集体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此次调查中,出租农地的农户占到 22.9%,出租的对象以企业为主,其次是个人。
(4)互换。土地互换是发生在土地的承包者双方的经济行为,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原则下,对属于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发生空间上的交换,并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的经济行为。互换土地的模式在此次调查中没有发现,但是在广西总体范围上,互换也是农地流转的基本形式,在崇左市“小块并大块”的典型模式就是以土地互换的方式进行的,有效的解决了耕作土地细碎化问题便于机械耕作。
(5)入股。土地入股指实行家庭承包的承包方之间为了发展农业经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经营;当股份合作解散时入股土地要退还给原承包方。在此次调查中,蒙山县有 5 户农户的农地流转是采用入股的模式,对象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当今农业耕作技术水平提高和农业现代化的现状下,农民以农地入股开发公司和创办农民合作社的例子越来越多。
(6)代耕。土地代耕是指承包方之间约定在一定的时间段内,不计任何经济报酬,可以不签相关法律合同,不改变承包方与发包方之间关系的特定的经济行为。在此次调查中,代耕农户占到 12.6%,代耕主要发生在亲戚之间,并且主要以口头的形式,这种流转模式比较传统。
(7)反租倒包。反租倒包是指发包方,一般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公开透明的原则条件下,经农户自愿同意的前提下,由集体经济组织向农户支付一定的现金作为租借条件,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农户所承包土地的使用权,然后集体经济组织再次把收归起来的土地租赁给其他的经济组织,包括农业大户,相关企业等经济组织。这种模式的农地流转没有出现在此次调查中,在广西各地也较少出现。其中一个原因是由于反租倒包的情况较复杂,在过去的案例中经常出现村干部寻租、压低流转价格等问题。
据统计,广西地区的农地流转方式以转包、出租、入股为主,占到流转农地面积的近 80%,实地调研问卷同时反映这三种流转方式是广西地区的主要农地流转方式。
3.2.3 农地流转对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成效分析
(1)农地流转规模不断扩大,为现代农作物种植开辟条件。
近年来,广西省每年流转的速度和规模都不断增加和扩大,使得农地流转成为一种趋势,农地流转涉及的农户不断增多,农地流转的规模不断扩大。兴安县通过农地流转,引导村民建立精品草莓种植基地,并成立草莓专业合作社,草莓基地全部采用国内目前较为先进的单栋钢管塑料大棚结构,以农家肥进行栽培,同时采用滴灌及无公害栽培等技术,切实提高草莓品质。蒙山县引导农户将农地流转到合作社统一经营,规模化种植百香果等。以上例子都说明了,农地流转可以有效地解决耕地细碎化的问题,为现代农作物种植开辟条件。
(2)农地增值收益不断提高,保障现代农业稳定发展。
在农民增收方面,以广西崇左市“小块并大块”种植以甘蔗为主要经济作物的典型农地流转模式为例,据估算,按每亩增产 2 吨,每吨 500 元计,可以实现每亩甘蔗增收 1000 元,加上甘蔗间套种其他经济作物,例如西瓜可实现每亩增收 900左右,两项加起来项目区农民可实现每亩增收 1900 元以上,取得了甘蔗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收入倍增的良好效果。
(3)为农地规模化经营奠定基础,巩固现代农业发展成效。
通过农地流转,农地整合“小块并大块”后,实现“田成方、路成网、渠相连、井灌渠灌双配套、基础设施完备、旱能浇、涝能排、机械化无障碍作业”的高标准良田,为现代农业的开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为引进新技术,实现农业大面积机械化、规模化生产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4)农民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保障现代农业持续发展。
农地流转模式的创立源自基层农民的智慧,本身就是为维护增加农民的权益,被政府采用认可后,不断完善农地流转的各种机制,坚持农地承包经营制度下,秉承自愿的原则,实现官民互助,村民互动,注重保护基层村民的权益。一方面是相关的激励政策,对完成农地流转的农户进行适当的政策激励,另一方面的权益保护来自农地效益的升值,为农户创造更多的财富。
3.2.4 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农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农地流转速度的加快,以及相关农地流转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农民的法律意识淡薄等多种因素,共同形成了当今农地流转的问题。广西作为全国农地流转工作开展较早的省份,相关农地流转的问题依然层出不穷,结合当今农地流转过程出现的共性问题以及实地调查的问卷分析结果,总结一下主要存在的问题。
(1)农村土地产权概念不清晰,土地纠纷不断。
城乡二元机制下统分结合的双层管理体制下,造成农村集体概念的模糊不清,现行的我国农村土地制度下,“集体”概念是一个模糊的定义,统分结合的双层管理体制,使得集体的范畴模糊化,一方面直接阻碍农地的流转,不利于农地的有效、快速、自由的流转;另一方面为不合理的农地流转创造制度空间,尤其各种寻租行为提供了制度空间,例如在以“反租倒包”为名义进行的农地流转纠纷中,一些企业与当地乡村组织联手,强行收租农户农地、压低流转价格、侵犯农户利益。不合理的企业行为,集体的招商引资大面积“圈占”农户农地等成为存在的现实隐患,这就造成农户与集体之间的纠纷不断。
(2)农地流转监管缺位,流转程序不规范。
在此次问卷调查中,未经村组织同意下进行农地流转农户占到参与农地流转农户的 55.5%,并且口头协议占多数,契约化程度较低,说明了该地农地流转操作程序不规范,集体经济组织服务不到位,目前农地流转的缺乏相关法律的约束,以及监督、规范机制落后。首先是口头协议无法形成有效的法律协议,造成后期农地纠纷频发,再者就是所签订的书面合同多数是不规范的,没有正规的合同担保,很容易造成后期解释不清或者争议不断。
(3)农地流转的生态功能缺失,农地质量下降。
本次调查发现,大多数的农户认为农地流转后农地的质量有所下降。现有法律法规对流转农地的鼓励性帮助不足,严重阻碍农地流转的顺利发展。比如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很大可能片面追求经济行为,发生短期的经济行为,造成生态环境的忽视甚至严重的破坏,无法实现生态与经济的友好结合。在农地流转中,应该避免因经济效益而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在满足农地转入方的短期经济利益的同时也应该维护农地转出方的合法权益,不会因为农地转入方对农地的过度利用而降低下农地质量。
(4)风险机制不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
在文章的实证分析中表明,农户是否参与合作医疗对农户的农地流转行为有显着影响。农业生产自身就面临自然和市场的双重风险,在农地流转过程中,农户面临更多市场以及政策的风险压力,加之农民的素质相对落后和“恋土”观念的固有存在,生存的依赖远远大于对收益货币的依赖,使得农民对市场风险的意识不强,对农地流转比较谨慎。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农地作为农民的生存之本,发挥着社会保障功能,而对于失地农民的进城务工的社会保障无法与城市的社会保障机制挂钩,不平等的待遇使得农民保留“家有几分薄田”的想法,而且大部分农民掌握的职业技能普遍比较低,外出务工收入不高、不稳定,加上农民离土后的就业、居住、教育等政策不完善,造成农地流转的风险意识。所以,完善社会保障体制,发展农村保险事业,构建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扶助体系,逐步弱化农民对农地的依赖,为农地转出者解决后顾之忧就变的十分必要。
由表 3-5 可以看出,农村资助参加医疗保险人数占农村人口总数的比重保持在5%左右的较低水平,说明农村的社会保障,尤其医疗保障水平较低,整个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并不完善。
3.3 现代农业发展与农地流转相互关系分析
3.3.1 农地流转对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撑作用
农地流转有利于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规模效益。促使农地流转,是现阶段实现农地规模经营的合理选择。通过农地流转,使承包经营权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集聚,摆脱单个农户市场竞争力弱的限制,促成联合区域产业化经营,实现农产品迅速进入市场,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形成与壮大,为现代农业的发展创造便利的条件,同时,农地流转的优势条件可以提高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的程度,搞活片区经济,使得区域资源得到优化合理的配置,提高各种资源的使用效率,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从而支撑现代农业的有效发展。
3.3.2 现代农业发展对农地流转的催化作用
传统农业存在固有的弱点与弊端,现代农业在科学技术的研发与使用、资源的优化与配置、管理方法的创新与运用,均有历史性的变革。现代农业用科学武装农业,进行专业化、集约化的生产经营,促成农产品的商品化,从而实现农业生产领域的产业化发展。众所周知,由于历史原因,土地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生产要素,而现行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管理机制,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使得农地细碎化、分散化,生产效率低下,而以均包为主要特征的家庭分散经营,导致农地经营的小规模和利用效率低下,不能有效提高我国农业的生产水平。因此,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维护农业的战略地位,促成农地流转成为当务之急。在兼顾公平的条件下,应追求更多的农地生产效率,促成农地流转,实现农地生产的规模效益。
3.4 本章小结
本章笔者从广西经济发展的大背景着手,分析了近年来广西经济发展的状况,尤其是农业经济发展的现实水平,指出广西目前仍然是一个靠农业发展支撑的地区。摆脱农村落后面貌,提高农民收入,发展农业经济是当前广西的重要历史学任务,为此发展现代农业成为广西的必经之路。接着文章阐述了广西农地流转的规模和模式,分析了广西农地流转对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作用以及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农地流转存在的问题。最后笔者详细分析了现代农业发展与农地流转之间的逻辑关系,即农地流转的加快与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之间是相辅相成,相互支撑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