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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推进河北异地商会建设的对策建议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6-04-12 共85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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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河北异地商会发展困境探究  
【第一章】河北异地商会建设问题分析绪论 
【第二章】国内外行业协会研究综述 
【第三章】河北异地商会发展现状 
【第四章】河北异地商会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五章】河北异地商会发展困境的原因剖析  
【第六章】切实推进河北异地商会建设的对策建议 
【结束语/参考文献】推进河北异地商会发展的策略研究结束语与参考文献


  6 切实推进河北异地商会建设的对策建议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在我国推进市民社会和改革步伐不断深入的背景下,商会作为社会组织的一员,定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伴随着河北省经济呈现出蓬勃生机的发展势头,异地商会在为发展河北省和原籍经济做了很多工作,商会组织的作用也日益彰显。随着河北省异地商会的不断建立和发展以及政府职能的转变,异地商会在地方政府治理中的角色、功能、地位等方面都面临一些迫在眉睫的问题。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本章基于如何完善河北异地商会建设提出合理的建议。

  6.1 完善河北异地商会管理体制和监督体制

  河北省各级政府按照国务院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指示精神,积极推进商会的改革工作,为商会营造良好的生存环境。当前,河北省对于商会组织的管理体制和监督体制依然存在诸多问题,对于商会的发展和商会的职能发挥产生诸多不利的影响。本节关于河北异地商会的管理体制和监督体制的改革和完善提出合理的建议。

  1 积极推进异地商会的登记改革

  基于异地商会登记管理体制,存在的诸多问题,以及由此带来的诸多不利影响,商会管理体制改革迫在眉睫。一方面逐步放宽准入条件,对于商会的设立不做过多的限制;另一方面,由重事前管理向重事后和事中管理转变,逐步简化异地商会的登记程序,对于异地商会注册登记实行备案制。尽快落实政府简政放权指示精神,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快减少异地商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促进异地商会组织改革的市场化进程,同时也需考虑河北市场经济实力与东南沿海地区的差距。2012 年广东省积极推进社会组织登记制度的改制,除法律规定的需前置审批权外,所有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广东省于 2013 年起专门下文,准予下放异地商会组织的登记权限和登记范围的扩大。近年来,广东省关于异地商会登记注册体制切实的推进改革,进一步放宽和降低准入门槛,逐步下放登记审批权限和简化登记程序等政策,切实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

  河北省民政厅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异地商会的管理体制改革,对于异地商会登记注册实行进一步下放登记管理权限,进一步降低登记门槛,简化登记收入等体制改革。

  2 优化商会发展空间

  切实推进政社分开,推进异地商会管理体制改革,激发异地商会的内在活力,促进其快速、科学发展。政府要弱化对非公有制企业过多的直接管理,强化政府自身的顶层设计职能,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履行好政府的服务和有效监管职能。

  切实落实政社分开,权责分明,依法管理商会组织的管理体制。政府需要降低对于异地商会的人事任免、财务管理、业务开展、会员管理等领域的影响力。当期河北省从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指示精神,积极推进异地商会的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完善政府与商会的职能划分,积极为异地商会的发展摒除制度上障碍,为异地商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逐步完善政府与商会组织的关系。政府与商会应确立平等的合作关系,而不是现行简单的依附和行政隶属关系。政府需要确立商会组织民间化设立的原则。切实加快推进异地商会去行政化进程,加快异地商会民间化进程。

  3 强化政府有效监管

  政府为促进异地商会的发展,降低异地商会准入门槛,简化审核手续、降低管理范围,难以避免的造成异地商会的良莠不齐,这就要求政府加强对异地商会的有效监管。加快建立异地商会切实有效的监管体系,健全异地商会自我监督和社会监督体制,切实推进异地商会健康有序发展。首先需要强化异地商会的监管力量的建设。鉴于异地商会的准入门槛的降低,各级政府机关加强对于异地商会的切实有效监管。目前,河北省为在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由原先的民间组织管理处升格为副厅级民间组织管理局,切实加强机构的建设。同时加大对于工作人员的业务培养力度,着力打造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监管队伍。另外,河北省政府基于完善异地商会的监管,拓展工作方法、方式,积极引进社会监管力量。

  在现有监管的基础上,积极落实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管的有效体制,设立专门的监督投诉科室,完善社会监督的统筹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积极关注新闻媒体所反映的问题,尽快实现异地商会社会监督体制化、系统化。

  4 完善异地商会自身有效监管

  当前,对于异地商会的监管重点放在政府的身上,而对于异地商会的自我监管,仍未引起足够的重视。鉴于异地商会自主性组织、政府对于异地商会的监管趋于削减和事后监管,所以异地商会的自我监管变得迫在眉睫。关于如何完善异地商会的自我监管,本文简单介绍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强化道德情操建设。一方面政府应加强对商会组织领导成员的道德情操培养,另一方,商会组织需要对工作人员和会员单位进行深入的道德情操培养,政府部门加大对于异地商会的领导人员和办公人员的道德修养教育,培养有益于社会和组织的高素质人才。其次,异地商会逐步完善自我监管机制。异地商会需要积极借鉴成熟的商会监管体制,强化民主决策和监督体制,积极推进第三方监管体制。第三,积极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和财务报表公开化制度,达到商会活动和财务管理透明化、公开化,进而使得社会公众监管机制切实可行。

  6.2 完善河北异地商会党建工作

  商会党建是我党践行群众路线,夯实党的工作基础起着推动作用。当前,河北省各级党组织虽然围绕商会党建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并且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由于党建工作依然存在诸多问题,所以党建工作的改革迫在眉睫。本节关于如何提升党建工作的质量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

  1 提升党建工作意识

  ***总书记强调,务必把意识形态工作放在党务工作开展的重要位置。党要管党,从严管党;党员要坚信党的领导,树立革命先锋意识;始终要把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深入组织活动。当前,一些地方党委对于党建工作还没引起足够的重视,依然存在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关于党建工作的开展,首先必须明确商会党组织的职责。河北异地商会党组织建设伊始,商会的管理和监督机构要多对商会的党建工作给予详尽的指导和教育,要让商会领导意识到商会党建工作开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熟知商会党建工作如何才能有效地开展,明确党务工作开展的范围。其次,需要政府部门拓展渠道,加强宣传。政府部门需要改变过去的工作思维,由被动变主动,充分利用现有的传播渠道,加强党建工作的宣传,不仅要让商会的领导意识到党建工作开展的重要性,更需要让商会会员意识到,党建工作的有效开展对于其自身的发展有着事半功倍的效果。

  2 完善管理党建管理体制

  首先,要做好系统的调研工作,充分认识到当前河北异地商会党建工作的问题所在,以及问题产生的原因,并组织专家和异地商会的负责参与研讨,缜密的推理出科学、合理的党建管理体制,并进行实证分析。其次,需要根据商会党建的特殊性,应把当前的党建管理体制逐步转向纵向为主的管理体制。在理顺管理体制的同时,要注重发挥工商联及工经联在做好商会党建工作的重要作用,赋予工商联及工经联组织参与商会党建工作的职能职责,确定工商联及工经联在商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体制中的适当位置。同时也需为主管机关确立适当党建工作条件。

  3 提升党建工作力量

  党建力量决定着党建工作的成败。建设一支优质和优量党务工作队伍,是党务工作能否有效开展的关键。河北异地商会的各级主管机关要强化对商会党务工作队伍建设的扶持和重视。一是选配专职党务工作者进入商会开展工作。河北异地商会主管机关需要从党建队伍中,选择优秀的党务工作开展着进驻商会,对于商会党组织的建设给予指导,帮助商会党务部门,解决工作中所面临的问题。并向业务主管部门反应商会党组织开展工作所面临的困难。二是建立健全扶持商会党建工作力量制度。从制度上确保商会党务工作力量的扶持机制,设立专门的扶持部门,专门的工作人员,以及专门的扶持资金,确保商会党建工作力量的扶持,有章可寻。三是提升党务工作开展着的素质。一方面,商会的业务主管机关需要,定期不定期对于商会党务工作者给予培训;加强对商会工作者的能力考核,让最合适的人才在开展党务工作;加强商会党务工作者交流,以期达到提升商会党务工作者的视野,进而很好的开展党务工作。

  4 尽快完善党建保障体系

  一是尽快完善业务主管机关对于商会党务工作扶持机制。业务主管需建立健全专人专项定点扶持制度,选派优秀党务工作者进驻商会指导商会党务工作开展,选派人员要积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根据商会的实际情况,积极稳妥的推进商会党建工作科学的、有效地开展。尽快达到试点的要求,形成有效地带动作用。

  另一方,业务主管机关需要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商会党建工作开展,河北省异地商会规模大小不一,实力强弱有别,所以设立专门的资金给予一些实力偏弱的商会组织显得不可或缺。二是,商会党建工作能否有效开展,归根到底需要各个商会组织的落实,商会领导的不重视,商会党建工作也就难以有效开展,商会领导重视了,资金和人员就能得到的有效地保障,商会党务工作开展的质量也就能够得到有效地提升,因此商会领导的重视是商会党建工作开展的重要保障之一。若想提升商会领导的重视,一方面要积极宣传那些党务工作开展良好的商会所产生的积极效应;另一方面,要提升商会领导的思想觉悟,让其认识到自己的使命感;再次是,要完善对商会的考评机制,尤其是要把商会的党务工作开展纳入考核指标,使商会认识到党建工作开展的必要性。三是努力完善商会党组织发挥的作用,争取获得会员的全力支持。积极推进党务工作于会务工作双向融合,积极推动商会党组织的业务开展,促进商会的会务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商会党组织积极关注会员的需求和困难,尽最大可能,帮助会员解决问题,让商会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进而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支持党组织的工作。

  6.3 完善异地商会法律法规体系

  当前我国商会组织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有待完善,商会管理工作和商会发展存在有悖现有管理制度,所以尽快落实商会法,使得商会主管机关开展工作和商会开展活动都能够有法可依、有法可循。一方面立法机关需要头筹规划,科学合理布局,确保商会立法工作,具有前瞻性、可行性和科学性。另一方面,需要结合我国当期的实际情况和国外的有效经验,科学的预测出商会未来可能发展的方向以及可能存在的为题,对于我过去对于商会的管理所出现的问题要总结,深刻分析当前的管理对于影响商会发展的原因,以期通过完善商会立法工作,来推进商会组织科学有序的发展。

  1 完善异地商会管理法规体系

  针对当前还没有设立商会法的前提下,河北省异地商会的主管机关,当下的主要任务是尽快完善异地商会的管理条例和异地商会的运转条例。首先健全河北异地商会管理法规制度。河北省异地商会各级主管机关对于异地商会必须在现有的规章制度下进行,不得越章行权,同时商会也需遵崇规章制度下活动。其次逐步完善商会考评体系建设。政府需建立对商会的评价体系,有利于河北异地商会的良性竞争和有序发展。评价体系的设置,必须本着客观、公平设立,以及充分考虑商会的各个功能模块的需求程度不同,分别设立不同的权重。

  2 明确规范商会管理

  当前,全国人大要在正在制定的民法典中明确社团法人地位,对商会组织的设立及其权利能力做出规范。基于商会立法的规范性要求,商会立法既要符合实际情况,又要具有前瞻性和可行性。因此要明确规范商会管理:首先,商会立法要符合我国商会发展的形式,切莫照搬西方现有的商会法。商会组织的设立主导权应该确保在企业手里,而不是政府主导,政府只负责引导和规划商会体系的构建,构成纵横交错、功能互补的商业会员组织体系,这是当前发展的趋势。其次体现改革精神。把法律的规范性和创新性结合起来。对于当前商会组织发展中存在不合理的做法应该予以改正,并体现在商会的立法中。第三,商会立法要有事前规划意识。采取事前规制立法策略,有利于政府尽快推出应有商会从事的服务领域;有利于商会工作合法开展,为促进政府、企业和商会合理互动提供法律依据,为商会发展引导方向,为商会更好服务会员提供支持;有利于商会组织活动之余法律监管之下,使之既有自治度,又能严格依法活动。

  3 明确商会职能范围

  “无规矩不成方圆”,商会立法也是必须坚持符合商会发展基本要求的原则。

  首先,事前规划与现行条文并重。需要对商会组织的法律地位、登记程序、设立准则、权利义务、税收政策、对商会组织边界做出合理的厘定。其次,商会基本立法要稳妥有序的推进。现行的管理条例,合理的要继续运行,不合理要坚决摒弃,既要考虑社会组织的共性,又要考虑到各类社会组织的特性,尤其有关异地商会组织方面的问题。第三,明确政府职能范围。随着社会进步和时代的发展,政府简政放权,既是大势所趋,也是时代要求。过去政府的手伸得过长,对商会的工作管理可能存在诸多问题,下一步立法工作着重明确政府的权力范围,哪些领域可以涉足,哪些领域不可越雷池一步都要做出明确的规定。第四,明确商会的职能范围。当期商会组织的活动范围没有明确的界定,导致很多商会组织产生,法不禁止则可为的心态,与政府部门产生诸多的矛盾;另一方面,由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商会的职能范围,导致很多有益于商会发展或者提升政府治理功效活动,没有得到有效地开展,给社会和商会带来诸多损失。

  4 完善现有法律条文

  基于商会法的还未设立,现行的商会管理和监督条例存在诸多问题,在不违背基本法的基础上,应尽快修订和完善当前的条例不符合商会发展的规律的条文,修订完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首先,需要切实简化登记注册程序,由过去的重审批,要向重事后监管转变,提升登记注册效率。其次,完善现有的商会管理条例,对于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要尽快的改正,对于需要放权的要尽快放权,需要新设立和需要加强监管的需要提升,为商会的发展良好的外部条件。再次,统筹商会现有的法律条文。基于我国尚未设立商会法,国家的对于商会现有的管理条文统筹性可能不足,没有充分考虑到各地方的实际区别,这就导致了地方的法律条文,有可能违背了国家的现有规定,但是确实有利于商会的发展,有助于提升商会的服务职能,这就需要统筹地方与中央的现有法律条文,以期实现现有条文的权威性和统一性。

  6.4 完善河北异地商会自身内部治理

  虽然近年来河北异地商会在河北省各级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取得了不断发展。但是,河北异地商会依然存在诸多制约商会健康、快速发展的因素,基于外部环境不断完善的情况下,河北异地商会的自身完善就变得迫在眉睫。本章就如何完善河北异地商会自身建设提出集几条建设性的意见。

  1 强化商会生命力建设,提升品牌建设

  基于目前河北异地异地商会总体实力相对偏弱的格局,强化商会生命力建设,确立商会品牌战略,是提升商会服务职能的有效举措。一是强化河北异地商会生命力建设。首先需要完善的法制体系,规范的运行体制,诚心的自律机制,完善的政府监管机制等拥有一个良好的外部和内部体制环境。其次,加大政府扶持力度,目前虽然河北各级机关对于异地商会的设立和发展给予诸多政策倾斜,但是这远远难以解决现阶段的困难。政府应该强化异地商会资金扶持力度。建议河北省委及省政府出台对异地商会健康发展扶持意见,研究并出台异地商会财政扶持体制,以期帮助商会组织因为资金问题阻碍商会的发展和职能发挥。二是,确立商会品牌战略。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社会竞争的加大,企业若想提升自己的生命力,不仅需要由过硬的产品,更需要完善的营销体系和服务体系,这就为企业在社会中形成良好的声誉,此声誉就是企业的品牌,能给企业带来事半功倍的效果。异地商会组织也不例外,要想提升自己的生命力,就需要确立自己的品牌,提升品牌的影响力。一方面需要异地商会组织业务主管机关通过完善的考评,树立典范,争取产生品牌效应;另一方面,打铁还需自身硬,河北省异地商会组织要不断完善商会的管理体制,提升商会的运行效率以期提升参政议政能力、参与经济社会建设能力、促进文化融合能力、服务会员等能力,进而争取成为政府信得过和企业靠得住商会知名品牌。

  2 异地商会完善内部治理,积极去行政化

  完善异地商会内部治理和积极去行政化是其功能能否充分发挥和组织能否健康运转的关键因素。河北异地商会在强化其自身独立性和弱化政府部门的管理时,必须逐步完善商会的组织架构、权责明确、运转良好的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治理首先需要健全组织结构。建立运行高效的组织架构,需要借鉴成熟的组织架构,明确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的权限和义务,明确组织的运行章程,明确组织运行界限;明确会员大会的权限,确立会员大会的运行机制,对于涉及组织人事、财务、重大决策,要秉承信息公开、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原则;充分调动会员和员工的积极性,为商会发展建言献策、尽心尽力。第二,提高自身独立性,积极去行政化。首先要求政府部门对于商会组织进行过多干涉,给予商会相对的独立性,另一方面要求商会组织减少对政府的依附,尤其是商会组织减少对政府财政的依附,拓展资金来源渠道,提升自身生存能力。其次,简化组织架构,避免组织结构臃肿,既避免组织行政化倾向,又提升组织运行效率。

  3 增强商会独立性、创新商会服务功能

  强化社会组织治理和削弱政府管理是新一届政府落实政治体制改革的一大创举。然而我们的政府俨然演变成为全能政府,政府需要把更多政府职能和社会资源有计划、有步骤的转向社会组织,同时政府需要和商会组织理顺关系,明确政府和商会是授权与合作关系,而不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商会组织需要逐步增强自身独立性。在确保自身的相对独立性的情况下,积极参与政府授予的任务,积极帮助政府解决一些社会问题,争取取得政府的财政支持和政策扶持。另一方面严格依照现有的法律法规,独立完成商会内部事务、处理会员所面临的问题,理顺政府与商会的合作关系。

  商会需要把推动地方经济和会员企业科学发展作为中心任务,创新服务载体,大力引导会员企业转变发展方式。首先,需要积极撰写行业发展规划,为会员企业发展和政府政策出台提供相关参考。建立健全行业或地方企业运行状况报告,建立商会有效沟通机制。其次,设立商会基金会。商会组织在完成自己基本服务职能的同时,需要加强对商会会员融资难的问题,给予相应的帮助。设立以商会为担保单位,与银行、会员共同出资,设立相应的基金会,使得商会会员的融资贵和融资难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再次,设立共有法律服务机构。由河北省政府组织,各个省级异地商会共同出资,设立河北异地商会法律服务机构。一方面能够有效解决商会会员面临的法律纠纷,另一方面,更有利降低各商会的运营成本,进而提升商会服务效果。

  4 加强异地商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

  人才队伍的建设是异地商会组织发展和职能发挥的关键因素。目前,河北省异地商会组织队伍的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本文提出一些可行的建议。首先,设立会长和秘书长选聘机制。会长和秘书长是商会的领航人和带路人,商会的战略发展很大一部分受会长和秘书长的影响。因此,选取合格的会长和秘书长至关重要。所以说,需要健全和科学的选聘机制,不能只凭会费出资多少来计算,也不能靠政府的选聘来决定;选聘参评要着重参考领导人的思想道德和综合实力,要靠会员的民主选举来决定。其次,注重专职人员配备和培养机制。异地商会加强人员队伍的梯队建设,强化人才综合配备,并且需要建立有效地培训机制。要加大吸引优秀人才进入商会,来为商会服务;还需要完善商会人员的培训机制,切实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再次,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有效地激励能够促进员工的工作激情和投入,能够有效地留住优秀人才,更有助于商会的发展和商会服务职能的提升。严格的监督体制能够有效约束员工的不良行为,从而其对商会的贡献。

  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完善,人们对于网络的运用和依赖也与日俱增。为顺应时代发展的步伐,加强河北省异地商会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势在必行;异地商会组信息化建设的不断完善,有利于商会职能发挥的提升。首先,提高异地商会管理的信息化意识。河北省异地商会业务主管机关高度积极推进网络化建设步伐,把异地商会组织信息化建设纳入考核指标,其次,完善异地商会管理信息系统。针对当前信息化的存在诸多不足的问题,应该加大资金和技术投入,健全异地商会管理与监管信息系统的建设。再次,完善信息平台共享建设。一个良好的平台不仅有利于政府的管理,而且有利于服务会员,有利于社会的监督,有利于不同商会之间的交流,有利于商会的宣传。信息平台的共享建设不仅有利于提升商会的职能发挥,更有利于降低商会的运营成本,进而为一些中小商会减轻了负担,提升了效率,符合商会可持续发展要求。第四,引入网络监督,完善商会监管。河北省异地商会主管机关和异地商会组织都应加大网络监督力度,建立网络监督长效机制,加大资金和人员配备使得网络监督体系化。异地商会的管理和监督的不断完善,是一项重要而又重大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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