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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大力推进民政建设的举措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4-06-28 共2832字
论文标题

  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向国人描绘了美丽“中国梦”的宏伟蓝图。江西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迈出了“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的新步伐,伟大中国梦的江西画卷已经展开。民政部门作为社会建设中的骨干部门,也应有自己的梦想。站在新的起点上,江西的“民政梦”,即推动“五个升级”,实现“五化同步”,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

  政策创制升级 推动民政法制化

  民政法律法规制度建设是实现民政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基本前提,在推动民政事业发展中具有规范、引领、保障和促进作用。民政工作没有法律法规支撑,就没有法定地位,就将被边缘化。

  近年来,民政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存在数量相对偏少、调整相对滞后、衔接配套不够等问题,部分民政主要业务领域,尚无起支架性作用的重要法律,制约了民政工作的深入开展。年初,在全省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大排查中,个别寺庙直接收留孤儿并且开班授课,孤儿用于学习正规文化知识的时间较少,更多时间用于唱诗念经,成年后大部分孤儿只能皈依佛门或道门,孤儿的平等教育权和就业选择权受到了限制,然而民政、宗教等部门在转移安置孤儿过程中,只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说服解释,缺乏强制执行依据和措施,收效甚微。因此,推动民政法制化升级提速势在必行。

  及时制法。从国家层面看,要加快制定社会救助法和慈善事业促进法,修订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对立法条件尚不成熟而实际工作又亟需规范的,争取出台规范性文件。从省级层面看,重点要在老年福利、社会救助、灾害救助、慈善促进、退伍安置5个方面加大立法力度。

  深入学法。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将依法行政知识和新颁布法律法规制度列入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纳入公务员培训规划。严格执法。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各项要求,把民政各项法律法规制度落到实处。自觉守法。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提高行政复议办案效率和质量,依法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正确对待和认真做好民政行政应诉工作,尊重法律、尊重当事人、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

  服务功能升级 推动民政社会化

  传统民政工作受其性质、职能、地位的制约,往往局限于部门行为,没有成为社会行为,缺少面向社会赢得支持的开阔视野,束缚了民政事业发展的脚步。随着社会管理的不断创新,民政服务职能不断增加,服务对象不断扩大,服务功能也不断拓展。向社会“开门”,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是做大做强民政事业的必由之路。

  政策推动。政府制定和落实社会力量提供社会服务的优惠政策。施行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资金补助等制度,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鼓励社会中介组织通过独资、参股、合作、租赁、并购、承包等方式参与社会服务。如养老服务评估工作,可依托或者委托给专业机构、社会组织,以此提升评估工作的公信力。

  “三社”联动。城乡社区具有承担各项社会管理和服务的平台作用,社会组织具有凝聚城乡居民有效参与社会管理的协同作用,社会工作具有贴近基层、直接服务群众的支持作用。积极推广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骨干的“三社联动”试点工作经验,形成社区、社会组织和专业社工之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局面。

  产业带动。用产业经济学方式来开展民政工作。把社会组织管理提升为事业来开发、产业来扶持,形成“社团经济”,产生新的经济增长点;把地名管理由过去无偿命名变为有偿冠名,充分利用地名招牌开展广告业务,使城市无形资产产生有形的经济效益;社区服务与居家服务协作经营、资源共享,创造更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规范管理升级 推动民政标准化

  民政工作标准化,即运用现代技术改造传统民政,以现代管理理念谋划和建构新型民政。在民政公共服务领域引入标准化理念与工作方式,对于扩大公共服务产品规模、提高公共服务产品质量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

  标准研制。分领域建构标准体系框架,通过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加快标准研制,加快实践经验、技术成果及法规政策条款向标准的转化。比如,新建养老机构要按照“区域布局、星罗棋布、众星捧月”的空间布局思路,将《江西省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规划》予以固化。区域布局,即一定范围内必须有养老设施,作为城市重要的功能服务设施,与教育、医疗设施统筹布局;星罗棋布,即为居家养老服务的照料中心建设必须以社区为单位,遍布城区;众星捧月,即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分布的相对中心位置,建设1所规模较大、功能较全的养老机构,以解决失能、半失能老人的特殊养老需求。

  标准实施。建立健全标准实施的政策制度,加大标准在全行业、全系统推广和实施工作力度。积极鼓励民政所辖行业单位大胆引入质量管理体系,运用标准化理念和方法提升民政管理与服务的现代化、规范化水平。要求政府投资500万元以上的社会福利项目均应实行初步设计会商制度,重点会商项目设计标准和依据是否正确,是否落实到位,以避免因设计水平较低,标准执行不到位造成功能不全、资源浪费等问题。

  标准管理。遵循标准化人才成长规律,通过专题培训、课题研究、经验交流、现场观摩、顶岗实习、在职教育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培养和造就一批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民政标准化专家队伍和工作队伍。

  工作手段升级 推动民政信息化

  现有民政工作仍采取传统的手段进行,如困难群众家庭收入核查,仍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形式,社会救助审核审批未实现网络化,民政重要基础数据的统计过于简单粗糙,无法真正起到决策参考作用。因此,提升工作手段,推动信息化民政建设是现代民政发展的必然趋势。

  信息化建设包括诸如数字民政、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服务平台、视频会议和网络培训课堂等。当前,江西省重点打造“数字民政”,利用数字手段,支撑以民政管理服务为核心应用的综合信息系统,通过搭建统一的业务处理平台,实现民政系统的管理监控、统计分析、决策支持、信息共享、协同工作。 “数字民政”应用平台建成后,将在全国率先实现广域网省、市、县、乡全面覆盖,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面向家庭和群众提供服务,民政工作人员将从大量庞杂、纯事务性乃至重复性的工作中解脱出来,专注于政策的制定规范和落实,以适应当前民政工作发展形势的需要。

  能力建设升级 推动民政专业化当前,民政系统存在工作机构不健全、工作人员偏少且专业化水平不高、工作经费紧缺等问题。解决上述问题,考虑从“三专”方面入手。完善专门机构。加强民政机构设置,建立健全减灾中心、社会组织党工委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优化整合内部资源,增强民政工作职能。健全专业队伍。加强民政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提升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打造一支政治上靠得住、能力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民政干部队伍。

  落实专项经费。要求市、县民政工作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按照辖区人口人均定额或民政资金比例确定专项工作经费。落实“以奖代补”资金,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2000万元,对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县(市、区)和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民政所予以工作经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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