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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新形势下反贪侦查工作具体问题探究
【1.1 1.2 1.3】反贪中发现线索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4】反贪侦查中发现线索能力的建设
【2.1】反腐败侦查审讯室的营造
【2.2】反贪审讯素材的准备
【第三章】反贪侦查技术问题探析
【结语/参考文献】反贪污贿赂中侦查实务研究结语与参考文献
第二节 审讯素材
一、审讯素材的定义和特点
素材的本义是指文学、艺术的原始材料,是未经总括和提炼的实际生活现象。
本文中的审讯素材是笔者对各种零散审讯内容归类后的产物,是指反贪审讯工作中检察审讯人员为查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事实,依法对被审讯对象所陈述内容中,经专业整理归类的审讯内容的总称。笔者认为,审讯是一门涵盖了审讯素材、审讯方式、审讯谋略、审讯规范、审讯心理等内容的大课题,审讯素材研究是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或一种角度,并和上述各内容互相联系。审讯素材是经整理归类的专业的审讯内容,应当具有合法性、实效性、系统性。
1、合法性。合法性是审讯素材得以成立的前提。匈牙利侦查学专家卡伊尔斯泰说过:“侦查谋略是在评判案件情况的基础上,在于刑事法律不相违背的前提下,在两种以上的可以运用的方法中作出巧妙选择”.23审讯是在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下由办案人员代表有权机关实施的刑事法律行为,首先要符合刑事法律精神,不违背刑事法律各项规定,尤其在人权保障精神入法后,更要尊重保护被审讯对象人格尊严,杜绝在审讯中夹杂指供、诱供等胁迫性、纯欺骗性言语,严禁违法的审讯内容。
2、实效性。实效性是审讯素材的实质,是审讯素材的价值体现。审讯素材不同于一般素材的根本就在于它是为审讯服务的,是为突破案件而备的,具有明确的目的和目标,对撕开案件缺口、打开办案局面应当起到直接突出的效果。这也就意味着,程序性地询问个人基本情况、身体状况、履历、家庭情况、工作职责等一般谈话内容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审讯素材,审讯素材应当是带有明确审讯目的性,要起到挖掘犯罪之审讯效果的审讯内容。
3、系统性。系统性是审讯素材的形式要求和良性发展保障。审讯素材就是对各种零散审讯内容形式上的归类,要在归类的基础上研究其各素材在审讯谈话中的单独作用和在整个审讯过程中的整体效应,不断在实践中完善各素材内容,优化各素材间的兼容性。在审讯中同时注重提炼各素材最好的使用时机、程度和技巧等,使审讯更加科学、专业、有效。有计划地整理完善审讯素材并形成稳定的系统理论,是审讯素材研究价值得以延续的根本保障,为今后及他人的审讯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研究审讯素材的意义
我们从实践办案中截取这样的几个场景:
场景 a:关侦查员审讯对象 A,以擅长的单刀直入谈话模式,直截了当直指对象经济问题,气势高、声音响、底气足,对象 A 未交代;后换李侦查员同样审讯对象 A,以擅长的谈形势、讲政策、再切入问题三步曲分层次谈话模式,对象 A经纠结后开始交代问题。
场景 b:李侦查员审讯对象 B,以擅长的谈背景、讲政策、再切入问题三步曲谈话模式,对象 B 未交代;后换王侦查员同样审讯对象 B,以擅长的娓娓道来模式,先和对象回忆辉煌过去,再谈到家庭生活,再分析现实处境,再讲政策,对象 B 顺着一路思绪惆怅不已,自己开始交代问题。
场景 c:王侦查员审讯对象 C,以擅长的娓娓道来模式,先和对象回忆辉煌过去,再谈到家庭生活,再分析现实处境,再讲政策,对象 C 不为所动;后换关侦查员审讯对象 C,以擅长的单刀直入谈话模式,直截了当直指对象经济问题,气势高、声音响、底气足,对象 C 目瞪口呆交代问题。
大家一定还能举出场景 d、场景 e 等等诸多,关侦查员、李侦查员、王侦查员大家也许在我们身边都能对号入座,他们的不同表现我们也会自然归为我们俗称的不同审讯风格。但审讯风格远不只这四个字来得那么简单,笔者认为,审讯风格的背后其实蕴含着审讯素材、审讯方式、审讯谋略等诸多组成要素,正是这些要素间的不同组合构成了我们形象可见的审讯风格。上述场景中侦查员的谈话内容就是本文称作的审讯素材,我们在此着重以审讯素材视角做研究。
经比较上述场景我们得出这样几点结论:一是不同侦查员所掌控的审讯素材是不同的。如关侦查员的审讯素材就是经济问题,李侦查员的审讯素材是形势、政策、经济问题,王侦查员的审讯素材是履历、家庭、政策。这些审讯素材的积累由侦查员主观思维方式、应变反应、口才等因素决定,并受其自身客观的生活经历、工作经历、学历等影响,审讯素材的丰富度从一个侧面也反映出侦查员的审讯能力。审讯素材越丰富对我们的审讯工作越有利,就好像斗地主牌握有更多的牌型,单牌、对牌、三张,我们的选择权越多就越有助于克牌。二是同样的审讯素材由不同侦查员运用的效果是不同的。同样陈述现实处境或讲政策,王侦查员的谈话内容可能陈述得比李侦查员更形象丰富;同样陈述经济问题,关侦查员的谈话内容可能陈述得比王侦查员更丰富具体。因此,相同主题的审讯素材,我们的谈话内容越好,越能够在审讯中起到更好的谈话效果,就好像斗地主牌我们握有单牌中最大的大王,或对牌中最大的 2 对,或三张中最大的三个 2.三是同样的审讯素材,在不同谈话时间使用,其效果是不同的。如关侦查员审讯对象 A中,审讯工作一开始便单刀直入经济问题,效果不佳,但其在审讯对象 C 中,在C 已由王侦查员审讯工作后单刀直入经济问题,对象 C 作交代,同样的审讯内容因审讯阶段的不同,产生了不同的审讯效果。四是同样的审讯素材,对不同对象使用的效果是不同的。如上述场景中王侦查员审讯对象 B、C,均是娓娓道来模式,对象 B 作交代,对象 C 却不为所动,由于对象性格的不同,同样的审讯素材对不同对象会产生不同的效果。此外,审讯人员的年龄、性别、外貌、口音、谈吐习惯等因素都会影响审讯素材使用的实际效果。
通过上述比较和思考,我们不难发现研究审讯素材的意义:一是有助于我们正确认识审讯素材在审讯中的重要性。反贪审讯人员应当具备持续学习不同种类审讯素材的意识,不断拓宽自己的审讯话题,力求适应审讯不同对象类型的工作要求;挖潜自己每个话题的深度,力求审讯中在已运用的素材上讲深讲透,以起到最好的审讯效果。二是有助于我们理清审讯中审讯素材和其他组成要素间的联系和区别,在审讯遭遇僵局时,准确分析研判,采取针对性审讯措施,适时、适度用好最适合突破被审讯对象的审讯素材。三是有助于领导科学决策,科学合理配置审讯人力资源,根据不同审讯人员自身的性别、性格、谈吐等要素布置审讯方案,用最正确的人实施最有针对性的审讯要素,提高审讯效率。四是建立审讯素材库机制,有助于在实践反贪工作中不断积累新的审讯素材,为他人及今后的案件审讯提供更多丰富的实战借鉴。五是有助于培养年轻反贪干部的审讯能力,为审讯培训提供理论支撑,帮助新人快速认识审讯工作,适应审讯工作岗位。
三、常用审讯素材及其运用
审讯谈话的过程是一场审讯人员运用刑法各项规定向被审讯对象分析利弊,并与之进行心理博弈的过程。“囚徒困境”(prisoners' dilemma)是现代博弈论的精华部分,最初由 Tucker 于 1955 年提出。其所假定的模型是两个犯罪嫌疑人共同犯罪后,两人分别选择坦白或抵赖,会导致产生不同法律后果的利益博弈模型。
在反贪实践办案中,“囚徒困境”理论具有新的实践拓展价值,如被审讯对象在纪委调查阶段、检察机关协助调查阶段等不同诉讼阶段心理定势26,如被审讯对象在不同时间交代问题所预期之不同法律政策的心理影响,被审讯对象在审讯过程中就是在权衡利弊下不断地作出选择,而作为我们审讯人员,就应当秉承这个原则和规律,为被审讯对象不断制造新的“困境”,始终使被审讯对象在可控环境中不断作出交代犯罪问题的选择,因此,“囚徒困境”理念在实践办案中不但适用于共同犯罪审讯,也适用于单独犯罪审讯,我们认为制造“困境”成败的重要因素在于审讯素材自身内容是否充实、实战中运用是否合理,而这里所讲的运用即谋略,就是根据形势变化,为达到认识的目的或目标灵活采用的方法。
我们在下文中主要就诉讼阶段素材、法律政策素材、家庭情感素材这三种较为常用的素材为例,阐述其各自在审讯谈话中的内容和运用技巧。
(一) 诉讼阶段素材
诉讼阶段素材是指审讯人员就被审讯人员当前所处的刑事诉讼阶段作分析阐述的审讯内容。刑事诉讼可分为三大阶段,侦查阶段、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反贪办案工作除了主要延及侦查阶段外,还包括立案前的线索初查突破阶段,因此,在审讯中可以为我们所用的诉讼阶段素材可依次细分为立案前的纪委谈话阶段、协助调查谈话阶段,立案后的传唤讯问阶段、拘留讯问阶段、逮捕讯问阶段等。审讯谈话是一种利用刑事法律而进行的对话,审讯人员的角色定位是司法者.28利用好不同阶段的法律约束性规定和法律意义,有助于审讯中树立审讯人员权威性,重塑被审讯对象原有的心理定位,促使其放低原先日常生活、工作中所形成的高位的职业及社会身份感,正确导入被审讯的思维轨道。只有被审讯对象安心坐定,开始集中精力思考问题时,审讯人员的话语才能真正起到效果,使其入耳、入脑、入心。
不同的诉讼阶段客观上会给被审讯对象造成不同的心理压力,审讯人员如何充分运用好这些素材,巧妙放大被审讯对象的心理压力,会对审讯起到决定性效果。实践中,诉讼阶段素材的巧用可有以下几种方法:一是分秒必争法。不论在哪个诉讼阶段,我们都可以告诉对象“要珍惜时间”、“时间很紧迫”等,强调时间感,迫使对象压缩时间,集中精力思考自身涉的嫌犯罪问题。这种压缩时间的紧迫感可以充分活跃被审讯对象的思维神经,使其豁然跳出茫然浪费时间的迟钝姿态,主动吸收审讯人员的话语信息,提高审讯效率。领导参与的审讯中,可以告知被审讯对象“自己工作很忙,不会留给你很多时间”等话语,急剧压缩被审讯对象希望在领导面前坦白自己的斟酌时间。强调时间感,还可以化刑诉法中被动的时间限制性规定为主动,把时间的包袱甩给被审讯对象,如刑诉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审讯中我们可以将该规定程序性明确告知对象,并向其阐明十二小时是法定交代问题的最长时间,我们可以根据认罪情况随时决定启动后续诉讼程序,以此激发被审讯对象急于在时间限定内交代问题的主动性。二是特定阶段告知法。如协助调查阶段可以告知被审讯对象其已进入刑事诉讼法律程序,使对象感受到逃避之前纪委谈话阶段的需承担法律后果,从而产生交代问题的意愿;又如传唤阶段明确告知被审讯对象以被刑事立案,身份已经转化为犯罪嫌疑人,将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打破被审讯对象妄图保住工作、逃避刑事追究的侥幸心理,迫于被追诉的形势如实交代问题。诉讼阶段素材可对应适用于突破侦查的各个阶段,揉合法律政策、强制措施等素材并用,会对审讯工作起到有效的帮助。
(二)法律政策素材
法律政策素材是审讯人员就被审讯人员当前或今后认罪态度和行为可能承担的从轻、减轻或从重情节法律后果作分析阐述的审讯内容。法律政策素材是审讯中最常用的有效素材,从轻、减轻政策是被审讯对象最终选择交代问题的冀望所在。法律政策素材是法律或政策作明确书面规定的,审讯中我们常用的主要有下列规定,刑法第第六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的自首情节,“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刑法第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坦白情节,“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立功情节,“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行贿人的从宽规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关于从犯的从宽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上述条款均是我们在审讯工作中应用法律政策素材的法律依据。
要用好法律政策素材,一是要正确理解有关规定的含义和法律精神,这也是依法向被审讯人员阐述该素材的前提和必要条件。如在纪检合作办案中,纪检监察机关在已经掌握部分线索或证据的,被调查人员在“两指”、“两规”期间交代犯罪问题的,是否还能被认定为自首呢?就这一问题,学界存在否定说、肯定说、折衷说三种不同标准,实践中也有两种不同的判断标准,一种以“犯罪线索已否被纪检监察机关掌握”来判断,一种以“纪检监察机关已否出示相关证据”判断,综合上述观点和实践情形,折衷说较为合适,即认为纪检监察机关的“两指”、“两规”不同于刑事诉讼法中的强制措施,但也具有命令性和一定的强制性,从目前的理论和实践的情形来看,应根据被调查人员是否有“自动”认罪的行为表现为判断依据,且可以“纪检监察机关已否出示相关证据”作为参考标准,当前实践中亦多采用此判断进行标准。关于自首、立功等情节的法定成立条件是运用法律政策素材审讯的基础和根本,审讯人员首先一定要烂熟于胸,在审讯中切忌作出违法的从宽或从重政策的阐述。
要用好法律政策素材,二是要准确洞悉被审讯人员的心理需求,灵活制造“囚徒困境”.如果说诉讼阶段素材是为对象合上一道命运的门,那么法律政策素材就是为对象又打开一扇光亮的窗,法律政策素材能充分激发被审讯对象趋利避害的心理,或口头或书面呈现给被审讯对象,会对其是否选择主动交代问题产生决定性影响,为审讯工作破冰起到重要作用,但是同时,我们在适用中也应当在法定条件内对被审讯对象作合法许诺,切忌采取违法引诱和欺骗,避免被审讯人员被诱导而作虚假陈述。
实践中,我们在运用中主要有这些做法:一是不同阶段政策比较法。如纪委谈话阶段,我们可以告知对象若在该阶段交代问题,可以构成刑法规定的自首情节,从而得到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在协助调查阶段,我们可以告知对象在该阶段交代问题已经错过自首机会,但可以构成刑法规定的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区别不同阶段的不同法律政策,可以使被审讯对象形成前后比较思想,对错失良机产生后悔情绪,从而映射出抓紧当前法律政策时机交代问题的想法。二是具体量化法。被审讯对象对从轻、减轻、从重等法律概念较为模糊,审讯人员可以对其作具体量化阐述,使被审讯对象对从宽政策的优惠幅度形成直观感受。以受贿十万元以上为例,根据刑法规定受贿十万元以上的法定刑区间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具体量化的话,从轻、从重在法定刑以内判处刑罚,从轻约十年刑期,从重约十五年刑期;减轻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即在五年至十年间量刑。除量化法律规定的刑期外,我们还可以告知被审讯对象的认罪态度会决定采取羁押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具体量化为拘留 14 日至 17 日,逮捕 2 个月并可延长至 7 个月。具体量化后,被审讯对象往往会对交代问题做出直观选择,积极争取从宽处理。三是规定解析法。即对相关从宽规定逐词向被审讯对象作解析。如“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构成自首,有些被审讯对象往往为了得到自首情节,在纪委谈话阶段隐瞒重大犯罪行为,只交代少量经济问题,避重就轻,投石问路。这时,我们审讯人员即可明确为被审讯对象解析自首规定中“如实”的概念,“如实就是指交代问题要全面、彻底,避重就轻没有自首”,迫使被审讯对象把自己的问题和盘托出。对从宽法律政策规定的解析会对制服这类对象起到显着效果。
此外,法律政策素材分布在各个不同的法律阶段,但不同阶段间所适用的法律政策各有不同,主审人员应当在依法前提下,在审讯中统一政策口径,不同人员审讯中可向被审讯对象反复强调相同政策,切忌同一阶段阐述不同政策。局领导参与审讯中运用法律政策素材,可以加强法律政策的权威性,加深被审讯对象对法律政策的信任感,促使其选择从宽法律政策交代问题。
(三)家庭亲情素材
家庭亲情素材在审讯中俗称“亲情牌”,是指审讯人员以家庭为主线,围绕被审讯人员的亲情、友情、爱情等情感作阐述的审讯内容。家庭是社会生活中的基本单位,“百善孝为先”是我国历来的文化传统,家庭亲情素材就是遵循上述的社会文化规律,以家庭情感教育感化被审讯对象,激发其主体责任感,继而压制内心畏罪抗拒的情绪,融化顽固抗审的敌对心理,从而交代问题以期从宽处理。
家庭亲情素材是一种避敌锋芒,迂回胜利的有效审讯素材,实践中我们常用的做法有样几种:一是找准薄弱,重点感化。
如被审讯对象父、母或妻子身体状况不佳、患有严重疾病需要其本人照顾的,如被审讯对象子、女正值高三或临近大学毕业即将找工作的,如被审讯对象子女已预订好婚宴办喜事的等等,这些情况均是被审讯对象在特殊时期内要承担的特殊责任。如果被审讯对象有上述类似情况,审讯人员应当抓住这些薄弱点重点研究方案,加以感化,辅以优惠的从宽政策,被审讯对象往往会因责任感而放下自己的抗拒心理交代问题,以期早日回到自己家中尽责。二是活用道具,睹物思人。审讯工作中,一部分审讯僵局常常就得依靠亲情道具加以破解,如在被审讯对象被羁押后仍不交代问题的,主办人员在拘留或逮捕通知家属过程中,安抚家属同时可适当了解对象的脾气、性格,关心对象家中老人的近况等,这些场景在之后审讯中可适度对被审讯对象予以形象还原,阐述中尽量使用其家人焦急、悲伤的原话,增强可信度和亲切感,使被审讯对象为之所感。此外,家属的亲笔书信亦是审讯突破的有力道具。笔者在承办某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受贿案中,以父亲亲笔书信对隐瞒他人犯罪事实的犯罪嫌疑人予以教育感化,促使其交代了伙同他人共同受贿的犯罪事实。
家庭亲情素材宜于有家庭生活实际感触的资深审讯人员为主体加以运用,年轻审讯人员亦可从被审讯对象年龄相仿的孩子角度出发,换位阐述以感化被审讯对象。家庭情感素材不宜使用过频,需注意节点、方法,切忌诱发被审讯对象反感、厌恶、抵触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