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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民政干部跨县“扔乞丐”致死犯罪探究
【第一章】扔乞丐谌某判刑案情简介及分歧意见
【第二章】扔乞丐致死的罪与非罪
【第三章】职务犯罪与非职务犯罪判定
【第四章】非职务犯罪探析
【结语/参考文献】民政干部“扔乞丐”犯罪行为研究结语与参考文献
摘要
随着人口流动加速,需要社会救助的特殊人群增多,如流浪乞讨人员、养老院"三无人员"等。而某些负有救助职责的人员,比如个别民政人员,不仅不予以救助,而且为了所谓的政绩,将流浪乞讨人员推向无人救助的危险境地,最终导致其死亡,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这样的行为似乎成为了普遍默认的"潜规则".那么,这样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是构成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过失致人死亡罪、遗弃罪还是故意杀人罪?理论界有不同的观点。
本文通过分析理论界对民政干部跨县"扔乞丐"行为构成各罪的不同观点,比较国外刑法的相关规定,得出民政干部"扔乞丐"这一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判断。
关键词: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过失致人死亡罪,遗弃罪,故意杀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