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美学以精英艺术为典范,肯定审美的超越性,主张对日常生活进行审美批判。后现代主义美学以俗文艺和大众文化为典范,主张消解俗文艺与雅文艺的区别,建立身体美学。
中国也有一派主张日常社会审美化,企图建立一种生活美学。如何看待生活美学与超越性美学的对立,这不仅仅是一个社会文艺问题,也是一个美学原理的问题,它涉及到审美的性质问题。生活美学与超越性美学的对立以及雅文艺与俗文艺之分,根源于审美的两重性。审美具有两重性,一是超感性,这是本质的属性; 二是即感性,这是非本质的属性。只有从审美的两重性出发,才能在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一、审美的超感性与即感性
历史上早就有世俗的美学与超越性美学的分际。柏拉图主张超世俗的美,认为美是理念的光辉,世俗的美只是一种假象。中世纪美学继承了这一思想,主张美只是上帝的属性,而世俗的美是罪恶的。中国的老庄也认为美不在世俗,认为“五音令人耳聋,五色令人目盲”,美在自然无为的道: “天地有大美而不言”。现代西方美学继承了超越的美学传统,把审美的超越性建立在生存的超越性的基础上。特别是海德格尔认为诗意地安居是回归本有,是对现实的超越。法兰克福学派主张审美是向自由的回归,艺术对现实的“大拒绝”,强调艺术的社会批判功能。
世俗的美学也有自己的传统。亚里士多德主张有世俗的美,他认为艺术是对现实的模仿,模仿得惟妙惟肖,就产生了艺术的快感。这显然是一种感性论美学。但感性论美学也一定有理性论的基础,所以他还主张艺术比历史更合乎理性,它表现历史中必然的一面。18 世纪的鲍姆加登认为审美是感性的完善,而所谓完善就是审美对象的和谐完整。强调感性的完善,就包含着一种理性观念,这就预示着理性主义的走向。因此,感性论的世俗美学在启蒙时代走向理性主义,康德、黑格尔等建立了基于理性主义的美学体系,这些美学体系把审美提高到理性的领域,同时也把审美局限于现实领域,成为理性精神的体现。康德把审美定位于情感领域,从这一点看,审美具有现实性,但他又指出审美具有从现象界到本体界的中介性质,并且提出了由此产生的“二律背反”特性,所以审美又具有某种超越性。黑格尔的“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就把审美定性于理性,只是具有感性的形式,于是美就具有了现实性。感性论的世俗美学传统在后工业社会被后现代主义继承,形成以感性为审美的生活美学,只不过它不主张合乎理性,而是反理性,走向极端的感性化。
超越性美学揭示了审美的本质。审美是自由的生存方式超越的生存体验方式,从这个原理出发,审美就具有超越性。所谓超越性,就是指审美超越现实生存,超越现实意义,具体说,就是超越感性,超越理性。审美虽然具有感性的形式,但本质上超越感性,超感性才是审美的本质。感性发源于无意识领域,无意识积聚着原始欲望,基本的原始欲望有性欲和攻击性。
原始欲望的合法实现即感性,感性总是与直接的生存需要相联系,因此一方面是生命力的体现,另一方面也具有低俗性。正因为如此,人才不满足于感性,而产生了超感性的审美诉求,以满足人的更高的精神需要。同时,审美对感性的超越,也不是理性化的,因为审美也超越理性。理性包括科学( 工具理性) 和意识形态( 价值理性) ,它们都属于现实生存领域,既体现了人的本质,也是自由的束缚,具有有限的意义。
这就是说,理性不能把握存在的意义,不具有终极的价值。由此,审美对现实包括日常生活就具有了批判性,它揭示了日常生活的异化性质,而把自由还给了人。审美的超越性在高雅艺术特别是纯艺术中得到充分的体现,它们就成为体现了审美本质的经典艺术。
世俗的美学或现代生活美学,实际上是审美的另外一个属性———即感性的理论表达,但这是不正确的表达。所谓即感性,是指审美与感性的某种亲近性。审美是感性的升华,感性对象是审美的材料,审美是感性的超越形式。
一方面,审美继承了感性的形式,从而产生了二者的某种相似性和亲和性,它们很容易融合在一起。另一方面,审美与感性同源,都发源于原始意识。原始意识包括原始欲望,主要包有性欲和攻击性两种,它在审美中升华为优美与崇高两种范畴,在高雅艺术中表现为爱与死的永恒主题,而在通俗艺术中表现为色情和暴力倾向。感性中实现着一定的原始欲望,它没有充分的理性化。而审美是原始欲望的升华,是其转化形式。因此,审美与感性就很容易混合在一起,甚至难以明确地区分。这样,审美与感性互渗,使感性体验中具有了某种审美的因素,审美体验中也具有了某种感性的因素。通俗艺术和大众审美文艺,更多地体现着感性欲望,较少地体现着理性和审美,因此具有感性化的倾向。
感性与审美的混合,一方面使感性有所升华,这是其好处; 另一方面也使审美功能有所降低,这是其坏处。俗文艺、大众审美文化就是这种感性与审美融合的产物。它们一方面使感性得到审美的提升,从而改善了感性的品质,使日常生活审美化。但另一方面,在满足了大众的消遣娱乐的需要的同时,也使低俗性文艺得到包装,强化了消费性,从而具有消极作用。现代社会审美向生活渗透的程度大大加强,物质生活具有了某种审美的因素。这一方面标志着社会的进步,人的生活的丰富多彩,增进了人的幸福,另一方面也弱化了审美的超越性和批判性,使审美与感性合流,从而麻醉了人的自由精神。
后现代主义的生活美学把审美的即感性等同于感性,把审美当作感性欲望的满足,从而否定了审美的超越性本质。它对大众审美文化的无条件肯定,也掩盖了其低俗性。确实,在后工业社会,感性消费的浪潮淹没了一切,审美理想沦落了,这一方面可以看作社会的进步,另一方面又是精神的危机、生存的危机。面对这个危机,不应该把美学感性化,而应该倡导超越性美学,对感性消费进行审美批判,以恢复人的精神自由。当然,不应该否定审美的即感性,人们的感性消费有其合理性,应该得到保护,应该利用审美的即感性建设大众审美文化,以增进人的幸福。但是不能忘记审美的超感性,这是更本质的方面。我们要利用审美的超感性来建设雅文艺,以提升人的精神境界,并且批判现代大众文化的低俗性和消费主义。美学不是经济学,它的职责是促进人的精神自由,使其免于沦落。
因此,对于感性消费的浪潮以及生活美学的崛起,应该抱以警惕,保持美学的批判性。
二、文艺的雅俗之别
审美的超感性与即感性的两重性,体现于现实中就产生了文艺的雅俗之别。在当前文艺建设工作中,雅俗问题也往往成为争论的焦点,例如对春晚节目( 包括赵本山的小品等) 的评价,有人认为太俗,也有人认为很好; 对网络文艺的看法,有人认为太低级庸俗,也有人认为很丰富多彩; 对电视台某些节目( 如选秀、相亲)的放与禁,政策上也多有变化; 对一些影视作品( 包括张艺谋的) 的批评也往往两极分化,有人视为庸俗,有人视为精品,等等。文化部还发布文件,提出反“三俗”,更是掀起波澜。那么什么是雅文艺,什么是俗文艺? 孰优孰劣? 如何处理雅与俗的关系呢?
在改革开放前的文艺理论中,雅俗之别变成了普及与提高的关系: 俗即普及,被认为是大众化、工农兵化,只是形式的通俗,思想上是革命的; 雅即提高,被认为是形式上的精致化,思想上也同样是革命的。为了建立革命文艺,要先普及后提高,在普及基础上的提高。这实际上抹杀了雅文艺与俗文艺之间的质的区别,把二者的区分当作文艺发展阶段上的区别,这意味着在将来,随着群众文艺水平的提高,俗文艺就消失了,变成了雅文艺,文艺就没有雅俗之别了。在这种观念指导下,雅文艺和俗文艺都被取消,文艺高度意识形态化。比如,文革前和文革中,消遣娱乐为主的通俗文艺被批判取消,具有审美品格的高雅文艺也被批判取消,仅仅剩下了样板戏那样的“革命文艺”。这种文艺观念不符合现代文艺生活的实际,带有左的倾向。因此,在改革开放以后,被新的文艺观念取代。
实际上,文艺的雅俗之分不是发展阶段的区别,而是文艺形态、文艺品质的不同,这种不同不会因为社会发展而消灭。
文艺的雅俗之分古已有之,先秦即有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之分。但那还不是现代文艺的区分,现代文艺才真正开始了雅俗分流。在市场经济时代,文艺也高度专门化,分化为二: 一是感性化的文艺即大众文艺或俗文艺。它是高度适应文艺市场,满足大众的消遣娱乐需要的文艺形态。俗文艺覆盖一切民间领域,如大众的生活习俗、消费方式、娱乐方式、通俗文艺等等。这一文艺形态的主体是社会大众,是大众创造和主导了它,它满足大众的日常生活需要。
俗文艺与市场经济高度结合,形成文艺产业,文艺市场和文艺产业成为俗文艺的生产和传播的现代形式。因此,在现代社会俗文艺获得繁荣,成为主流形态的文艺。二是理性化的文艺即精英文艺或雅文艺。雅文艺包括严肃文艺和纯文艺,前者突出了意识形态和教化功能,后者突出了审美价值和超越功能。雅文艺适应社会主流价值,满足公众特别是知识阶层认识社会、指导生活的需要。雅文艺体现了一定的伦理观念、政治观念、科学知识、哲学思想、审美理想以及社会精英的价值观念、生活趣味等等。这一文艺形态是由知识精英创造的,是公共领域包括文艺团体、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新闻媒体、文艺机构等为主体的文艺形态,它建立和维护社会主流价值规范,主导社会的发展方向。
俗文艺和雅文艺各司其职,实际上没有优劣之分,或者说它们各有优劣之处。俗文艺对于大众来说就是生活的主体部分,他们需要在劳作之余得到休息、娱乐。虽然俗文艺没有理性文艺那样高雅,但却为大众所喜闻乐见,通俗性、消遣娱乐性和大众化是其长处。因此,通俗文艺具有民主性。俗文艺的这一特性被本雅明所肯定。当然,俗文艺也有其缺点,这就是低俗性、消费性。由于满足感性需求和适应市场经济,俗文艺往往偏离理性轨道,迎合人类需要的低级部分,如色情暴力倾向。一般来说,俗文艺对色情暴力内容要加以道德化的包装,如通俗文艺中言情、打斗题材的作品要以爱情、正义为主题,从而具有合法性,但实际上往往溢出理性规范而表露出一定的色情暴力倾向。文艺市场追求商品价值,也往往助长这种倾向。由于俗文艺满足了大众的消遣娱乐需要,又适应了市场经济法则,所以在现代社会成为主流文艺,得到空前繁荣。特别是网络等新媒体的普及,使俗文艺有了更强大的载体,进而占据了广大的社会空间。特别是青年一代受到这些现代俗文艺的影响更大,更要引起充分的注意。
雅文艺的优点是超越感性局限,体现了主流价值和高雅的思想情趣,引领着社会文艺的方向,有利于精神文明的建设和人的健康发展。
另一方面,雅文艺也有其不足,那就是“阳春白雪,和者必寡”,其理性化内涵、精英化倾向和教化性方式往往不容易被大众接受,不能满足大众的感性欲求,甚至游离于社会大众。
由于雅文艺和俗文艺的性质不同,因此评判的标准也不同。对于俗文艺,不能采用雅文艺的标准,不能完全进行理性化的批评,而要尊重俗文艺的特殊性,尊重大众的爱好情趣,承认俗文艺之俗具有合理性。比如对赵本山的小品,当然属于俗的一类,但它生动有趣,贴近日常生活,得到广大观众的喜欢,因此就有存在的理由。当然,他的节目也有不健康的方面,如讽刺残疾人、拿骗人做乐趣( 如“卖拐”) 等。对这些不健康的因素要加以指出、批评,这是文艺批评的责任。对于俗文艺要宽容,允许它在合理的范围内偏离理性,所谓健康的标准只是相对而言,不能要求绝对干净、完全符合理性,否则就会使俗文艺失去了自己的本性,也远离了大众的趣味。国内相声在文革以后,走了一条过于理性化的道路,强调思想主题的积极正确,结果逐渐失去了相声的魅力,也失去了观众。所以,郭德纲则由于恢复了传统相声的“俗”,而获得了观众的欢迎。由于俗文艺的市场化,俗文艺产品的市场价值如上座率、票房价值、收视率等 成为重要的评价标准,这个标准也体现了大众的认可。另一方面,俗文艺也要受到理性的约束,也有道德、法律的底线,因此要倡导良善的俗文艺,而不能放任感性泛滥; 对于突破底线诲淫诲盗的文艺现象,则不允许其存在,而且要给以批评乃至法办。当然,雅俗共赏最好,最理想,更应该提倡,这样的文艺产品也有,但终归是特例,不具有普遍性,不能要求一律做到。
雅文艺也有自身的标准,这就是理性的标准。凡是有利于社会进步、发展的思想文艺都是合理的,从而得到发展繁荣; 反之就是不合理的,被历史淘汰。思想文艺的合理性要在社会实践中得到验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也是检验雅文艺的唯一标准。至于对雅文艺的具体评价,要靠思想界、学术界自己来确定,允许自由讨论,提倡百花齐放。
其次,在文艺的社会管理方式上,要对两种文艺区别对待,不可一律视之。由于二者的主体不同,因此管理的方式不同。俗文艺的主体是大众和文艺企业,因此要靠民间社会,按照大众的需要和文艺市场的法则来进行文艺建设和管理。大众文艺要进入市场,适应市场需要,也就是适应了大众的需要。这是俗文艺的基本规律。因此,当前,文艺团体的市场化改制具有重要意义,它完成了大众文艺的现代转型。俗文艺进入市场,发展文艺产业对于俗文艺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在这个基础上,也要开展文艺的研究和评论,引导社会舆论,指导俗文艺的发展。政府有关部门只能创造条件鼓励促进文艺的发展,依法管理,而不能越位干预。现在有些文艺管理部门在法律之外,利用行政权力越俎代庖,直接干预文艺生产,审批或决定某些文艺产品的生产,例如以“俗”为由对一些影视节目进行取舍裁判,对一些正常的网络活动加以限制,这是不可取的。这种方式违背了俗文艺的生产规律,也违背了大众的意愿,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和效果。因此,应该转变对俗文艺是管理方式,由单纯的行政管理变为社会管理。
雅文艺的主体是知识精英和相关的文艺团体等,因此雅文艺的建设要依靠公共社会,而不能由文艺管理部门代办。雅文艺的管理在硬件方面是政府有关部门,主要是在法律和行政上的管理; 而在软件方面则是文艺批评。文艺批评要靠思想界、学术界的自由研究和平等讨论,因此必须保证一个自由宽松的文艺环境。政府的责任和作用不是主持制造或者封杀某些雅文艺产品,而是依法保证自由的思想文艺空间,让有生命力的文艺产品发展起来,让没有生命力的文艺产品淘汰。现在有些文艺管理部门在法律范围以外用单纯行政手段管理雅文艺,包括用行政指令肯定或否定某些理论观点,对一些作品的传播加以人为的干预,限制学术自由,这些都不符合文艺发展的规律。在这方面,左的思潮特别是文革中的历史教训值得注意和记取。总之,雅文艺和俗文艺应该和谐共存,雅文艺要包容俗文艺,俗文艺要借鉴雅文艺,二者有时会发生某些冲突,但总的方向是共同发展,互相补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