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从1958年第一部武术竞赛规则的制定到2012年武术竞赛规则的出台,我国的《武术竞赛规则》先后进行了十余次的修改。综观武术套路竞赛规则的发展,其评分体系及其内容都是在不断演变的。从1958年开始实行的第一套竞赛规则到1995年的第六套竞赛规则,采用整体评分的方式,初步确立了评分细则的基本框架,虽然不断地对满分10分的分值进行划分,实行分值分配,可整体评分模式并没有打破,评分细则中抽象的概念较多,裁判员能够实际操作的指标较少,这使得裁判员评判时仍然是以‘估分’或者是‘给分’为主。
1996年版本的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开始依据表现难美性项群的技能主导类项目(体操、技巧、花样滑冰等)的竞赛规则,结合竞技武术套路自身的项目特点对规则进行了一系列标准化、国际化的改革。由此开始,竞技武术套路的评分细则开始通过可以量化的指标实行分块评分,竞技武术套路评价开始走向具体化、客观化和科学化。自2002年武术套路竞赛规则颁布以来,竞技武术套路已基本形成了以“动作质量”、“演练水平”和“难度”为主要评分内容的评价体系。这一评分方式一方面较大提高了竞技武术套路比赛的客观性;另一方面对技术的规范性提出更高要求,这促进了竞技武术套路运动朝着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规则是技术发展的导航标,而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引导着竞技武术套路技术体系的发展。今天的竞技武术套路运动正呈现出“竞技性”与“竞艺性”相结合的趋势,这无疑是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对于竞技武术套路技术评价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竞技武术套路技术多元化发展的大趋势,着实需要与时俱进的对竞技武术套路的技术评价体系进行进一步的深入研究,以此更好实现对竞技武术运动正确、科学的引导。
1 竞技武术套路技术评价体系的划分依据
从测量学的角度来看,“竞技武术套路比赛属于间接测量,它实质上就是裁判员(测试者)依据武术套路项目的评分细则和运动员临场发挥水平,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执裁经验通过临场判断给运动员(受试者)评分(测量),并最终确定运动员的名次”.这种测量的机制和特征就必然导致竞技武术技术动作的评价形成了以下两个主要特征。
1.1 竞技武术套路技术评价的“抽象性”
竞技武术套路比赛属于技巧类难美性评分项目,它不能够使用类似田径等项目的物理方法进行绝对客观的计量,只能由裁判员依据武术竞赛规则进行主观评判来评定运动成绩和名次。由于竞技武术套路自身项目的特殊性,评判运动员技能水平的“好”与“差”本身就是一个抽象的概念。目前虽然动作质量和难度的评判已经有了较为具体的量化指标,但是在临场评判时,裁判员仍然需要通过自己的主观判断来判定运动员某一动作是否达到要求,在“是”与“否”之间仍然是抽象、模糊的,没有一个明确的界线,仍需要依靠裁判员的执裁经验和临场判断来裁定。
1.2 竞技武术套路技术评价的“主观性”
对于竞技武术套路技术动作的评分方法,简单来说就是依据评分标准做出判断。作为思维的一种方式,我们不可否认其具有一定的主观色彩,带有人为估计的成分。这种主观性反映在测量过程之中,裁判员的业务水平、经验乃至性格、习惯、心态等因素都会被带到评分活动的过程中去,从而影响最终评分结果。在竞技武术套路的赛场上,我们很容易发现在面对同一运动员时,由于裁判员主观因素的影响,做出的判断结果可能会大相径庭。如:判定运动员某一难度动作是否完成时,由于该运动员所做的难度动作完成的度数不是很清晰,根据规则可以判完成也可以判未完成,但由于评判尺度由裁判员个人掌握,所以评判的结果很可能极大地影响到该运动员的最后成绩。
2 竞技武术套路技术评价体系的指标划分
通过对国内武术学者和专家的调查,本研究对竞技武术套路技术评价的影响因素进行了统计(见表)。根据调查结果,可将竞技武术套路技术评价体系划分为以下四个体系内容。
2.1 动作评价指标
动作评价指标是对竞技武术套路中的技术动作规范化、合理化的评价,是竞技武术套路技术评价体系中的最基本的环节。依据调查结果,本研究将其归纳为以下四项内容。
2.1.1 动作规格
动作规格,是对竞技武术套路技术的基本要求,是指竞技武术套路技术动作的规范程度。
它包括竞技武术套路技术中各种基本的手型、手法、步型、步法、身型、身法等的标准化要求,以及腿法、平衡和跳跃等动作的规范化要求。
动作是竞技武术套路技术的基本元素和基本构成。对于任何一项技术的动作评价,都首先应该建立在技术动作的规范性的基础之上。例如,拳要做到四肢蜷紧,拇指压于食指和中指的指节处,保证拳面平,手腕直;出拳时,要力点清晰,轨迹正确,做到拳头从腰间内旋冲出,力达拳面。掌要做到四指伸直并拢,四指之间紧贴,拇指弯曲紧扣于虎口处。而如今,在一些竞技武术套路比赛中,我们发现部分运动员的基本技术出现了严重的问题:例如拳面不平,握拳不紧;推掌四指无法并拢,甚至四指呈现明显的弯曲,翘掌动作58中腕部的角度达不到90度;平衡时,支撑腿出现不符合规定的弯曲;弓步、马步、仆步这些基本步型常常糊里糊涂地一带而过等等。如果这些最基本的技术动作都不能够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的程度,竞技武术套路运动又如何能持续发展?因此,动作规格应当成为评价技术动作的首要指标。
2.1.2 动作协调
协调能力是指运动员在运动时,机体各器官系统、各运动部位配合一致,完成练习的本领。在竞技武术套路中,动作协调是指运动员在完成武术套路的技术动作时,身体各相关部位之间,身体和器械的之间能够协调配合,顺利而连贯的能力。
随着竞技武术套路技术的不断革新与发展,技术动作的复杂性不断加强,路线变化也越来越多样化,这就对运动员完成技术动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假使运动员在演练时身体各部位不能协调配合,手眼身法步的组合运用方法与时机不当,必然会使得技术动作在整体效果上表现出不协调、不顺畅的现象,演练效果也会因此大打折扣。
所以,动作协调是对运动员身体协调素质的考查,即运动员各肌肉群同步活动的能力的一种体现。在演练套路时,上肢和下肢、躯干和肢体,以及身体和器械能否表现出较强的同步活动、协同配合的能力,这应当成为对技术动作评价的一个重要指标。
2.1.3 动作编排
动作编排,是指对竞技武术套路技术中武术单个动作、组合动作的设计,时间、空间的规划,以及配乐的选择。由于竞技武术套路是时间性、空间性很强的身体运动,大多要求运动员在1分10秒至1分20秒(太极拳、太极剑时间为3-4分钟)的时间里在14m×7m的场地上完成整套动作。如何使运动员在有限的时间和空间内,表现出最出色的竞技水平和竞技能力,动作编排就显得尤为重要。
如今,技术动作的编排是否合理,是否新颖而有创意,已成为竞技武术套路竞赛制胜规律的一个重要的因素。例如在某一段落中,为了体现出快速的特点,就不能把所有的快速动作集中在一起,那样就会显得糊涂一团,就会单调、没有主次。通常在最能表现出快速特点的动作之前,先编排一个相对柔慢一些的或感觉稳定一些的动作,其作用是把速度的变化表现的更加的明显,以此衬托出更快的效果,给人的印象就会更深。武术中常常讲究“有快才有慢,欲快则先慢,久快则必慢;快中再快也看不出快,慢中再慢也显不出慢”便是这个道理。因此,竞技武术套路技术动作的编排应当注重单个动作和组合动作在时间、空间上的设计与布置,要以新颖、别致、流畅为导向,实现技术动作编排趋同于竞技性和竞艺性的发展趋势。
2.1.4 动作衔接
动作衔接的作用是承上启下,使动作之间的连接更加紧密,实现顺利的过渡。其目的是使在套路中的上一个动作(或动作组合)与下一个动作(或动作组合)的转换连接具有连续性而无跳跃感。
任何武术套路都是由若干技术环节组成的,技术环节又是由若干单个动作构成的,技术动作和技术环节的有机组合便构成了完整的套路。然而,最佳的单个动作往往并不一定能够组合成最佳的整套技术。只有配之以合理而有效的连接,才能实现对各技术动作的优化组合,从而提高整套的演练效果。例如:动态动作之间的衔接要体现出一种连接的自然,不能给人以生硬的感觉;动态动作和静态动作之间的衔接,体现的是一种节奏变化的反差,瞬间的停止或者逐步的变速一定要做到过渡的协调、合理。所以,动作衔接直接体现了武术套路技术的运化质量,体现了武术套路技术运化的严谨程度,以及技术组合优化程度的质量。因此,动作衔接是衡量整套技术动作质量的关键要素所在,也是评价技术动作的不可或缺指标。
2.2 演练评价指标
演练评价指标是对竞技武术套路运动中的技术动作的形态、意识以及效果的评价。在竞技武术套路比赛中,对运动员演练水平的评判是较为抽象的一个内容。通常认为“影响竞技武术套路演练水平的因素主要有八类:劲力、协调、精神、节奏、风格、内容、结构、布局”,它们是评价竞技武术套路技术的演练水平的基础。通过对专家、学者的调查,本研究将演练评价指标归纳为以下四项内容。
2.2.1 演练节奏
演练节奏是指运动员在技术动作演练时合理运用同一矛盾结构中两种不同的运动形式,在时间上和空间上展现武术运动美的运动秩序。它以时间性和空间性为主要特征,通过套路演练过程中对动与静、快与慢、轻与重、长与短、起与伏等因素进行的合理运用。
节奏原本是指音响运动的轻重缓急,其中音响的强弱或长短交替出现而合乎一定的规律。音乐中的节奏表现为节拍的长短、强弱、轻重旋律的组合,在舞蹈中的节奏表现为舞步的强弱、快慢、大小、高低的对比变化。所以,“节奏是运动的秩序”.在体育运动中,“运动节奏是运动的生命,任何运动动作如果失去了节奏,也就失去了运动动作的意义”.同样,为了最大限度的提高动作的高度、速度、难度和稳定性,竞技武术套路运动必然也要注重节奏。事实上,真正的高水平竞技武术套路运动员,并非是自身的身体素质比一般人高出很多,而是他们往往能出色的处理技术动作的演练节奏。通过节奏的调节,才能够更好的保证技术动作的完成;通过节奏的处理,才能够更好的发挥出技术专长;通过节奏的变化,才能够更明显的突出技术特点。
2.2.2 演练风格
演练风格是指在演练竞技武术套路时,在拳械套路本身的技术和演练者自身的技法上所呈现出的代表性的独特面貌和特征。演练风格一般可分为拳种风格和个人风格。
2.2.2.1 拳种风格
拳种风格是指每一类拳种套路在技术动作层面所表现出的动作形态、技术技法等方面的特点,是拳种之间相互区别的显着标志。在拳种套路的创编过程中,由于内容选材、结构编排、节奏变化以及表现的技击风格不同,不同拳种的套路必然会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例如在拳术套路中,长拳的拳种风格为动作舒展大方,身法灵活稳健,发力快捷顺达,节奏变化明显;太极拳的拳种风格为虚领顶劲竖项,沉肩坠肘坐腕,含胸拔背实腹,松腰敛臀圆裆,心静体松意注,呼吸深长自然,势势意连形随,轻沉虚实兼备;南拳的拳种风格为稳马硬桥,手法丰富,脱肩团胛,直项圆胸,拳势刚烈,刚劲有力,节奏铿锵。而短器械中,剑术套路的风格为轻快敏捷,身活腕灵,刚柔兼备,气韵洒脱;刀术套路的风格为动势尚猛,诡秘快捷,以腰助力,步疾刀猛;棍术套路的风格为梢把并用,凶猛泼辣,密集如雨,横扫一片,巧狠结合,气势磅礴;枪术套路的风格为力注枪尖,枪扎一线,枪贵“四平”(顶平、肩平、枪平、脚平),上下翻飞,圈中化直,直中化拳,变化莫测。这些都是不同拳械套路的特殊风格的体现。然而近年来,为了追逐竞赛的成绩,一些教练员和运动员对各项拳种、器械方法不求甚解,以至于在技术上生搬硬套,风格上混淆不清。因此,必须要重视拳械套路技术风格的培养和训练,使之成为展现武术套路技术特点的基础。
2.2.2.2 个人风格
个人风格,也可以理解为个人的技术风格,是指竞技武术套路运动员演练时在身体形态、技术技法等方面表现出的个性化特征。因为“技术风格的物质载体是运动员,即任何技术风格都要由运动表现,每个运动员都有自己独特的个性特征和行为特征”,所以,个人风格是“运动员把自己对套路动作的深刻理解自然融入到技术动作”的结果,是运动员演练水平的个性化展现。为此,本研究总结和归纳出若干典型的个人技术风格进行说明:
1 动作迅猛、高飘有力型:此技术类型的运动员在全国赛中所占的比例最高,可以说是属于当前的风格类型的主流。这些运动员的特点是动作快速有力,跳跃动作又高又飘,落地又稳,且难度系数较高。在演练时往往快速凶狠、勇猛泼辣,善于营造赛场轰轰烈烈的气氛,调动裁判员及观60众高涨的情绪,通常容易获得较高的印象分。
2 动作流畅、舒展大方型:此类运动员素质全面,身体机能水平突出,弹跳力和柔韧性出众,对于单个动作间的连接、用力方法及运动路线的掌握准确,身体各关节能够按运动员理想中的要求做出满意的动作造型,加上运动员四肢修长的各人身体条件,其展现出来的技术动作给人一种洒脱飘逸、舒展奔放的大气之感。例如,十运会武术套路比赛剑术、枪术项目的冠军韦剑就是此类运动员的典型。
3 编排新颖、韵味独特型:此类运动员在身体素质、力量、速度、耐力上虽然不及其他类的运动员,却能够充分发挥自己柔韧性好、协调性强的特点。在套路编排上特别注重技术动作的创新,能通过创编新颖奇异动作并巧妙的连接获得裁判员的青睐。同时,在套路演练中注重身法韵味的表现,对快与慢、动与静、重与轻、刚与柔、实与虚、高与低、起与落之间的把握非常合理。
4 动作规范、干净利落型:此类运动员基本功底扎实,专项素质全面,各项竞技运动能力均衡。这些运动员在演练过程中,动作规范,准确到位,干净利落,动静分明,豪不拖泥带水。在现今国内实行的竞赛规则中,对动作规格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此类运动员由于技术动作规范到位,扣分点少,较容易取得优异成绩。原北京武术队女子运动员刘清华就是此类运动员的代表。
如今,充分展现武术套路拳种的风格,并大力倡导运动员的个性风格,是当前竞技武术套路多元化发展的需要。因为,“拳种风格因个人风格而添色,个人风格因拳种风格而增辉,风格不同,艺术品位不同,大大提升了武术的艺术欣赏价值”,所以对于演练风格的评价是十分需要的。
2.2.3 “演练意识”
演练意识是指武术套路运动员通过对技术动作的塑造和对技术动作的演练,所引发的一种思维活动。通过演练意识,可以为观赏者提供一种认识技击、还原技击和感受技击的一种感官的方式,使他们“领略到武术对技击的体验、想象或期待.“当套路从整个传统武术训练体系中析出,其技击价值就逐渐消退,呈现出与实战存在一定距离的、并经过提炼的艺术的美。这种套路是一种对格斗技术的再创造和升华,并更诗意地表现了技击。” 因此武术套路中的技术动作既涵盖了对攻防技击意境的描绘,也包罗了对攻防技击思想的表达。这是对格斗景象的艺术化展现,是对武术技击的理想化追求。一个个形神相合的动作,一组组神随形转、形随意动的动作组合,不仅可以使人清晰的感受到战斗的情境和格斗的意境,还可以足以令人感到“气不馁、韵不断、味无穷”的美感魅力。所以,运动员能否在演练过程中表现出武术追求的技击意识,是竞技武术套路技术的评价体系中不可或缺的构成要素。
2.2.4 演练效果
演练效果是指由竞技武术套路运动员发起的,通过整套技术动作的演练这一实践活动,所形成的客观后果和整体感受。它是由演练者通过自己的肢体运动塑造各种形象,而令观赏者产生的主观感受和认知。通常,演练效果可以分为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2.2.4.1 动与静的效果
动迅静定“是对武术套路运动中”动“与”静“的高度概括和精辟总结。从竞技武术套路的技术动作结构来看,其组成的技术动作既有运动的连贯动作,也有静止的定势动作,这些蕴含技击含义的连贯动作与定势动作巧妙的结合在一起就构成了竞技武术套路。在演练中,定势或亮相之前通常要加速,动作组合中通常动中有静,静中有动,在变化之间,给人以雕塑感,体现出”此处无声胜有声“的鲜明对比,使观众、裁判员引发赞美的心理感应。
2.2.4.2 快与慢的效果
竞技武术套路运动中的”快“与”慢“,是对技术动作中”动“和”静“这对运动特征在时间上的具体表现。对于技术动作、组合的快与慢的节奏把握,是衡量运动员演练水平的重要指标。在演练的过程中,运动员在完成单个动作或者组合动作时因快慢所产生的节奏变化直接体现为鲜明的演练效果:力量释放的快速有力则刚强威猛,给人以招招命中的实战之感;力量释放的缓慢则轻盈柔和,会产生舒展飘逸的洒脱之感。
2.2.4.3 轻与重的效果
在套路的演练过程中,可将技术动作所表现出的力量的大小称为”轻“与”重“,其效果称为”柔“与”刚“,表现为劲力充足的刚劲,也有表现绵绵不断的柔劲。”柔“是柔和缓慢,而不是柔而无力,刚是刚强快速,而不是生硬而无弹性。在武术套路中,既没有绝对的”刚“,也没有绝对的”柔“,而是柔中带刚,刚中寓柔,或偏重于刚,或偏重于柔的。因为,有柔无刚则立足不稳,有刚无柔则转动不灵,都不能给人以美感。所以,柔”与“刚”在武术套路演练中既是相对立的,又是相互渗透和互相转化的。
2.2.4.4 长与短的效果
“长”与“短”是对竞技武术套路技术动作在空间上的一种界定。因为武术动作的动作幅度存在着大小的差别,运动轨迹也是有着长短的不同。运动幅度较大,运动轨迹就会增长,表现出来的效果更多的是舒展大方、轻盈飘逸;动作幅度较小,运动轨迹就会缩短,表现出来的效果更多的是短小精干,灵活有力。在武术中,“开”与“合”或“含”与“展”就是由此引申而来。
2.2.4.5 起与伏的效果
“起”与“伏”是在武术套路演练时在时间和空间上表现出的效果。一方面,它们体现在演练者身体重心在空间高度上的变化,如武术动作中由较高的姿势与较低的姿势的过渡中,“起”的表现多采用高重心、向上动作,而“伏”多采用低重心、向下动作。另一方面,它们表现在身体重心在移动速度上的变化,如“起”多采用“提气”手法,多为重心主动快速移动;“伏”多采用“托气”手法,多为重心缓慢的控制运动。例如:在一段快速激烈的动作后以一个低势动作(如跪步、弓步等) 突然停顿,就能给人以一种嘎然而止的鲜明的节奏感,相反,如采用一个高式动作作为结束则很难达到这种效果。
2.3 难度评价指标
难度评价指标是对竞技武术套路中的难度技术动作的综合评价。“一个项目的竞技化必须具有高度的可操作性”,而武术套路在进行准确的量化时,更多地是凭借主观臆断与相互比较进行的,如果要实现规范性、可比性、公正性、可操作性,就迫切要求一项能真正量化的指标。当运动员在动作质量、演练水平出现不分上下的情况下,完成难度技术动作的难度越大、质量越高,得分就越高。在新规则中,对动作难度和难度连接都有着不同分值的规定,运动员要想获胜就必须保证难度动作的高成功率。因此,“难”(即高难度的技术动作)已经成为了评价竞技武术套路运动员竞技能力等级的标志。为了更高的引导竞技武术套路难度技术的发展方向,本研究将难度评价指标归纳为以下四项内容。
2.3.1 规范系数
规范系数是指难度技术动作的规范程度。难度技术动作的出现,是为了更客观的实现套路评分的规范化,体现套路评分的公平原则。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对于不同类型的难度技术动作,都有相应的标准以及要求。例如:在平衡类的难度动作中,十字平衡要求运动员的上举腿要达到垂直,仰身平衡要求运动员的上身高于45度;在腿法类的难度动作中,直身前扫的扫转角度要达到度数;在跳跃类的难度动作中,腾空摆莲、旋风脚等动作对起跳的助跑步数、空中转体的度数、击响脚的高度等都有严格的规定等等。所以,难度技术动作的规范程度直接决定难度技术动作的质量,规范系数是对难度技术动作实施评价的重要指标。
2.3.2 稳定系数
稳定系数是指难度技术动作的稳定程度。根据竞赛规则的要求,平衡类的难度动作对平衡动作的时间有严格的规定,跳跃类的难度动作必须要以静止的动作作为连接或结束(如接马步或接跌竖叉),如果在这一过程中一旦出现附加支撑、倒地、身体的晃动、脚步的移动、跳动、碾动等都要进行相应的扣分等等,这些都是对难度技术动作稳定性的要求。难度动作的稳定与否,是判定难度动作是否完成的最基本的要求。在竞技武术套路的比赛中,一旦运动员在演练过程中出现落地不稳等稳定性上的失误,不仅仅会导致整个难度动作的失败,而且还会直接影响到整套技术动作的演练。因此,稳定系数自然可以成为难度技术动作评价的一个重要指标。
2.3.3 观赏系数
观赏系数是指难度技术动作的可观赏程度。观赏性是竞技武术套路技术难度动作的重要特征。高难动作以其新颖、惊险、独特的魅力大放异彩,这正是竞技武术套路吸引观众的所在。在竞技武术套路比赛过程中,运动员惊心动魄的旋转、腾空、落地和惊险的高难动作连接,创造出的是一种独特的惊险美。惊险美给观众以无与伦比的心灵体验,是竞技武术套路中一种高层次的审美形态。在某种程度上,高难度的技术动作已经把竞技武术套路运动升华到了一种艺术美的境界。因此,难度技术动作的观赏系数也应该成为评价难度技术动作的一个重要指标。
2.3.4 连接系数连接系数是指难度技术动作之间相互连接的完成程度。根据现行的竞技武术套路竞赛规则的规定,难度技术动作之间有三种连接,分别是:“动动连接”、“动静连接”和“套嵌连接”.动动连接是指两个跳跃类动作的连接,如:“腾空飞脚+侧空翻”、“旋风脚360度+旋子转体720度”等之间的连接;动静连接是指一个跳跃动作与一个静止动作的连接,如“旋风脚720度+马步”、“旋子转体720度+跌竖叉”、“腾空摆莲540度+提膝独立”等之间的连接;套嵌连接是专指带有抛接的难度动作,如“抛+抢背+接”、“抛+腾空摆莲360度+接”等之间的连接。动动连接时,要求跳跃动作之间的助跑不能够超出规定的步数,如“腾空飞脚+侧空翻”之间只允许一步的助跑,“旋子转体360度+旋风脚720度+马步或跌竖叉”中的旋子转体360度和旋风脚转体720度之间只允许四步的助跑等;动静连接时,跳跃难度动作后接马步要求双脚同时落地,落地时脚不可移动、跳动,跳跃难度动作接跌竖叉,双腿要求同时落地,不可落地后再成叉,跳跃难度动作接“提膝独立”要求是击响脚单脚落地,支撑脚不得出现碾动、跳动等;套嵌连接时,跳跃动作要求腾空,跳跃动作的度数要达到要求,要接住高抛器械等。做好这些连接是完成难度技术动作非常重要的环节,因此难度技术动作之间的连接也是评价难度技术动作的指标之一。
2.4 审美评价指标
审美评价指标是对竞技武术套路中的技术动作审美层面的评价。自2003年的《武术套路竞赛规则》提出竞技武术套路技术要向“高难美新”的方向发展,由此审美评价成为了竞技武术套路评价体系中的重要内容。“武术套路的‘美',指的是武术套路中的武美表现力特征。”“美不但要求动作的高度、远度、幅度、角度、速度等都达到高标准,而且还要求动作的姿态优美、轻灵飘逸、节奏分明和富有韵律感,整套动作干净利索,准确稳定。”随着武术套路“竞艺性”特征的日益凸显,技术动作是否赏心悦目、节奏变化的是否对比鲜明、演练效果是否具有强烈的感染性等都成为评判运动员技术水平的重要内容。由此,本研究将评价竞技武术套路技术动作审美层面的指标归纳为以下四项内容。
2.4.1 动作美感
动作美感是指由竞技武术套路运动员所演练的技术动作引发的视觉审美感受。在竞技武术套路发展的今天,武术套路运动已经趋近于一门视觉艺术,运动员所做的每一个动作都是对武术运动独特的美感的展现。优美的武术技术动作已成为反映运动员的想象力、智慧和体能的主要标志。
首先,“缘耳而知声可也,缘目而知形可也”.就竞技武术套路技术动作的形态而言,它足以给予观赏者的视觉以具体而形象的审美感受。例如:飞凤起舞的剑术犹如仙女下凡翩翩起舞,有着猛虎下山之势的刀术,如狂风卷浪势不可挡,蛟龙出海的枪术,如云海翻滚、电闪雷鸣;还有缠绵环绕、身姿如浪的蛇拳,悠忽飘洒、云移星转的醉拳,飞翔云天、形象矫健的鹰拳等等,都以丰富多彩的艺术形象给人以美的享受。
其次,“任何事物都有内在的精神,都要表达,只要整个自然界在传达自身,它就在语言中传达自身”.以表现技击性为主旨的武术技术动作就可以被看作是以一种“语言”的方式向外界“传达自身”,成为一种“视觉语言的符号”,诠释着武术套路的内在精神,塑造着武术的技击意境。通过肢体的语言在结构、内容上按照审美规律塑造事物的外型,表现出形式多样而统一、对立和平衡的形式美,引发人们在视觉美感上的共鸣。
2.4.2 节奏美感
节奏美感是指在套路演练过程中,通过对技术动作、动作组合艺术化的处理,形成的节奏变化所产生的审美感受。因为,“在自然界里存在着各种节奏,这种节奏是一种本质的、客观存在的自然现象。在体育领域也有节奏,但这种节奏不仅是指艺术的表现形式,更包含着艺术的本质”.竞技武术套路是通过武术动作规律地协调组合而成,它的一招一式往往是艺术性地表现技击动作的实战意义,给人以身临其境的艺术享受。特别是随着竞技武术套路不断的突出和强调套路演练的艺术性,节奏已成为武术套路艺术性的重要体现方式。比如,器械套路中的短刀勇猛剽悍、雄壮有力;剑术体现出身法轻快多变、姿势潇洒优美、剑法丰富流畅等等,都是要通过节奏来体现的。
节奏变化是针对技术动作的过程性来讲的。动作速度变化呈现为快慢缓急,动作力度变化表现为阳刚阴柔,动作幅度变化体现为高低起伏等等。在技术动作的演练过程中,节奏转化可以给人以美的快感与享受。以竞技武术套路中所表现的阳刚与阴柔为例,作为中国古典美学用以评价不同审美风格的一对重要范畴,两种不同形态和内涵的表现能给人不同的审美感受。“阳刚是相对于阴柔而言的,阳刚在形式上表现为粗犷、激昂、刚健、雄伟,令人惊心动魄、精神振奋;阴柔则在形式上表现为柔媚、和谐、静雅、圆润,又能给人心旷神怡,轻松愉快之感”.阳刚之美与阴柔之美这两种迥然不同的审美意境在套路演练过程中既保持相对独立、各执一端、平分秋色,又交互渗透、刚柔并济、相得益彰,构成了武术套路丰富多彩的“刚柔之美”.因此,竞技武术套路正是通过动静、刚柔、快慢等节奏变化对一个个动作以及动作衔接进行艺术处理,从而巧妙的体现出了武术的艺术美。
2.4.3 意境美感。
意境美感是指通过技术动作的外在表象,令观赏者产生审美联想,而获得的一种精神层面的审美体验。在东方古典美学范畴中,意境被理解为“文艺作品中所描绘的图景和表现的思想感情融洽一致而形成的一种艺术境界”.竞技武术套路按照武术的价值趋向和审美需要,将攻防技击动作进行艺术的加工和演练者的情感精神融合一致,在似象非象之间达到“情景”交融,“情技”交融,“神形”交融,这是一种独特的意境之美。
所以,对于竞技武术套路而言,通过精湛的技术展示出如虹的气势和生动的气韵,通过娴熟的动作表达出贯一的气质和英武的气概,可以营造出武术的艺术“意境”.
在套路演练过程中,意境美往往是通过武术技术动作的动静节奏变化来实现。从动静节奏的变化推断出武术动作节奏的本质是动态变化的形式,动作节奏变化有规律却难以具体衡量,因为“动韵静势”的意境是“游心之所在”的心灵虚境,这正如宗白华先生所说的“以宇宙人生的具体为对象,赏玩它的秩序、节奏、和谐,借以窥见自我的最深心灵的反映,化实境为虚境,创形象以为象征,使人类最高的心灵具体化、肉身化”.
所以,在武术套路的演练过程中,动与静处理的恰当,往往能产生“石韫玉而山晖,水怀珠而川静媚”的美学意境。2.4.4 神韵美感。
中国传统审美学的思想家们把“韵”这一特殊美学术语界定为“超然于世欲之外的节操、气概,从而表现出神态、风度”.由此,对于竞技武术套路而言,神韵美感可以被描述为建立且超脱于技术动作之上的神态、风度与气质。
艺术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必须直接诉诸审美情感。博厄斯在其着作《艺术起源》中这样说道:“艺术起源于情感与思想的表现以及把这种表现用形式加以固定。”竞技武术套路的招招式式都沉醉在“神韵”的追求中,通过技术动作韵律变化使得武术套路的层次分明、韵厚味醇。在这样的品位审美与专注审美的过程中,传达出演练者的内在精神与内在情感,并由观赏者获得了极大的审美享受与满足。古语有云:“韵者,美之极。”“凡事即尽其美,要有韵。”林语堂先生也曾指出:“韵,气韵或神韵,是中国艺术的最高理想!”因此,“韵”的观念自古以来就深刻地反映着中国武术的一种传统审美思想,所以对于竞技武术套路的审美评价,“神韵”之美也是不可缺少的指标。
3 结语
经过真实的调查,准确的统计,以及合理的分析,将竞技武术套路技术评价体系归纳为“动作评价指标”“演练评价指标”“难度评价指标”和“审美评价指标”四项指标。其中,“动作评价指标”可被细分为“动作规范”“动作协调”“动作编排”“动作衔接”四项内容;“演练评价指标”可被细分为“演练节奏”“演练风格”“演练意识”“演练效果”四项内容;“难度评价指标”可被细分为“规范系数”“稳定系数”“观赏系数”“连接系数”四项内容;“审美评价指标”
可被细分为“动作美感”“节奏美感”“意境美感”“神韵美感”四项内容。(见图1)通过对竞技武术套路技术评价体系的划分及其具体内容的阐述,本研究寄希望于其可以为竞技武术套路评分的依据和内容提供有价值的理论参考,并对竞技武术套路竞赛规则的完善提供些许的参考。在此也需要说明,由于能力有限因而本研究在理论上难免会存在许多的不足之处和值得商榷的地方,然而旨在通过本研究引发武术学界的学者们的思考,为广大武术研究者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共同为竞技武术套路运动的科学化发展尽到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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