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元骧是我国当代最活跃的文艺理论家之一。自 1990 年代以来,以他的文艺美学思想为研究对象的文章多了起来,重点阐述了他关于文学本质、文学观念和方法论的观点,这说明他的理论实践在现实中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当我们惊呼当代文学及其理论“失语”、陷入“原创焦虑”的时候,何以王元骧的理论实践具有有效性? 具有影响力? 具有广泛的对话性? 这是值得思考的一个问题。
我们可以从许多方面言说王元骧文学思考的理论价值,但最值得关注的一点是,王元骧对文艺发展有强烈的问题意识。问题从现实中来,理论对话是与读者一起认知现实,认知文学、艺术、美学现象,追究本质,因此王元骧的对话是多维的,是带有认知推动力的,不仅可以有众多的参与者,而且还具有理论演进的纵深性、辨析性,用王元骧自己的话说,就是具有人文学科应该具有的批判性和反思性。关于问题意识,还是看看王元骧的“夫子自道”吧: “我的问题主要来自两方面: 一是来自理论自身,来自我教学中所遇到的疑难问题。
这使我养成了不善于追新逐异、跟风赶潮,而总是以探讨学理、追求学理的完善为目的的兴趣和习惯……二是来自现实,来自自己的人生体验。”
①平凡而真实的自述说明他的问题不是来自书本和纯粹的理论假设,不是从概念到概念,也不是追风之作,而是来自于知识与体验的结合、理论与现实的贯通。这让他的步伐充满了自信和从容,他往往站在哲学的高度,趋向融合和综合,思想内容圆融一体,具有与现实对话的理论张力。如果反思当代文艺理论的自我边缘化问题,其原因之一就是亦步亦趋于西方时髦理论,“跟着翻译走”,其症结就在于忘记了理论在本质上与艺术一样,作为精神活动,都是对现实存在的掌握。王元骧面对着现实和现实中的问题,从问题出发,但不是经验主义至上。相反,他是经验主义的反对者: “我们中间许多人都是一些思想懒汉和浅薄的功利主义者,以为文艺理论就是经验的直接产物。”
②回首 30 年,我们争论的文艺问题不可谓不多,不可谓不尖锐,但留下了什么思想成果,为人类贡献了什么智慧? 却值得反思。争论的话题很多,但如果一直是偏执一端的盲人摸象,就难免浮于表象,因此也难以对读者产生影响,甚至让细心的读者看出笑话。王元骧曾举一例,30 年前有人高标什么纯文学,决心为文学“松绑”,让文学摆脱政治、现实的羁绊,让文学“纯之又纯”; 但今天又回过头来说什么文学没有力量了,太纯了,与社会、读者疏远了。同样是那一些人,只因为有话语权,就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其实,这集中反映了我国文学界理论思维落后的状况,尤其在对文学本质和基本性质的认识上,即便是风云一时的小说家,也是忽左忽右、忽前忽后,前后矛盾。蔑视理论,或者不承认理论的价值,在当今受到了后现代主义的鼓励,在反本质主义、反基础主义的鼓噪下,什么“根本就没有文学理论那个东西”呀,什么“无限大就是无限空”呀,什么“文学理论危机”啊,又迷惑了不少人! 是否理解文学问题的哲学基础,是否承认理解文学等精神现象需要一个哲学基础,并一以贯之,这是王元骧与其他人的区别之一。那么,王元骧所依傍的哲学是什么呢? 或者说他是从什么理论的高度掌握对象呢? 王元骧不讳言,他的思想方法和理论依据,就是马克思主义及其美学。
本文无法全面评价王元骧的文学思想,仅就“文学与人”和“人性标准”问题,谈些认识和看法。
何以在我国关于“文学是人学”的观点特别流行呢? 在“五四”前后,我国新文学运动的发起人和实践者,认为我国过去的旧文学空谈性灵,雅好深致高远,使文学严重地脱离了时代和社会,也脱离了民众的需求,变成与社会进步、民族进步无关的东西,因此也毫无疑问地成为垂死的东西。
文学要有新面貌,不能不重新建立与生活的联系,关注社会问题,关心民瘼,尽管不能解决问题,但至少要能提出问题。一时间易卜生的“社会问题剧”成为新文学的标本,不管当时对易卜生理解得是否准确、是否全面? 但“娜拉出走”已经超出了文学问题的限制,成为推进社会关注女性地位问题、社会家庭问题的聚焦中心。
不知不觉中,文学的中心或者对象、任务由“人”转变成为“社会问题”,发现社会问题、描写社会问题成为文学最主要的功能,艺术形象的塑造变成社会问题的捕捉和思考。文艺要越俎代庖对社会问题进行研究,这在“五四”时期听起来有其合理性,因为那时候社会学不发达,文学或文艺也确实兼有研究社会、揭示社会问题的使命。但在今天,人们从文学或文艺中主要是满足审美需求,这就不得不重新恢复审美对于文学与人或文艺与人的关系的理解的意义。所以,我们在王元骧的相关文章中总是能看到这样的论述,美学、艺术、人是三位一体的。“马克思主义把‘实践’的观点引入哲学,认为世界不是恒定不变的存在,它是人类实践活动的产物,人在改变现实世界的过程中同时也在不断的改变自身,因而人与现实的关系,包括认识的、意志的、情感的,都是在历史的过程中形成的,我们也只有在历史的语境中才能对之作出有效的把握”。
③接受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洗礼之后的美学,不可能脱离人类实践的基础来谈论美、真、善,它们在现实中的运动是一体的,虽然领域三分、指向有别,但互为前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作为特殊意识形态之一的艺术也是如此,艺术的感性力量渗透着理性。艺术作为实践,是动态的。诚如卢卡奇所说: “文学的惊人的社会力量恰恰在于,在文学中,人是直接地,连同他内在和外表生活的全部丰富性,如此具体地出现,这是其它反映客观现实的领域所办不到的。”
④艺术的独立或自立,它作为独立的意识形态之一,不仅完成着真理的探究、理想的塑造,而且由于赋予其以感性的形式,所以知、情、意三者结束了分裂的局面,在美的桥梁上相遇而握手言欢,即审美不是认识,但具有认识的普遍价值; 审美不是目的性的意志活动,但却具有合目的性。这就是为什么王元骧一直没有放弃通过分析人的心理的知、情、意三元结构,来达到更清晰地认识人的主体性的原因,也从学科的角度再次确认了艺术掌握世界的独特性。
今天,文学创作中物欲横流,感官刺激泛滥,崇尚下半身写作,在身体上寻找创作秘密,这种极大危害艺术审美本质的行为,又要当年为艺术审美本质辩护的主张者对此负责。可见,在对艺术的认识上,对美学的认识上,对人的本质力量和需要的认识上,存在着多么大的误解。从当下看,文学的感官化写作、欲望化写作正是对人的侵害、对人的尊严的诋毁,是对文学优秀传统和审美经验的抛弃。从理论上看,在美学上理解感性化、反对概念化,绝不是要削平意义、将艺术感官化。承认人的感性诉求,但不能因此贬抑理性的价值: “人的高尚与卑下不在于他是否有私欲,而在于身处这种矛盾冲突中他对私欲采取什么样的态度。”⑤历史上的民族英雄和伟人,不是不讲人性、没有人性的怪胎,而是超越了私欲制约、个人利益束缚。
人们不是从中看到了什么变态和扭曲,而是看到了人对自我的超越。从美学上恢复对文学的正确理解,不是将人还原为生物的人、本能的人、欲望的人,而是看到人的历史发展,看到人的成长,看到人的社会性本质,同时也是真正将人作为目的,承认人的审美需求是独立的需求,应当由具有审美属性的艺术作品来予以满足、提升,而艺术具有审美属性,又不是靠充当什么高明的学说、时髦的思潮的附庸所能获得的。
但“文学是人学”毕竟是一种比拟性的说法,不是文学的定义,它不具有定义的价值,也不能帮助读者准确地框定对象。对“文学是人学”具有深刻理解的人,往往能看到在对人和社会的关系上,需要一个认识的循环。换言之,要深刻地认识人,离开研究社会、深入生活是不行的,因为人是一个社会存在物; 同样,要认识社会,又离不开深刻地认识“人”———形形色色的人,因为“人”是社会生活的主体,认清了社会没有认清人,见物不见人,令人难以想象。但是,能够进行这种理论循环的人并不多。“文学是人学”的特定所指,在不同的语境下,很容易造成从幻想的、固定的人性出发,错误地理解人,自我封闭地理解人,甚至把人性看成是历史运动的原因,在创作上演变成自我至上、唯我独尊的自大狂。事实上,“人学”是一个更缺乏内涵约定、外延范围没有限制的概念。
文学或文学史能不能建立一个评价作品优劣的“人性标准”? 其实历史上早已有关于描写怎样的人性艺术才更有价值的观点。有一种观点是,不偏不倚的人性,更适合艺术家,也更适合艺术要表现的人性。古希腊时期的柏拉图认为,艺术表现激情状态的人性,容易使艺术失范,使人受到蛊惑,事实上,艺术家也正是这样的一些人,总是从撩拨人的低级情欲入手,迎合人们的低级趣味,造成艺术的吸引力。仅撩拨人的感性冲动,或者宣扬有悖于社会理想的战争艺术,是不可能“尽善尽美”的。应该说,艺术理想、人格理想、社会理想是统一的。
对人的认识,王元骧认为就是要“把人看作是由经验生活和超验生活所形成的张力状态下的一个动态的结构”。马克思主义要“将静态的、实体性的思维方式与动态的、过程性的思维方式统一起来”来认识人。写“人的静穆”和写“人的热烈”,写“中庸的人性”和写“激情的人性”,写“阶级”和写“山水”,等等,不存在美丑之分、优劣之别,不存在高下之分、雅俗之别,一些古典主义趣味的爱好者,将表现静穆的人性,看作是品味和价值更高的艺术,也是对人和人性的误解。
王元骧在《质疑文学评价中的“人性”标准》一文中曾与文学史的编写者争论关于文学评价的人性标准问题,他认为: 不从现实性上研究人、表现人,将人性完全心理学化; 将人性等同于自然人性或人的自然性,认为艺术的普遍价值来自于自然人性,认为反映现实斗争就会导致艺术本质的丧失,把人的社会性看作是对人的束缚和强加,等等,都是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也是不符合历史发展的真实情况的。所以,王元骧再次引用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所说的,必须把“人当作在历史中行动的人去研究”,来提醒大家。
其实,从现实的角度或文学发展史的角度看,文学评价的人性标准是不存在的。历史总比我们的理论假设更丰富更有说服力。我们可以说,人与人性是艺术表现的对象,但它不是艺术的标准,就像不能说写战争就是绝对的坏一样,我们不能成为新的题材决定论者。表现人或人性的标准在于是否真实,是否从生活中来,是否来自于艺术家的真实体验,是否将他们放到复杂的现实关系中,写出他的历史具体性。
“人学”,不是现代形形色色西方美学的特权。为什么我们也要谈论“人学”呢? 从历史的角度看,人的解放的问题一直还没有解决,甚至还有更加扭曲的趋向,与人类所创造的丰富的物质财富相比极不相称。王元骧认为: “现代社会从工业社会到后工业社会,人的境况在表面上虽然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有一点却是一致的,即这些社会都颠倒了人与物的关系而使人成为物的奴隶,把人与世界本来所具有的丰富的关系都演变为一种纯粹的功利的关系和欲望的关系。”
⑥追溯更早的观点,席勒认为,近代社会使人彻底地分裂了,在最基本的社会实践领域,人与生产对象、人与技术工具、人与生产过程、结果等都丧失了朴素的和谐关系,变成了异化的生产、异化的人,但审美可以让人保持这种和谐和完整,遂产生了“审美救世主义”。席勒将美学完全看成是人在精神领域的一种自我完成,依然具有幻想性。席勒悲观地认为,人在社会关系和近代生产中是分裂的,无法避免,而在美学上,可以是完整的。马克思主义美学认为,人的实践脱离了物质内容,就脱离了社会,也就找不到将精神转化成为物质的方式,换言之,即没有找到现实的道路。必须改变人的物质生活基础,改变作为物质基础的生产关系,人才可能获得真正的、彻底的改变、彻底的解放。
而在这个过程中,艺术和美并不与人类的实践活动相脱离,即人们在实现自身现实解放的同时就可以创造美、享受美; 产生艺术,并且是显示人格力量的艺术。马克思主义美学所实现的变革是,人类改造社会本身的活动,既是美的理想的实现过程,也可以成为审美的对象。但这不是一个自发的过程,这有待于阶级意识、革命意识、审美意识的自觉,而马克思主义就是唤起这种自觉意识的精神力量和学说。所以,马克思主义美学必须成为马克思主义学说特别是哲学的一部分。这也是何以马克思主义者历来重视美学的原因之一。
王元骧自觉地思考着马克思主义美学的发展问题,他先后撰文《对于推进马克思主义文艺学在当代发展的思考》( 1997 年) 、《论马克思主义文艺学在当代的发展和意义》( 2007 年) 、《谈马克思主义美学在我国当代的确立和演变》( 2007年) 等文,旨在推进马克思主义美学、文艺学能够与时俱进! 也正是结合当代中国现实,以“人”为思考中心,王元骧提出了审美超越的问题。也就是从人的理想性角度,肯定人不应该屈服于现实的功利关系和世俗压迫: 也就是从人性的丰富内涵的角度,反对人的单面化和灵与肉、精神与物质的二元分裂。艺术,和以艺术为对象艺术哲学或美学,使人从颠倒的物我关系中超拔出来: “艺术之所以被美学作为阐释的对象和依据,正是由于它们反映了人生,演绎了人生、以维护人的人格的独立和尊严、促进人生的诗化和艺术化作为自己的目的。”
⑦因此,马克思主义美学与以往的美学迥然不同,在其学说的人学维度上,必然包含着如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 一) 从整体上把握人。把人说成是情欲的化身,或者把人官能化、本能化,是片面的,没能从整体上掌握人。因此,王元骧提出: “对人的问题,在个体性、感性层面研究的基础上,还应该加强社会性和理性层面的研究。唯此,我们对于人才会有全面的认识。”⑧王元骧论述说,“在对人的理解方面,马克思、恩格斯反对黑格尔等德国思辨哲学家把人看作是一种‘无人身的理性’,认为他首先是‘有生命的个人存在’”。⑨但这不是将人看得只有身体。“那种片面地宣扬人的感性特征,把人性等同于本能性、自然性、个人性的观点不仅理论上完全不能成立,而且在实践上也只能导致使人走向沉沦。”⑩因为“人的活动的特性就在于它是有意识、有目的的”,“有意识的,经过深思熟虑的,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所以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看来,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的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
因此,在人的现实性和理想性之间,在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本质之间,在人的情感与理智之间,伟大的艺术家总是能保持其必要的张力,使其成为可感的人、可信的人、合情合理的人,特别是对优秀人物形象的塑造,不能用静态的人学观,其性格往往处于丰富的社会关系之中。
( 二) 从多种规定性上把握人。整体之所以是整体,就在于马克思所说的它处于多种关系和联系之中,是“许多规定的总和”,是“多样性的统一”。王元骧在《我看“文艺理论的现状与未来”》中说: “‘文学是人学’,现实的人总是处在复杂的关系、联系之中的,正是这种关系和联系,构成了人这个丰富的有机体。人的这种整体性只有在文学这种感性的( 即未经知性分解的) 反映形式中才能得到真切而生动的呈现。”
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这里的总和,不是认知对象抽象性质相加的“总和”。文学所展现的人生,永远带着时代的色彩,永远带着对无尽生活、丰富人生的无穷探索。文学发展无数的经验事实也表明: “人是什么”只有通过历史才能得到说明,获得具体性。但是,艺术中的具体性,其多种规定性不是以概念叠加达到的,不是靠“性格组合”达到的,不是靠善恶相加达到的,而是在艺术家慧眼的直觉中,以感性的形式达到的具体,它包含着多种规定、侧面,又不是从个别先验本质出发所作的图解,是一种诗性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