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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传承途径的变迁及其影响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05-28 共13216字

  如果说“传承是文化的本质属性,强调文化在代际之间的发展变化与再创造的过程”①,对于民俗来说,尤其如此。民俗学一向强调自己不同于历史学和社会学就在于,关注从历史上传承至今的民俗文化。何谓传承?有学者提出,“面向过去而有承,为承者,面向未来而有传,为传者。”

  ②传承作为民俗的基本特征,有时单指民俗在时间层面的纵向的上下承接延续,有时又指包括时间和空间双向的传续和传播,本文取后者之义。民俗的传承通常是指在一个稳定的共同体中,以口语、行为和物质为媒介进行的,具有类型化的、反复出现的、模式化的、集体的而非个人的自由选择的特征。在日本,“传承”作为一个经典的民俗学概念,已经被反复讨论。

  ③但在我国,还少见系统的研究。当代社会处于急剧变迁中,有悠久历史的民俗传承也面临危机,这就使传承的变迁成为了一个值得重视的民俗学问题。

  中国当代所处的阶段,传统文化的生态环境已经不存,民俗文化的传承母体遭受严重损毁。

  对此,周星曾经撰文指出,“民间传承大都在日常生活中被人们反复实践着,或口耳相传,或‘以心传心',或借助文字、教育及其他各种包括非语言的方式(行为)而代代相传”.作为传承母体的社区解体、崩溃或出现结构性变动,传承就面临中断。

  ④文化生态变化,导致文化的传承必定要发生变化。在当代传承母体变迁的局势下,传承无可依托,是否会真的中断呢?这牵涉到民俗的传承机制问题。

  当代社会,民俗的传承载体和途径已经大大不同于以往,这已引起一些学者关注,比如董晓萍提出当代民俗传承的中产阶级化之路,认为民俗已经不是底层百姓享受,而是上层精英自觉奉行,中产阶级奉为时尚的对象①。也有人关注到民俗传统在当代呈遗产化和资源化的传承趋向。② 而在各种散见的研究个案中,不同的研究者纷纷提出传统民间(民族)文化的传承突破了原有的文化主体内部的传承,出现了精英传承、旅游传承、政府传承、学校传承等新方式,但尚未系统化或专门从民俗学学科发展的角度来讨论。

  传承的变迁,包括传承语境的变迁、传承母体的变迁、传承途径的变迁、传承手段的变迁,本文主要谈传承途径(渠道)的变迁;另外,也探讨民俗传承途径的变迁会带来哪些影响。关于这个问题有两个研究目的,一是学科本身的基本规律探索。赵世瑜提出,“传承的背后一定有某种非常重要的机制在起作用。而这种机制在不同的区域、不同的时间段内可能是不太一样的,在不同的族群的内部也可能是不一样的。因此,如何寻找到长期传承的民俗事象的变异过程,特别是背后起重要作用、使它们能够传承下来的一个机制?这是民俗学民俗史研究的重要内容。”③中国民俗学的研究长期以来,要么偏重民间文学方向,要么庞大的学术共同体内部互不对话,也少与其他相邻学科对话。对传承问题的讨论,有望把大家集合起来,进行系统深入的探讨,以推动民俗学学科的发展或学术概念的明晰化。二是出于对民俗文化遗产的保护。当代社会,很多优秀的民俗传统急速消失,而且很多传统文化就孕育在传统民俗文化的土壤中,民俗的传承机制可以变化,但是文化的根脉却不能断裂。探讨传承问题,也是为了发现文化变迁的规律,保护民族文化的精髓。

  一、传承语境的变迁
  
  1当代民间传承面临困境,主要是因为市场经济、都市化和人口流动等社会变动导致曾经作为民俗传承的主要阵地的传统社区逐渐解体,并促使地域社会发生了巨大变迁,从而使以社区和地域社会为依托的文化传承机制难以维系。中青年大量外流求职打工导致许多传统民俗活动无法正常进行,工业化和都市化使传统的生活方式迅速发生变易,现代的声光电娱乐逐步取代传统的娱乐方式,商业化侵入传统文化领域并导致其日益世俗化等等,其中以社区的解体或其结构性变迁带来的问题最为突出。很多的传统民俗主要依赖乡土社会得以传承,而在快速城市化的进程中,乡村人口过疏化,“主要劳动人口进城打工,留在农村的是老人、妇女和儿童。两个主体在城乡异地活动,每年很少聚合,或者常年不再聚合,已无法组成以往传承民俗民间文艺的共同群体”④。

  这样的先例在已经完成都市化过程的日本曾经发生,“以村落为单位的共同活动和共同事业的维持日益困难。由于人手不足,已往每年不可缺少的氏神祭已不能完全按例进行,祭祀时奉献的民俗表演艺术往往被迫从简,甚至中止,抬着神舆绕村一周的仪式和迎神队伍也因人手不足而中止,有的村落不得不把每年举行的祭祀改为五年一次或十年一次。”⑤随着时代进步,尤其是城市化发展,乡村已经留不住文化精英,大量青年外出求学和打工,其中一部人就此移居城镇,常年不回乡。

  作为传承载体的社区空间已经难以再发挥功能。

  民俗学的传承概念,一直以来都强调民俗是“世代相袭”的,即以时间向度的跨世代传承为主,对于空间向度的传播不甚重视。在传统的较为封闭和超稳定的农业文明社会,民俗文化是自然而然的代代相传;当代城市化社会空间流动性日趋频繁,信息化技术高度发展,文化的空间传播呈现前所未有的态势。换言之,以前的民俗传承的特征,是在一个家庭或家族或村落或地域个体和群体中的近距离内世代传承,受时空的局限而无法超越式传承。随着高速铁路、公路和民航的发展,距离被消灭,地球村的概念诞生,空间不再是限制人们交往和接触的因素。人员的流动,城市与乡村的互动与流动,国内不同地区的流动,跨国流动等等,传承的功能更多被传播所取代。而且人口的流动也不再是短距离的流动,而是大规模的、全球性的流动。这种流动不是仅仅面上的停留,如观光式地捕捉到所到之处的民俗风情和文化时尚,而是深入异地居住,同时多次往返于家乡与新的工作地、居住地之间。相继伴随的是电视媒体和网络的发展,电视网络的即时性、瞬间传播、超量传播和跨越远距离传播,完全超越了传统的文化圈式传播,呈现跨越时空的特性。

  与此同时,随着全球化和信息社会的到来,去传统的个体化社会生成,年轻的一代发现从父辈(或祖辈)那里继承下来的生活方式和观念习惯已经失去了经验效用,以往适用于乡村社会的种种民俗文化策略或生存智慧,到了城市和流动群体中,无法再现其文化的光辉;以往奉为祖训和传世经验的民俗传统显得可笑或者多余。由此,家庭和家族共同体内对生活经验的传承面临断裂。

  二、传承途径的变迁
  
  当代民俗传承的变迁,体现在从文化主体不经意的非正式形式为主的自发传承转向了各种非文化主体的他者传承。正如日本民俗学家岩本通弥所说,“无论民俗学还是人类学,都以文化是无意识地传承为前提。但是,现代传承开始变成一种有意识的行为,一种有意识地创造记忆的时代。”①民俗从传统的家庭、社区自发传承,转为有意识的政府、学校、媒体、商人等等有目的的行为。

  民俗变成了某种具有价值的对象,其传承行为本身具有了特殊的意义,不再是为了其作为文化本身的功能而存在和享用,而是具有了特殊政治的或经济的目的。

  现代社会,政治权力和市场平台成为两大社会力量,一切社会要素都被此二者所裹挟和主导。

  文化的生存和发展环境就此发生根本性的转变。依附在传统土壤上的文化不再是自然的依靠内在功能和动力传承,而往往受到外力的影响,其中最为突出的是政府力量、市场力量和技术力量。

  中国传统社会以儒家文化为价值核心,强调以家庭为根、以农业为本。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家庭传承虽然不是民俗文化传承的唯一方式,但是最重要的。② 现代家庭的分散化导致家庭传承功能被社会所取代。外来的力量,尤其是国家和市场在民俗传承中担任重要的角色和力量,传承的场域变迁,由家庭、社会转向官方、商业、媒体、教育、网络。随着家庭与社区传承的弱化,一部分社区传承的民俗由国家接管;商品化社会,以便利的物质供应和消费为指向,传统民俗的自我创造成分减弱甚至消弭,更多是一种为我所用的功利主义思想在指导和引领民俗的生产和消费。家庭传承的民俗或由商家提供,或者由社会专门负责。比如,矿泉水出现,使得茶馆这种公共空间和地方民俗就此消失;外食已经越来越普遍,家庭内部的事务逐渐交由专门机构来处理。节日食品就由商家提供现成的,很多民俗就此中断,对节日的重视程度降低。与此同时,尽管家庭内部的民俗传统渐渐稀少和淡化,但由于政府和商贸、民间团体的介入,公共场域的民俗被复兴和政府保护。

  此外,现代传媒技术的高度发达,义务教育的普及和重要性的提高,也为民俗传承提供新的路径。

  (一)依靠政府力量传承政治权利对于民俗的传承向来起着关键的作用。按照米歇尔·福柯的现代权力观,知识与权力有关,在人文学科里,“所有门类的知识的发展都与权力的实施密不可分”③。刘晓春指出,“权力政治通过历史的文本化使主流意识形态成为’经典‘,进而排除了非主流的、民间的、边缘的历史与声音,主流意识形态因其权力而发挥整合作用。”④政府对民俗的态度和管理、政策、行动及宣传等,往往对民俗传承带来深刻的影响。民众的生活方式被政府所主导或影响,自上世纪以来,表现尤为突出。不管是公立新年元旦的推行,还是作为一种新时代象征的服装革命,或是“新生活运动”的推广,都体现出政府介入对民众日常生活方式的影响,左右传统的生活方式是被延续还是中断。而五四时期的歌谣运动,是一种出于意识形态和知识分子相结合的力量,影响了传统民间文艺的命运,并继而延续到延安文艺运动,大跃进的民歌运动和1980年代对民间文艺的记录保存,其中,也有文革及其前后多年,对民间文艺之外的民众的生活方式的强制干预,比如过革命春节,办集体式简朴的革命婚礼、禁止过传统节日和搞民俗活动等等。今天,这种政府的管理或对文化传承的影响,集中体现于政府主导的非遗保护运动成为对民俗传承的强大外在力量。许多非遗项目的保护者和申请保护者是地方政府或政府相关部门;政府组织社区活动、社会培训,以及设立传承人制度、立法保护、举办培训活动等等,给予部分民俗传承以人力、财力和制度保证,激发人们传承民俗的热情。

  在今日全球化趋势中,国家的对外形象常常借助于特定的民俗符号来象征,如在对外交往中,政府组织开展各种公共活动,对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进行宣传,以增强文化软实力,客观上也起到了文化传播和传承的功效。

  2001年亚太经合组织首脑会议(APEC)在上海召开,各国领导人穿团花图案的传统中装,随即带来当年的唐装热销,说明国家大事件或上层的行为对于整个社会民众生活的一种引导。另外,国家针对民俗传统的迅急消失出台政策,鼓励对民间文化的保护,批准设立了国家社科基金和社科基金重点委托项目等,设立民间文艺之乡和评选民间工艺大师。这些举措,不仅在释放一种信号---传统民俗的价值和意义,也从行动上给予了经费和政策、人力等方面的支持,并使学者介入研究,呼吁和协助传承。

  政府传承也体现在利用民俗形式为贯彻国家政策、统一思想意识做推手,如许多城市利用农民画和传统剪纸图案等宣传“中国梦”;一些地方政府利用当地人爱歌爱唱的风俗,让民间歌手编唱宣传政府法规的民歌,举办相应的歌赛。这些看似是对民俗形式的征用,客观上也为民间艺术形式提供了当代生存空间。此外,由政府制定政策给予鼓励和支持的学校传承和媒体宣传等也是政府传承力量的一种表现。

  政府出面的,或者受政府影响较大的民俗传承,往往使民俗文化朝向政府规定的方向发展。

  如文化部颁发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指南》,明确了代表作要体现中华民族整体文化意识的要求,其中,第1、第3、第5条规定:具有展现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的杰出价值,能够体现中华民族的人文精神;具有促进中华民族文化认同、增强社会凝聚力、增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文化交流的作用;具有见证中华民族文化传统生命力的独特价值,能够在某些方面反映中华文明的历史延续性。可见,传承的内容许多是经过政府核定的。而近年国家对民俗节日的法律保护,也体现了政府的意旨,正如董晓萍所指出的,“现代政府颁布法定节日的做法是从政治学的角度出发的,主要是强调国家民族的凝聚力意识,明确节日的文化地位和对社会发展的价值”①。

  虽然有人担心,政府介入的民俗,会成为“官俗”,但是我们应该看到,政府的态度对于民俗传承带来的积极效应。政府组织恢复的许多活动,有些跟当地人的生活关联不大,但经过政府的策划和长期努力,也可能融入地方社会。毋庸讳言,政府对民俗的管理,左右着民俗的传承方向,使部分民俗纳入到主流文化领域。

  (二)依靠市场和旅游场域传承我国当代已经迈入现代工业和商品化社会,文化消费所占比重不断提升。民俗以往主要是民众自我创造和享用的文化,现在有的成为了工厂和商家创造、民众享受(消费)的对象。在当代民俗复兴的语境下,市场和商品间接地成为了民俗传承的载体,携带民俗元素的商品在被消费的同时也使其所附着的民俗文化得到传承。商家会制造各种民俗销售场景,比如民俗展演、传统手工艺商品、民俗节庆商品、地方传统文化或民族传统文化符号加工品、传统婚庆等仪式中的用品等等。伴随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许多原来由家庭手工制作的物品已经由工厂生产成品,由市场批量生产销售,而人们因为生活节奏的加快,会选择直接购买现成的民俗物品来满足各种活动的需要。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每当民俗传统节庆到来前,厂家和商家都会筹划生产、出售节日食品和用品,如春节的年糕、饺子、春联、灯笼,元宵的汤圆,端午的粽子等。从前主要依赖家庭生产的物品,被商家所组织生产的成品所取代,这种便利使人们即使在紧张的工作之余也能不断沿袭民俗传统。众多的商家还利用节日文化内涵做文章,重阳敬老、春节的团圆欢聚都成为某种符号,吸引和推动人们消费。节日期间的市场,到处都弥漫着一种被营造的民俗气氛,也提醒和刺激来者对节日的体验、重视、购买或消费。商家借助大众传媒手段,利用人们的思乡怀旧等情结,强力地将一些传统民俗元素融入商品包装和寓意中。商品化无孔不入的特性,铺天盖地的广告宣传等,大面积地影响到多数民众。值得注意的还有,不管是农村还是城镇,懂得制作传统的礼俗用品或操持相关民俗活动的人越来越少。同时,当代社会越来越趋于个体化和分散化,许多原来由家庭和社区传承的民俗活动无法再延续下去,从而催生了相关的市场,有些仪式用品,比如寿诞仪式、婚庆仪式、丧葬和祭祀仪式等等,其物品都可以通过市场购买现成的,以延续其在各种场合里的物的象征意义;而社会上各种婚庆、礼仪公司也为民俗活动的举行提供了方便。这些都为商品化社会中的民俗传承提供了可能。

  民俗旅游随着后现代社会到来而开始流行起来,因为社会变化太快而让人们开始怀旧。我们日常生活中越来越少看到的传统民俗文化,却在旅游场域中得到展演或复兴或再生产。一些民俗旅游产品,如民居建筑、民俗风情、民间艺术等从不同的角度运用民俗符号,创造性地开辟了一个特殊的文化空间,构成了想象中的民俗世界。像锦绣中华、民俗村这样的民俗主题公园,是更加高效整合的民俗空间情境,不但把一个族群的民俗事象萃取集中,还把空间上相隔遥远的多个民族的民俗集中在一起展示,与此类似的是民俗文化的博物馆传承。有的旅游景区,为了增加娱乐性,还引进了杂耍和魔术表演。这种民间杂艺以前在大街上表演,后来在专业艺术团表演,现在在旅游景区一天表演数场,这使得年轻的一代也能看到那些几近消弭的民俗绝活。

  传统民俗和技艺的传承依靠旅游传承是一条重要的路子。虽然对旅游业所带来的影响不断被批评,但一些研究者却提出了相反的看法。

  Laurie Kroshus发现玛雅废墟附近的村庄居民为了迎合游客的需要,依据考古学家和历史学家的描述,纷纷开始恢复他们祖先的一些已经没落的文化传统,使古老的玛雅文化在形式上得以重现。① 在我国,也有类似的情况,云南丽江纳西族的传统民俗文化的旅游开发虽然给当地带来了冲击,但也使纳西族濒临灭绝的东巴文化和纳西古乐获得了新的传承空间,有人就此提出传统文化的旅游化传承。② 广西桂林附近的壮族瑶族村寨在民俗旅游中,重新意识到自我文化的价值,并且进一步复活和传承下去。③ 还有研究者发现,随着我国民族(民俗)旅游产业的发展,民族或民间文化的传承已经从一种无意识的“惯性”行为转为“自觉”的行为,民族节日的举行不再是一种传统的再现,而是旅游场域下的文化再生产,其传承形态也受到旅游产业的影响。④当然,旅游展演中的民俗传承与生活中的传承是不同的,时间、地点和内容都是有意识的选择结果,其内容在原来的现实生活基础上加以突出、改造、综合,或者从外地挪移融合。① 在少数民族地区旅游中,民俗歌舞表演是普遍的。贵州黎平的侗族能歌善唱,因此歌舞表演成为旅游展演中的重头戏,为了烘托气氛,几乎每次表演接近尾声时,主客双方都会手拉手一起“踩歌堂”.踩歌堂本是侗族祭萨时所唱的歌,在一般场合下不能够表演,但现在却已成为文艺表演队每次展示活动的压轴节目②,毫无疑问,旅游中的表演与信仰仪式的神圣性是有距离的。

  (三)依靠媒体和电子技术传承在新中国建立之前,甚至到上世纪80年代,我国民俗传承方式都是以口耳相传和行为传承为主;因为文字的普及,增加了以文字为媒介的传播和传承方式;但由于民俗本身的生活属性,并未消除其口头性和行为传承的特征,也就是面对面的直接交流和传承。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当代世界已经进入读图时代,视频图像已经取代文字,成为大众日常生活中主要的文化传承媒介。现代传媒的出现,使得民俗可超越时空局限传播和传承。而且大众传播媒介对传统民俗文化的传播使许多人既能增长知识又能增加生活的乐趣。由于电子视听技术,综合了口头语言和文字的功能,相比于传统的民俗传承(传播)方式更具独特而强大的创造力、传播力和感染力。

  当代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被各种电子视听全面覆盖,并深受影响,网络传播模式成为文化传播的主导。“每一个社会成员不再是旧格局下被动的信息接受者,而是网络传播格局中不可忽视的信息选择主体、内容创造主体、传播发布主体。”③于是,一个全民广泛参与的网络传播社会形成了。高丙中指出,一直以来民俗学的研究对象是以现代技术为边界的;“但今天我们言说民俗生活,必然是借助现代技术的生活。”④当代社会到处是电子媒介技术渗透的文化时空,技术对民俗的传承自然也是不可忽视的。

  在农村,我们发现传统的民俗文化也借助现代科技在传播和传承。比如南方一些乡村都有歌咏传统,虽然现在年轻人学歌对唱的少了,但是在集市和圩场上,经常有歌碟(戏碟)出售,这些歌碟(戏碟)有的是节庆期间当地歌手对唱或演员表演的录音;有的是婚嫁和庆生、或商店开业等仪式上,请他们来暖房而录制的。这种民间艺术的传承虽然不是传统的形式,但是很多老人也已经开始学会和接受新的传播工具---功放机或影碟机。

  媒体传播成为主要传承方式,挤占了传统的传承传播渠道。越来越多的人知道和了解民俗不是通过日常生活的言行传承,而是大众媒体。媒体在大众生活中的无孔不入,使得人们随时随地都有可能接触到媒体所传播的信息,而当代媒体为了迎合大众的口味,会选择一些具有怀旧的事件加以介绍或请民俗专家讲述某些民俗常识,或以异地之旅的形式,引领大众朝向偏远乡村和少数民族地区,去探寻那里所有的古老或独特的风习。虽然成为客体消费的民俗还不能算是传承,但影响不可小觑。媒体节目一般都有对当地风俗和文化的介绍,比如方言介绍、地方风物介绍、四时节庆介绍、地方名人介绍等等,电视里民俗专家对民俗知识的解释也许比家庭内部的传承,更为系统和准确。一些民俗也可能由此被下一代人所传承。已有研究显示电视对于文化传承的意义并不是一无可取的。⑤电影、电视媒介借助技术手段保存和传播民俗文化,这就打破了传统民俗传承的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其广泛性、自由性可以使不同地方不同时间(重播)的人都可以看到声音和图像并存的民俗内容,这种传播有时候比短时间的一次性的口耳相传更形象、更完整、有时候还更深刻,尤其是一些关于民间文化的纪录片和专题节目,例如《舌尖上的中国》,通过对美食的介绍唤起人们对以往生活的怀念和追寻,旅游卫视对世界各地的文化风情的介绍,吸引大量的游客。对民间文化的介绍、宣传、评论,有可能推动受众去感受,保护或传承民间文化。在大众文化传播的语境下,媒体,如广告文字、电影、电视、网络等传播手段,让我们处处感受到一种地方文化或传统民俗。

  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提到,“鼓励信息技术机构特别通过制作针对青年人的互动节目和游戏,推动信息的相互交流,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非正规传播手段”,并且鼓励音像媒体和地方广播网络针对文化保护制作优质的广播电视节目和纪录片,扩大宣传,增进地方知识以及传播文化。这也说明,信息技术和媒体的作用已经引起注意并视为可资利用的平台。

  今天,年轻人直接从屏幕中吸取他们的知识和价值观,即使想阻拦也阻止不了。当然,这种传播或传承也有其局限性。周星就此指出,“通过电视屏幕和因特网检索,现代社会的青年有可能了解到丰富的有关民具、民俗和各种民间传统节庆的知识,甚至海外其他民族传统文化的信息,但他们大都缺乏有关民具、民俗和传统节庆的生活体验和身体记忆,或只能停留在模拟体验式或观光式的浏览层面,这是因为他们远离口头传承和行为传承所需扎根的具体社区,缺乏社区生活经验。”①大众传媒手段可能使受众比口头行为传承受到更为深刻的感染,但是这种传播只是视觉的,没有自己的身体参与,没有相关的亲身经历和记忆,所以,这种传播也可以说是浅表的。另外,技术也是有限的,技术使用者对民俗文化的理解也会有偏差,很多传统民俗内容无法借助现代传媒来完整深刻的体现或保存,而成为一种“机械复制”.因此,大众传播媒介不可能用来完全取代吸收文化的传统手段,口耳相传、行为和仪式传承有着悠久的历史,并有其便利性。技术的进步,不是一味地促进和推动文化的创新传承,而可能遗失掉最具创造性的文化因素。技术仅仅只能作为辅助的手段,人本身才是民俗的承载者,民俗真正的传承还需依赖人的活动。

  (四)依靠学校教育传承近代以来,我国引进西方教育制度之后,学校教育一直是知识传承的主角,基本取代了传统的家庭教育。由于学校教育以教授近代西方知识体系为目的,原来由家庭(家族)传承的民俗文化就此出现了中断。在我国,学校基本是国家和政府创办,从小学到大学,几乎都是政府主导。课程的设置和安排多半跟着政府政策走。因此,学校成为政府力量发挥作用的空间和平台。在民族民间文化保护、非遗保护等国家政策指导下,“文化进校园”在许多地区,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成为了共识,越来越多的地方民俗校本教材、非遗教材、传统民俗活动进入学校课堂,从而对民俗文化的传承发挥着一定的作用。以贵州黎平县为例,侗族大歌除了在民间广为传承外,还被引入到当地幼儿园、小学和中学的学校课堂之中,成为学校教学内容的一个组成部分。

  2000年,黎平县教育局、民宗局、文体广播电视局、旅游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将民族文化作为素质教育内容纳入中小学课堂教学的意见》。

  2002年黎平县岩洞中学被指定为“侗族大歌人才培训基地”.2003年,县教育局下发“民族文化进课堂教学实施方案”,明确了相关工作任务和措施,规定各学校除每周必须安排一定课时教授民族民间文化,还要安排相应的课外时间开展民族民间文化活动。

  2005年,县委、县政府又出台了《黎平县民族民间文化进课堂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民族文化在学校中的开展。政府1但学校教育与民间传承仍有差距。有人在调查中发现,大歌在侗寨是歌师教歌、歌班唱歌、歌对比歌的全民性传承②,与此不同,学校传承有自身的特色,如课堂教学步骤清晰,目的明确。其次,民间与课堂两者表面上都承袭着“口传心授”的传承方式,但民间歌师以对生命、对生活的真切情感和体悟为歌唱之源,不加杂任何其他辅助教歌手段直接“口传”,学歌者完全在直观、感性和自悟的状态下接受;而课堂中老师会运用一些现代教学手段辅助。再次,老师可能会加入一些现代意义上的科学唱法,会运用侗文记歌词的书面呈现方式教授,从而使声音更容易达到一定的高度,使发音和记忆更准确,以增强教学效果。①此外,课堂内的大歌传承功能和内容已经发生了较大的改变,与乡土社会生活已没有多大关系。传统大歌内容是为适应鼓楼对歌、跨寨交往的风俗生活而存在的,其中内容大多数为情歌,且段落众多、结构庞大。而课堂内容却以段落短小、曲调优美且歌词内容健康为主,会对传统的大歌加以修改以适应学校教育的环境和文化传承的功能。值得注意的是,传统的传承兼有传和承的双重作用,对歌是互动性的,是对歌双方的双向交流与彼此呼应,是在耳濡目染的环境中,自然而然的、潜移默化的传承,与当代单向的缺乏共鸣的传承不同。

  以学校传承弥补社区传承和家庭传承的缺失,当然不仅仅是侗族大歌一例,更多的地方乡俗和民间技艺等都成为了当代课堂讲授的内容。而且,发挥传承功能的不仅仅是学校,还有短期培训班和工厂企业培训等。

  除了以上各种现代传承方式,依靠学者的力量推动民俗的传承也不少。比如,近年来客家地区传统文化复兴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修庙建祠、祭祖拜神、游神赛会之类的传统文化复兴的现象十分普遍,而对于客家人民俗文化的整理和保护也得到重视,主要由客籍人发起组织的客家研究中心的成立、客家系列丛书的出版、客家研究课题的启动,以及各种研讨会的召开等,都将客家民俗复兴运动推向高潮。

  三、当代民俗传承途径的变迁有何影响?
  
  当代民俗的传承相比于以往单一的家庭社会传承更为多样,显示出现代社会中,民俗文化仍然在影响人们的生活,只是换了一种存在的方式。总的来说,新渠道传承的民俗已脱离本义,并导致民俗内容的变化,但民俗心理这个最重要的基因却仍有强大的生命力。当然,我们也必须注意到,有意识的主动传承对自然传承也有干预。下文将逐点详细说明。

  当代社会民俗传承的内在驱动力与以往不同。经过政府和学校传承的民俗脱离草根、乡土和地域性,成为与文字经典相并列的民族或国家文化精粹。依靠媒体和市场传承的民俗,日趋走向当代消费社会中人们的日常生活,向大众文化转型。通过各种新的渠道传承下来的民俗已经逐渐与其本义分离。当然,还有一部分民俗仍旧在民间自我传承。

  出于不同动机的各种新式传承方式导致民俗传承内容的变化。传统小型家族或家庭内部的节日活动意义逐渐萎缩,而公众性节日演化为大型的旅游节庆,成为游客与本地居民的大众联欢。

  一些民俗仪式的神圣性降低,现实功利意识和娱乐性增强,一些宗教祭祀程序被简化、表演化、世俗化。如何理解当代民俗传承中的变异?也许我们很多人都会同意这样的说法:“在历史上,一个文明传承的过程,就是其创新的过程;其创新的过程,也就是其传承的过程。没有创新,传承的延续就失去了可能的条件;没有传承,创新的产生就失去了必要的根据。”②日本学者德丸发现,经过政府或旅游观光的目的复兴的民俗,看起来是被客体化了,但也可能作为再次回归于传承主体(生活者)的事物被内在化(Internalization),重新成为地方或社区民众自我认同和主动传承的新传统。③在全球化、现代化大潮中,民俗文化经历前所未有的变迁,许多传承千百年的民俗传统忽然消逝不见,但是人们的民俗心理依然延续着。民俗文化中最核心的是民俗心理,尽管外部环境发生剧变,但是民俗心理依然会传承下来。有些民俗虽然形式或者内核组成有变,但是其功效依旧,比如,过年无论在外吃年夜饭还是在家吃,团圆的主题是不变的。在外乡工作的人虽然不一定回家过端午或中秋,但是,商场提供的节日食品和气氛依然可以让他们重温节日的味道,关于节日的记忆他们还会讲给下一代听。变迁之后的民俗文化依然有可能延续其基因,从这个角度说,民俗仍然在传承。

  当然,我们也要正视当代各种人为的传承途径对民俗自然传承的干预和影响。“民俗主义表述出来的对’传统‘形式的强调,以连续性为根据,为了追求更古老的、更历史性的事物,否定昨天、捏造过去。晚近的过去和变化过程或被无视,或被起源性或古老性修正。”①民俗的当代传承,往往不是一种依照自身规律自然延续的传承,而是一种跨越性的传承,是无视当代已有的变迁,直接回到最“原始”、回到古老,复原其符合当代人对传统社会想象预期的模样。现代人对民俗传统的创造性利用,正如阿兰·邓迪斯所说,“民俗的复兴完全不同于民俗遗存。一种遗留物是以传统的连续为标志的。它是一条未曾断裂的历史之链在时间中留下的结果。但是,一种复兴却继承着传统中的某一断裂。他甚至可能在某个民俗实际上已经消亡之后才发生。问题是民俗复兴是一种有意的和人为的现象。”②历史是被建构的,文化遗产是经过选择的,传承的过程就是选择的过程。各种方式的传承都可能导致某些看似不合现代理念的民俗被遮蔽,而突出了部分被视为有价值的内容。如工业化和商业化对传统手工制作和农业生产的冲击,虽然有政府保护等多种形式,但传承下来的仅仅是技艺,传统的生产过程伴随的情感体验未必能保留。在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民俗不再是自然变迁时期的局部和零星的变迁,伴随着传统文化生态的滑坡,民俗文化整体出现衰微的趋向。总之,当代民俗传承呈现新的特点:传承主体不再局限于以往的民俗主体;呈跨越时空的传承;传承过程有多种选择。

  四、民俗传承变迁与民俗学学科发展方向
  
  民俗传承途径的变迁,挑战传统的传承概念和民俗学理论。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民俗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指现代城市文明和工业文明之外的农民的文化,到1990年代,民俗学的对象才逐渐转向当代社会和各种不同来源的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在当代中国农村,许多村民都忙于外出打工,讲故事、唱大歌、做仪式等民俗活动已经部分转移到电视和学校课堂上去了。在当代民俗传承中,上层与下层,官方与民间、知识阶层与普通民众,都可能发挥作用。民俗不再是中下层百姓自己创造、享用和代代相传的,而可能是政府传承、精英传承、中产阶级传承和商家传承的。随着城市化和全球化的人口流动和交流的频繁,国外新思想与本土观念互相流动和影响,出现文化渗透、借用、融合、同化和分化等。又由于政治权力和资本市场的渗透,交通和信息网络等现代技术的发展提供了相应的条件,任何过往时代的文化都可能被重新复制而同时并置。“传承、吸收、融合、创新”成为当代中国社会民俗文化变迁的规律。这要求中国民俗学学科作出相应调整:从底层民众研究转向日常生活研究;从农民文化研究转向大众文化研究;从民俗文化的传统载体研究转向当代载体研究。

  当代民俗之“民”已超越传统的定义,民间文化的传承人成为了特定的专业人士。一个普遍的事实是,民间故事的讲述者不再是以前不识字的农民等体力劳动者,也不再仅仅依靠口头讲述和头脑记忆,而是借助文字的优势①,一部分依靠口头传承的民俗文化转由文字或音像资料来传承,甚至是对文本的口头再加工和创造而形成新作品。从工艺学校培训的学生发展成为玉器和竹雕等手工技艺的杰出者,并被誉为“工艺大师”.以往以农为主、兼营其他手工副业已经完全被专业化的职业传承所取代。由此看来,当代民俗的阶层性趋弱,仍把民俗的主体定义为不识字的底层民众已经行不通了。而高丙中和户晓辉等人提出的日常生活取向,与国际学界提出的“日常生活”研究②,不仅增加了对话的可能,也为民俗学介入当代社会生活,指出了路径。但是这种日常生活研究,不应理解为是对琐碎的生活文化的阐释和追溯,更不能把民俗视为一个静止不动的对象来做文本分析,或无视文化的变迁规律,把民俗作为乡愁的想象符号;而要把日常生活视为一个整体来看待,从大事件和长时段去寻找其内在的生活逻辑。

  1990年以后,中国社会逐渐进入商业化和市场化的轨道,消费社会里文化的命运为之一变。

  随着第二次文化范式的革命,以文字为主要媒介的文化形态逐步转向视觉文化,商业化、娱乐化、世俗化的现代大众文化随之迅速崛起,占据文化主阵地。大众文化具有强大的吸附功能,能将大量的文化整合在一起。现代大众传媒,对人们的群体意识、观念、认同乃至生活方式的影响日渐深刻。③ 媒体的无处不在和日常生活的审美化,使得一部分民俗成为大众文化。大众文化的兴起挤压和替代了传统民俗文化活动的生存空间。因此,民俗的定义和民俗学的研究方向,也许需要向大众文化转型。

  民俗学应该关注传统民俗形式下内涵的变迁和新的民俗形式。有学者曾指出,“民俗文化变迁历程中的一个重要规律,即民俗文化的活动形式比其意义更富有传承力,许多民俗活动的原始意义或原有功能已隐性化,而隐藏到民俗的深层结构中了,有的意义和功能或许早已消失,但其表层结构之一的民俗活动形式却流传下来,并衍生出新的文化意义,产生新的功能。”④不管是政府征用还是商业运用的民俗,传承下来的可能更多是形式而不是民众的真正的思想,要听到真正的民间声音,新的时代有新的表达形式,比如微信等网络虚拟空间。

  民俗传承途径的变迁,不意味着传承就此中断,而可能借助新的载体继续生存。传承路径变迁带来的是民俗以其他方式存在,或者说,民俗的传承在当代中国并没有消失,仍是有活力的民俗学概念。但是,传承的民俗本身,有部分确已被抛弃,不传不承,暂时或永久地封存起来了。民俗学的任务之一,就是要继续关注民俗变迁传承的过程和规律;同时,也应有时代担当,切入当下民众的日常生活,对于民俗文化持动态变迁的观点,探索民俗学研究的当代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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