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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重庆文化产业与金融合作的探究
【第一章】重庆文化金融发展研究绪论
【第二章】文化产业与金融合作的相关概念、理论及研究评述
【3.1 3.2】重庆文化业与金融结合现状分析
【3.3 3.4】重庆文化产业与金融合作的制约因素分析
【第四章】国内外文化产业与金融整合的经验借鉴和启示
【第五章】重庆文化产业与金融合作策略探索
【结论/参考文献】文化业与金融合作发展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3.3 重庆文化产业与金融合作的制约因素分析
3.3.1 文化产业自身的特殊性和发展的滞后性影响合作步伐。
首先,文化产业属于轻资产行业,尽管很多文化企业发展速度快、前景好、市场估值高,企业发展过程中对金融的需求也非常迫切,但文化企业有形资产较少,除个别有实力的国有文化企业外,多数不具有有效和足值的担保措施。虽然在政策的引导下,金融机构近年来针对文化企业轻资产特征也创新了一些金融产品,但总体看来种类少、应用范围窄,文化产业获得间接融资总体偏少。其次,信息不对称进一步阻碍了文化产业与金融合作。由于其特殊的行业属性,文化企业往往不能带来稳定的现金回报,且文化小微企业点多面广、财务制度不健全、盈利模式不清晰、信用信息数据分散且不全面等问题,不能像传统的工商企业提供给金融机构一份正常的财务报表,增加了双方的寻觅成本以及合作成本,从而也限制了间接融资方面的贷款支持,更是很难达到债券和股票市场等直接融资方面的要求。
就重庆文化产业发展状况而言。首先,重庆文化产业发展起步晚,缺乏骨干企业和特色品牌,民营资本投入不足,除以文资公司及下属广电、报业、出版、新华四大集团为代表的国有文化企业初具规模外,缺乏大型的民营文化产业企业。其次,重庆文化企业较为分散,发展各自为政,核心文化企业对上下游企业的发展带动支持力度不足。再次,以信息化、数字化为核心的动漫游戏、数字视听、网络文化等新兴文化产业虽然发展较快,但发展规模依然偏小、竞争力弱、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都不理想。还有,重庆文化消费市场活力不足,总量偏低,且以中低端娱乐休闲消费为主,高端文化"曲高和寡".发展状况的滞后直接影响了与金融合作的基础,导致一些金融手段并不能很好落地。
3.3.2 金融业态不均衡和服务的局限性影响合作效果。
在金融业态方面,重庆与金融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等地相比较,金融机构的种类偏少,数量集中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而证券类、保险类占比较低(表 4.6)。受经济总量和金融环境影响,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发展也欠发达,面临着全国性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发展势头迅猛和本地区域性金融机构发展相对滞后的矛盾。
金融市场业务被细分从而日益呈现多样化的金融机构,其提供不同金融产品和服务发挥的不同的金融功能因而形成特定的金融业态,主要的金融业态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租赁以及其他类金融机构。2014 年,重庆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型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小型农村金融机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邮政储蓄银行、外资银行、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共为 5439 家,其中包括 2家地方性法人机构的城市商业银行;6 家证券、基金和期货公司)机构和 46 家保险类分支机构。多层级的金融机构规模发展不均衡。与同为直辖市的北京、上海比较,金融机构的数量、规模、层级相距甚远。两地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银行,证券类(证券、基金和期货)和保险类金融机构远远高于重庆。重庆市小型农村机构、邮政储蓄、新型农村机构占比高达 65.7%(表 3.7),这与我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的特殊市情一致。银行类金融机构发展规模较小,多层次金融体系并未形成,必然导致金融无法与文化产业更好合作,适应多层次、多元化的文化金融需求。
3.3.3 行政干预挤占合作空间。
促进文化金融合作,政府除资金支持如直接资助、税收优惠和创新财政资金运用方式外,更要配套相关政策和服务,促进文化产业与金融合作。
从重庆市的情况看,仅在党的十八大召开后,就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全市文化市场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重庆市媒体融合发展实施意见》《关于促进文化金融合作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政策文件,大力推进文化产业发展。提出建立健全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健全简洁、清晰、规范的行政审批体系,取消文化市场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行政审批事项,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流程;加强行业自律和依法进行市场监管;加快文化市场培育,建成一批具有较强辐射力、影响力、竞争力的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充分发挥其集聚发展效应;加快推动媒体融合发展,实现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等方面深度融合,全面建成形态多样、手段先进、覆盖多终端,具有强大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集群。提出建立完善文化金融体系、做强文化产权交易平台、扶持融资担保机构建设、开展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建设等。
但是,一些行政干预也压缩了文化产业与金融合作的空间,主要体现在:一是在推进国有文化企业改制的过程中,以行政手段为主,并干预改制企业的生产经营,干预多或一味加大对大型国有文化企业的投入,造成部分文化企业偏离市场竞争形成市场垄断,长远看,垄断并不利于文化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金融与文化产业合作,始终要以企业的经营能力作为信用评价标准,低效企业显然很难获得金融支持。
二是部分区县政府对文化产业不够重视。文化产业投资长、收效慢,很难在一届政府届期内见效,区县政府更愿意大力投资对 GDP 贡献较大的一、二产业,这也阻碍了文化产业与金融合作。三是目前重庆部分热点项目扎堆上马,一些文化产业园区名不副实,挤占了有限的金融资源。加之政府对民间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引导不足,基于文化产业的意识形态属性,民间资本进入文化市场的准入门槛较高,使得金融资源不足,阻碍了文化产业与金融合作。另外,还存在一些普遍性的行业问题,如,缺乏全国统一的文化产业指标评价体系,尤其是缺乏统一完善的知识产权评价体系,导致金融机构无法系统评价企业的成长预期、潜在风险,限制了文化产业与金融合作;资本市场准入门槛高,绝大多数中小文化企业在盈利能力、企业规模等方面均无法达到要求,大型国有文化企业又需要按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进行前置审批,且剥离与新闻采访等相关的业务,导致文化产业在资本市场融资十分困难。
3.4 本章小结。
通过对重庆文化产业、重庆文化产业与金融合作的现状进行梳理,发现重庆市文化产业与金融合作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重庆文化产业已经进入"快车道".初步形成了门类比较完善、具有重庆特色的文化产业体系,并初步形成了一些产业集群和品牌效应,产业增速远远高于 GDP增速,活力初显,进入了转型升级、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向资本要效益,加强文化产业与金融合作迫在眉睫。
重庆文化产业与金融的合作形势不容乐观。目前主要集中在信贷、政府投融资平台、资本市场合作、产品和服务创新等几个方面。信贷体量小且主要是"垒大户",不能满足广大中小文化企业的合作意愿;政府融资平台不断完善,但横向比较则显得非常薄弱,手段和方法不能满足文化产业的迫切需要;重庆文化产业与资本市场的合作刚刚起步,没有一家上市公司,没有开展任何文化保险业务;金融产品、服务创新不足,民间资本进入难。
阻碍重庆文化与金融合作的因素,产业本身有局限性,也与金融发展密切相关。
由此,两者的合作才更要"双赢",文化产业需要金融"输血",金融也需要文化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