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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羽毛球运动竞赛规则的演变历程研析
【第一章】羽毛球比赛规则演进探析前言
【第二章 第三章】羽毛球运动与竞赛规则文献综述
【4.1】竞赛规则演变过程概述
【4.2 4.3】竞赛规则修改遵循规律分析
【4.4 4.5】羽毛球运动竞赛规则未来的发展趋势
【结论/参考文献】羽毛球竞赛规则发展变化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4.4 竞赛规则演变带来的影响分析
4.4.1 竞赛规则的演变促进了运动员技战术的发展,综合实力的提高。
技术指的是"为了完成体育动作所使用的方法",而战术的定义为"为了获取胜利在比赛中所采用的计谋和策略".[61]
当今的羽毛球运动竞赛,运动员在场上不仅要具备最基础的技术,也要具备一定的战术。因为在比赛中受对手的行为制约,要求技术动作变化多,战术灵活运用多,所以既需要全面的技术又需要灵活的战术,要想取胜,技术和战术缺一不可。
由于比赛采用的计分方法是每球得分制,它与以前的发球得分制有着天壤之别。新赛制使比赛节奏变得加快,在相同的时间内强度增加,而且不论什么原因造成的丢球都意味着失分;而且现当今运动员的装备都是采用高科技设计,弹性好,攻击力量更大。所以运动员在场上必须争分夺秒,精力要高度集中,不敢有丝毫马虎,在努力减少失误的同时要主动进攻,不然稍有不慎就会失分。
因此,新赛制对选手的技战术合理运用的要求更高。
1)对男单运动员的发-接发提出更高要求。
在观看羽毛球运动顶级赛事中,发现每球得分制对发球、接发球技术细节更加精益求精,要求更高。在比赛中,谁在上半场失去了网前控制权,谁将失去主动权和取胜机会。为了降低失误发球方发球时不能太高于球网,同时使用了一定的策略,比如趁对方眨眼或者呼吸、重心没调整正常的时候快速发球,或者看对方的站位来判断是发后场高远球还是网前小球,靠近中线球还是边线球;反过来,接发球一方也不能预知对方的意向,身体重心和拍面越来越靠近球网,接发球技术更强调以快-稳-准,抢点进攻的意识更加积极。表 4-3 和表4-4 就计分方法修改后发球情况进行统计,具体内容如下:
由表 4-3、表 4-4 可以看出在使用每球得分制后,林丹、李宗伟采用网前小球的发球概率远远超过采用发球得分制的拉尔森和董炯网前小球概率,可见男子单打由以前的高远球发球技术向着网前小球的策略转变。
2)对运动员的速度和爆发力提出更高要求。
现当今羽毛球运动员在场上的多拍回合非常常见,技术防守很全面,"打不死"的情况非常普遍,很难通过直接的进攻手段得分或获得优势,所以运动员必须依靠战术,更加注重进攻意识和连续进攻的能力,他们中的大多数选择在多发的球回合中寻找对方的缺陷,才可以攻击,所以在场上正在比赛的运动员必须在极短的时间内对关键球作出快速判断。
羽毛球进攻手段一般采用的是"扣杀",运动员更加注重结合速度的杀球线路和落点变化来突破防守:他们往往在多个回合中通过后场大力劈杀造成对方压低重心扑倒救球的同时在对方还未缓过身体稳定重心的时候找准时机快速的又来一个反方向的点杀把球"打死";同样的对接发球方也提出很高要求,由于球速比较快,他们往往会采取扑倒救球,然后立刻起身迎接下一次的防守和进攻。在观看奥运会的男单决赛中,对采用发球得分制和每球得分制的技战术运用情况进行统计,具体情况见表 4-5,表 4-6.
由表 4-5、表 4-6 可以看出,林丹、李宗伟在男单决赛中采用后场大力劈杀和扑倒救球次数明显高于吉新鹏、叶诚万等男单决赛时的次数,可见现当今技战术的发展情况与以前相比要求更高。
3)对运动员的搓球技术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现代的羽毛球比赛中,随着运动员防守意识进一步稳定和增强,新赛制促进技战术朝着更加有效、稳定地进攻的方向发展。鉴于当前的羽毛球比赛中,发现队员们的拍面大多抵在前发球区,所以对网前放小球搓球球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运动员在比赛中,必须充分利用自己的技战术来给对手创造足够的压力;同时又必须将自己的失误降到最低点,为了使对方更难以挑球,往往贴着网把球搓过去,把球下压的很深,使对手接球时只能在球落到网下,然后只能出现回球挂网情况,搓球技术在手法突出上更加细腻。
4.4.2 竞赛规则的演变增加了运动员的心理压力。
对于一场高水平的羽毛球比赛,运动员在场上不可能没有心理压力,但是随着羽毛球运动商业化的发展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竞赛规则也在发生变化,也对运动员产生一定影响,总体来说现在的羽毛球运动员在比赛场上的压力与过去相比承受的更多。
以前的发球得分制,失误或被对方打死并不失分,意味着拥有发球权的一方失误两次才算失分,即拥有双保险,所以发球方在失误之后,并没有明显的情绪反差或表现出不知所措;而且当时受比赛时间无法预计的影响致使商业化注入程度有限,运动员思想包袱较轻,所以在失误时显得不是那么紧张。在1996 年亚特兰大奥运会上,羽毛球运动男子单打决赛在中国的董炯和丹麦的拉尔森之间进行。在进行决胜局中,董炯首先领先,可以看出此时他比较放松,甚至出现小兴奋现象,拉尔森在此时落后时情绪也没出现较大的异常,行为上也能做到动中求稳,董炯的"这种"情绪致使一度出现击球动作变形,落点不准出界现象,中途被拉尔森超越;到最后关键分的时候,董炯仍然处于落后状态,可是他并没有出现落后时的急躁、沮丧、过度紧张、手软等行为、或通过去场外擦汗或通过喝水来缓和自己,比赛中让人都始终感到全身轻松,感觉有力,肌肉协调,还是在场上一如往常的运用自己的技战术进行比赛,虽然最终以 15 比 10 惜败。
羽毛球运动高度发展的今天,相比以前的发球得分制,每球得分制不论失误或被对方打死,都意味着失分,而且可以发现新赛制给羽毛球比赛带来了明显的变化:每分比赛结果的快速转换,比赛情况复杂多变,比赛时间缩短,竞争更加激烈,所以球员一点都不敢忽视,工作应该是高度集中的,稍微不小心就会失去得分点;而且当今运动员比赛都有各自的商业赞助商,参赛者过度疲劳、受伤长时间不愈合、比赛任务又很重的情况下参赛,身上还承担着各个国家和人民的责任感、荣誉感,给自己定的目标较高,思想包袱较重,因此更增大了比赛过程中选手的心理压力。在 2012 年伦敦奥运会男单决赛在中国的林丹和马来西亚的李宗伟之间进行。在进行决胜局下半局的时候,双方处理每个球都小心翼翼,比分不相上下,交替上升,到了结尾关键球的紧要关头,比赛双方都出现紧张、手软、虚汗、不安等情绪,双方 19 平的时候,或许对成绩期望过高,双方在害怕失败没有十足把握情况下都不敢贸然发动进攻,此时李宗伟自己回球挂网,林丹 20 比 19 领先,更显得此时李宗伟压力百倍,继而李宗伟又以回球出界,最终林丹以 21 比 19 获得比赛冠军。
综上所述,高水平竞技运动发展到今天,竞赛规则的演变对场上比赛双方运动员心理压力加大,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运动员关键分时技战术的使用。
4.4.3 竞赛规则的演变对裁判判罚工作的准确性提出更高要求。
裁判工作是运动竞赛的重要组成部分,裁判员管控着比赛场上行为,裁判员自身的道德水平、执裁能力都会对比赛过程和比赛结果产生重大影响,所以裁判必须有最基本的道德素质,拥有最专业的能力。不难发现,竞争规则的基本规定是建立在公平的基础上的,但判罚结果往往有时经常引起大争议和冲突,这与裁判存在的主观意向和对比赛规则的条文把握不透彻有关,使竞赛规则要求的公平性、准确性大打折扣。但是随着人们觉悟的提高、高科技技术的应用,竞赛规则在一定程度上约束着裁判的行为。
执裁羽毛球比赛的裁判员大多是羽毛球运动爱好者或者是专门从事羽毛球运动教学和训练。随着羽毛球运动的发展,当今的一场正规的羽毛球比赛场上争夺更具激烈,速度更快,存在争议更多,因此裁判员必须具备专业的执裁能力。
以前的羽毛球比赛对于运动员发旋转球和发球过腰、过手,是没有严格规定的,但是从 1973 年开始,严格规定:不允许运动员发旋转球,并且发球不能过手、过腰。这就要求发球裁判员对发球的判罚更加严格、准确,在发球一霎那立刻下结论。因为发球是一个非常快的动作,裁判员必须快速看清球的位移方向,如果看清运动员所发的球是旋转球,裁判必须马上发出"违例"的信号,使接球方也能迅速反应过来,所以要求裁判员在赛场上必须是果断的、准确的。
如果犹犹豫豫,就可能形成"漏判",如果妄自下结论,就可能形成"错判",所以发球裁判在场上必须谨慎快速利用恰当时机判断每个球。
对于接近边线的"死球"落下来位置的判断对羽毛球比赛结果的胜负影响很大,多年来,羽毛球比赛规则规定,司线裁判员对球在他负责的线路位置的决定,任何人都不能否决,但事实上,对于接近边线球落点的位置的判断总是在羽毛球比赛中最具有争议性的。在之前的比赛中关于有争议的、混淆视线的"死球"通常依靠司线员视线的要求给予的判罚结果;而现代羽毛球比赛对于有争议的"死球",裁判法官在有 100%把握的肯定下,规定可以对司线员明显错判的要立即纠正;而且现代的羽毛球比赛都应用了电子监测设备,尤其 21 世纪"鹰眼"(场馆中电视直播场地一侧的广告牌后可以看到 4 个架在三脚架上的小型摄像机,分别对准球场的底线和边线;在场边裁判和技术官员席上,设有可以即时观看摄像机拍摄画面的显示器和电脑)的应用,对羽毛球比赛的判罚起到重大作用,必然要求裁判的判罚更为规范、严格。如果对球落点的有误判,运动员可以依照程序提出质疑,仲裁组会通过现场的电子监测设备再次进行判断。尤其是在每球得分制下,转换节奏快,1 次误判就会对队员心理和比赛结果产生影响,就有可能使比赛产生重大转变,所以要求裁判员必须做到:认真、谨慎、公平、准确,集中注意力进行全面观察;司线裁判必须提高理论知识水平,掌握判罚的尺度,也对司线裁判判罚准确率提出更高要求。
在 2012 年的伦敦奥运会男单决赛中,林丹对阵李宗伟,前两局每人各胜一局,在进行第 3 局的时候,比赛没多久李宗伟就以 8 比 4 林丹,这时李宗伟在击球过来的时候林丹始终没有接这个球。因为林丹认为这个球在界外,但是司线员指向界内,此时林丹表现非常不满,继而提出质疑,仲裁组通过"鹰眼"查看再一次判断,在慢镜头回放可以看到球落地时确实落在边线外,但随后接触地面的羽毛扫到了边线,最后确定是"界外球",于是裁判改判"界外",林丹得分,正是因为这次改判,林丹在接下来的比赛中连续追了 5 分,最终前半局以 11-9 反超对方,可见裁判的判罚结果的准确性对运动员的临场发挥至关重要。
综上所述,竞赛规则的演变对整个裁判工作具备专业的执裁能力要求更高,要求发球裁判员对发球的判罚更加严格,而对边裁判罚准确率也提出更高要求。
4.5 羽毛球运动竞赛规则未来的发展趋势。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于不断的运动、变化、发展中,并且认为事物的运动、变化、发展是由于内外部因素相互联系,相互影响产生的[62].
当然,羽毛球运动竞赛规则也不例外。自从羽毛球成为一项竞技运动以来,其竞赛规则就经历了多次的修改和补充,旨在符合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及各个因素的发展需求。在羽毛球运动未来的发展中,如果内外部因素出现不平衡,那么其竞赛规则势必会发生变化。
自尤伯杯、汤姆斯杯、苏迪曼杯的成功举办,羽毛球运动使世界交流紧密起来。通过查阅大量文献资料,本文整理了羽毛球运动项目进入奥运会后获奖国家的情况和历届尤伯杯获奖国家情况,具体内容见表 4-7 至表 4-10:由表 4-7 至表 4-10 可以看出,亚洲国家在羽毛球运动各个项目的得奖率远远大于欧美及其他国家。由表 4-8 我们发现,在 29 届奥运会上中国包揽了 3 块金牌,而银牌和铜牌得主依然是东南亚和东亚国家;由表 4-9 我们发现,在 30届奥运会上,中国更是前所未有的包揽了全部 5 块金牌,除了男双银牌和混双铜牌由欧洲的丹麦获得,剩下的奖牌得主依然是东南亚和东亚国家;由表 4-10看出,尤伯杯获奖分布情况也是如此,除了 18 届丹麦和 20 届的荷兰获得亚军,基本找不到欧美国家。
综上所述,当今的羽坛竞技格局已发生严重失衡。罗建英、程勇民在《现代羽毛球运动发展趋势及我国发展对策思考》中指出:"羽毛球运动正面临被奥林匹克除名、限制人数参与的窘境。"羽毛球运动虽然诞生在英国,但在亚洲国家(地区)开花结果。2015 年苏迪曼杯世界羽毛球混合团体大赛 15 日在东莞产生了 4 强。印尼 3 比 1 击败中华台北,在半决赛中将与中国队一决高下;日本 3比 2 淘汰了最后一个欧洲团队丹麦,和韩国将争夺决赛的入场券。看看这个比赛各自阵容,传统强队依然强劲。一直以来,关于羽毛球比赛规则是否应该大变化的讨论此起彼伏。考虑到羽毛球运动目前的格局和今后的发展及普及,本文对羽毛球运动竞赛规则未来改革方向进行初步的预测,在此阐述如下。
4.5.1 继续推行分制改革。
羽毛球是一项耗时较长的有氧耐力性运动,比赛时运动员站在半场中心,做前后左右各个方位的跑动,场上攻防形势相应发生转换。但是与亚洲运动员身体素质相比,欧美人耐力较差,在一些马拉松、竞走等耗时较长的运动项目上往往找不到他们的影子。为了使比赛时间缩短,减少体能对比赛的决定程度,每一分的权重变大,后半场比赛的质量和效果有所上升,比如又有些人认为:"3 局 2 胜、每局 21 分的赛制还是耗时太久,"因此,重启 15 分制或者 11 分制的争论浮出水面[64].
为了保持攻防强弱均衡,本文认为,今后羽毛球运动竞赛规则计分方法将依然采取每场三局两胜的得分制,但是每局比赛分值可能会有所降低。这种改革可以使比赛时间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减短,适合双方运动员体能素质需求,也体现出重视运动员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这一"以人为本"的思想,同时也促进技战术的合理运用,不但比赛时间变得稍短,也会使整个比赛变得更精彩,从而更能推动羽毛球运动的发展。
4.5.2 女子比赛球网高度的改革。
由于女性运动员的生理机能的限制,速度和力量素质不如男运动员,在世界大赛中的场景经常可见进攻缺乏,使竞争在缓慢的劈吊、网前小球、后场高远球的多拍重复中进行,拖沓,慢节奏的拔河比赛场面极其沉闷和乏味,李鹤洲在其文章中指出,这样的场面不符合现代观众的审美需求;而且郭允兵在其文章中指出一些欧美国家受本土运动项目的影响,比如美国人喜欢橄榄球、古巴的排球、英国的足球,致使当地的羽毛球运动的关注率和普及度相对较低。
针对这一现象,未来的羽毛球竞赛规则有可能会适当降低女子单打和双打比赛时的球网高度(混双项目由于女运动员超大部分都处于前场位置,故网高不做改动)。这样使球有了较低的网点,不仅强度相同的球更不容易越界,促进平抽、高压扣杀等攻击技术中的使用,间接增快了羽毛球在比赛中的平均球速,增强了比赛的攻防转换节奏,使比赛更具美感和现场感染力,也符合电视转播的画面效果要求,吸引更多的观众加入欣赏羽毛球比赛的行列,推动羽毛球运动的发展和普及。
4.5.3 比赛休息时间的改革。
羽毛球运动的发展虽然利用了商业化机制,但是在全球范围内,羽毛球的固定运动品牌赞助商只有一个 Yonex.而网球的全球各大专属运动赞助品牌有wilson、adidas、Nike 等等,而且每次赛事仅冠军奖金就达到上百万美元。相比之下羽毛球赛事每次冠军奖金才 1 万多美元,相差近百倍。虽然国际羽联由163 个国家和地区组成,但许多国家和地区只是名义上的成员,羽毛球比赛参赛的国家好像也只有亚洲和欧洲的几个国家,影响力低的可怜[65].何立夫就指出,羽毛球运动在美国的影响力是不够的,缺乏商业赞助和媒体宣传,他认为,羽毛球运动的发展离不开商业化的支持。
现代社会呈现商业化的发展趋势,羽毛球比赛需要通过大型财团、企业赞助进行运行操作,而电视版权收入无疑是其盈利的主要源泉,商业伙伴收入也在盈利中占了很大比例。因此从项目本身的长远发展出发,羽毛球竞赛规则应主动与这一项目的商业化需求对接,譬如羽毛球比赛每局中途休息时间不变,而局间比赛休息时间有所增加。这样的主动对接,不仅能够更好的保持羽毛球运动项目本身特征,而且也给予赞助商以适度配合,使其借助相对宽松的间隔时间通过电视、互联网等平台转播广告,让更多的受众了解其产品。除此之外赞助商也可以利用间歇时间在现场 LED 屏幕进行产品宣传的互动,进一步促进商业化的发展;反过来商业化为羽毛球运动的开展提供了巨大的资金支持,补充了办赛经费的不足,也提高了体育项目的知名度,扩大赛事影响力。竞赛规则这样的调整更好的解决了羽毛球运动项目与商业之间的适应性问题,更好的促进运动项目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