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语
我国进行改革开放以来,金融市场发展的步伐进一步加快,随着金融活动范围的不断拓展,金融监管任务变得更多、更重,然而我国金融监管体制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金融监管的滞后性使我们对金融监管进行变革的要求也就越来越迫切,所以有必要对我国现有金融监管方式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措施进行深入的研究。
基于此本文首先从金融监管的内涵着手,以构成全文分析的理论基础。从金融监管的概念及金融监管发展的必要性方面阐述了金融监管措施不断改进的内在要求。在这样的理论基础上,本文比较分析了美国金融监管的制度发展,对其金融监管的历史演变、现有模式和弊端、改革内容等方面进行介绍以对我们的金融监管改革有所启发。其次,本文对我国的金融监管进行了整体的分析,即在回顾我国金融监管历史沿革的基础上说明金融监管改革要遵循的原则。之后阐述了我国现有金融监管方式所存在的主要缺陷,主要表现在分业监管的局限性、监管目标不明确、金融监管措施不力、人才供给局面严峻等四个方面。
针对这些缺陷不足,本文提出我国金融监管的改进措施应该从完善体制建设、机构建设、监管方式、监管法律和信息体系等方面进行,从而更好地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
随着全球一体化过程中金融风险传递速度的日益加快,我们还面临着更多难题,这就要求我们应在金融监管国际化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国际上先进的监管技术,更好地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通过对金融监管的变革来使我国的金融监管更加有效化、全面化、系统化,从而使我国的金融监管制度越来越完善,金融业也必将取得蒸蒸日上、更为长远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