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窗理论的概述
( 一) 破窗理论的历史渊源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美国的犯罪人数及犯罪率一直居高不下,并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为此,美国的社会学家、心理学家、法学家、犯罪学专家都致力于研究方对策以解决犯罪率不断飙升的治安状况,众多理论中以 1969 年美国史坦福大学著名心理学教授菲利普·辛巴杜( Phil-ip Zimbardo) 进行的一项“偷车实验”最具影响力。
辛巴杜教授以两辆一模一样的汽车作为实验物体,将这两辆车放在不同的社区,一辆停放在中产阶级居多、经济环境发展较好的城市---加州帕洛阿尔托; 另一辆停放在纽约一个环境卫生较差的“贫民窟”---布朗克斯区。教授将停放在布朗克斯区的汽车做了一些处理,打开了车的顶棚,并摘掉了汽车的牌照。实验结果显示: 停放在布朗克斯区的汽车,10 分钟后就有人偷汽车的零部件,24 小时内车内所有值钱的东西都被一扫而空,随后对这辆汽车的任意性破坏便拉开帷幕,3天以后,汽车已被破坏殆尽。而停放在帕洛阿尔托的汽车一个星期都完好无损。最后辛巴杜教授作了一个大胆的尝试,他用铁锤把停放在帕洛阿尔托的汽车玻璃砸出一个大洞,结果汽车几个小时便不翼而飞了。根据这项实验结果,1982 年 3 月美国哈佛大学政治学家威尔逊( James Q. Wilson) 和犯罪学家凯林( George L. Kelling) 提出了闻名遐迩的“破窗效应”理论。
( 二) 破窗理论的核心观点及衍生内涵
威尔逊和凯琳提出的“破窗理论”主张,如果一个建筑物的一扇窗户被破坏而未及时修复,那么这扇破窗就像一个活广告,告诉心怀不轨的人---这个地方没人管理! 这种暗示性可以纵容他人去破坏更多的窗户。
①当这种脏乱差的状态治安状况持续存在而无人问津的话,无序的社会状况会形成一个潜在的磁场,传递无人管控的信息,吸引居心叵测的人聚集此地。无序状态的持续递增,各种要素之间便会引起连锁反应,一旦遇到犯罪目标,犯罪的滋生及蔓延便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因此,威尔逊和凯琳提出: “某些犯罪与具有诱发性的外部环境有相关性。”
②在现实生活中,“破窗理论”在现实生活中也是随处可见: 公共场所有人丢弃一个烟头没有被立即打扫干净,不久以后遍地都是烟头; 如果墙壁上有一个广告纸没有清理干净,那么满墙都是小广告; 有一副涂鸦没有擦掉,涂鸦就像爬山虎一样遍布墙体。随地吐痰、路边大小便便会接踵而至。我们常将“破窗”比喻为任何一种不良行为。对于社会治安秩序而言,可把“破窗理论”衍生解释为: 居民社区中存在的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或者发生一些轻微的违法情况,如果对其未采取有效措施整顿治理,放任其继续蔓延恶化,这种毫无秩序的混乱状况会像传染病一样传播。久而久之,政府与社会的管控能力会被恶势力不断削减,这些轻微的违法行为就像破窗一样,成为诱发更严重犯罪的导火索,最终形成犯罪泛滥化的局面。
二、乌鲁木齐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现状中存在的“破窗”
2009 年新疆“7. 5 事件”给新疆的经济发展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统计结果,参与这次严重暴力恐怖事件的涉案人员大部分人员来自于喀什、和田、阿克苏、克州等南疆地区的维吾尔族流动人口。从2013 年至2014 年,全国发生接连发生了多起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如“10.28”金水桥事件、“3. 01”昆明火车站事件等,制造类似暴恐事件的主谋都是南疆的维吾尔族流动人口。乌鲁木齐作为新疆首府,加强流动人口管理,预防暴恐事件发生就显得格外重要。但乌鲁木齐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现状中也存在“破窗”.
( 一)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存在“权利漠视”的现实
窘境新疆是少数民族聚集地,尽管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对乌鲁木齐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以户籍为分水岭的城乡发展模式却将流动人口的工作地和户籍地相隔离,流动人口难以享受流入地居民的“同城待遇”,出现城市管理的“夹心层。”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13 年-2014 年流动人口动态分析数据:
在乌鲁木齐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男性占 70. 35%,女性占 29. 65%,其中 16 周岁以下占 0. 82%,16 周岁以上占 99. 18%,高中及以下占 67.92% ,专科以上仅占 22. 08% ,大部分都是从农村来到城市务工的农民工。
③从这些数据中可以看出,大部分流动人口均为男性,文化层次较低,都是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劳动者。由于户籍制度的不完善,使这部分流动人口无法与本地户籍人口享受同样的教育、居住、医疗、社保等待遇。多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为了维持生计,出卖廉价劳动力,在社会的最底层从事一些“脏、乱、差”的工作。由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对流入地期望较高,较好的生活环境、强大的师资力量、完善的硬件设施以及先进的医疗设备,都让他们对城市生活趋之若鹜。在这种优势资源的吸引下,进城务工的人并没有因此而享受更好的生活,他们的权利常常被社会所遗忘,比如: 没有学区房的户籍,就不能享受良好的教育资源; 没有常住户口,租赁房屋难; 没有常住户口,治病就医难; 没有常住户口,在就业方面也是屡屡碰壁。更主要的是乌鲁木齐是一个汇集汉族、哈萨克族、维吾尔族、回族等多个民族的聚集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入城市,民族文化融合也是个很大的问题。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往往很难融入城市生活圈,造成梦想与现实之间形成巨大反差,久而久之极有可能形成报复社会的仇视心理。如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通过法律途径诉求保障合法权益受阻,要么选择对权利的无端剥夺而忍气吞声,要么采取极端方式来发泄自己内心的不满,“权利漠视”这个“破窗”如果不引起重视,那么犯罪行为就在潜移默化中滋生发展。
( 二)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存在“重管理,轻服务”的现实状况
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制度中,政府对城市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一直秉承“管理与服务并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以服务促管理”的原则,④但现实生活中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却背离了这个原则。以乌鲁木齐为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来到城市务工,文化层次较低,社会人力资源较少,经济基础薄弱,都是迫于生计才来到城市。虽然市区的城市建设、医疗设备、环境卫生等软环境较好,但是市区房价偏高,因此大部分流动人口都会居住在城乡结合的边缘地带,这些地区远离市中心。外来务工人员租住房屋生活成本较低,但房屋简陋、环境卫生较差、基础设备不完善。而乌鲁木齐公安机关维稳任务艰巨,基本每天都对可疑流动人口进行入户走访、盘问检查的工作,管理十分严格。但作为国家政府机关,不仅要做好管理的工作,服务人民也同样重要。流动人口聚集地没有一个正式管理的组织去维护社区环境卫生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上的盲区加脏乱差的生活环境就是当地居民生活的真实写照。
城乡结合地聚居区大多数是出租屋密集、设施简陋、垃圾遍地,生存环境较差的地点,这些对人的反常行为和违法犯罪具有强烈的暗示性,使该区域成为了各类违法犯罪分子理想的犯罪行为实施地和藏身之所。
⑤而同乡之间的地缘性更纵容了对违法犯罪分子的包庇和纵容,阻碍了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恶劣的生存环境无疑成为了滋生犯罪的温床。
三、“破窗理论”对乌鲁木齐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启示
当前流动人口犯罪是一个不可避免的治安问题,因此我们应该用理性的头脑,合理的防控措施解决问题。借鉴“破窗理论”,我们应汲取国外先进的管理模式,服务于本国的治安管理。积极预防“破窗”的出现,努力修补流动人口犯罪中已经出现的“破窗”,避免因小漏洞而产生的连锁反应。
( 一) 建立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
一个法规制度健全的国家,我们可以将其比喻为“破窗理论”中的停放在环境较好地段汽车,如果管理流动人口的法律出现了漏洞,汽车几个小时便消失不见了。为更好的控制流动人口的犯罪率,应当尽快出台《流动人口管理法》,新疆地方立法机关吸取自治区地方行政规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内容,上升到地方法规的层面,制定完善关于流动人口暂( 居) 住管理的地方法规,保障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合法权益。比如: 企业招聘中取消对户籍的限制,保障就业平等权; 逐步完善流动人口在流入地享受教育、医疗、卫生、保险等隐形福利的规定; 通过不断完善流动人口的暂( 居) 住管理规定、计划生育规定、房屋租赁规定等各项规定,建立统一的流动人口管理法律体系,用法律的方式来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减少权利漠视的出现。
( 二) 转变工作思路,服务与管理必须并驾齐驱
根据“破窗理论”得知: 环境和犯罪之间无序本身就是一种不良的信号,暗示着那里是一个无政府的场所和自由主义的乐园,在那里你可以为所欲为且无所顾忌。
⑥如果一个社区,遍地都是垃圾,满墙都是涂鸦,空气中弥漫了乌烟瘴气的味道,这一片狼藉的景象恰恰预示了政府对犯罪控制的薄弱,在这个社区就容易滋生吸毒、赌博、卖淫、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因此,针对流动人口犯罪率持续高烧不退的现象,公安机关必须转变工作作风,服务与管理并驾齐驱,不能偏废。在严格入户走访、查处流动人口居住地的同时,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比如: 为流动人口修建廉租房,解决住房问题; 在社区配备相应的基础娱乐设施,按周期为居住在此地的流动人口安排卫生值日,打扫环境卫生; 组织文化娱乐活动丰富流动人口的文化生活等等。贯彻落实服务于民的理念,从根本上改善流动人口居住地的居住环境,对脏乱差的聚集地进行一次彻头彻尾的大扫除,扫去一些藏污纳垢的污渍,让罪恶无处藏身。
四、结语
“破窗理论”与传统的犯罪学不同,它从降低犯罪概率的角度分析社会问题,核心价值在于通过研究诱发犯罪的外在因素,启示执法机关和相关机构注意改善具有诱导犯罪和促成犯罪实施的外部环境,通过切断特定的环境与某些犯罪之间的激发性链条,来有效地防控某些在特定环境中容易发生的犯罪或利用特定的环境进行的犯罪。⑦通过对该理论的解读,启发对流动人口管理的思考,以便更好管理社会,服务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