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是公共事业管理的主体
1.对于否定政府是公共事业管理主体的反思。现在我国学术界对于公共事业管理方面的认识存在很大的不同意见,他们认为公共事业应该按照一定的规章而独立的存在,这个概念应该包括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一些单位。即对行政的管理,应该是由政府来进行的,那么对于公共事业的管理,其管理者就应该是非政府公共组织。理论上看,我们就可以发现,这种认为政府不是公共事业管理主体的观念是难以有说服力的。理由如下:第一,公共事业不单单指那些提供准公共物品的活动,还包含文化,科技和体育等方面的事业,这些既有公共的也有私人的。第二,准公共用品不是必须全由非政府组织来提供,所以可以由政府来提供。第三,我国的政府并不是对于准公共物品是低效的,所以那么认为政府就是在这方面的低效的观念是不成立的。
2.政府是公共事业管理主体的依据。我国在近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中,经济水平大幅度的提高,与之前我国的状况相比,现在我国的政治和职能上都有了很大的变化,例如在我国存在很久的官本位思想慢慢的变淡。与此同时,我国政府确立了作为公共管理中的主要职能,这样便从确定了我国公共事业管理的主体应该是政府。为此我国在这样的市场经济下,公共事务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些变化为公共事业的管理提出了一些要求:第一,公共事务的范围变大,这提高了对公共事业管理的需求,也确定了我国公共事业管理的主体是政府,由于公共事务变得更加的淡化政治,所以,让政府进行协调和处理更好,减少对资源的浪费。第二,公共事业管理如果要变得更为法律化和规范化,就需要我们公共事业的管理主体是政府,只有这样,才能让我国对公共事业的管理方面有法可依,规定程序等来让我国的公共事业管理变得更加的好。
二、我国政府在公共事业管理中的主要职责
1.公共事业的管理者职责。我国已经将公共事务大体的分为国际,国家,地区和社区的三类公共事业,我们大体来看,就是分为宏观的和微观的两类,宏观的为国际和国家公共事业,微观的为地区和社区公共事业。不同的层面的公共事业我们需要不同的管理主体,便构成了多元化的公共事业管理主体,那么,这就需要我们的政府来担任在公共事业管理中的主体职责。我国的公共事业的目的是为满足社会公共的需求的,所以为了避免美国奥尔森的集体行为的逻辑出现的现象,所以需要不同等级主体的公共权力,那么只有政府才能够管理宏观的公共事业,所以政府必须要对宏观的公共事业进行管理。在计划经济的时候,我国政府在宏观和微观公共事业管理的主体,但随之后的发展,非政府的组织已经参与到微观事业的管理中,这个改变并不是代表微观公共事业管理中的主体不是政府,而是为了实现一些目标。我国政府对于微观事业管理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间接管理方式,来更好的行驶监督和调控。所以政府也是需要承担微观公共事业的间接管理主要职责。所以,政府对于公共管理的职责的承担,是为了完善政府的职责,也是为了社会的和谐。
2.公共事业的组织者职责。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公共事业变得愈来愈广泛,过去的政府包办的状况已经不能满足许多的需求,所以我们要对的公共事业的管理进行改革,让政府承担起组织者的职责。作为公共事业的组织者们,我们就需要加大事业单位的改革,尽量的将事业单位分离出政府组织,将它们转为非政府组织,实现它们的身份的转化,来调整它们的利益。也要坚持将政府自己应办的事业单位办的更好,以便更好的满足社会里的公共需求。当然,与此同时,我们也要加强对新兴的公共事业单位进行相应的培养,对于目前非政府组织扮演着愈来愈大的作用,成为新兴的公共事业管理的主体的现象,由于非政府组织各方面的不完善的状况,我们政府还是需要进行主要的管理。政府应该将一些政府不好做的和一些可以由非政府组织做的交给非政府组织,来让在公共事业的管理中给非政府组织一些好的待遇。那么对于非政府组织也应该准确的定位自己,其主要在提供准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和微观公共事业管理层面,所以非政府组织,他们在参加宏观事业的管理一定要遵循政府的管理,实现规范有序的进行。
3.公共事业的目标责任者职责。我国公共事业管理的多元化造成公共事业管理目标也是多元化的,无欧阳为了更好是实现我国公共事业的正确管理,我们的政府需要肩负起目标责任者的职责。那么政府就需要做好义务教育和社会的基本福利保障等,来让人民群众一起分享公共事业改革的果实。对于损害我国人们的利益的行为,要减少,如看病难和读书不公平对待等问题,各地的政府要加强对公共事业的管理,尽量减少这些现象。为了公共事业的目标,政府要对参与公共事业的各种组织进行干了,在不同的领域,建立不同的关系,例如政府管制或者合作的关系。这样对于各种组织者的有效管控将会让政府管理的更加出色。对于目前那些从事公共事业的政府事业却追求高利润的企业行为已经变得普遍的现象,我们要对这些行为进行有效的管理,实现公共事业的公平。可以指定相关的法律,来实现公共事业的目标不是盈利而是为了社会的更好和更和谐。对于我国在《决定》中对公共事业管理的要求,我们要明确中国共产党是我国公共事业的政治领导主体,这决定了我国政府要在公共事业管理中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对于公共事业的参与主体,我国实行民主制度。总而言之,只有对公共事业刚来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才能实现我国人们的更好生活,保证中国人们的利益,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限定政府在公共管理中的职责
实践证明真理,那么通过我们这么多年的实践,政府如果什么都管,还不如什么都不管好,这就说明我国要建立大社会,小政府的公共事业管理体制。政府要在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总及时的进行各方面的调整,有些地方进行限制,来实现对政府的权利和智能的约束。那么我们可以通过使政府淡出社会服务领域,来实现一些由政府管理的企业变成私人管理,也可以为基层放手一些权限以使各级单位整体提高工作的效率。
四、结语
综上所述,对于我国政府在公共事业上的管理还是需要承担主体的职责,无论是在为了社会的公平正义还是打造我们政府变成服务型的政府,还是在供给公共产品方面等许多方面,我们都应该明白,政府是我国公共事业管理中的主体职责,这种现状就需要我国政府进行各方面的调整和改变,以实现社会的整体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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