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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村庄公共事件中农民利益表达探析
【第一章】
农村公共事件村民价值观念研究导论
【第二章】
农民利益表达与价值观念的理论分析框架与可操作化
【3.1 3.2】
村庄公共事件调查信度与效度分析
【3.3】
村庄公共事件调研描述性统计分析
【3.4 3.5】
农民利益表达与价值观念之间相互作用
【第四章】公共事件中农民价值观与利益表达的关系与启示
【参考文献】
公共事件中村民价值观发展探究参考文献
4研究结论与政策启示
4.1主要研究结论
社会转型会引致农民价值观念的变化,农民价值观念的变化会引致利益表达的变化,同时农民利益表达的结果又会反过来影响价值观念的变化。遵循此关系逻辑,本文立足于促进农民利益表达与价值观念之间的双向良性互动,首次以村庄公共事件作为观测对象进行情景化和量化研究。研究发现主要体现在:与已有的主流观点认为农民对政府和村两委的信任度呈下降趋势的结论相反,发现农民对不同层次的政府和村两委的信任度均呈上升趋势,上升的原因主要源自农民对政府和村两委的高期待;农民利益表达体系和价值观念体系在村庄公共事件中的现实呈现程度不一,具有明显的不均衡性,且这种不均衡预计会持续一段时间,主要原因源自转型时期的多元化特征与地方性共识的不足。具体结论如下:
第一,村庄公共事件中,农民利益表达与价值观念整体上呈正向关系。相关性分析显示,利益表达与价值观念在0.01显着水平以下呈正相关,且相关系数达到0.611,即为高度相关。同时,研究发现:在特定村庄公共事件中,农民利益表达体系和价值观念体系的现实呈现程度均具有显着的结构差异性,差异性的现实呈现程度影响利益表达与价值观念之间的真实关系状态;基于现实呈现度的程度达到一定标准的农民利益表达和价值观念,两者总体上呈现出相互促进的正向关系
第二,民主观、效率观、信任观对利益表达有促进作用。多元回归分析显示,效率观、民主观、信任观对利益表达起了重要作用,其中效率观的回归系数最大(0.457),再者是民主观(0.427)和信任观(0.237),其作用程度的大小与农民价值观念的现实呈现程度成正比,而公正观对利益表达的作用不显着,这可能与两村农民对公正的理解具有显性差异有关;
第三,合法性的接近渠道、行为主体性、利益综合对价值观念有促进作用。多元回归分析显示,合法性的接近渠道、行为主体性和利益综合进入了模型。表明这3个因子与价值观念呈正相关,合法性的接近渠道越通畅、主体实质性的表达频率越高、利益综合水平越高,对农民价值观念的作用越大。其中合法性的接近渠道( 0.493)、利益综合(0.320) 和行为主体性 (0.309),其作用程度的大小与农民利益表达的现实呈现程度成正比;农民价值观念与利益表达之间的关系状态最终会影响村庄社会转型的进程。
4.2政策启示
要促进农民利益表达与价值观念之间的双向良性互动,既要强化民主观、效率观、信任观对利益表达以及合法性的接近渠道、行为主体性、利益综合对价值观念的促进作用,更要从整体上创建两者关系优化的内外部环境,培育农民的公正、法制、自由等价值观念并强化其对利益表达的促进作用。一方面,要针对农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推动利益表达的优化。在传统向现代、封闭向开放的多重转型进程中,市场经济的冲击,引致了现代化因素渗透农村社会基础结构,利益表达与价值观念的变化滞后于社会基础结构的变革等现象亟待改变,价值分化甚至冲突背景下农民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识亟待加强,链接农民利益表达与价值观念的体制机制亟待完善。另一方面,要借助良好的利益表达结果来影响和引导农民价值观念。政府要构建“好的”利益表达环境,使农民自主利用合法性的接近渠道,合理合规地表达其真实诉求,并通过有效的农民参与机制将他们的真实诉求整合进政治选择之中。这种治理视阈下的利益表达,可以契合农民的价值观念和需求产生“内生式”的运行模式,结合已有的“嵌入式”模式,已达到政府、社会、农民三方共赢的结果,好的结果会反过来影响农民价值观念,提升农民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度。同时,要针对中国不同类型村庄的差异性,准确考量本研究个案的典型性和代表性,以便对实证研究结论及其推广应用价值进行更准确的说明。上述结论,在理论上回应了利益表达与价值观念之间相互作用、互为因果的观点,在实践上对于缓解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强烈时代诉求与现实生活中农民价值观念混乱、利益表达效果低下、村庄失序之间的矛盾具有指导意义。据此可以得出如下政策启示:
4.2.1健全农民利益表达体系与价值观念体系
处于传统向现代转型进程的村庄,由于现代价值观念的冲击和传统价值观念的“惯性思维”,价值多元化短时期内难以根本改变,农民价值观念体系不健全的格局会维持一段时间。在实践中不仅表现为不同村庄公共事件中民主观、公正观、信任观、效率观的显着差异性,更表现为自由、法治、公益、和谐等价值观念更多以潜隐的形式呈现。显示在农民价值观念多元、分化甚至冲突的背景下,亟需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探寻走出价值多元化困境的现实出路。
同时,由于市场经济的持续影响,农民的利益意识增加,受限于利益表达接近渠道的不畅通和表达机制的不完善,农民利益表达体系不健全的格局亦会维持一段时间。在实践中村庄公共事件中尽管表现出来了新接近渠道的不断涌现、利益综合水平的提高和行为主体性的增强,而农民无组织化、表达能力匮乏、利益表达的“路径闭锁”等也急需改变。显示在利益表达水平低下的背景下,多视角的考虑农民的需求以及当前的困境,以期改变利益表达“路径锁闭”的现状。
4.2.2重视利益表达的价值引领,提升农民价值观念
个案研究显示,通过外部的民主体制形成的民主观、通过客体的办事速度和公共设施的投入产出比体现的效率观、通过客体的认知和期待体现的信任观,对农民利益表达有显着的促进作用。同时值得关注的是,公正观对利益表达的作用不显着,法制观、自由观等价值观念在村庄公共事件中的现实呈现程度低,说明公正观、富强、法治观等价值观念对利益表达的积极作用尚处于潜隐状态。这要求政府和社会要完善民主化体制,合理的结合中国农村特点,使民主体制规范化、高效化。通过科学化、民主化、高效化的有机统一以有效体现农民的利益诉求;要切实提高农村公共服务的时间效率、投入产出比和效益,以促进农民利益表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注重培育利益相关者之间信任水平和合作意愿,提升农民对政府能代表其利益的期待水平;要大力培育和践行公正、法制、自由等价值观念,以利于利益表达的顺畅进行和结果的优化。以此来强化农民利益表达的价值诉求,提升农民价值观念。
4.2.3优化农民利益表达,强化其对价值观念的正向作用
鉴于合法性的接近渠道、主体实质性的表达行为、利益综合与农民价值观念之间的正相关关系,政府要提供适用的合法的接近渠道,促进政府和农民之间进行充分的信息交流与协商讨论,增进相互之间的信任水平和价值共识。要利用大众传播工具,设立有效的信息平台,确保国家政策和农民意愿之间的双向无偏差传递,以此来形成和固化正确的价值观念。要完善利益表达机制,规范政府部门的利益表达程序,增强农民的利益表达能力,畅通利益表达渠道,合理规范农民的利益表达行为,以强化利益表达结果对农民价值观的引导作用。要提高利益综合水平,就必须真正体现农民的真实意愿,有效的民主监督和政治系统回应,是农民真实意愿影响国家政策的有效路径。此外,应严格控制强制性的接近渠道,高度关注暴力接近渠道带来的效能感误导农民价值观念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