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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务整治中农民公共价值观优化分析导论

来源:学术堂 作者:朱老师
发布于:2016-04-16 共1372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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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目】村庄公共事务治理中农民理性提升探究
  【第一章】公共事务整治中农民公共价值观优化分析导论
  【第二章】农民理性变迁及其阶段性特征
  【第三章】农民理性对公共价值观念影响的研究模型与量表设计
  【第四章】村庄公共事务治理中农民理性与公共价值的实证分析
  【第五章】公共事务治理中优化农民理性选择以提升公共价值的路径
  【参考文献】农村公共事务治理中民众公共观念研究参考文献
  
   1 导论
  
  1.1 研究背景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治理理论谱系中的公共价值管理理论日益成为了学术界探讨的热点。该理论适应了网络治理的时代背景,提出公共管理的最终目的在于发现和创造公共价值,倡导通过公共参与的拓展和协商网络的构建来实现对集体偏好的关注和对民主、效率、责任、公平等价值观念的整合。中国村庄公共事务治理的变革是应对新时期治理挑战的缩影,它引致了农民基于私利的价值观与基于公利的价值观之间的交互作用。随着中国新农村建设的继续推进,农村转型进程不断加快,村庄公共事务治理亟需融合公益与私利的价值引领。在工具理性张扬,效率意识已根深蒂固的时代背景下,公共价值被忽视的弊端日益显现。摆脱乡村社会公共生活缺失的困境,探索整合农村社会多元价值观念和凝聚农村公共价值的途径既是当前村庄公共事务治理的迫切需要,也是提升村庄公共事务治理绩效的关键环节。
  
  理性是影响人们进行价值选择的重要因素之一,农民作为村庄公共事务治理的主要参与者,其理性对于实现村庄公共事务治理中的公共价值至关重要。处于社会变革与转型进程中的村庄,传统价值观念与现代价值观念交织,现代社会的民主、平等、法治和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等观念已经深入农村,传统社会中守望相助、亲朋相善、乡亲和睦等观念始终为农民所向往和追求。现代制度规则执行不力与传统制度规则依然有影响的现象并存,多呈现出较为典型的多元、异质、不均等特征。与此相关,农民理性似乎突破了传统与现代二元对立的思维定式,出现了具有异质性的阶段性叠加特征。现阶段农民理性的构成要素有哪些,其对于村庄公共事务治理实践中公共价值的实现有何种影响,如何使得村庄公共事务治理既能调动个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个人价值,又能够充分发挥集体的力量推动农村社会整体的进步是均是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的。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1.2.1 研究目的
  
  本文的研究目标主要如下:
  
  (1)梳理农民理性的历史变迁,并试图总结现阶段我国农民理性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
  
  (2)探索农民理性和农民公共价值观念的关键构成要素,设计测量农民理性和公共价值观念的相关指标体系。
  
  (3)试图从已有研究中整理出农民理性对公共价值观念的影响作用,在契合中国乡村场域性、时代性特征的基础上构建出农民理性对公共价值观念影响效应的本土化模型。
  
  (4)通过对湖北5个村庄的调查,发现村庄公共事物治理中农民理性与村庄公共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从而为村庄公共事务治理的发展提供一定的理论支持。
  
  1.2.2 研究意义
  
  理论意义:(1)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分析和历史分析法,梳理农民理性的历史脉络。借鉴西方政治理论分析农民理性与公共价值观念之间的关系,针对中国农村的阶段性、场域性特征探讨农民理性对公共价值观念的影响效应和作用机理,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和西方理论的适用性方面有一定意义。(2)目前国内外对于公共价值的研究以定性研究为主,鲜有定量研究。对于农民理性对公共价值影响的实证分析,能够通过比较直观的方式显现出二者的关键要素和相互关系,对二者间的规律性进行学理阐释有助于深入探索二者之间逻辑关系,从而丰富有关公共价值理论方面的研究。
  
  实践意义:农民理性多元整合的同质性建构,有利于在治理实践中培育融合“公私”观念的新公共精神,协调现实农民的个体价值与公共价值诉求,激活农民的主体能力,发挥社会资本的调节作用,从而缓解现阶段农民面对“私利”与“公益”价值选择的困惑,为农民价值选择提供理念上的支撑。实现农民对公共价值的认同,利于村庄公共事务治理过程中包容多元利益诉求,唤醒培养农民政治参与的意识,增强参与实效,从而促进协商民主制度在农村的发展。
  
  1.3 文献综述
  
  1.3.1 国外研究动态
  
  第一,有关理性选择的研究。
  
  理性选择理论是解释人们价值选择的重要视角,其理论建构是以人都是“理性”的这一前提假设为基础的。早期理性选择学派的学者认为人的理性就是逐利性,即亚当?斯密所指出的以最小代价换取最大利益的经济理性,而对于公共价值的实现,他们相信人们逐利的过程自然会推动着全体社会福利的增加。随着研究的深入,学者们发现许多社会现象若单纯将人的理性理解为经济理性,未免显得草率,缺乏说服力。为了解决这一难题,一些学者对“理性人”假设进行了修正,开始注重人们理性行为背后非经济因素的影响。韦伯(1997)首先区分了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认为工具理性强调目的-手段的合理性,注重科学和效率,而价值理性强调行为的规范性,注重人的信仰和理念,这为后续研究奠定了学理基础。以理性的实现限度为研究视角,帕累托以效用“最优”来取代利益“最大化”,追求经济和道德两者最优的理想状态。西蒙(1989)则进一步提出用“满意原则”代替“利益最大”,用“有限理性”代替“完全理性”,指出人们寻找的并非是利益最大或最优的标准,而只是满意的标准。随后的研究开始转向理性所依赖的社会外部条件。霍奇逊(2005)认为不可忽略制度及文化在人们行为选择中所起的作用,制度通过将模式和一致性附加于人类活动,使有序的思维、预期和行为具有可能性,社会制度、结构、规范和文化深刻影响人们行为选择。科尔曼(2008)在承认理性行动者是根据最大限度获取效益的原则、在不同的行动或情势之间进行有目标的选择的同时,探讨了行动者之间所含有的如信任、权威和规范等社会资本要素对行动者的影响,他强调社会规范在个体利益和集体利益之间的调节作用,通过将微观与宏观相连接的方式形成了一种更为综合的理性观。可见,理性选择学派对置身于社会结构中的人的理性的界定,越来越倾向于内含经济的、社会的、政治的综合理性,这些理性共同形成了人们价值选择的驱动力。
  
  第二,有关农民理性的研究。
  
  (1)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理性和农民思想观念的研究。从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和观点出发,人的理性属于主观意识范畴,人的主观认识“不决定于意识,而决定于存在;不决定于思维,而决定于生活。”因此,理性应受制于人所处的历史阶段和社会关系并与其生产、生活方式相联系,是客观环境在人们主观世界反映。正如马克思(1956)所讲“人们是自己的观念、思想等等的生产者,但这里所说的人们是现实的、从事活动的人们,他们受自己的生产力和与之相适应的交往的一定发展--直到交往的最遥远的形态--所制约。”人们是按照物质生产的发展构建与之相应的社会关系,同时“适应自己的物质生产水平而生产出社会关系的人, 也生产出各种观念、范畴, 即这些社会关系的抽象的、观念的表现”.对于农民思想观念,马克思(1956)、恩格斯(1956)认为,农民的思想观念更多的具有保守性色彩。他们认为农民是小私有者,具有分散性和封闭性特点的生产生活方式导致他们的思想“局限在极小的范围内,成为迷信的驯服工具和传统规则的奴隶,不能表现出任何伟大的行为和历史首创精神”.而作为一股政治力量的表现,“农民至今在多数场合下只是表现出他们那种根源于农村生活隔绝状况的冷漠态度。”因此,总体上看,马克思和恩格斯以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将理性以及农民的思想观念的研究置身于特定的历史发展阶段,与人们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相关联,而不是抽象的谈论。
  
  (2)道义小农理论。该理论认为农户的经济行为不可能是纯粹的经济行为,不可能完全遵循经济理性逻辑。农民的经济活动是嵌入其所处的社会关系之中的,它首先考虑的是个人的生存和家庭的维持而不是获取最大收益。斯科特(2001)指出,乡村社会关系是以维持生存的互惠关系为基石,那些有可能威胁到农户基本生存的风险,而非利润最大化的利润风险,主导着个体农民首选的行为目标,他们秉持“规避风险”和“安全第一”的原则,尊重人人均有维持生计的基本权利和道德理念是整个乡村社会的基本共识。波兰尼(2007)认为,只有在真正实行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市场才能合理运行并发挥其相应的调节作用。不能忽视经济活动同社会关联之间的密切联系,追求利润的动机并非主导人们经济活动的唯一因素,因此,对于经济活动的研究,学者们应将其视为一个“社会制度过程”.因此,持这种观念的农民,只有当基本的生存权利受到威胁时才会被迫参与政治活动,或选择“公开的”或“日常的”反抗方式来表达利益诉求。总之,“道义小农”理论认为,农民行为的选择更多的是“社会理性”而非单纯“经济理性”的考量,多以被动和消极方式呈现的农民政治参与,其目标是维持那些历史证明对其有效的习惯和规范。
  
  (3)理性小农理论。该理论承袭古典经济学的“理性经济人”假设,并将其运用于农民行为的研究中。它认为农民与企业主一样是理性的,其活动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对资源的配置总是趋向最优。舒尔茨(2006)认为所有的农民都在与成本、利润与风险打交道,他们是精于算计个人获益的经济人。在个人的小小分配领域里,农民毫不逊色于优秀的企业主,在面对恰当的投资机会或存在适当的个体激励时,农民将显现出点石成金的能力。波普金(1979)认为农民善于权衡长短期利益,是为满足最大利益而做出合理抉择的理性经济人。从农民政治行为看,它被视为政治市场上权衡利弊后的投资行为,一旦政治活动能够带来收益,农民就会产生政治参与意愿,主动参与制度变迁过程,从而现利益诉求。总之,“理性小农”理论认为,农民的行为完全基于“经济理性”的驱动,无论是经济活动还是政治活动,农民都以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实现自身利益永远都是农民行为的逻辑起点。
  
  (4)综合小农理论。该理论是在汲取前述两种理论以及马克思的阶级小农理论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形成的。它主张对农民理性的考察应避免采取单一化的认识,而应运用综合分析的方法,黄宗智(1986)认为现实中的农民往往会呈现出三个特点,即追求利益,注重生计和遭受剥削,三种异样的面貌均是农民整体性特质的一个侧面的反映。他认为具体论证可以把理性和道义作为农民的两个理想端,把理性、道义和阶级性都应看做农民的一个面相,因为真实的农民都不过是居于道义和理性之间的。杜赞奇(1996)在其研究中同时接受了詹姆斯?斯科特和塞缪尔?波普金的理论。他基于华北地区农民群体的研究表明,二者中任何一位的理论都没有十分恰当的反映出农民行为的特点,但他们各自关注的不同因素在乡村社会似乎融洽的相处于其中。 “综合小农”理论已初步揭示出农民理性应是“经济理性”、“社会理性”和“政治理性”的统一体,不能孤立看待其中的某一方面。农民理性和行为均受制于所处的特定环境,表明农民理性对其行为的影响具有场域性特征。
  
  第三,有关公共价值的研究。
  
  (1)公共价值内涵的研究。西方学者对公共价值内涵的研究最初是从公众的期望、偏好、效用开始的。如最早提出公共价值概念的 Moore(1995)认为,公共价值源于人们的期望,是能够感知的,公共管理者应致力于关注公民通过代议制政府所表达的那些期望,公共价值取决于公民的意愿和判断,是公民对政府抱有期望的集合,实现公共价值对于公众而言就是效用。Kelly(2002)等人亦认为,公共价值取决于公民偏好,是政府经由公共服务、政策法规和其它行动所创造的价值。Horner(2005)等人从公共价值与私人价值相联的视角提出,公民好比股东,公共资金的使用必须用于公民认为有价值的事务且能为公民带来利益,公共价值是公民通过参与民主程序、权威咨询和调查来决定的价值。值得关注的是,Stoker(2006)将公共价值的内涵拓展到了公众参与的层面,认为公共管理者在与核心利益关切者的协商中获取公共价值,公共干预应当直接实现经济和社会价值的提高,因此,公共价值不仅是个人或公共服务供给者偏好的简单集合,而是核心利益者集体偏好的政治协调表达。Bozeman(2007)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将公共价值界定为公民关于权利、利益、义务和原则所达成的规范性共识。Veenstar(2012)认为治理主体将效率视为公共价值的实现目标,而且应当将责任融入公共价值的实现过程。
  
  (2)公共价值构成要素的研究。以结果为标准,Kelly(2002)等人将公共价值的构成要素界定为更好的服务、结果、公平、合法性、发展和以信任为关键的社会资本;Horner(2005)等人则界定为服务的价值、服务的公平程度与结果的提升,体现在经济繁荣、社会凝聚、文化发展、社会问题的减少或避免、不断增加的信任或社会资本。以覆盖领域为标准,Kernaghan(2003)将公共价值的构成要素区分为道德价值、民主价值、专业价值、公民价值;Bozeman(2007)则以价值对公共组织的具体影响为标准,区分了公共价值的 7 种类型:公共部门对社会的贡献、利益向决策的转化、公共管理和政治家的关系、公共管理与环境的关系、公共管理的内部组织关系、公共管理者行为、公共管理和公民的关系。Benington(2009)则将公共价值区分为生态价值、政治价值、经济价值、社会和文化价值。
  
  1.3.2 国内研究动态
  
  第一,有关中国农民理性的研究。
  
  随着现阶段农村社会的巨大变化和农民流动性的显着增强,国内学者分别通过质性研究和量化研究等方式丰富有关农民理性的学术探讨。传统的农民行为受制于其所处的的生存境遇,他们的谋生方式通常是最符合自身条件的理性选择。徐勇(2010)认为“中国奇迹”的主要塑造者是农民,农民理性的显着表现在于他们所具有的 “忍耐、互惠、求稳、好学、人情、勤劳、勤俭、算计”等特质。正是农民理性的优质因素与现代工商业社会的优质因素相结合,使得农民发挥出了在以往任何社会环境中都不曾有过的强大力量。农民理性在承上启下的历史转折点上得以扩展,从生存理性升华成发展理性,这种“叠加优势”开创了“中国奇迹”.贺雪峰(2010)通过调查发现,由于现代性的进入,农村在人际交往、人生态度、人生目标和权威变化等方面存在快速理性化的趋向。与其相似,赵泉民(2013)也发现市场经济改革促使农村步入到转型社会情势,乡村人际关系理性化表现明显,人际交往中基于个人利益权衡的自主性选择日益突出。并认为这种理性化一定程度上促使农民达成合作的同时,又与农村社会的传统因素和农民尚未更新的价值观念重叠,这妨碍了农民迈向现代意义的的组织化。林毅夫(1988)研究发现,经济理性主导下的农民,价值选择是注重效用而非简单的利益最大化,并且个人效用的满足也并非完全指向自身,如果利他选择引起的满足感高于其所承受的代价,理性农民很可能采取利他行动;文军(2001)在考察农民外出务工现象时发现,农民既存在“生存理性”,亦存在“经济理性”和“社会理性”,并呈现出一种逐步过渡的趋势。他区别了经济理性和社会理性,认为农民追求效益的核心目标是主观的满足感以及一个有助于实现其满足感的优良行动程序,而不仅是 “经济理性”所期待的利益最优。由于理性的受限,加之信息和条件存在的不确定性,以及受环境和个人等因素制约,“最优”往往只是理想状态。
  
  第二,有关农民价值观念的研究。
  
  农村社会转型与变迁引致了农民价值观的多元化,刘建荣(2005)认为经济社会结构的巨大变化,同时也必将引起政治、文化、生活结构、思维方式、价值理念等全方面的深刻影响,农民价值观念的变化尤为显着。当前农民价值观念的矛盾性,是农民个体的需要、利益与社会的需要、利益的矛盾关系的反映,是农民日益增长的新需求新诉求与农村社会生产力滞后而不能使其满足而矛盾冲突的反映,也是社会转轨期农民传统价值观念与现代价值观念交错融合的必然反映。陈宇海(2007)认为在农村不断发展的历史过程中“法治”文化正渐趋取代旧有的“礼治”文化而成为约束农村社会秩序的主导准则;积极进取、流动开放的市场意识正逐步代替原有安土重迁、封闭保守的小农意识而成为广大农民的主流价值观念;“义利并重”甚至“偏利淡义”的价值观逐渐取代原有的“重义轻利”的价值观进而影响农民的行为选择;原有愚昧、落后、感性的生活方式逐渐被科学、进步、理性的生活方式所代替而成为广大农民生活方式的主流。在这些转变的进程中,当代农民价值观的特征则较多的体现出多元化、世俗化以及价值取向的自我化。正如韩鹏云(2015)概括的那样,村庄的价值世界正在天翻地覆的变迁,其显着的表现就是在村庄公共价值空间的式微和农民个体意义领域的转型。与此同时,有学者开始关注农民价值分化进程中农民群体普遍具有的共性特征,挖掘了农民价值观中的一些积极因素。这些学者对当代农民价值观特征的描述具有一定程度的近似性:如主体意识的萌动、市场意识的觉醒、科技意识的生成、法律意识的增长、开放意识的养成(王义芳、李伦,2008);竞争意识强化、自主意识深化、商品意识和开放意识渐趋增强(林成福,2004);重视公平正义、认同公理、关心公共利益、认可法律规范的同时,也注重学习和工作所体现的重要价值,而且不同农民亚群体的价值取向之间有着一定的异质性(金盛华、王怀堂,2003)。总之,如林岩(2014)概括的那样,社会转型时期,农民价值观念的变迁是典型的价值观分化、整合的辩证运动过程,这些均是社会转型加速背景下,社会剧烈变动的在观念层次上的反映,也正是如此,新时代条件下整合价值观的新要求也由此产生。
  
  第三,有关乡村文化及其多元性的研究。
  
  从文化层次的角度考量,农村文化既包含文化团体、文化设施、文化人才等实体性文化,同时也包括以道德伦理、公共秩序、公共舆论为核心的规范性文化和以价值信仰、宗教信仰为主要代表的信仰性文化。事实上,正如周军,田克勤(2013)所描述的,处于转型关键期的中国乡村,其现代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使乡村社会结构发生了现代转型,农村的文化领域发生了历史性的转变,农村文化呈现出的冲突性、务实性和多元性特征引人关注:
  
  (1)关系理性基础上的传统文化。费孝通(1998)认为中国传统社会是以血缘和地缘为基础的“差序格局”的“礼治”的社会。在“差序格局”中,从自己出发向外部推广所构成的社会范围是种种私人间的关联,不存在一个超乎私人关系界限的道德观念,社会关系是逐步由一个一个人发展而成的,是私人关联的叠加,社会范围不过是私人间联系所搭建的网络。吴重庆认为(2002)随着乡村不断现代化中国农村中伦理本位的“熟人社会”渐渐变成“无主体熟人社会”.
  
  (2)个体理性基础上市场文化。阎云翔(2009)认为农村转型过程中,挣脱了传统伦理约束的个人,极易出现一种极端功利化的自我中心取向。夏国锋(2010)通过对农村习俗和农业生产方式变化的观察指出,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经济在农村的渗入,市场文化已开始主导农村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周军(2012)则在研究乡村文化变迁时观察到,现代化推动了中国的乡村文化由封闭向开放转型,由以自然主义、经验主义为特点的传统文化形态,向以理性主义为特点的现代市场经济型的文化转变。
  
  (3)公共理性基础上的互利文化。吴春梅(2010)有关公共精神的研究表明,农民在合理的条件下存在协调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意愿,他们同样存在关心共同体福利、积极投身公共事业、政治利他和乐于奉献等公共价值观念,熟人利他交换行为和基于血缘与地缘的村社共同体意识仍发挥影响。
  
  (4)交易理性基础上的契约文化。吴春梅(2010)有关农民公共精神的研究表明,集体企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村民自治以契约型社会关联为基础, 遵循着交易理性的行为逻辑,其典型表现在乡村公共事务中所具备的政治契约精神、乡村集体企业中所倡导的经济共同体意识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必不可少的公平、诚信与和谐理念等。
  
  第四,有关农民理性与公共价值关联性的研究。
  
  公共价值作为一种价值选择,是否能为农民所理解和认可,学者们进行了诸多有益的探讨。徐勇(2010)总结了转型期农民多元理性叠加的阶段性特点,认为农民理性扩张与现代社会优势的结合造就了“中国奇迹”,证实了转型期农民的综合理性特征及其对农民价值选择的整体促进作用。同时,另一些学者则认为,农民理性存在不利于公共价值选择的因素,甚至可以说抑制了农民对于公共价值的追求。如李桃(2014)在考察农民专业合作的过程中发现,农民基于自身因素和所处的环境而采取在合作中“搭便车”的行为虽然符合农民自身的理性,但却妨碍了合作中公共价值的实现,造成了集体行动的困境和合作效率的流失。面对如何促成公共价值的实现孙国峰(2004)提出,必须存在一个公共意义上的规制主体,否则公共价值将在仅凭个体实力的博弈中被埋没,更不能幻想纯粹自利所主导的活动能带来应用的效率。而贺雪峰(2010)通过调查发现以农民经济理性的复归为核心的农村社会的快速理性化趋向确实存在;农民以个体私利为导向所形成的人生态度、人际关系、人生目标等是造成当前阶段乡村治理困境、价值颠覆和伦理危机的重要因素。综合以上可以发现,随着村庄治理变革的不断深入,农民理性对于公共价值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农民理性与公共价值之间究竟是何种关系学术界仍在热烈的探讨,因此梳理现实中二者间的关系更显迫切。
  
  1.3.3 文献述评
  
  学术界关于农民理性的研究涵盖了政治学、经济学和社会学等诸多学科,因此应当依据中国乡村公共事务治理的研究场域将相对分散的理论成果进行梳理。通过文献梳理可以发现,国内外有关农民理性的认识逐步经历了由非理性到理性的转变,由单一理性向综合理性的过渡,对于农民理性的研究越发贴近农民的现实情况。目前学术界更加着重关注的是农民的经济理性及其对农村社会建设及农民自身发展所带来的影响,而对于农民政治理性和社会理性在其中所起作用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展开,以农村公共领域为切入点来探讨农民理性的研究还有待丰富,这些现状也为本文进行一种相对综合性的讨论提供了空间。关于公共价值的前沿研究目前多集中于西方,公共价值相关理论的提出为学术界整合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开辟了道路,这也反映出对于公共管理领域的研究逐步从注重效率、方式和结果的导向回归到注重民主、公平和合法性等其内在价值追求的学术发展趋势,但应认识到其理论的现实基础是西方的市场经济、公民社会等,因此需要准确把握其理论核心来为解读中国现实提供参考。国内学者关于公共价值的研究一方面注重从哲学价值论的角度进行分析,另一方面则以梳理和介绍西方已有理论为侧重点,但以具体化的公共管理为立足点进行公共价值的相关研究尚处于引进和探索阶段。两种相关研究不仅在研究治理问题中均有启迪和借鉴意义,而且又多集中在学理层面,这为我们进行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实证研究奠定了十分有益的基础。
  
  1.4 研究设计
  
  1.4.1 研究思路
  
  村庄公共事务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村级治理能力的提升势必在基础层面增强国家整体的治理能力。随着国家发展战略由城市逐步向农村倾斜,以往村庄公共事务治理主体缺位、治理资源缺乏和治理能力不足的困境将逐步得到解决,尤其是伴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村庄公共事务治理不断拓展,这也为解决前期以互助合作网络解体为表征的“原子化”困境提供了契机。在这些历史背景下,农民公共精神开始走出低谷并呈现初始生长的态势,其中所蕴含的公共价值值得高度关注。发现和创造公共价值是公共事务治理的目的之一,也是实现治理活动中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有机结合的途径,这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如何引领农民价值观念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探讨如何以公共价值观念为基础整合多元价值观念以摆脱乡村公共精神缺失的困境从而为村庄公共事务治理活动提供内在动力和支撑具有现实紧迫性。
  
  本研究以理性选择理论、公共价值管理理论和国家-社会互动理论为基础,依据核心变量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构建农民理性对公共价值观念影响的理论模型,在核心变量操作化的基础上设计调查量表。采用判断抽样法选择湖北省五个公共事务治理较为典型的村庄作为样本村,以问卷调查为主辅之以个案访谈的方法收集资料,运用归纳法分析访谈资料,运用 SPSS 软件的因子分析法,回归分析法进行调查数据的检测。全面了解村庄公共事务治理中的农民理性与公共价值观念状况、农民理性与公共价值观念之间的相关性以及农民理性构成要素对公共价值观念的影响,得出实证研究结论。在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的基础上,立足当前村庄治理实际情况,针对农民理性和公共价值观念的现实状况,提出村庄公共事务治理中优化农民理性选择以提升公共价值观念的路径,指出提升村庄公共事务治理中农民凝聚力的对策建议。
  
  1.4.2 研究内容
  
  本研究共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导论。包括研究的背景、目的、意义,文献综述,研究设计,核心概念界定以及研究的理论基础。
  
  第二部分:理论分析。包括农民理性变迁及其阶段性特征;农民理性对公共价值观念影响的研究模型与量表设计,包括理论分析框架、研究模型的构建和量表的设计。
  
  第三部分:实证研究。即村庄公共事务治理中农民理性与公共价值观念的实证分析,包括研究区域概况与调查样本分析、村庄公共事务治理中农民理性状况的测量、村庄公共事务治理中农民公共价值观念的测量、村庄公共事务治理中农民理性与公共价值观念的现实面相、村庄公共事务治理中农民理性与公共价值观念的相关性分析、村庄公共事务治理中农民理性对公共价值观念的作用机理和影响效应分析。
  
  第四部分:结论。包括村庄公共事务治理中优化农民理性选择以提升公共价值的路径、研究结论与展望。
  
  
  1.4.3 研究方法
  
  本研究主要采用文献研究、问卷调查和个案访谈方法。主要运用因子分析、相关分析和回归分析结合的方法进行数据分析,具体如下:
  
  文献研究:通过查阅相关文献,了解国内外相关学术前沿、研究进展与研究成果;立足于已有研究成果,理顺思路,完善理论分析框架;围绕研究内容收集各种与之相符的数据或资料。
  
  实证研究:采用问卷调查和个案访谈法收集一手资料数据。问卷调查:选取在村庄公共事务治理中具有典型性的湖北 5 个村为样本,通过农民理性和公共价值观念的操作性题项来设计调查问卷。在样本村中采用随机抽样方式发放调查问卷 1200份。个案访谈:本研究选取在家的村两委成员和有代表性的村民作为访谈对象。了解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以及村庄公共事务治理的变迁与现状、对农民理性及公共价值观念的认识和评价等。运用归纳法整理访谈资料,运用 SPSS 统计软件对调查问卷进行数据录入和分析。结合相关理论对调查数据进行定性分析,并得出实证研究结论。
  
  1.4.4 主要创新
  
  (1)研究视角方面。本文关于农民理性及公共价值观念的研究置于村庄公共事务治理的场域之中,对于二者的关系和彼此影响的探讨结合了村庄公共事务的治理实践,与学术界已有的关于农民理性和公共价值观念的研究相比较,论文在情景化研究方面有所创新。
  
  (2)研究内容方面。农民理性与公共价值是目前学术界较为新颖的研究热点,文章对农民理性和公共价值的研究进行了系统梳理,通过实证研究阐述了二者之间的内在关联,结合中国场域的特点发现了培育农民公共价值,提高农民群体凝聚力,提升村庄公共事务治理绩效的可行性,具有创新意义。
  
  (3)研究方法的新领域运用。学术界目前关于农民理性和公共价值的研究多集中于学理层面,而本文将有关农民理性的经典理论进行了实证检验,设计开发农民理性与公共价值观念的实证测量模型,立足于现实回答理论假设,具有一定的创新。
  
  1.4.5 研究局限
  
  (1)理论研方面究还有待深入。对于公共价值的相关研究多集中于国外,国内相关研究相对滞后,受制于个人理论储备和文献阅读等能力限制,学理研究还有待深入。
  
  (2)实证研究方面还有待完善。由于学术界对于公共价值的探讨刚刚兴起,对于公共价值的含义尚未达成共识,因此文章对于公共价值的测量只选取了公共价值相关理论中具有代表性的观测变量,并针对本文选取的研究场域进行测量,实证研究方法还有待进一步的完善。
  
  1.5 核心概念界定
  
  (1)农民理性。指农民能够识别、判断、评估实际理由以及使自身行为符合特定目的等方面的智能,它是思维逻辑与行为逻辑的集合体,支配着农民的特定行为,并影响村庄公共事务治理。根据价值取向的标准划分为:个体理性,指个体为满足自身利益而表现出的一种功利化的自我中心的价值取向;关系理性和交易理性都是以小团体利益最大化为价值取向,只是前者遵循的是以亲情伦理型社会关联为基础的传统逻辑而体现为血缘、亲缘、地缘利益,后者遵循的是以契约型社会关联为基础的现代逻辑而体现为契约利益;公共理性,指在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协调之中,倡导个人应在关心和参与公共事务、政治利他、爱心和奉献等公共价值与信念的认同内化前提下来追求和实现个人利益,以公共利益最大化为价值取向。
  
  (2)公共价值。公共价值源于公众参与,取决于公民偏好,公共管理者在与核心利益相关者的协商中获取公共价值,实现公共价值对于公众而言就是效用①。中国场域下的公共价值,是核心利益者集体偏好的政治协调表达,是相对于公民的主观满足感而言的,能够被增加和创造的价值体②,包含以维护公共利益为目的的价值标准、价值规范、价值理念,乃至于制度设计③。
  
  (3)治理。指的是为了实现和增进公共利益,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私营部门、第三部门或公民个人)等众多的公共行动主体彼此合作,在相互依存的环境中分享公共权力,共同管理公共事务的过程④。
  
  (4)信任。指“多元主体之间的依赖关系,是相互之间价值观态度心情情绪等交互作用的结果,在现代社会体系中它被赋予对可能存在的危机或者潜在的困难依然保持正面期待的含义”⑤。
  
  (5)民主。民主的含颇多且尚无定论,依据本文的研究内容,指多元主体在公共事务治理中的实质性参与,强调其直接参与的工具及规范价值。
  
  (6)协商。指多元主体之间的以实现公共利益为目标,以公共理性为基础进行效沟通使彼此之间的关系得以整合和调适,从而达成政策决定、事务解决、矛盾化解和权利保障和利益实现的活动和机制。
  
  (7)文化。对于文化的理解学术界莫衷一是,依据本文的研究内容,强调文化的价值属性,指物质与精神层面对于村民的效用,表现在村民对文化活动的参与和对提高自身文化素质的需求。
  
  (8)公平。指社会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合理而平等的分配,包涵承认公平、程序公平与结果公平。
  
  (9)秩序。是指在特定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背景下,通过自身的历史沿传和人们的共同实践以及国家权力的行政嵌入而固定下来的能为大多数人接受的行为准则以及由此形成的状态。
  
  1.6 论文研究的理论基础
  
  (1)理性选择理论。理性选择理论是政治学、社会学尝试以经济学视角进行问题研究的理论体系,其核心观点在于人们依据自身的理性进行价值选择,并力图实现自身效用的最大化。该理论对于本文的指导关键在于对理性综合特征的把握以及对于效用多层次性的理解。理性选择学派的学者在深入研究中发现现实中不仅存在“经济效用”,还存在“道德效用”,理性选择以实现最大化的个体聚合效用为目标,力图使得一些人获益的同时并不影响其他人的损益,描绘了经济最优与道德最优的理想状态。而且,在追求效用满足的同时,理性选择理论注重积累社会资本,探讨解决竞争中个体利益与集体利益如何达成一致的问题。理性选择理论阐释到,现实社会中存在着诸如权威关系、信任关系、价值规范等所谓的“社会资本”,所以产生以获取社会资本为目的而采取“单边资源让渡”的行动是有可能存在的,“法人行动者”也正是由此而诞生,社会不断的发展迫使个体行动者之间的互动日益减少,而现代法人行动者之间的互动则日渐增多。尽管法人行动者也很难达到真正的“帕累托最优”的均衡状态,但它确实在残酷的个人竞争和集体行动存搭便车现象的难题之间,发现了一种协调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理性选择①。文中对于农民理性及其价值选择的探讨正式基于理性选择的理论假设,认为农民理性不仅包含经济理性,同时包含着政治理性和社会理性,农民对于自身效用的追求也局限于个体私利,而是能够寻找到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的平衡点。
  
  (2)公共价值管理理论。该理论契合了网络治理的时代背景,提出公共管理的最终目的在于发现和创造公共价值,倡导通过公共参与的拓展和协商网络的构建来实现对集体偏好的关注和对民主、效率、责任、公平等价值观念的整合。该理论认为公共价值来源于公众偏好的集合,是相对于公民的主观满足感而言的价值体,优越的服务、公平、合法性、发展和以信任为核心的社会资本是其关键要素②,公共价值经由政治人物、政府官员、社群组织和公民个人彼此间的互动来感知,通过有效的民主程序加以确认③。公共价值增量依托于服务价值的提升、公平程度的提高、结果的满意、经济活力、社会团结、文化发展、社会和谐以及普遍信任等社会资本的增加④。公共价值的实现有赖于完善的制度化的框架加以保障,政府、社会、市场的参与者置身其中并相互依存,有意愿和能力为达成一定的公共价值而采取联合行动。公共价值管理理论对于公共价值内涵和要素的探讨为本文公共价值量表的设计提供了理论支撑,其倡导拓展公共参与的网络化的治理模式为本文提出培育农民公共精神,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公共价值引领能力,提升农民群体凝聚力的路径提供了有益的理论指导。
  
  (3)马克思主义国家-社会互动学说。本文探讨的焦点是农民理性对其价值选择的影响,而农民理性这一问题则属于主观范畴,依据马克思的相关论述,人的主观认识“不决定于意识,而决定于存在;不决定于思维,而决定于生活。” 农民理性受制于农民所处的历史阶段和社会关系,与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相联系,是客观环境在人们主观世界反映。社会关系的构建与人们物质生产的发展息息相关,那些贴合自身物质生产和生活方式而发展出社会关系的人, 也将创造出各种思想、观念、范畴,而这些无外乎是社会关系在人的抽象意义、观念意义层面的折射。对于处于转型期的中国农村,国家与社会互动学说则为梳理农民理性的变迁及其发展趋势提供了有益借鉴。该学说围绕的核心在于国家和社会之间存在张力,二者存在相互制约与相互合作的关系,强调其中一者不能离开另一者孤立的发挥作用;在分析方法上,主张把国家与社会这种过分宏大的概念进行分层次解读,将国家与社会看作不同作用之间的相互交织①。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发展互为条件,两者均不可或缺,它们之间关系的形成是一个相互型塑的过程②。国家-社会互动学说为本文梳理农民理性的时代变迁提供了研究视角,通过对不同时期二者关系的考察总结了农民理性的现状,探讨了培育符合现阶段农村社会现实的农民理性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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