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语言学这个名词,它的普遍使用大概是开始于 60 年代中期,但是社会学家或人类学家之研究语言,要比这早得多。社会语言学从社会环境的角度来考查语言。因此,它的注意点不在于句子或篇章,而在于言语活动。换句话说,社会语言学把语言看做行为。它试图从数量,频率,谈话的类型(代表不同的话题,参加者和场合)等方面为充分理解语言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而提供依据。在一定意义上,说社会语言学不是什么,也许会把问题说得更清楚些。社会语言学不是社会学,人类学和语言学的简单混合物,也不只是从多种角度来进行语言研究。社会语言学研究交际的各个方面。这就是说,它是一种社会现实的语言学(Socially realistic linguistics),涉及语言的变异和各类社会集团。然而,海姆斯(Hymes,1974,pp.195-196)所指出,把社会语言学称作“社会形成的语言学”(socially constituted linguistics)更加贴切,从功能的角度来谈论语言学需要有一个表达的手段---- 目的的模式,因此我们可以把社会语言学的任务规定为“解释和分析社会共同体的各种谈话方式以及使用这些方法的意义和条件(Hymes,1974,p200),把功能作为研究的中心并不会导致形势与语言环境脱离。形势与功能是相互而成整体。不过,社会语言学优先考虑的是言语而不是语言,是功能而不是结构,是语言环境而不是信息本身,是语言的得体性而不是任意性 。从这个角度来研究语言可以最终发现语言交际的本质 。
社会语言的这种全面性意味着在研究语言时必须注意到各种特点和方面。最基本的方面就是从民俗学的角度去考察语言交际。换句话说,就是什么人在什么情况下,为了什么目的对什么人说什么话并且得到什么结果。这样的研究显然不能局限于词汇,语法和修辞。必须认真地,把随同谈话一起出现的伴随语言的信号(如音色,音调和音调)和语言外的型号(如手势,体态,谈话人之间的距离)都包括在内。
有些从属于语言的信号(如击鼓,吹哨和手势与)也必须审慎的考虑在内。研究语言交际的民俗因素,必然要对社会中的不同集团,如何使用不同的方式交际进行分析。不能设想语言的使用是规划单一的。举英语为例,不仅各国有各国的英语,如英国的,美国的,澳大利亚的,印度的,菲律宾的和加勒比海的英语,而且就连美国国内也有各种变体,如新英格兰的,阿巴拉切亚山区的,南方的和中西部的变体。 还必须考虑到在这些不同语言形式,即方言内部存在着不同的层次,包括非常礼仪化的和正式的说法直到亲切的说法 。社会语言学不仅要描写不同的社会和集团使用语言的各种方式,这种研究必然要对不同的社会———语言模式作比较,才能判断语言使用中存在着多少共性;而且对研究语言的历史也有实际价值,这就是,研究便以对语言演变历史的影响,因此,社会语言学涉及语言变化的起源,变化的扩散和变化所引起的语音,句法和词汇体系方面的分析,以及变化的规则和模式问题(Labov,1972,p1)。此外,还必须力求说明变异和演变的动态。鉴于社会语言学所关注的方面是如此广泛,所涉及的课题必然十分众多,因此下列这些现象都包括在它的研究范围之内:双语,双方言,语码转换,专门语言(如专业的和宗教的行话,隐语,语体(lever/register - style),某一共同体的谈话总量,谈话质量(涉及谈话的修辞特点),教育,语言规划,文学体裁和话语类型,还包括翻译语言和隐语。
正因为语言不能脱离社会语言环境,所以语言学也不应当与它的必不可少的素材割裂开来 。可是,有些语言学家坚持认为语言基本上是整齐划一的。
这种看法不符合语言的真实状况,因为在人与人之间和集团与集团之间总是存在着千差万别。在任何大的语言共同体中,都存在着不同层次的用法和大量的语码转换。有些语言学理论认为,合乎语法理所当然地受到公认,可是即使是语言学家在讨论到一些实例是否合乎语法时意见分歧也很大。实际上,我们不能脱离语言环境来谈是否合乎语法。还有一个比合乎语法更重要的问题,即是否符合社会规范(Fillmore,1979,pp2-4)。将分析建立在拟想的说话人与听话人基础之上的语言学家所提供的材料,常常是不自然的,因为根本就不存在拟想说话任何听话人生成转换研究承认存在新奇的说法这个问题,可是这些语言现象多半被当做奇异的数据来处理,而不是被看作是否可以接受和是否适合语言环境这样一些实际问题来对待。此外,人们主要是从命题逻辑上来讨论语言的指称意义,而把语言的社会意义忽略掉;实际上,显示语言功能的恰巧是它的社会意义。在某些语言学研究中存在的一个严重问题是过分强调语言能力。关于语言能力,人们所了解的情况都是从实际的或潜在的语言表现中得到的。潜在的表现意味着须要凭直觉推测,这可能靠不住,因为人们往往把自己正在寻求的东西当作真实的。所以社会语言学研究的出发点不是装在头脑中的东西,而是语言共同体里实际发生的现象 。这并不是说研究语言能力这一方面不重要,而是说必须考虑到存在各种类型和层次的语言能力。海姆斯(1874,p206)曾经明确指出,有效的语言学理论首先必须是语言的理论,既注意到潜在性,又注意到现实性。所以,关于语言学的理论和方法应该着眼于功能的手段———目的的研究 。从这个角度来分析语言共同体,人们就不会只注意到内化的了(internalized)和合标准化了的语言能力,而会把语言共同体看成是语言行为网络。这样就会认为语言能力是随个人的能力和阅历而变化的,而不是一种超出社会有机结构的特性;就会把语言行为看成是一种成就,而不仅仅是解释变异的心理处理;就会研究人们实际使用的各种语言。
任何语言都不内涵缺陷,就是说不存在先天的不足,因为一切语言都是开放的系统,但是,不同的语言在其发展的某个阶段上,词汇丰富的程度,文体变化的幅度 ,以及修辞手段(从篇章结构到使用重复,紧缩,比喻,变换语言顺序,说反话等修辞方法)和韵律的多样性确实是很不相同的。
虽然社会语言学这个名称产生不久,从功能角度来研究语言学有其悠久的重要传统。语言中存在各种变数。所有说英语的人所说的英语都不一样;甚至在同一个语言共同体里,人们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去达到不同的目的,反映不同的关系。语言不仅是一种系统,而且是多种系统的一套规则的组合。人们使用各种变速是有明显的理由。首先,没有两段话语(即使是同一个人说的)是完全相同的,换言之,每一个言语活动总有一些言语差异。其次,没有两个人说的话是完全一样的。由于生理上的差异,个人的声音多少总有些不同;个人的言语表达能力相当悬殊;而且个人的经历明显不同。这就意味着不能笼统地谈“英语语言”,因为在某种意义上,每个说英语的人所具备的语言能力总是不同的。正如海姆斯所说:“语言共同体的一个突出现状,就是能力的分布不均以及使用机会的分布不均匀(1974,p205)人们不仅说不同的本民族,而且一切正常的人都掌握一种以上的语言形式。他们按照不同的角色在不同的场合使用不同的语言形式 。语言的主要类别从下述三方面来描写也许最为合适 :(1)语言体系(2)方言(3)语言。一般地说,任何人都掌握不同的语体,使用何种语体主要取决于场合。许多人会说不同的方言(地域的和社会的),他们也许知道也许不完全知道这些方言的区别性特征,以及使用这些方言将为社会所接受或排斥的成度。语言也许最好解释为相同的方言,可是语言和方言的区分包含许多复杂的因素。大多数人使用语言似乎可分成五种语体 :(1)礼仪的(或刻板的)(2)正式的(3)非正式的(4)随便的(5)亲切的。礼仪的语体一般是固定的说法,主要用于各种典礼。正式语体通常用于跟不相识的人谈话。对社会地位高或权威人士说话使用这种语体是适宜的。非正式语体通常用于跟认识的人谈论平常事。这种语体一般体现同等关系,在办公室里同事之间交谈多半是用这种语体。语体的变化与社会生活中其他方式的变化有着明显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