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多起重特大火灾事故和自然灾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而与之密切相关的消防这一职业逐渐被公众所认知。目前,消防部队除执行灭火任务外,还承担着各种社会救援、维护公共安全和提供社会服务等工作任务,包括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空难等生产安全事故等 18 项抢险救援工作任务。这些事故往往具有影响大、敏感程度高、后果严重等特点,其新闻报道会引起社会的诸多不良反应,影响到社会稳定。如果政府不能对此类事故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可能会形成巨大的“螺旋效应”,并和谣言遥相呼应,混淆视听,扰乱人心,对社会的安定造成不利的重大影响。这种情况下,遭遇危机时政府部门所进行的信息传播以及消防新闻发布活动就成为一项重要课题。
一、消防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内涵
1983 年 4 月 23 日,我国正式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言人”一般是指:国家、政党、社会团体任命或指定的专职(比较小的部门为兼职)新闻发布人员。其职责是在一定时间内就某一重大事件或时局问题,举行新闻发布会或约见个别记者,发布有关新闻或阐述本部门的观点立场,代表有关部门回答记者的提问。火灾具有突发性、破坏性、高度不确定性和信息不充分性等特征,其危机信息属性会对社会稳定和公众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威胁。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健全危机信息发布渠道,完善应对危机机制不仅仅是正确引导舆论的需要,同时也是加强和改进消防新闻报道的良策。
消防新闻发言人制度是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具体化,它是指新闻发言人在一定时间内就火灾等危机事件的具体情况和最新动态向新闻媒体和公众进行发布,分析事件的发展趋势、潜在影响等情况,阐明政府的态度和将要采取的措施手段,稳定民心,消除公众质疑。消防新闻发布活动一般由公安消防部门组织实施。
二、建立消防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必要性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期,火灾等灾害事故不可避免地引起了不同程度的公共危机,忽视受众诉求、习惯行政命令,受传统行政文化的影响,当危机事件来临时,政府往往会出现议程设置缺位、宣传引导不足、管理方式老化等一系列问题。随着网络等新媒体的快速发展,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建立消防新闻发言人制度将为政府应对危机提供制度保障,对危机事件做出及时、恰当、合理的反应,变被动为主动,最终妥善处理危机。
1.正确引导舆论,平稳度过危机
在危机信息传播中,政府是应对危机的主体,需要时时监控、掌握危机的最新动态,同时了解危机状态下媒体的报道方向和公众的心理。政府的科学决策在化解社会危机中处于关键地位,危机本身既是危险,同时也是机遇,政府在应对危机中如能有效应对和化解危机,就会维护好自己在公众心中的形象,赢得群众的信任。
通过消防新闻发言人这种既直观又人性化的方式,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及时传递信息,表明政府的态度,应急的手段,进展的程度,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缓和社会紧张不安的气氛,最终平稳地度过危机。
2.保障公民知情权,有序开展危机处理
知情权是公民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之一,指公民对于国家重要决策、政府重要事务以及社会发生的与普通公民权利和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件,有了解和知悉的权利。任何“瞒报”“谎报”“漏报”等封锁消息的行政行为,既是漠视公民知情权的表现,同时也会引起社会的动荡和公众的恐慌情绪,导致事态的严重化。政府通过消防新闻发言人制度可以在相当程度上消除公众对火灾等危机事件认知上信息的不对称状况,较好地满足公众自我保护的本能和对危机的知情需求,缓和不安心理。
3.避免谣言流传,增强政府公信力
政府公信力指政府能否全面履行公共职责并获得公众认同的程度,表现为政府与人民的互依、互信、协同与合作的关系状况。当危机事件发生时,来自政府方面的信息是公众最迫切需求的,他们需要政府及时公布最权威的信息,以此做出适当的判断和反应。如果这时政府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及时将信息发布出去,谣言便没有了生存的空间,政府在民众心中的公信力也会进一步增强。
三、消防新闻发言人的发布方法
从传播学的角度分析,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本质就是通过议程设置对舆论进行控制。在火灾等灾害事故的新闻发布中,消防新闻发言人不能通过行政手段控制舆论,最有效的方式是通过合理的信源管理去进行议程设置,从而进行舆论引导。消防新闻发言人在发布过程中运用信源的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1.运用现场信源
事故现场本身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以及救援和处置工作的需要,事发现场常常是被封锁或隔离起来的,除了工作人员之外,记者是无法进入现场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消防新闻发言人可以安排记者进入现场,对现场处置过程进行集中采访,这样既有利于把握舆论导向,同时也在第一时间让民众通过媒体对现场的救援和处置措施加深了解,满足对现场的信息需求,形成一致认知和舆论共鸣。
2.运用权威信源
权威信源是增强消防新闻报道准确性和权威性的有力保证。当记者无法进入现场时,则可由消防新闻发言人及时进行动态的、高频率的新闻发布,向媒体发布权威信源,设置报道议程。权威信源的运用除了准确性外,还应当具备及时性和充分性。危机事件发生后,权威信源如果不能及时发出,则给谣言留下了传播空间,容易形成错误言论误导民众;同样,权威信源如果不能充分反映事件全貌,则会引发受众质疑,给其他未经证实的说法和猜疑留下传播的空间,不利于人们形成正确的认知结果。
3.运用外部信源
对于成因复杂、处置难度大、持续时间长、影响持久的重特大火灾事故,媒体在长时间的持续报道过程中,必然通过大量的新闻评论和各种观点、见解吸引人们保持对事件的关注。对此,政府除了发布权威信源对媒体议程进行设置外,还必须善于借助外部信源,主要包括专家学者的见解、权威部门的意见、社会有代表性和有影响力人士的观点等,用这些具有建设性、认同性的观点来印证事故处置工作的科学性及合理性,变舆论压力为推进工作的动力。
4.运用媒体信源
新闻媒体在火灾事故报道中承担着沟通桥梁、意见平台和社会动员的重任,它既是公众了解新闻事实及处置过程的重要渠道,也是受众重要的信息来源。在处理较为复杂的火灾事故过程中,面对持不同立场和目的的境外媒体,特别是敌对、反动势力媒体故意曲解事件、强加观点、误导公众的情况下,政府可以选择与主流新闻媒体进行合作,通过策划深度报道,使人们辨别事实真相,消除误解。
总之,消防新闻发言人在对火灾事故报道议程的设置中,可以综合运用各种信源,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影响,所处的媒体环境,有针对性地通过信源管理影响媒体的报道议程。劳伦斯·巴顿指出:“当危机发生时,互联网迅速成为最终的信息源。”在互联网高度发达的今天,消防新闻发言人在运用信源过程中必须将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做好传统媒体新闻报道的同时发挥新媒体在实时性、互动性等方面的优势,驾驭好报道议程的走向,实现正确的舆论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