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艺术内容和形式的讨论是西方美学思想的基本观点,这观点被我国近代学者引入中国,书法是中国传统文化核心的核心,不同的学者对其艺术类型归属的说法包括形象艺术、具象艺术、意象艺术、线条艺术等等,直至造型艺术的归属才得到了较为广泛的认可和肯定。
关于书法的起源,与文字的起源是不可分割的。文字的起源可以追溯到远古时期的刻画符号,伴随着早期文明的产生而产生,是远古先人在长期生活和生产实践的过程中的发明创造。夏商周时期的甲骨文与金文、先秦时期的小篆、汉代隶变之后的隶书、楷书、草书、行书。文字产生之初并不能称之为书法,文字的实用价值高于艺术价值,更偏向于记录事实的传承作用而存在,人们更加关注文字的内容而非形式。例如刻画在龟甲兽骨上的甲骨文,是那个时代的贞人为记录占卜的大小事务和结果而存在的,直至近现代,经过考古发现挖掘出来的甲骨残片,人们在辨识甲骨文字,以此作为深入了解远古历史的第二手资料的同时,也更加注重欣赏甲骨文的表现形式,线条与体势,章法和布白,这可以说是对书法认识的一种进步吧。
一、专制保守的明初:僵化刻板的书法创作时期明朝建国之初,统治者实施了一系列强化政治,恢复经济和思想专制的统治策略。在与文人士大夫联系最紧密的文化领域,统治者极度推崇孔孟之道、程朱理学,将“理学”
思想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给文人士大夫套上无形的精神枷锁,在这种缺少文化活力与创造力的风气影响下,明代早期书法僵化呆板,为迎合统治者的喜好而显得平庸俗气。科举考试中要求考生必须以一种结体规整,乌黑光亮、一字万同的程式化的字体书写,造成了台阁体的流行,“二沈”沈度、沈粲时为显贵,台阁体祖师沈度被朝廷推为“我朝王羲之”。这种单调苍白、缺乏生命力的书法创作表现形式反映出的是书家内心创造力缺失,笔法媚俗,笔画章法毫无新意,书法的艺术性大大降低,好比成为了统治者强化统治的工具之一。
二、活跃开朗的明中叶:明代书法代表风格的初创随着明代社会的稳定发展,“理学”的禁锢作用日益凸显,文人士大夫在怀疑和批判中进行探索,王阳明“心学”
的出现正是打开“理学”统治思想缺口,打破一统局面的突出代表。王阳明“心学”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儒家学说为应对明代社会出现的个性解放而做出的调整,认为心即理,将理融于心中,由心而发出主体的自觉意识和自我约束,其中需要一个“致良知”的过程,注重“知行合一”,并逐渐为明代社会中后期的主流思想,为后来明代文学艺术的繁荣奠定了基础。
明代书坛在经历了初期的低潮之后,逐渐回归,走上继承创新发展的道路。这一阶段的书家在注意钻研魏、晋、唐、宋诸家的同时追求个性意趣,向书法艺术本质回归,陈献章、祝允明、王守仁、王宠都是这时期的代表书家。文征明的“吾以此自娱,非为人限”,唐寅的“神时独游天地外”的主张,无不强调了自我的作用,这也是明代中期书法以表现书家个人的主体精神的体现。
三、浪漫解放、冲破传统的晚明:书法发展的高峰晚明万历年后,经济领域出现了资本主义因素的发展和市民阶层的崛起,解放思潮的流行,“心学”与市民意识融合,加之西方传教士的到来,使得晚明的社会风气呈现出冲破传统权威、反对教条主义的新局面。清代梁《评书帖》云:“晋尚韵,唐尚法,宋尚意,元明尚态。”晚明书法受到浪漫主义个性解放的影响,光凭“态”一字并不能完全概括此时书法的特征,用“态势”则更为贴切。
巨轴行草创作的出现是诸多方面因素影响的结果,包括书法创作发展的“三大转变”,即由“捧在手上的书斋式”
欣赏方式转变为“壁上观”,书家个性解放思想张扬而对大字创作的追求以及书写姿势由坐书到立书的改变;巨幅书法创作更切合时代审美风尚和书家的艺术创作追求,以及明代纸绢等材料制造的进步和高大宏伟的明代建筑样式的发展等等。
晚明书家王铎是巨幅行草书创作上不可逾越的高峰。王铎书法用墨大胆泼辣,变化无穷,创“涨墨法”落笔沉实,笔画劲挺,激荡起伏,其善于向古法学习,又不为古法所拘,精于变古。在其《行草临王筠帖》中,书家对笔、墨、纸的控制已经发挥到淋漓尽致,收放自如,敢于大胆“放手”、“撒手”,已非任一书家能够企及。
书法作为古代传统艺术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社会文化史包含在社会文化史不断的变化发展中,受其影响是潜移默化而深刻的。 书法内容和形式是不可割离的两个部分,其关系在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特点,这也是其推动书法艺术不断向前发展的重要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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