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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农产品贸易保护研究现状评述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6-08-09 共439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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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中国农产品贸易政策影响因素探究
【第一章】国内农产品贸易政策走向与实施效果导论
【第二章】国内外农产品贸易保护研究现状评述
【3.1 3.2】农产品贸易政策效用函数影响因素分析
【3.3 3.4】农业贸易政策约束条件下的最优贸易政策
【4.1 4.2】我国的农产品贸易现状与贸易政策
【4.3 4.4】农贸政策保护效率与影响因素的实证检验
【结论/参考文献】中国农产品贸易政策政治经济学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2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由于农产品贸易政策上总体趋势是贸易保护,因此,本文主要梳理在经济学理论中关于贸易保护的观点,以及国内外关于农产品贸易政策的观点及其最新进展。

  2.1 贸易保护的理论评述。

  在西方浩如烟海的贸易研究文献中,理论的总体趋势是自由贸易,认为国家对经济、对贸易干预的越少越好。重商主义是最早的贸易保护理论,但是这一学派对于贸易保护的原因探讨显然是狭隘和民族性的。真正从理论上开始探讨贸易保护的美国首任财长的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他主张一个国家要强大,需要有一个强大政府,强调国家信用和金融发展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认为建立起完善的工业体系是一个国家强大的基础,汉密尔顿的这些理论主要是体现在他作为美国财政部长时的一些政策,其个人并没有完整的经济学论著,将这些理论体系化的是德国古典经济学家--弗里德里希·李斯特,在其著作《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提出了著名的保护幼稚产业理论,该理论认为:一个国家产业的发展体现了国家的生产力,国内幼稚产业在与国外产业进行竞争时,处于不利地位,幼稚产业的发展需要国家保护国内市场,使幼稚产业能够克服前期脆弱的竞争力,达到技术成熟,提高国家的生产力。因此,生产力落后的国家可以通过实行贸易保护来促进国家生产力的发展.

  李斯特之后的国际贸易理论取向仍然是自由贸易,进入 20 世纪,现代宏观经济学创始人约翰·梅纳德·凯恩斯的宏观经济理论中含有贸易保护的思想,在宏观经济中存在着乘数效应,由于贸易乘数的存在,使得一个国家的经济产出变动远远大于一国的贸易差额,因此实行贸易保护,保证对外贸易顺差可以大幅度提高一个国家的经济产出.针对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政策选择,普雷维斯和辛格的"中心-外围"论认为,自由贸易政策只是对发达国家有利的政策,而使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条件处于长期恶化状态,因此贸易保护是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政策。

  最新的贸易保护政策理论出现在以保罗·克鲁格曼为首的新贸易理论框架下,该理论通过将规模经济和不完全竞争引入贸易理论,提出了战略性贸易政策及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该理论基于新贸易理论的假定,认为经济生产中普遍存在规模经济,因此一国采用贸易保护政策,保护本国新兴产业,扶持其发展,通过企业的规模扩张来实现企业的规模经济,达到很强的市场竞争力,并在其实现规模经济后占有国外市场,有利于提高本国经济福利。这种带有很强攻击性的贸易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就是贸易保护政策,它强调通过实现规模经济而实现本国利益,却没有估计他国利益,因此一开始便在学术界引起巨大争议。后来,学者将博弈论思想引入战略性贸易政策分析框架,得出一国很难通过采用战略性贸易政策获益,因为其他国家也会跟进采用同样的战略性贸易政策,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只会是两败俱伤,因此战略性贸易政策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并没有得到大家的广泛认同.

  2.2 农产品贸易保护理论。

  李斯特的幼稚产业保护理论和克鲁格曼的战略性贸易政策为各种贸易保护政策找到了理论支撑,农产品作为国民经济中的一部分,同样适用上述理论。除此之外,主张农产品贸易保护还有更多特殊的理论,这些理论基于农产品的特殊性,认为农产品生产对国家经济十分重要,需要对农产品生产进行保护,农产品贸易政策是农产品政策的重要方面,因此对农产品贸易保护是对农产品保护的基础。

  基础产业理论认为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占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比如:西蒙·库兹涅茨(1961)就指出农业对国民经济发展有着四方面的贡献:市场贡献、产品贡献、外汇贡献和要素贡献,如果农业不能健康发展,国民经济其他部门就无法健康协调的发展;纳克斯通过对19 世纪新移民地区的经济发展的原因分析得出:工业与农业之间相互依存,农业是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独立发展的基础,农业劳动生产率不能提高,国民经济其他部门不可能产生和实现国家经济的快速增长。因此,国家需要对农产品贸易给予一定保护,保障农业能够健康发展,农产品能够健康生产。

  粮食安全论和国家安全论也倡导对农产品贸易保护。阿玛蒂亚·森(1981)首次提出了"粮食保障"的概念,1984 年爱德华·萨乌马提出了"粮食安全"的概念,认为"粮食安全"要确保国内所有的人不论任何时候都能买得到、买得起他们所必需的食品。粮食安全论认为政府的基本责任之一就是确保本国人民粮食安全;国家安全论认为完全的自由贸易使得各国生产过程中的专业化程度加深,甚至出现完全分工局面,虽然提高了生产效率,但也使得本国增加了对外国的经济依赖。

  一旦贸易国家之间的政治关系变得紧张,农产品贸易被限制甚至停止,就可能对国家的安全造成威胁,使得国家社会经济生活受到很大的打击,因此,重要战略物资关系到国家安全,必须以本国生产为主,不能依靠进口。农产品就是这样的重要战略物资,必须保障本国生产,因此,国家需要对农产品贸易采取贸易保护政策,以此来促进和保障本国农产品生产。

  土地的不可转移理论认为农产品贸易保护的根本原因是土地的不可转移性,农民收入主要来自农产品生产,对农产品的贸易保护不仅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还关系到维护广大农民的生存。因此,政府不管是从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的角度考虑,还是从对农民生存问题的普遍关心考虑,都不得不对农产品贸易采取一定的保护政策。

  这些提倡农产品贸易保护的理论都仅仅抓住了农产品的安全性、基础性和农产品生产者的弱势性,基于农产品的这些特殊性,所以国家有必要保证农产品的稳定生产,对农产品贸易采用保护政策。

  2.3 国内研究现状。

  2.3.1 对农产品贸易保护理论的发展。

  我国学者对农产品贸易政策的研究主要是基于国外理论,联系中国农产品生产实际,得出我国应该采用的农产品贸易政策是贸易保护:

  1、对幼稚产业保护理论的继续研究。冯海发等人(1993)结合李斯特幼稚产业保护理论的基础,认为现在传统农产品生产将最终向现代农产品生产发展,现代农产品生产是一个知识密集型产业,也是一个具有广阔发展空间和发展前景的行业,各个国家都在努力尽量占有这个行业的领先位置,很多发达国家已经具备高度发达的现代农产品生产,而我国在这方面尚处于起步阶段,是典型的幼稚产业,急需国家对其进行保护,以便其能培育出自身强大的竞争力。

  2、对农产品生产弱势论的继续研究。宗湘义将导致农产品生产的弱质性的原因概括为:第一,农产品生产同时承受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第二,农产品需求弹性低,供给弹性大,第三,农产品生产部门的效益低,缺乏投资。赵桂华(2005)通过继续研究土地的不可转移理论,认为农产品生产的比较优势会随着工业部门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而逐渐丧失,但土地不像资本和劳动力等要素那样可以比较便捷地在行业间自由流动,因此依靠农产品生产的人属于弱势群体,需要国家在政策上给予保护,而农产品贸易保护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叶堂林(2004)提出"非垄断-垄断"的不对称理论。相比具有一定垄断势力的其他产业在价格上控制力,农产品生产几乎完全竞争,没有价格控制力。在竞争的过程中,非垄断方在竞争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垄断方在竞争过程中处于有利地位。正是由于农产品生产处于国民经济部门中的弱势地位,所以需要对农产品保护,对农产品贸易进行保护。

  3、对农业贡献理论的继续研究,张陆彪(2002)认为农产品生产具有多功能性,除了确保粮食和其它农产品的足额供给之外,还发挥着保持水土、维护生态平衡、保护自然环境、提供绿色景观和自然景观,以及传承古老文化等多方面的功能。詹晶、宁曼荣(2004)则从"外部经济"角度证明即使是在单个农产品生产户经营规模偏小的情况下,依然可以通过聚集大量生产者获得农产品生产的外部经济,如果国外农产品大量流入本国,就会导致本国的福利水平下降。所以,我国政府要立足于实现农产品生产的外部经济,对农产品贸易实行战略性保护政策。

  2.3.2 农产品贸易保护的其他角度分析。

  1、公平贸易的角度。对于农产品贸易公平竞争的关注也是分析贸易保护政策产生的原因。农产品与国外农产品的公平竞争程度可以通过 PSE(ProducerSubsidy Equivalent)来衡量,即生产者补贴等值,其含义是假如取消现在所有政府对农产品生产的扶持政策和措施,而由此造成的农产品生产者收入的减少额同其原来的收入额之比的百分数。通过对我国 PSE 值的计算,我国农产品生产的PSE 值一直为负,如 1986 年为-36.76(冯海发,1995),1993 年为-24.07(印文郁,1999),1999 年为-18(张莉琴,2001),而发达国家农业 PSE 值却普遍为正,1986-1988年经合组织成员均值为38,1999-2001年均值为33(OECD,2002),2009-2011 年均值为 29(OECD,2012)。因此,为了实现 WTO 的公平竞争原则,我国就应该对农产品贸易进行保护。

  2、农产品贸易保护的政治经济学分析。王恩江(2004)对农产品贸易保护的目标概括为:第一层政治经济目标,是国家利益,由于农业在国民经济无法替代、至关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因此各国政府要保护本国的农产品生产,避免由于国际贸易而受到强烈的冲击;第二层政治经济目标,是国内利益集团的利益。因此,国家的农产品贸易政策要兼顾国内各利益集团的利益,这些国内利益集团包括农产品生产者、政党、行政官员等。谢正勤(2006)认为在发达国家农产品生产的从业人数相对较小,而且利益相对一致,所以,往往形成相对固定的、在政治上颇具影响力的利益集团。盛斌(2002)通过新政治经济学分析认为影响我国贸易政策的是国家权威和目标、国内利益集团和外国利益集团及国际贸易制度约束。针对中国的农产品生产情况提出预想,我国农产品生产人口已有明显下降趋势,这预示着今后一个较大比例的工业和服务业人口来补贴和保护一个较小比例的农产品生产人口的可能;同时,由于家庭消费中农产品所占的比重明显下降,这也削弱了对提高粮食价格的抵制,因此对于农产品的保护和补贴是可行的。

  2.4 文献评价。

  从对农产品贸易政策的国内外研究现状看,学者们都主张对农产品贸易采用贸易保护,但在分析农产品贸易保护原因时主要强调农产品的安全性和弱势性,没有深入分析农产品贸易政策制定时的更多因素;对于政策制定的分析缺乏更有深度的解析,得出的农产品贸易保护政策也很模糊,没有具体分析农产品贸易保护政策在什么程度上合适,模糊的贸易保护政策显然不能在实践中对政府制定政策提供更多的指导。正是基于现有理论对农产品贸易政策分析的表面性,本文将用新政治经济学分析方法,深入分析我国农产品贸易政策制定,得出更有针对性的农产品贸易政策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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