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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国际石油物探合同中的风险问题探究
【第一章】国际物探合同的风险管理研究引言
【第二章】国际石油物探工程概述
【第三章】国际物探工程服务合同隐性商务风险
【第四章】健全物探服务合同隐性商务风险防控体系及实施
【总结/参考文献】国际石油物探合同风险防控研究总结与参考文献
第 1 章 引言
1.1 选题意义。
1859 年,现代石油工业的起源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 Edwin L. Drake 油井钻探取得成功。历经南北战争的洗礼,美国石油石化产业进入大繁荣时期。紧随美国之后,俄国石油产业兴起并不断发展壮大,世界石油产业由此迈进寡头垄断时代。
石油在近代社会工业化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十分明显,也是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资源,由此各国政府开始大力发展石油产业。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石油逐渐取代煤炭成为世界能源消费的主要燃料。石油产业国有化和石油输出国组织等国际性能源组织的成立,对美国和欧洲发达国家垄断的格局构成了极大的挑战。
中国的石油工业起步较晚,直到 19 世纪中叶才开始萌芽,但受各种因素制约,举步维艰,薄弱的石油工业基础使得发展极其有限。大庆石油会战的胜利是新中国成立后石油工业获得恢复与发展的重要标志,中国的石油工业开始起飞,逐渐摆脱了贫油国的帽子,缓解了能源供应的紧张局面。改革开放以后,逐步捋顺的生产关系极大的解放了生产力,经济发展进入了全新的时期,相应地石油工业也由此进入大发展、大繁荣时期。原有的石油部也相继改组成立了中国三大国有石油公司即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并按照现代化企业运作模式,登陆纽约、伦敦、香港股市,进入了国际资本市场,中国石油企业开始走向世界,为国家的能源战略的实施提供了重要支撑。近二十年来中资石油企业的海外勘探开发活动也为中国的能源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
地球物理勘探作为石油工业链条中的第一个环节,是石油开发的先行官,承担为国家找油找气的重要职责。中国石油物探公司起步于国内,并在 20 世纪 90年代初期逐步走向国际,凭借吃苦耐劳的精神和"找油先锋"的气魄,奋勇前行并发展壮大,逐步在国际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在海外不仅仅为中资石油公司提供物探服务,更主要以国际大中型石油公司为重点客户群,市场占有率逐年快速提高。作为中国石油公司国际化道路上的先行官,中国石油物探公司在国际商务丛林中摸索前行,陆续取得了一些项目运作和合同管理的经验,同时也从失败案例、合同纠纷及国际仲裁中得到很多教训,有必要对国际化进程中沉淀的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和反思。本文从国际石油物探承包合同特点出发,总结其内在的不易被重视的隐性风险及带来的商务方面不利后果,对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风险的具体应对策略,为国内石油工程服务公司的国际化提供参考和启示。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关于风险的研究现状。
风险的概念起源于西方,早在 19 世纪西方古典经济学派就提出风险的概念,风险理论的提出成为实践运用的先导,风险概念开始在金融、保险等行业应用,经过不断的探索与实践,并逐步得到各行业的关注并迅速发展。美国经济学家奈特认为,风险是可测定的不确定性,而可测定的不确定性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不确定性。1987 年美国学者 Cooper 和 Chapman 对风险的定义是:"将自身暴露在经济/财务损益、物理损失/伤害或迟延的可能性,导致该可能性的是与执行一项特定行动方案相关的不确定性。"2000 年 Zdoganmeal 将项目的风险分为国家风险、政府风险和项目风险三大类,并形成决策策划程序,大大提高了项目的风险管理水平。2002 年英国风险管理协会(IRM)、保险和风险管理师协会(AIRMIC)以及公共部门风险管理协会(ALARM)共同发布了风险管理标准,将风险定义为实际及其后果的可能性的结合,既关注风险的消极面,同时也强调风险的积极面。
国内对于风险问题的研究起步较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社会经济活动主体按照计划统筹安排执行各项活动,也就难以涉及到"风险"方面的概念。20 世纪 80年代,周士富最早引用了"风险"一词。20 世纪 90 年代,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国内研究学者开始将风险的相关理论用于企业管理、风险决策以及项目管理的研究。
1.2.2 关于石油物探工程服务合同隐性风险的研究。
上世纪 80 年代以前,国际上对于物探项目风险研究仅仅注重技术风险。之后再逐渐转向经济效益方面、环境、安全方面。国内物探公司对于物探服务合同风险的研究在"走向国际"并吸取一定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有所发展。但是,无论国外还是国内,大部分针对物探服务合同的研究都只是出于一般工程服务合同的合同风险、政治风险进行的,没有合同各因素所引起的隐性商务风险提出专门性的研究,或者研究不够深入。目前能够见到的文档稍多的是针对某些具体工程服务合同的总结和经验,具体到国际石油物探工程服务合同"(以下简称"物探合同")隐性商务风险的文章则是少之又少了。
物探合同隐性商务风险指,在物探合同中难以捕捉和确定,该项风险条款比较新颖、隐蔽性强、在常规控制措施下难以全面控制的风险,并且一旦有该风险引发损失,损失数额则难以控制。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隐性风险相对一般合同风险更是物探项目成功运作的决定性因素,隐性风险的防控效果直接决定合同或项目经营成果的盈亏。
现在国内有一些关于合同隐性风险及其管理的研究,如韩国波、孟韬(2014年)的"建设工程招标过程中的隐性风险识别与规避"、吕文学(2007年)等三人的"国际工程承包中的隐性风险转移方式分析",刘振武(2009年)等四人的"中国石油物探技术现状及发展方向",蔡强、章恒全(2013)二人的"项目视角下的国际工程项目政治风险评价-基于灰色关联分析和二元语义评价组合模型"等文章。
韩国波、孟韬在他们的论文中,结合当前建设工程招标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隐性风险的现状,分析了隐性风险的形成过程及显性障碍,阐述了建设工程招标准备阶段及招标开标阶段的隐性风险表现,论证了隐性风险的显性后果。最后从提高图纸设计质量、确定合理的招标控制价、防范"围陪串挂"等行为、做好隐性风险减轻相关工作等四个方面提出了隐性风险的规避策略,为建设单位强化工程风险管理提供了理论依据和现实指导。同样作为工程项目,该文对石油物探工程服务招投标过程中的风险研究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吕文学等人提出了国际工程承包中的隐性风险概念, 并分析了业主隐性风险的转移机制, 进而从承包商角度, 分析了工作范围确定和价格调整公式两种隐性风险的特征和转移方式, 并对实务中隐性风险的防范提出了具体建议;并应用灰色关联分析法和情景分析法,对工程项目涉及的政治风险进行了论证和分析,并提出了应对策略,为国际工程项目的风险决策提供了参考依据。
上述文献对合同隐性风险研究的出发点各不相同,有的是站在业主公司(甲方)的角度,有的是侧重研究政治风险。实际上,就石油物探行业来讲,无论是作为发包方的石油公司,还是作为承包方的物探公司,或者进一步的分包公司,各个公司在国际项目运作中的角色、地位和所面临的风险不尽相同,所关注的重点也完全不同。所以,本文侧重于从物探承包商角度出发研究合同隐性风险及其应对措施,对走向国际的中资物探公司来说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参考价值,同时也是对目前研究领域的有益补充。
1.3 本文的基本框架、创新与困难点。
本文尝试从物探公司承包国际物探工程出发,发现、识别和总结国际石油物探承包服务合同中所面临的各种隐性商务风险,通过对典型隐性风险的研究和分析,结合具体的案例、经验和工作实际,提出隐性合同风险的应对措施和防控体系。这些风险评估应对措施及防控体系的研究,在一定理论分析的同时,更多地从具体案例与实践的角度进行分析,从石油物探公司自身可以采取的措施出发,对具体的隐性风险、应对措施和防控体系进行总结和归纳,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这些隐性风险的识别和应对措施的提炼,是作者在自己和同事工作的中所接触和理解基础上,对国际物探合同实践中出现种种问题、矛盾及合同纠纷,甚至是由于合同下隐性风险导致的国际诉讼(仲裁)的总结,对于其他中国企业"走出去"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但是,目前国内外对于物探服务合同隐性商务风险研究尚不充分,本文可以参考和借鉴的理论性资料不多,这也是笔者在本文写作过程中一直感到困难的方面。
第 2 章 国际石油物探工程概述
2.1 石油物探工程介绍。
2.1.1 概念界定。
地球物理勘探(简称物探)是应用物理学原理勘查地下矿产、研究地质构造的一种方法和理论。地球物理勘探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利用相适应的设备制造微型波动,并使用精密仪器测量、接收工作区域的各种物理介质反馈的信息,应用有效的处理方法从中提取出需要的信息,并根据岩(矿)体或构造和围岩的物性差异,结合地质条件进行分析,做出地质解释,推断探测对象在地下赋存的位置、大小范围和产状,以及反映相应物性特征的物理量等,做出相应的解释及推断的图件。
地理物理勘探是地质调查和地质学研究不可缺少的一种手段和方法,是石油天然气工业中必不可少的环节。而在物探各种方法中,尤以地震勘探最为有效和典型,工作流程也最为完整。本文对国际石油物探工程的描述,主要基于地震勘探展开。
地震勘探是近代发展变化最快的地球物理方法之一。它的原理是利用人工激发的地震波在弹性不同的地层内传播规律来勘探地下的地质情况。在地面某处激发的地震波向地下传播时,遇到不同弹性的地层分界面就会产生反射波或折射波返回地面,用专门的仪器可记录这些波,分析所得记录的特点,如波的传播时间、振动形状等,通过专门的计算或仪器处理,能较准确地测定这些界面的深度和形态,判断地层的岩性,是勘探含油气构造甚至直接找油的主要物探方法。
2.1.2 国际石油物探工程运作流程。
从商务运作的角度,国际石油物探工程项目一般需经过招投标、合同谈判、项目实施、项目后评价等主要运作流程。
2.1.2.1 招投标。
国际石油公司(亦即地球物理勘探公司的甲方)根据国际惯例和东道国的法律,一般对各种大型石油物探项目采取国际招标的方式确定承包公司。招标邀请的对象一般都是在该物探领域内比较知名的承包商和东道国本土公司(即石油公司的乙方),但在少数情况下,根据东道国油气法规或政策,油公司也可能采取议标的方式,与一两个特定的承包商就物探项目进行协商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直接签订物探合同,由乙方完成合同中的物探项目。对于投资巨大或技术复杂的项目,国际油公司往往要求对投标者进行资质预审。只有通过资质预审的投标者才有资格进行投标。资质预审文件一般包括预审须知、投标者基本情况、营业执照、工程承揽资格、财务报表、施工经验、设备、人员情况、安全环保健康业绩记录和措施等。
通过资审后的承包商才能获得被邀请投标的资格和文件。邀标文件中,一般包括了项目基本情况,以及各种参数、设备配置、人员队伍资质等要求,同时大部分情况下还会随附石油公司已经拟定的物探合同文本草本。接到邀标书后,投标者开始仔细研读标书,对工区进行详细踏勘,对投标价格进行商务测算,对技术方案进行科学论证,根据标书要求和程序制作投标书,必要时还需在投标截止前对邀标书内容与甲方进行多次澄清。根据邀标书和甲方要求,投标书完成后应当密封并且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寄达或由专人送达招标者指定的地点。投标书一般也会包括对甲方拟定的合同草本的接受或保留、修改意见。
2.1.2.2 合同谈判。
正规的油公司或国际性大油公司,内部都有专门的评标机构进行评标,按照其招标程序从技术水平、公司资信以及商务报价等方面综合考虑并决定中标的公司,定标后由甲方发出正式的授标函,从而确定中标的公司。合同签订之后一般都要向东道国油气主管部门进行备案,有的国家由于在石油区块中占有一定份额,甚至会对签订的物探合同进行审批。一旦正式通知承包商中标,作为合同乙方的承包商在为项目动迁和开工做准备的同时,着手进行合同谈判,主要是就如何更好的履行合同进行磋商并把项目运作事项予以明确。合同谈判是物探工程服务合同隐性商务风险识别及防控的关键。虽然按照一般合同法理推定,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中标后,合同关系即告成立,双方不能对合同进行实质性的变更,否则合同关系将会改变。但是,在物探服务实践当中,多数情况下在合同谈判阶段,甲乙双方会在总体邀标书、投标书的框架下进行深入的谈判。
合同谈判是一个双方博弈的过程,双方将在工程期限、甲乙方责任义务,技术设计和商务条款等方面经过多轮谈判,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这也就决定了甲乙达成的最终合同条款。一般来说,油公司代表着资方,而物探承包商代表的是提供服务的劳方,在谈判过程中乙方往往处于不利地位。具有多年国际项目运作经验的乙方,会利用自己在物探领域内的技术优势以及综合各种有利因素,通过一定的谈判技巧说服甲方接受其提出的价格、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修改意见,从而确保整个项目实现预期盈利,防控合同风险。
2.1.2.3 项目实施。
地震勘探项目实施一般包括动迁、作业施工和遣散三个阶段。地震勘探合同正式签署后,承揽该项目的地震队根据合同和甲方要求开始进行人员、设备的动迁工作。在动迁阶段主要是做好设备搬迁、营地建设、后勤支持、当地员工招聘、工农许可与社区关系协调等工作。动迁完毕甲方将组织开工审计,对乙方技术、设备人员到位情况、营地设施以及是否具备开工条件进行全面审计,如有必要,将向乙方提出整改项,达到合同和甲方要求后颁发开工令,乙方即开始进行测量、放线、钻井、采集及地震资料现场处理、向甲方提交地震资料等一系列地震勘探作业活动。
2.1.2.4 项目后评价。
项目后评价是指对已完工物探项目的执行过程、效益、作用和影响进行系统的、客观的分析,通过检查总结确定项目的预期目标是否达到,项目的主要效益指标是否实现,通过分析评价找出成功失败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通过及时有效的信息反馈,为未来新项目的投标决策提出建议,并为新项目的实施提供改进意见,从而提高经济效益。项目后评价是企业经过多年快速发展并进入到规模化生产阶段之后,为促进项目精细化管理并实现公司转型升级的需要。项目后评价根据内容来划分,可以分为项目效益后评价和项目管理后评价。
2.2 中国物探服务公司国际化发展历程及现状。
2.2.1 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介绍。
遵循行业内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兼并和拆分规律,现阶段国际综合性物探公司主要有西方奇科地球物理公司(WesternGeco,目前已经作为斯伦贝谢的一个分支从事物探服务)、法国地球物理公司(CGG Veritas)和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英文名称简称"BGP")。
BGP 前身为中国石油地球物理勘探局,其英文名称简称 BGP 也来自于此,即Bureau of Geophysical Prospecting.自 20 世纪 60 年代开始从事地球物理勘探工作,80 年代末期在新疆开始接触外国石油公司在中国的物探"反承包"项目,90 年代初期正式走出国门并逐步发展成为全球行业排名前三的综合性大型地球物理服务公司。2002 年 12 月,为创建资源配置合理、整体优势突出的物探专业化企业,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将新疆、吐哈、青海、长庆、华北、大港等 6 家单位与物探有关的净资产与物探局进行重组,以产权为纽带,设立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国内外陆地、海上地震勘探及综合物化探采集、处理、解释,以及与地球物理(化学)勘探有关的技术及装备研发、产品研制、技术引进与产品销售等业务。BGP 国内勘探区域涉及 29 个省市自治区以及鄂尔多斯盆地、塔里木盆地、准噶尔盆地等 89 个大小盆地和地区,服务于国内数十个油田。国际业务起步于南美热带丛林,1994 年 BGP 首次在厄瓜多尔中标物探项目,1997 年进入苏丹市场,1998 年跻身巴基斯坦物探行业,2003年开始服务于沙特国家石油公司ARAMCO,2007年组建第一只深海地球物理勘探船队。经过二十年的发展,目前已覆盖 60 多个国家和地区,为一百多个国家石油公司(NOC)及国际石油公司(IOC)提供专业服务,已形成中东、拉美、北非、西非、中亚和东南亚等数个规模化生产基地。BGP 陆上地震勘探市场占有份额跃居全球第一位,综合实力居全球物探行业前三。2013 年公司年度经营收入突破两百亿人民币,国际物探服务收入超过一百亿人民币。
2.2.2 其他走向国际的中国物探公司。
目前进入国际市场的中国物探服务公司还有中石化石油工程地球物理有限公司,是在整合中石化内部物探服务队伍后组建、近两年逐步走向国际市场的新兴物探服务力量,在南美、中东及非洲拥有部分服务项目。同时,作为 BGP 兄弟公司的中石油四川地质调查处在海外也少量业务。
2.2.3 国际石油物探行业竞争与合同风险转移趋势。
石油地球物理勘探行业属于资金和技术密集型行业,投入大,风险高,投资回报率却逐年下降,呈现出微利行业的特征。伴随着整个石油工业的周期性波动和技术开发性的扩大、融资渠道的增加、信息技术的发展,石油地球物理勘探行业市场准入门槛也逐步降低。石油物探行业的发展以油公司的资金投入为支撑。
油公司投入大,相应地物探工作量多,从而物探公司的收入也多。但在低油价的市场形势下,油公司压缩石油开发投资,直接导致物探行业的市场过剩。随着近几年国际油价的持续攀升和全球勘探开发投资热潮,物探工作量的增加,一些新兴小型物探公司不断加入国际物探服务竞争,进而行业内竞争愈发激烈,逐步出现了行业产能过剩、成本攀升但服务价格上涨乏力的局面,从而使得行业局势发生了明显变化,2007 年以后,逐步由物探服务公司掌控的"卖方市场"转向了石油公司掌控的"买方市场".同时,尽管地球物理勘探工程成本只占整个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业务链条成本的 4%左右,但单个物探项目成本也动辄上千万美元,甚至上亿美元,对石油公司来说,也是笔不小的投入。随着石油价格的波动以及整个石油行业的发展,国际上的各大石油公司利用其"买方市场"的行业优势,掌握了合同谈判的主动权,渐渐由原来的以自己承担风险而换取优质快速的物探服务,转变成将更多风险尤其是不确定性很强的商务风险转移给物探服务公司承担的趋势。同时,一些中小石油公司在上一轮油价上涨的过程中也逐步发展起来,但此类中小石油公司由于根基浅、底子薄,更倾向于将合同风险转嫁给承包商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