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层生态学由上个世纪初挪威哲学家奈斯《ArneNaess》提出,它旨在分析和破除传统人类中心主义思想所产生的根源与弊端,强调整个生物圈是一个包括人类、大地、生态系统和其他物种组成的整体。所有的因素都是平等的,人类只是地球生态组成的一部分,它没有超越其他任何存在物的特殊价值,并相信只有认识到人类与整个自然界是一个有机体,人类价值才能达到全面实现。
怀特海的机体哲学富含深层生态学思想,对我们研究当今全球生态问题的根源,培养正确的生态价值观,延续人类的健康生存有十分重要的价值。笔者将从怀特海的自然观及其过程哲学的深层生态学机理来分析怀特海的深层生态学思想。
一、怀特海哲学的深层生态自然观
自然的概念在怀特海的机体哲学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是我们解读怀特海机体哲学体系的关键,也是我们认识怀特海深层生态思想的起点。
怀特海认为自然是人们通过感官在感知中所观察的东西,是人们意识到的某种非思想的并对思想来说是自我包含的东西。这意味着,自然可以被认为是一个封闭的系统,其间的相互关系是一种不需要它们是否被想到的事实。
在感觉—知觉中,自然是作为复合的存在物而被揭示的,其相互关系无需参照心灵,即无需参照感觉—意识或思想,就能够在思想中得以表达。
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自然是独立于思想的关系存在。
自然具有自为性,并在自为的行为中生成关系,在关系中实现自身的价值。与自然在内涵和外延上的完整性是思想的价值基础。怀特海反对从人的自主性出发人为地把自然二分为两个实在系统,即在意识中理解的自然(显现自然)和作为意识的原因的自然(原因自然)。他认为只存在一种自然,即在知觉经验中我们所面对的自然。因为两种自然都可以被认为是占有同样的空间和同样的时间,获得了两种共同的关系系统。
两者是一体的,具有自因性,即关系存在于实有(actual entity注:与下文的“活动性存在”同义)之中。所以关于自然的知识应有三个成分,即事实、因素和存在物,事实是无差别的感觉—意识的目标,因素是被区分为事实要素的感觉—意识的目标,存在物是在功能上作为思想目标的因素,这样谈到的存在物就是自然存在物,它们都是经验认识的存在与主体性的存在。
与孤立静止的自然观不同,怀特海的自然观从相互依存的动态存在的自然本原出发将自然存在的关系性与运动性结合起来。他认为自然的基本特征就是流动性(passage)或称为创造性(creative advance)。宇宙自然从部分到整体都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事件”这个主体性存在在其他的存在物中显现自身。无论就其个体存在,还是整体存在,自然处于必然的联系和运动中,因而具有自进化性与和谐性。所以,怀特海认为不存在瞬间自然,因为,在“瞬间”里不存在主体和运动,也就没有自然的功能和自然实体。
一切现实存在都是过程中平等的主体行为及其结果。
以此推理,人也是人自己感知所观察的对象,无论是个体的人还是群体的人,都只不过是统一于自然有机体的存在与运动中的“事件”,是独立于思想的关系存在,属于存在物类。无论是历史上的人类社会还是现在的人类社会都是自然有机体在不同阶段存在的主体化形式和客观化内容。
可见,怀特海的自然观就是对物理世界的生物机理的哲学提升,自然的一切因素和过程都是“活体”或“活体”的行为,都具有生物属性,是关系体和运动体的统一。从生态学的角度来看,怀特海的自然观认为:自然主体间通过固有的内在链式关系进行选择和被选择,相互交换着物质、能量和信息,培养自身的需求与动力,自主创造创新条件,平等地推动着自然不断创新。整个自然都是生命有机体。
二、怀特海机体哲学的深层生态学机理
怀特海机体哲学的深层生态学思想主要起源于以下两个概念的基本内涵及其存在形式的认识上。
第一,事件及其内容。在怀特海的机体哲学里,事件是其中一个基本概念,每一个事件都是从事件-粒子开始它的存在和运动的。类似欧几里得几何学的点的一 般 概 念,怀 特 海 运 用 事 件-粒 子 (event-parti-cles)———瞬时空间的点,来定义代表自然存在的理想最小极限。这样获得的点代表了没有任何扩延的理想事件,这些点不具有外在永恒空间(timeless space),它本身是一组抽象集。事件-粒子就是抽象要素,但它的总体将形成一个四维流形(four-dimensional mani-fold),并以此为载体,形成关系需求,进而构成集合体的动力因子。事件-粒子是自然存在物的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流的基本单元,它是自然的最初存在物与关系的生成者和承担者。怀特海认为事件-粒子通过点接触(point-contact),即通过相切使事件-粒子有被它们覆盖的任何抽象集所覆盖的性质,实现同化依存关系,这样就能获得形成事件-粒子的抽象集所需要的特征,创造了合生关系形成的条件与机遇。关系的存在是自然运动的前提,因此,与其他哲学中元素的概念不同,事件-粒子是一种预先设置的存在着关系的元素。
它具有知觉性、价值性和目的性,能通过自己的这些特征与环境建立关系,确立自己的进化目标和进化机制,客观化于自然之中,实现自己的动态存在。
自然存在就是各个事件-粒子有机结合的场。事件-粒子在运动中相互抱握(prehension)(即“摄入”),通过“事件-粒子”的抱握,形成路线(routs)、面积(areas)和立体(solids),进而形成一个四维流形(four-dimen-sional manifold)的集合,进行自我建构,进入复杂事件的存在。事件通过对相关环境要素的“摄入”,构成主体;完成主体存在和生命过程之后,被他事件以客体内容“摄入”,事件在自然中的存在形式就是通过不断地与环境相切而进行价值选择,承担环境使命,构成自己的生命复合体,把自己的存在需求与存在形式与他者融为一体,构建成自然创新点和发展点,创造着新的存在主体、存在关系和存在形式。所以,“一个事件就是一个实有性的生成或自我形成”。
事件-粒子界定了历程成为创造性合生不可分割的统一体。时间和空间只是一种基于事件的流变、发展和创造性的前进和相互扩延(extensive relations)中抽象出来的东西,是事件存在与运动的必然伴随者。怀特海所界定的事件是与相对时空观密切联系的一个连续变化的关系载体。
自然本身就是作为事件(event)而呈现的,它的运动性决定它在本质上是短暂的,所以根本不存在静止不动的、让我们好好观看的自然。
任何一个由事件-粒子所构成的现实实有的过程(或合生)都要将其他的现实实有动态地包括在自己的组成成分之中,如此,这个明显统一的世界便获得了充分的解释。因此,怀特海认为;宇宙无非是本质上互相连结的事件的聚集(assemblage),是事件的延续。
怀特海通过事件-粒子的运动关系和轨迹来解析自然流变的原因、过程和结果,解释宇宙机体中“多”与“一”统一性的机理。虽然他应用的是数学物理方法,但得出的结论却不是绝对的机械物质观,而是一个承载着运动的关系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所有的存在都具有生命性,而且其存在形式是非独立的。可以说,这是怀特海将微观世界和生态关系原理有机结合的一个哲学思维方式和思维结果。因而,怀特海的机体哲学是同时建立在数理逻辑基础上和生态逻辑基础上的生命关系哲学,所以他特别强调的一个概念就是关系与载体协同运动的活动性存在(actual entity)。怀特海相信,这种事件成立的原因在于它们与其他事件的关系模式,某一领域的一部分发生的事情,离开该领域的整体来作抽象理解是不行的,自然界中没有孤立者。“因此。每一实际存在物都产生于为它而存在的那个宇宙,都必定蕴藏着它的现实世界,这是一个原则,因果关系只不过是这个原则的一个产物”,而非关系实在。自然存在物作为感觉-意识目标的因素存在于事实的复合体中,是基于对自然的经验认识,它显示存在之间的类似直接关系,不是因素的载体(substratum),或属性和属性之间的关系,否则,自然存在物就会从心灵过程的东西变质为自然的根本特征,自然的过程被解释为物质的历史。如果物质被认为是空间的实体,那么,物质在其中发现自身的空间就与我们所经验的空间没有丝毫关系。
这样,人们就把一种区别强加给了实际根本没有区别的自然,这也是人与自然之间产生矛盾的根源。怀特海认为存在物是在自然的复合体中作为关联物(a relatum)而显露出来的,是在复合体中被感觉-知觉发现的,不能把存在物归结为离开了复合体的实存,对思想来说,存在物在本质上是感觉-意识的关联物。
柏拉图认为:存在的定义就是力,而怀特海认为存在的定义就是与关系相伴的过程。至此,怀特海以生物存在的特征为蓝本构造出自然的生物性存在关系与形式,实现了由事件粒子—事件—复合体到生物细胞-个体-种群-环境的关系对应和哲学抽象,奠定了其机体哲学的生物学基础。
第二,在环境中流变的主体概念。在怀特海看来,主体从世界中显现出来,是一种成为感受之中的某种成分的潜在性。主体在本质上都是一种活动的统一性,都具有动力因。在怀特海的自然世界里,每一种实际存在物都有一种主体特质。自然的有序性无非是主体形式的齐一性与规律性的体现。怀特海的机体哲学强调了主体的流变性。他认为“机体哲学最根本的行上主张就是要彻底摈弃这种把现实存有看作变化之中不变主体的想法。”主体与客体并非实际的两种事物,而是以不同方式表现的同一些东西。
所有实际的客体都曾经是主体,并在流变过程中,所有的主体都会变成客体。过去的机遇是把握的材料,是给予主体的客体;当前的经验机遇是当前对过去机遇把握的主体。所以经验的对象本身就是一个作为把握其他机遇的主体的经验机遇,现实的客体世界就是过去的主体世界。所有事件-粒子都是经验的机遇,当它们出现的时候,它们是主体;当它们完成自己的时候,它们成为其他事件的客观材料。
当我们谈到自然、把它作为相关存在物的复合体时,“复合体”对思想来说就是一个作为存在物的事实—主体的过程。自然在其复杂性中所拥有的众多自然存在物的特性,被归结于这一存在物的纯粹个体性。我们的任务就是要分析这一概念,而且在分析的过程中空间和时间应当出现。
显然,自然存在物之间存在的关系本身是自然存在物。自然存在的个体、复合体及其中的关系存在同样存在主体活动,具有主体性。主体概念就是宇宙动态统一性的“合力”(synergy)。怀特海的自然主体特征规定必须同时具有个体相对独立性与环境从属性,任何主体都没有完全对立性。对于一个事件-粒子来说,一个集合体就是一种环境,其中充斥着秩序要素,这种秩序要素表现着主体特质。
它所以能够维持自身的存在,是因为它自身的元素之间具有各种遗传关系。所以,没有孤立存在的集合体,对每一种集合体都必须从它的诸实际存在物所构成的宽阔环境这一背景中加以考察。在过程中,这些实际存在物还会被客观化,这些客观化过程是该集合体的元素都必须与其相一致的东西,服从环境主体性的约束。但并不是说融入环境,个体主体性就消失了,而是完全独立性在“绵延”中的消融与再生。任何实际存在物的产生都不能超越现实世界所允许的范围,这种现实世界是来自它的立足点———它的现实世界———的材料。每一个这样的存在物都产生于各种客观化的合生的最初状态,这些客观化在某些方面是被确定的,因为它的经验基础是“给定的。”尽管“秩序”是以“给定性”为前提的,但是由于个体的主体性、复合体的主体性和环境主体性之间的共同作用,“秩序”就意味着超越“给定性”。每一个经验主体都现实地抱握并象征性地解释诸基本实在之间的那一整套交流机制。
对感觉—意识来说,最终的事实就是事件。事件是多样性的,这就涉及自然主体的多样性。怀特海说:“由于占有空间,物质有了扩延。由于有扩延,每一点物质都可以分成部分,每一部分在数量上都是不同于任何其他部分的存在物。因此,每一物质存在物似乎都不是真正的存在物。这是存在物的本质上的多样性。只要没有发现一个最终的占据一个单独点的存在物,似 乎 就 不 能 停 止 把 物 质 分 割 成 为 多 样 的 部分。”
这证明了自然主体的多样性及多重性,反映了自然事物间生态性的本质关系。在怀特海的自然世界里,所有事物都具有内在价值或相互间的工具价值,统一事件乃是自在自为的某物。自在自为者就是有内在价值,为他者则只有工具价值,内在价值植根于一切事物借以构成的统一事件,拥有内在统一价值是事件主体的本能。
与笛卡儿独立实体的主体性缺乏不同,在怀特海看来,现实的存在物,如果脱离了宇宙总体,即使其身处宇宙之中也不能存在,因为它们要现实地存在,就需要其他的万物或存在物,需要宇宙的存在物,为主体性实现寻求载体与机遇,以实现环境、复合体和个体的主体性相互“绵延”,不断推动自然的创新转化,维持自然的有序存在。
自然的流变只是存在的创造力的别名,是新旧事物转化必不可少的环节,也是主体价值选择的结果。一种类型的秩序出现之后,往往有各种发展的可能性,达到发展高潮之后进入衰败阶段。秩序衰败不是进入无序状态,而是进入新的秩序类型和新的主体再生的过程。生生不息的宇宙就是建立在这些不断出现的新秩序类型的基础之上的。惟一可能的宇宙学说是:这个宇宙永远趋向于新颖性或创新。可见,怀特海的自然“合生”的观念来自于他的自然泛主体性。
三、从深层生态学看怀特海的自然观和机体哲学中人的自然价值
从怀特海机体哲学的观点来看,他把自然作为一个有机的运动整体,从历史的角度把其中每一个存在物的前在作用、现实作用和潜在作用都历史地、现实地或预见性地融入有机自然的选择和发展历史当中,从结构和功能的角度将自然有机运动体与其中的存在物及其发展历史联系在一起,既表达了自然整体运动的秩序,又突出了事件在自然机体演进的不同历史阶段中发挥的不同作用与结果。他强调事件在发挥其主体性生命运动时虽然存在不同的潜在可能性,但选择的结果需要由自然机体的发展历史检验。这就预设:存在物作为主体在选择自己发展的方向,实现自己发展的目的的同时也要受未来主体的预期约束,既要有一个自限制机制,在客观化过程中,还要有个他限制机制。事件在选择自己的发展路线时,主体性是受事件复合体限制的,其主体性结束之后,作为主体活动的结果———客观化的内容要接受其他主体活动的检验,最后都要放在自然机体的和谐框架中评判,这就强调了自然选择的重要性。也就是说怀特海所说的自然是一个可和谐进化的自然。怀特海认为,环境是事件发展的制约机制,其限制机理在于环境为事件-粒子相切提供机遇的同时,也限制其相切的对象、点与度,将事件-粒子发展的结果放在自然可容纳的范围之内。在怀特海的机体哲学里,主体存有于环境的合生过程之中,主体间能够实现有序转变。
按照这个观点,从宇宙整体的角度看,人被归入了存在物的地位与角色,人的存在是实有的一部分,“共在”于现实事态当中。人的主体特质的表现形式是以细胞、个体、群体、组织等复合体参与自然过程。
因此,人的存在价值从属与自然整体价值。人的主体性存在受现实存在限制的同时,也受终极存在制约,人的主体性行为结果与自身的客体性必然在自然进化的过程中显现。而且,相对于自然的运动,人的主体活动不是自然的全部,具有阶段性、部分性。人类主动性过分张扬是对自己作为存在物身份和自然机理的违背,忽略了作为事件复合体的环境限制。人类的不同发展阶段只能是有机自然的前在事件、现实事件或潜在事件。
这可谓怀特海有机哲学对人的自然地位和价值的一个界定。人在自然中如何显现自身,在怀特海看来,“关系性”比“实体”更优越。
通过对自然整体性的回归与自然建立关系性的存在,在此基础上建立人与自然合理关系的演变,即创新,也就是实现有限制的人的主体性,才是人与自然和谐的必由之路。人不是自然永恒的绝对主体,在不同的存在阶段,人是主、客体的交替存在物。
当然,怀特海从美学的角度强调瞬间的人类经验所具有的价值远大于一个能量子事件的价值。然而,怀特海的价值论认为旨在为他者的善才是一种审美的善。这种美存在于当下经验和未来经验之间、在利己和利他之间的经验主体的和谐。因为所有价值都是在机体系统中创造的,所以价值实现的必要条件必然同时构成每一创造性实例的必要条件,所以善必然表达了创造性历程的最本质的特征。
人与环境的矛盾就源于人对于环境的特化,经验主体不齐一导致审美力度在成分的多样性和成分被单个感受的强度之间出现偏差。强度有助于增加价值,但只是其他因素中的一种。在怀特海看来,既然人是自然的一部分,那么支配人类行为的一切法则在某种意义上就是自然规律。自然规律与道德规律之间并没有什么实质的差别。人同样被认为是可以创造美和感受美的存在物,那么,人在协调天人关系中理应承担同等主体的作用。机体哲学部分地是以对近代哲学中的二元论倾向———他所谓的“自然二歧性(bi-funcation of nature)———的反叛来勾画的。”
也就是说,在主体多样性平等的基础上,人作为主体可以增强环境可接受的感受强度以增加环境的价值,但不能只凸显人的作用,不能超越自然感受能力的限度,必须实现主体、客体在变化中的内在主体价值与外在工具价值的统一。
怀特海认为:任何实有都具有一种联合的、自相一致的禀赋,所谓的“共相”与“殊相”是在此基础上的一种行为差异,彼此没有完全独立存在和发展的能力。因为在“机体”哲学里,运动是不归属于一个现实事态的。
就是说,运动在复合内是相互的。人作为现实实有,在自我构成的过程中发挥若干作用,但人在自我创造的过程中必须将自己的多样作用转变成一个一致的作用,在自然同一性中实现自我同一性。即人要能够做到“同质地”想到自然的同时“异质地”想到自然。
怀特海的自然世界是一个由其相互关系构成的、在时空中发展、进化的世界,一个具有多样性的、内在相关的、完整整体的世界,一个没有停止的变化着的世界。这个世界在变化中实现有限性和无限性的统一。实存(actual entity)的价值在运动中存在,在存在中自由,没有运动就没有实存的价值和自由。“不可能存在绝对孤 立 的 权 能,所 以 也 不 可 能 有 绝 对 孤 立 的 事实。”否则,这个世界就无法良性运行。
现实之中,人是一个自我裁定的绝对主体,无条件制约的主体。怀特海“对二元论的反叛的目标乃是要通过彻底抛弃作为一自我封闭的存在领域的心灵概念去愈合此二歧性。”
当今生态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人的自然属性逐渐被独立化的社会属性所湮灭,过分强调了人与环境的实体性存在,人与自然成了各自封闭的独立实体,忽略了人与环境的多重关系性,使人类出现了超自然的单向发展趋势,人的主体性存在开始外在于自然,正趋向于被怀特海所拒绝的孤立的权能存在。因此,怀特海认为:“类人猿变成人类,古代文明变成中世纪的欧洲,工业革命压倒文艺复兴,在这些过程中,人类零星的理智因素只是盲目地协调在一起而已,人类并不知道他们所干的事。”
用怀特海的深层生态思想解释就是:近代人类行为的过程和结果就是追求“单纯资料或单纯结果。”所以,怀特海抱怨说:“我们不能设想一种具有被动形式的死的资料。”自然的主体性是自然平衡的承担者。人的自我裁定的主体性只专注于资料或结果,专注于实有类别一面。
对过程来说,人不全在其中,不能实现作为本质的存在,即从资料到结果的转变。只有实现人的过程向自然属性的回归,向自然过程的回归,约束其社会性的张扬,回到人作为自然存在物的立场,人类才能获得自然整体运动的认可,重新获得生机。目前的生态问题本质上说属于人类对物质的不当追求和人过度主体化所致。怀特海为此提出的现象解释和解决路径就是“单纯的物质性质的力量,只能释放洪水。它需要智力来提供灌溉渠道”。
人类近现代活动的结果只能消弭在这个过程的渠道里。环境问题涉及人类生存的所有问题,我们需要一个框架来做出整体回应,这个框架允许我们在一个相互联系和富有活力的、互动的复杂系统中做出整体回应。过程思想提供了对现实的一种理解,它把现实看作是有机的、由关系构成的、进化的和不断被创造的。在保证这颗行星的健康未来中,过程思想要起一种领导作用。怀特海的生态思想可以被视为对现代主义的一种回应,但它不是寻求返回传统或前现代的各种方法,而是寻求建设性的后现代选择,其显着特征是把地球看作一个存在的共同体。人类不是寻求控制自然,而是尝试向自然学习,使人类共同体与自然的永恒更新过程重新整合起来,把人类历史嵌入地球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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