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 加强工会内部的改革以及与外部的联合
西方国家由于强调工会之间的独立性,使得工会处理问题的意见难以统一,影响到工人运动的有效开展.
如今,西方国家工会已经认识到,在产业结构和会员结构大幅变化的情况下,为提高工会的影响力,工会结构必须改革.工会结构改革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内部重组和外部合并.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工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原来的工会主义组织模式,不仅组织和动员内部会员,并且也对未加入工会的基层工人进行组织和动员,引导他们支持工会.美国工会正在考察新的组织模式有效性; 日本工会正在推进新的产业结构联盟; 韩国工会同意避免罢工行动,在工会、资方、政府三方的基础上吸纳社会其它组织参与,签署四方协议,其社会共识的基础更为稳固; 等等.
四、各国工会应对经济危机的政策主张对中国工会的启示
( 一) 进一步推进和强化集体谈判制度
集体谈判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机制,也是现代国家规范和调整劳动关系的主要方法和有效手段.面对经济危机,世界各国工会积极利用集体谈判制度保护工人的权益,不仅保证了工人的工资福利水平,并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劳资矛盾.德国工会推行的行业集体谈判模式,提高了集体谈判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我国的集体谈判制度主要是在企业层面操作.总的来讲,大型国有企业推行的较好,中小企业有些不尽人意.中国企业应建立多层次的集体谈判模式: 把企业层面、地区层面和行业层面的集体谈判结合起来,形成多层次、立体式谈判体系.尤其要注重行业层面的集体谈判,发挥行业组织在谈判上的组织优势、技术优势,解决中小企业单独谈判时 "不敢谈"、 "不会谈"甚至 "不能谈"的问题.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实践来看,这种行业集体谈判是规范行业劳动关系、维持行业良性竞争秩序的有效手段.
( 二) 进一步参与相关法规及政策的制定
经济危机中,各国工会都竭力采取各种措施,通过各种途径影响政府的政策制定,在宏观上为工人权益的保护奠定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对我国各级工会参与有关职工权益政策的制定有明确规定: 如"国家机关在组织起草或者修改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规章时,应当听取工会意见"、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同级工会的意见"、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劳动就业、工资、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时,应当吸收同级工会参加研究,听取工会意见."从法律规定上赋予了工会的相应权利.
( 三) 进一步联合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维权
经济危机中,无论是发达国家的工会还是发展中国家的工会,都注重联合社会力量维护工人的权益.德国、美国和韩国等国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当代社会治理主要依靠政府、市场和社会组织,他们是彼此独立又相互联系相互合作的关系.社会治理需要部门之间的良性互动相互促进.我国工会有政府的支持,但工会维权的有效开展还需要充分借助其他社会组织,为职工群众权益的维护增添力量.
( 四) 进一步加强职工培训
培训是职工的最大福利,也是各国工会应对经济危机的主要措施.工会和企业以及政府联合起来对工人进行培训,提高工人的技能和素质,提高了工人应对经济危机风险的能力,也为企业未来发展积累人力资源.教育是中国工会的重要职能,也是中国工会的优势.各级工会积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的专业技能水平,提高职工的就业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 五) 进一步加强工会自身能力建设
经济危机中各国工会都不同程度地加强了工会组织建设,一方面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工会会员,另一方面是为了提高工会的吸引力,提高工会组织率.中国工会同样面临工会吸引力和凝聚力的考验.这就需要工会从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着手,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尤其是提高工会干部的领导力,加强工会的凝聚力,这是工会自身能力建设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