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主张的“和谐”,应该是“过程和谐”与“结果和谐”的统一。在现实中,有不少人将和谐仅仅理解为“结果和谐”,而对“过程和谐”注意不够,这是不对的。我们应该看到,在当前中国的复杂环境下,促进社会和谐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它不是一蹴而就的,更不是一劳永逸的。其中的原因在于,解决旧矛盾,特别是解决那些长年累月逐渐形成的历史性矛盾,本身就是一项非常复杂的任务;而在解决旧矛盾的过程中往往又会产生前所未有的新矛盾。这些矛盾陈陈相因、新旧交织、错综复杂、与时俱变,解决起来殊为不易。
人们不要幻想在短时期内就能构建起和谐社会,就能实现好社会和谐。社会和谐的实现是一个循序渐进的历史过程,任何急功近利的想法和做法都容易走向美好动机的反面。因此,我们不仅要将和谐作为最终的目标去追求,同时也要将和谐作为一个现实的过程去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主张的“和谐”,不应该仅仅是“作为结果的和谐”,当然也不应该仅仅是“作为过程的和谐”,而应该是“过程和谐”与“结果和谐”的统一。
2.社会主义“和谐”价值理念的内容指涉如前所述,和谐具有天人和谐、群己和谐、人我和谐与身心和谐这四种形态,它们构成和谐的基本内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主张的“和谐”,应该同时包括和谐的这四种形态,而不是特指其中的某种形态。
首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和谐”应该包括天人和谐。从《决定》中可以明显看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之一就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7]650;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中就有“资源利用效率显着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7]651的内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原则中就有“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发展质量,推进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7]651的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举措中就有“加强环境治理保护,促进人与自然相和谐”[7]656的内容。***总书记也曾多次强调,“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10].这些实际上都是关于“天人和谐”的阐述。
其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和谐”应该包括群己和谐。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1]135马克思强调:“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在真正的共同体的条件下,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11]199作为“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现实的人不是孤立的原子化存在,而是名副其实的社会存在物,他(她)所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群己和谐的问题。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实现群己和谐,就必须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等精神。《决定》在论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举措时要求:“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国情和形势政策教育,不断增强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改革开放事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信念和信心。”[7]661这些实际上都是关于“群己和谐”的阐述。
再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和谐”应该包括人我和谐。人际关系的和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目的,也是实现社会主义“和谐”价值理念的重要目的。《决定》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之一就是“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7]651;而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举措中也有这样的内容:“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风尚,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提倡勤俭节约,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7]661这些实际上都是关于“人我和谐”的阐述。
最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和谐”也应该包括身心和谐。在归根结底的意义上,和谐的主体是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终都是要为人服务的,都是要造就“和谐的人”,都是要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绝大多数社会成员的身心和谐既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表现,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的根本目的。《决定》在阐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性时提及的“一些社会成员诚信缺失、道德失范”[7]649实际上是“身心不和谐”的表现。《决定》规定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条原则,其中第一条就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7]651,并且将“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界定落脚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7]651.《决定》还要求:“注重促进人的心理和谐,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人们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正确对待困难、挫折和荣誉。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保健,健全心理咨询网络,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7]662这些实际上都是关于“身心和谐”的阐述。
对于社会主义“和谐”价值理念而言,以上四种形态缺一不可并且不能相互替代。
其中,天人和谐是社会主义“和谐”价值理念的出发点,群己和谐是社会主义“和谐”价值理念的关键,人我和谐是社会主义“和谐”价值理念的表征,身心和谐是社会主义“和谐”价值理念的落脚点。它们四者共同构成社会主义“和谐”价值理念的完整内容。
参考文献:
[1]乔万尼·萨托利。民主新论[M].冯克利,阎克文,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72.
[2]黑格尔。法哲学原理[M].范扬,张企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226.
[3]尼采。尼采诗选[M].钱春绮,译。桂林:漓江出版社,1986:193.
[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209.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
[6]蕾切尔·卡逊。寂静的春天[M].吕瑞兰,李长生,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263.
[7]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
[8]***。在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5-04-29(2)。
[9]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5.
[10]弘扬人民友谊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发表重要演讲[N].人民日报,2013-09-08(1)。
[1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