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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法社会学角度下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发生原因探析
【绪论 第一章】信访之制:涉法涉诉信访概述
【第二章】由诉转访: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运作流程
【第三章】诉访之间:涉法涉诉信访主体的法定权利和策略
【第四章】引访入讼:政策、法律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影响
【结语/参考文献】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法社会学研究结语与参考文献
结语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以来,对合理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极为重视,先后出台了宏观的指导方针和具体的法律工作意见,这为正确处理法治与信访的关系指明了方向。通过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运作流程的分析,可以看出,处理好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关键问题,是厘清一个具体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适用“诉”的路径还是“访”的路径来解决。即,对案件适用“诉”或“访”来解决应当有一个明确的界限。同时,也应当注意到,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频仍,不仅是“访”的环节的问题,更加是“诉”的环节的问题。2015年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里提出,将现行司法立案环节的立案审查制导向立案登记制。这无疑有利于对民众诉权的保护;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进一步明确列举可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形,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法院借口法律尚无明文规定而不予受理。保护当事人“诉”中所应当具有的法定权利,防止因相关法律规定的限制或实践操作而变相缩减当事人的法定权利,无疑切实而有必要。
同时,也应当注意到,一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产生,是因为特定时期法律法规政策亟需完善时期定罪量刑畸轻畸重导致的“历史遗留问题”.如八三年严打时期,从快从重地处理一批可能严重影响社会风气的案件,其定罪量刑明显受到了当时政策的影响,出现处罚显失公正的案件。这些案件虽然仍属于“诉”应予以解决的问题,现实中却无法仅仅通过“诉”的途径来解决。通过对涉法涉诉信访人法定权利和涉法涉诉信访机关法定权力的分析,可以看出,因缺乏对涉法涉诉信访机关裁量性权力进行有效地约束,致使涉法涉诉信访人无法通过诉访途径来实现权利救济的目的。2015年3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提出:“要坚持权由法授、权责法定,严防”红头文件“越权代法,逐步减少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控制在立法中新设行政许可,严防部门利益法制化。”防止涉法涉诉信访机关越权代法,无疑对涉法涉诉信访机关构建有效的权力监督--违法惩戒机制,防止其滥用裁量性权力阻却涉法涉诉信访人行使权利救济有着积极的指导意义。此外,及时适当引入第三方中立的公益组织为涉法涉诉信访人实现权利救济提供帮助,逐步改变涉法涉诉信访人法定权利相较涉法涉诉信访机关法定权力的弱势地位,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涉法涉诉信访人“非正常上访”行为的产生。
进一步完善现行信访政策、法律体系,应对涉法涉诉信访机关构建起有效的权力监督--违法惩戒机制,应对涉法涉诉信访人构建起有效的权利救济--违法惩戒机制。随着信访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亦将得到妥善地解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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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论文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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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孙悦良:《信访制度法治化研究》,苏州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3年。
4、马艳朝:《信访违规行为的惩罚问题研究》,山东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3年。
5、陈丰:《信访制度成本研究》,华东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1年。
五、网站类
1、凤凰网:《梦鸽“信访”》,(访问日期:2014年12月30日)。
2、凤凰资讯:《河南“非正常上访训诫中心”实乃“黑监狱”》,(访问日期:2015年3月30日)。
3、中国新闻网:《唐慧诉永州劳教委案二审公开宣判唐慧胜诉》,(访问日期:2015年1月30日)。
4、财新网:《“唐慧女儿案”平静审结》,(访问日期:2014年12月30日)。
5、南方周末:《什么造就了唐慧》,(访问日期:2014年12月30日)。
6、京华时报:《报社门口喝农药七访民被刑拘》,(访问日期:2014年12月30日)。
7、新京报:《报社门口喝农药七访民被刑拘--此事件涉及强拆问题,江苏泗洪14名责任人被处以党纪政纪处分》,(访问日期:2015年3月30日)。
8、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哈尔滨市司法局制定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制度》,(访问日期:2015年4月4日)。
致谢
感怀于孟德斯鸠先生在《论法的精神》里,可用一整个章节的篇幅,向缪斯女神祈求灵感.我却耗费足有月余的时光,纠结于院校间对论文格式不同的排版1涯,惟愿学却无涯尔.
依稀记得研一下学期,导师初定结业论文以“维稳”为研究方向,笔者心怀忐忑却又不知何故.当夜的梦境,遭遇了往日时而浮现的夜魇,方才明悟。次日即与导师商谈换科研方向之事宜,却再次倾倒于她不经意间流露出的谈吐魅力与人文情怀,兼之倍加勉励和支持,笔者方才将这样一个命题坚持做下去.最终成文,仅选取了其中一个很小的子命题.然而,前期对“维稳”进行的检索与分析,为笔者进一步研究涉法涉诉信访,提供了翔实的文献资料与独特的审题视角.
在论文的创作过程中,所接触到的访民境遇,令笔者常怀悲悯.我们为何而活?“因为爱,因为对知识的渴望,因为对人类苦难不可遏制的同情.”或许正是这样一种情愫,在激发笔者从理论层面,去深度解析当下涉法涉诉信访所面临的系统性困境.然而,科学研究毕竟应以严谨审慎为要,这就要求笔者不能掺入过多的主观因素与个人情感.也即是导师所要求的,课题研究的全程应一以贯之地保持中立客观之思维。笔者在论述命题的过程中,坚持了这样一种平和理性的态度.心怀澎湃,故埋首故纸堆;心若古井,方提笔述波澜.
在论文的创作过程中,始终伴随着导师温晋锋教授辛勤地指引与栽培。同时,她也付出大量的心血指导着笔者的人生规划与思维启迪.得师如此,吾所幸焉.
此外,感谢徐辉鸿教授,在本文论述过程中提供的风险管理评价视角,虽论文最终未予阐述,然为今后进一步涉猎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拓展了思维与创作空间;感谢开题报告答辩组老师汪自成教授、蔺耀昌教授、李凤鸣教授、彭奕教授等,为完善本文创作与论证过程提供的宝贵建议;感谢鞍山市图书馆,在笔者2013年寒假期间进行文献检索时,提供的细致服务与鼎力支持;感谢盐城市中院仇军师兄从涉法涉诉信访实务角度为笔者提供的翔实素材与帮助.闻与贤达,吾道不孤.然路漫漫其修远兮,吾亦将上下而求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