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北省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现状
为调查河北省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情况,2013 年 8 月课题组对全省 11 个城市的 1000 名农民工进行了问卷调查,共收回有效问卷 882 份。调查的内容包括:农民工社会保障项目的覆盖面、农民工社会保障的覆盖程度以及农民工的参保意识。
(一)农民工社会保障项目的覆盖面明显扩大。在调查中了解到,农民工都享受了到了这项规定的好处。在养老保险方面,河北省着重解决农民工跨统筹地区转移及回乡务农时的权益保障问题,而且规定:农民工缴费年限累计满 15 年以上,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按城镇企业职工保险办法享受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对已经用人单位已经建立了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用人单位可以为其直接办理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手续。这一规定也免除了农民工的很多后顾之忧。
(二)河北省农民工的参保意识逐渐增强。随着政府对农民工社会保障工作的愈发重视,国内一线城市社保制度的逐步完善,河北省的劳动力前往天津北京打工人数比较多,而这些地区的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完善,这为河北省农民工社保政策的完善提供了示范和发展契机。由于当前大众化传播媒介的普及,农民工在闲暇时间可以通过电视、电脑、广播等途径了解很多各地的工伤事故、某些行业的职业病等等,农民工也意识到参加社会保障的必要性,一旦设计出适合农民工的险种,他们的参保积极性会很高。
(三)河北省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程度逐步提高。多年来,河北省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政策措施。农民工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改变了农民工游离于现行的社会保障体系之外的状况。农民工不仅在工伤、失业、医疗等方面享受到了社会保障,而且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方面的权利也逐步得到保障。
二、完善河北省农民工社会保障政策的建议
(一)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二元户籍制度是农民工受歧视的制度性根源。二元户籍制度使得农民工无法享受到和城市居民平等的就业权、教育权、住房权、社会保障权及社会福利权等公民的合法权益。因此,应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放宽户口迁移限制,让农民工自由流动,最终实现农民工能够在城市和城市工人拥有同样的权利。
(二)加大宣传力度。社会保障部门要认识到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重要性,因为这一问题的解决直接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直接影响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社会保障部门的工作人员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并且要有效地发挥宣传监督的作用,对相关企业和农民工的行为进行监督。对于企业而言,要通过宣传让企业认识到只有做好社会保障工作,让农民没有了后顾之忧,企业才能更快更强的发展,参加社会保险是企业的责任,既是体现出企业对员工的关心,同时,也有利于自身的发展。对于农民工自身而言,要通过宣传,增强农民工的自我保护意识,使其认识到参加社会保险的必要性。
(三)加快立法进程。河北省应该制定一部专门的《农民工社会保障法》,以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法律应该包括:农民工的参保险种、投保条件、保障内容、保费缴纳、保险基金来源、保险基金运作、转移接续制度等。法律规定企业在社会保障中应该承担的责任,符合条件的企业必须投保,并且把企业的投保情况和企业的经济利益挂钩,比如,对于不履行义务的企业其从银行贷款时利率要上浮,或者是对其实行高税率,或者罚款。
(四)做好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对农民工的技术培训,以提高农民工在就业中的竞争力,在这方面,政府要给培训机构财政补贴,可参考其他省的成功做法。这种补贴方式操作起来简单又便于管理,农民工和培训机构能实现双赢。
(五)建立工会组织。农民工权益得不到保障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农民工群体虽然庞大,但是太分散,所以有必要成立农民工工会,工会由各行业的农民工代表组成,工会的职责是当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为其维权,和企业沟通、谈判,可以对企业的行为起到监督、制约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