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是专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的非营利性组织,又称敬老院。西方国家的养老院通常由地方政府或慈善机构与企业合作开办,能接收有各种各样需求的老人。下面我们就为大家介绍一些关于养老院的论文范文,供给大家作为一个参考。
关于养老院的论文范文第一篇:养老院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研究
作者:王溱禧
作者单位:河北工业大学
摘要:我国老龄化日益严重,人口年增长率很高。年均老龄化人口数净增长高达800万~1200万,高龄化现象也日益严重。可以看出,中国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已经迫在眉睫,养老院的规模、入住人数等也会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日益加剧。文章针对上述背景,提出了研究养老院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这一课题,因为这一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的幸福和社会的安定稳定。
关键词:公共卫生事件;职业指导;医疗服务;队伍建设;储备机制;
一、问题提出
2019年,我国60岁及60以上老年人口已经由2014年的两亿增长到两亿五千三百余万,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8%,其中,65岁及65岁以上老年的人数为一亿七千六百余万,占比超过12%.根据人口增长模型预测,预计到2025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超过三亿。到那时,我国将成为一个超老年型国家。从现在的研究状况来看,养老院应对相关情况,特别是突出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因此,研究如何提高养老院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迫在眉睫。
二、养老院的脆弱
(一)人力资源配置不足
首先从学历上看,根据吴国林对雅安市的研究,所调查的养老院共有148名工作人员,其中无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只有9人(6.08%),专科有27人(18.24%),其他为初高中、小学;在这接近150人里面,医生只有3位(2.03%),护理专业毕业的护理员只有6人(4.05%),其他139人(93.92%),而最重要的是没有一位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养老院里面聚集了太多的"弱势"群体,公共卫生专业人员是他们的刚需,关系到整个养老院所有人的生命健康,具有重要作用。养老院公共卫生人员的具体工作内容跟其他公共卫生人员的职责一样,主要包括预防重大疾病,监控疾病的发展态势与感染人员的动态信息,以及医治患病人员。此外还负责日常生活中养老院食物、药物、隔离空间、医疗设备的检查、管理,健康和卫生知识的宣讲介绍、普及等。养老院可以通过雇用公共卫生专业人员,提高养老院老年人防范烈性传染病的意识,改变容易诱发集体感染的生活方式,从而减少老人居住在养老院里面危险健康的因素[1].
在我国,养老院不仅缺乏公共卫生人员,甚至连普通医护人员也缺。例如,对雅安市养老院的抽样调查显示,没有配备医务室的养老院有11所(68.75%),没有雇用医务人员的养老院有14所(87.50%),没有安装紫外灯的有12所(75.00%)。14个省被调查的养老机构中仅有两家养老机构有护理医院,可以满足封闭期间的基本医疗服务。此外,根据国家民政部官方信息显示,我国对养老和医疗方面的需求在急速增加,但医养脱节严重。我国养老院等各种养老机构高达40000余家,拥有医疗服务能力的仅有8000余所,这不仅不能满足我国快速增加的养老需求,阻碍了养老行业的健康发展,也影响了上亿人的老年生活[2].分析其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第一个原因是薪酬、待遇普遍偏低,很难吸引和留住医护和公共卫生人才,导致人才向医疗机构流动。比如北京,其医疗机构的护士能够获取大量的临床参观、学习机会,他们的职称被挂靠在医院,如果医院没有编制,他们的收入能够达到约5000元左右,如果有编制,则工资约可达到8000元左右。医院大多属于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上下班,一般是朝九晚五,工作八个小时,偶尔加班。与之相比,养老院员工的工资一般在3000元~4000元;第二个原因是工作强度大。他们工作时间长,比老人早醒,比老人晚睡。干的活大多是一些脏、苦、累的工作。这样的工资水平和劳动量并不相匹配,不能吸引足够专业的医护和公共卫生人员,最终的现实结果是多数人员来自下岗工人及农民工[3].
(二)缺乏有效的制度安排
1. 物资储备制度
面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养老服务机构对消毒消杀物资的使用量是巨大的,而养老院储备全部为日常储备,并没有针对特殊情况的物资储备,难以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的需要。
2. 应急制度
大部分养老院并没有准备应对突发卫生事件的预案,而是后知后觉地听从政府的安排、引导。而有预案的养老院是由各家机构自行制定,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机构的管理经验和管理人员的个人经验。在预案制定过程中,缺乏市级或区级的标准化指导。不严格的预案将为后期的应对措施带来安全隐患[4].
(三)缺乏充足的资金支持
从我国目前的养老院的实际经营情况来看,养老院属于微利机构(近半数的养老院处于亏损状态),在资金获取方面是非常有限的,大多数养老院仅仅能够维持日常开支就已经显得力不从心了,如果一旦要求其采取高标准修建防控设施,储备应急物资,聘请专业人员,则极有可能会造成养老院资金捉襟见肘、入不敷出,即使按照现行的常见的火灾等突发事件的规范实施相应的整改工作,所需花费的资金就已经使得养老院难以承受,更何况增加更加烈性卫生事件方面的支出。
三、解决措施
(一)加强养老院公共卫生、医护队伍建设
1. 国家层面
国家应出台政策,为养老院提高应对公共卫生能力提供强大的环境支撑。国家要支持、推动养护型、医护型养老院的项目的落地和建设。应鼓励养老院与医院、防疫站开展合作,建设养老院病人向医疗机构转诊的专用通道,为其提供发病前咨询,治疗期住院、出院后康复指导等综合服务。还要加强护理、公共卫生院校的建设,扩大护理、公共卫生人员的招生和培训规模。细化护理、公共卫生专业,增加面向养老院的培养方向。建立养老院护理人员、公共卫生人员职业等级、制度等级评价标准,在达到一定级别后允许转入医疗机构,以此拓宽他们的职业发展空间。改善现阶段护理人员短缺的状况,鼓励社区失业人员、家政人员从事养老护理行业,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为养老院公共卫生、医护人员提供充足的人才储备。
2. 养老院层面
针对养老院存在的问题,可以进行以下安排:第一,养老院护理人员要与医疗机构护士享有相同的职称,提供其充足的培训活动,以提高养老院医护、公共卫生人员的专业能力、职业发展空间的潜力;第二,要建立养老院和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双向流动的渠道,促进养老院和医疗机构人员多点执业,让医院与养老院互相培养人才。养老院可以在医护、公共卫生方面将自己的需求和医疗机构结合起来考虑,比如养老院建立在靠近医院的地方,这样既能有效地减轻养老院的人力、物力不足的问题,将医院的医务人员直接转化为人才资源库,极大地扩充了养老院的医护和公共卫生人员,又能够调动医院的医疗资源,从另一个角度实现分级诊疗。同时,还可以鼓励就诊少、有余力、医疗资源富足的医院提供老年人的医疗护理服务。
(二)建立有效的制度安排
1. 建立标准化的应急预案
有专家指出,随着现代交通工具的发展,人类社会交往的增多,疾病的全球化、公共卫生事件必将时常发生,因此政府有必要高屋建瓴,做好顶层设计。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要组织或委托专业人才、机构制定统一的预案标准,而且内容要尽量详细。细化到消毒设备的配置、消毒措施的规范、房间防护标准、体温监测设备的配置、记录表格的规范等,形成行业标准、规范。房间的防护标准,人均面积是非常重要的,直接决定一个房间内所有人的安全,是集体感染与否的直接决定者。
2. 建立跨地区的应急物资储备、分配机制
第一级是政府以区为单位,采取集中储备的方式,区级的防疫物资可以储备在医院或者物资储备局。采取集中储备的方式,储备适量的口罩、酒精、防护服和防护镜等卫生防护物资,并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爆发时分配给区内养老院。第二级是养老院自行储备。养老院除日常储备外,还应该储备两个月以上的基础应急防疫物资,并形成稳定的物资储备机制。
(三)拓展资金来源
政府应该将养老院列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计划,按照公共财政和分级负担的原则,将养老院公共卫生防治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指导养老院进行监测设备采购、安装,并对其提高财政或货币政策支持。此外,还要优化整合社会资源,鼓励社会组织、个人捐款捐物,还可以采取政府与社会组织、个人合作的方式建设养老院,这些都是事前的准备,突发事件发生后,政府更必须提供财政支持。否则,会造成更大危害发生。
四、结语
养老院作为部分老人的最后一处居所,是他们最后的生命庇护所,让他们安稳地度过生命的最后一段时光,既是道德需要也是人类文明的体现。同时,养老院老人属于易感人群,每一个老人的背后是一个甚至是多个家庭、几百甚至几十位亲人,每一个养老院背后是上百个家庭、几千位亲属。在老龄化和传染病全球化日益严重的今天,能否做好养老院的健康工作,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大局的稳定,关系国家形象。所以,政府应具有前瞻性,建立健全相应的政策法规和标准,全面提高养老院的应对各种风险的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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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杜为,王延赏杨雪倩等。医疗机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评估策略研究[J]中国卫生质量管理,2019(06): 122- 126.
[4]于世旺,梁美容黄安永养老院设施管理状况与老年人生活质量关系研究[J]现代城市研究,2019(12):62-70.
文献来源:王溱禧。养老院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研究[J].就业与保障,2021(09):193-194.
关于养老院的论文范文第二篇:多元主体参与虚拟养老院建设的研究--以苏州居家乐虚拟养老院为例
作者:江月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摘要:在互联网时代,将社区居家养老和智能化信息化相结合的虚拟养老院从2007年开始出现,经过十余年的发展试点,虚拟养老院口碑和知名度提高的同时也面临着政府大包大揽、社会参与不足、运营企业热情不高和老年人数字鸿沟等问题。本文基于福利多元主义理论,采用案例分析的方法,研究多元主体在建设苏州市居家乐虚拟养老院时面临的问题,同时提出建立监督评估机制、发挥社会主体积极性、厘清市场角色定位和弥合老年人数字鸿沟等优化路径。
关键词:多元主体;虚拟养老院;养老服务;
作者简介:江月(1996-),女,江苏南通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服务。;
一、概念界定
什么是虚拟养老院?从2007年苏州的虚拟养老院成立开始,我国开始对虚拟养老院这一养老模式进行研究,但起步较晚,在学术界内还没有形成统一的定义。从虚拟养老院的运作模式角度出发,张国平认为虚拟养老院是一种政府承担、定向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的新型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其运作机制和服务模式是政府转变职能的重要探索,符合小政府、大社会的转型趋势[1].也有学者集中于虚拟养老院提供的服务内容,认为虚拟养老院是一种"没有围墙的养老院",通过政府搭建的虚拟网络平台,将分散居住的老年人纳入其中,由加盟企业主动上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助、健康护理、精神慰藉等各类居家养老服务[2].
结合以往学者的研究,本文认为虚拟养老院其实就是一个将信息服务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相结合的平台。主要依托现代智能网络搭建智慧养老平台,通过政府的引导支持,链接企业和社会力量,整合社区医疗机构、家政服务、养老机构等资源,老人通过终端设备将需求发送至平台,平台派遣专业的服务人员上门满足老人的服务需求。
二、理论基础
理查德·蒂特马斯(Richard Titmuss)最早将福利供给多元化带进学界,他在著作《福利的社会分工》中指出:社会福利是由集中供给体系相互配合、共同运作的[3].理查德·罗斯(Richard Rose)在《相同的目标、不同的角色--国家对福利多元化的多元组合的贡献》一文中界定了福利多元化的概念:社会福利是一个社会化产物,由市场、家庭、个人和国家共同参与其中,单独的福利提供部门可能造成福利失灵,将各个福利部门连接起来,取长补短,不放弃任何一方提供的福利。因此,家庭福利、市场福利和国家福利构成了社会福利[4].约翰逊(Johnson)在罗斯福利多元部门的组合中加入了志愿机构,认为提供社会福利的部门不仅仅有市场、家庭和国家,还应包括志愿部门,其中,国家部门,提供直接和间接的福利;商业部门,提供职工福利以及向社会提供营利性质的福利;志愿部门,如互助组织、非营利机构、压力团体、社区组织等提供非营利性福利,坚持福利供给的非垄断性;非正规部门,如亲属、邻里、朋友们提供私人领域的非正式福利[5].
福利多元主义为研究多元主体参与虚拟养老服务的供给模式提供了有利的理论支撑。虚拟养老院由政府主导,充分发挥非正式组织、市场和亲属邻里等多方力量,为老人提供更好的上门服务。
三、多元主体参与居家乐虚拟养老院建设的现状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成立于2007年,是全国第一家虚拟养老院。居家乐虚拟养老院在吴中西路建立了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并以姑苏区的街道为基础,建立了34个居家乐驿站,每个驿站都配备了站长和护理员,密集的驿站确保了每位老人都能快速地获取服务。依托互联网技术,居家乐虚拟养老院自主研发了能够全链条追踪和闭环化管理的线上信息化系统。虚拟养老院的护理员通过中心开发的手机App,在自己的信息账户中进行操作,实现了中心管理团队和护理员之间从服务前的工单生成、确认需求、预约分配,到服务中跟踪协调,再到服务后质量评价、跟踪反馈这一闭环流程。
居家乐发展初期是一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即民非组织,与政府关系密切。其场地由区政府免费提供,信息系统由苏州电信公司研发资助,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运作,面对政府兜底的老年群体提供服务。经过三年多的发展,在各主体的努力下平稳度过艰难的初创期,且在2012年鼎盛物业公司与居家乐虚拟养老院分离,此后,居家乐虚拟养老院民非组织的性质更加突出。通过规模化和连锁化建设,居家乐虚拟养老院将这一模式复制到长三角其他行政区域。
参与居家乐虚拟养老院发展建设的主要有四个主体:(1)政府部门。苏州市政府将养老服务纳入经济社会的总体规划。政府为虚拟养老院的建设提供场地,补贴经费,支持信息化平台的建设,为部分服务对象提供政府团购服务。(2)运营单位。运作居家乐虚拟养老院的鼎盛物业公司是苏州市十佳物业公司,主要依靠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操作和管理虚拟养老服务。(3)社会力量。社会力量主要包括志愿者和加盟的小微企业。中心紧密联系各个社区的公益基金会,成立了居家乐养老慈善公益基金,帮扶困难老人,并积极主动地吸收当地志愿者团队来中心参与孝亲敬老的各项活动。中心还吸收了一批社区小微企业加盟,通过中心和政府的服务监督和评估,从最初的不断流动到现在逐渐稳定,留下来一批既具有服务实力又有良好口碑的加盟商,其中,提供家政便民类服务的21家、医疗保健类服务的2家、物业维修类服务的4家,组建了一个紧密的社会化虚拟养老服务体系。(4)老年人及家属。老年人及家属是服务的需求方,虚拟养老院供给的服务都是建立在其需求的基础上。
四、多元主体参与居家乐虚拟养老院建设的困境
(一)政府角色的错位与缺位
第一,政府角色错位,从引导扶持变成了大包大揽。
居家乐虚拟养老院主要采用"公建民营"的形式,政府通过社会购买的方式为居家乐的运营提供资金。随着虚拟养老院运营逐渐步入正轨,需要更多资金或者更大场地时,政府的财政资金却捉襟见肘,同时,会造成平台运营者过度依赖。
第二,政府在规范招标程序中缺位。
姑苏区政府在购买虚拟养老服务时,没有公开招标采购,采用定向购买的方式,属于非竞争性购买。因居家乐成立之前,鼎盛物业已被区民政局委托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并经营良好,在虚拟养老模式提出后,因辖区内只有一家提供养老服务的非营利组织,所以并未公开招标。
(二)社会力量参与不足
志愿者方面,因志愿者的自愿行为难以被约束,时间上不固定,队伍不稳定,使得管理培训耗费较大,很难进行统一管理,服务质量难以保证。且由于志愿者团队经常变动,老年群体容易对志愿者产生不信任等抵触心理,使得志愿者难以开展工作,造成了志愿资源的浪费。
加盟商方面,数量和品类都十分有限。从数量上看,有些加盟商因上门服务利润较低,对服务提供者要求却较高,所以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或者主动改进服务质量的积极性不高。另外,老年人不能完全信任加盟商的服务人员,也降低了加盟商的热情。从品类上看,提供虚拟养老服务的加盟商大多集中在家政和餐饮方面,但老人所需要的更为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和更深层次的精神慰藉服务却供给不足。
(三)运营企业的积极性较低
苏州居家乐运营团体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属于民非组织,定位是利用非国有资产提供非营利性的虚拟养老服务,但是,完全的非营利性降低了居家乐运营团体的积极性,所以居家乐一直在公益性和市场化相结合的道路上摸索前进,遇到了不少问题。第一,政府补贴缩水。随着服务对象人数增加,政府提供补贴的财政压力倍增,使得原本稳定支付的政府补贴款项经常滞后,且部分补贴因征税原因缩水,加大了机构的现金流压力。第二,未知风险较大。由于虚拟养老服务面向的大多数都是政府兜底的高龄空巢老人,入驻企业随时都会面临无法预知和防备的风险,在没有风险防范机制的情况下,入驻企业会考虑风险和收益的不对称而退出。第三,由于养老服务的准公共性和公益性,虚拟养老院的福利服务责任与盈利目的有时会存在冲突。市场化经营和行政化管理同时在养老行业中并存,企业的社会责任被过度强调,运营机构的营利空间被压缩。苏州居家乐虚拟养老院由政府主导,物业负责实际运营,但由于实际运作过程中受到当地街道办和民政局影响,无法完全运用市场机制。
(四)老年人数字鸿沟的影响
克服银色数字鸿沟是老年人顺利接受虚拟养老服务的前提。银色数字鸿沟是指由于年龄、学历等因素的影响,老年人对现代的智能技术的不了解导致的认知障碍。老年人了解虚拟养老服务的渠道有限,且部分老年人思想较为保守,学习新知识、接受新技术的能力较弱,因互联网上经常出现诈骗事件,不愿意完全相信智能化设备。另外,供给侧未能给老人提供更易操作的智能设备。现在的老年人大多是未接触过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的"40后""50后",错过了科技带来的新产品和使用习惯,较难融入互联网时代。
五、多元主体参与虚拟养老院建设的优化路径
(一)建立监督评估机制
在建设虚拟养老院的过程中,政府应明确自己在其中扮演的角色,既不能做大包大揽的掌控者,也不能做任其发展的"甩手掌柜",而要在引入市场机制后做监督者和引导者。
第一,加快虚拟养老院顶层设计。
智慧养老近些年频繁出现在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类政策文件中,但涉及的内容零散,缺乏系统性。苏州居家乐服务中心联合姑苏区民政局,在2020年3月发布了《虚拟养老运行管理规范征求意见函》,规范了虚拟养老院运行细节,但只局限于地方,离全面推广还有一定距离。所以,地方政府应根据本地虚拟养老院的发展实际,完善关于虚拟养老院的政策设计,科学制定相关发展政策的同时,通过发布虚拟养老院运行标准,进行统一的标准化建设。
第二,在政府购买虚拟养老服务中,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在官网上公布招标的标准和情况,接收企业的报名,从中审核筛选出符合要求的企业,再进行公开招标竞选。招标完成后,及时在官网中公布中标单位,做到全流程信息公开。
第三,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扶持。
苏州市虽然经济实力强劲,但由于高速发展的经济水平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投入不相适应,不少老人仍觉得虚拟养老院的服务偏贵。所以,虚拟养老院应充分利用自己的民非组织身份申请政府补贴和税收减免,通过政府提供的金融支持,有效控制服务产品成本,做到"物美价廉";同时,通过口口相传、社区走访等宣传形式,让老年人在潜移默化中认同虚拟养老院提供的服务。
第四,针对虚拟养老院的监督评估工作,应将内部
评估、外部评估相结合,将长期评估和短期评估相联系。通过将内部的评估方式(如技能证书等级、院内的绩效考核、培训时间)和外部的评估方式(如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回访、政府购买部门年末的质量考查)相结合,确保评估的全面性;根据出勤情况和工作量、服务质量等指标,将短期的周成绩、季度成绩排名次,与长期的年度培训情况等相联系,进行适度奖惩。
(二)发挥社会主体积极性
1.志愿者方面
第一,充分发挥当地社区的牵头作用,促使虚拟养老院提升自身服务水平,扩大知名度,从而吸引志愿者团队前来,建立社区志愿者人才库,老人有需求时,可以联系对应的志愿者。如居家乐虚拟养老院现有的志愿者都是因为借助自身的品牌优势,从而吸引来的。第二,科学调配社区内的志愿者人才库和社区外的志愿者团队,进行合理规划,利用一些激励措施,如帮助志愿者团体开具志愿证明等方式充分调动志愿者的积极性。第三,借助低龄老年群体的力量,充分发挥他们的参与积极性,通过"时间银行"等形式,根据志愿服务时长来兑换相应的养老服务。第四,社区中的卫生服务站应充分与虚拟养老院达成合作,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入户医疗服务,将医疗资源真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用户家庭中。
2.加盟商方面
居家乐的加盟商都是前期辛苦走访得来的,流动性也较高。首先,一方面,政府部门应该制定相应的税收政策、补贴政策等,减轻加盟商的经营压力,提高加盟商的服务热情;另一方面,虚拟养老院运营机构应完善加盟商准入、服务、退出整个流程的监督评估机制,保证养老服务的质量和公平性。其次,针对虚拟养老院所在社区加盟商资源不足的问题,可以加强社区之间资源的有效整合,通过虚拟养老院模式的复制和推广,将每个拥有不同资源条件的社区连接起来,做到资源的共享和互补。
(三)厘清市场角色定位
市场主体在虚拟养老院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了弥补养老服务资源不足和促进养老经济发展的作用。而部分地方政府因为养老服务天生具有的公益性和准公共产品性质,认为养老属于公益事业,应由政府负责,因而过多参与虚拟养老服务的市场化供给。想要保留虚拟养老服务的公益性质,同时发挥市场主体的积极作用,实现市场与政府关系的协调,首先,可以由社区居委会牵头,联系区域内的民政局等主管部门,吸收市场内的运营机构,组成虚拟养老服务供给联盟,给区域内的老年群体提供比市场价更优惠的上门养老服务。其次,针对服务项目过多却又不翔实的问题,可以将部分服务项目交由专业社会组织运营,如老年人心理健康问题交给专门的心理辅导机构;部分服务项目纳入市场体系,如上门修补等事项交给小微加盟商,运营机构和政府部门负责服务过程的监督和评估。再次,虚拟养老院行业发展不成熟,国内较为知名的虚拟养老品牌较少,只有居家乐、椿熙堂、安康通等知名品牌,大多数虚拟养老院还是在碎片化发展。所以,应加强虚拟养老院的集约化、精细化发展,在政府的政策引导下,集中行业资源,塑造"龙头企业",形成连锁效应,有效应对虚拟养老院发展过程中的未知风险。
(四)弥合老年人数字鸿沟
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提出,在政策引导和全社会共同努力下,有效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让广大老年人更好地适应并融入智慧社会。
在弥合老年人群体与智能时代的数字鸿沟的过程中,运营机构应开发出能够主动识别和回应老年人需求的智慧系统,与当地社区合作,打破老年人数据在多部门流通中的隔阂,并充分利用公共活动场所,针对老年群体开展智能产品培训;志愿组织应积极配合虚拟养老院运营机构,开展"送教上门"等服务,主动进社区、上门,与老人面对面开展服务送教;智能产品的供给端应加强终端设备的便利性和适老化,符合老年人使用习惯的同时保护老年人的数据隐私;家庭成员之间需要相互帮助,尤其是年轻人要帮助老年人转变消极的养老观念,树立购买服务和终身学习的观念,进而适应互联网社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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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江月。多元主体参与虚拟养老院建设的研究--以苏州居家乐虚拟养老院为例[J].社会与公益,2021,12(03):77-7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