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经济的研究背景
低碳经济(Low-carbon Economy;LCE)是一个社会性广泛的经济前沿理念,英国政府在2003 年发表了题为:Our En-ergy Future:Creating a Low CarbonEconomy(我们未来的能源:创建低碳经济)的能源白皮书(UK Government,2003),最早提出“低碳经济”这一说法,并指出低碳经济是通过较少的消耗自然资源和环境污染,来创造更多的经济产出,通过生产技术的上的创新,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构建环保无污染的能源结构。这一概念的提出,立刻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国内外学者纷纷对低碳经济的概念、市场价值和现实性进行探析和评估。尽管研究角度的不同和概念上的差异,但都表达了一个内涵: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前提下,通过制度和技术上的创新,最大限度的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遏制全球气候的变化,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付允等,2008)。低碳经济虽然表面上看是由气候变化问题引出的,是为了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但是,低碳经济却是人类发展生态文明的总体解决方案,其实质是能源消费方式、经济发展方式和人类生活方式的一次巨大变革,它将是以化石燃料(能源)为基础的现代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和生态经济的重大转变。低碳经济是以低消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以可再生能源技术、能效技术及温室气体减排技术为核心,运用市场机制、政策措施和制度框架,把减少化石燃料(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作为标志,达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目标的新模式。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史上一个重大的进步。
低碳经济的理想形态是充分发展“绿色经济”、“风能经济”、“阳光经济”和“生物智能经济”等。因此,系统探析低碳经济的背景和内涵,研究低碳经济对人类社会发展乃至对我国区域经济结构影响,既有理论价值,也有现实意义。在我国随着“低碳”一词的出现,现在“低碳社会”、“低碳城市”、“低碳校园”、“低碳超市”、“低碳社区”、“低碳交通”、“低碳环保”、“低碳网络”等各行各业蜂拥而上统统冠以“低碳”二字,使得“低碳”成为一种追逐的时尚。为更好地规范“低碳经济”稳定有序的发展,使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降排指标得以实现,使“低碳经济”真正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助推器,不仅需要政府的主导,包括制定长远的发展战略,出台政策鼓励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减少税收、绿色信贷等措施,还需要企业认清发展方向,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集体行动。
在低碳经济的条件下,我国的区域经济发展由以经济增长为主,开始转向经济、生态、环境等多目标协调发展,由传统的以能源资源要素投入为主导转向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治理模式创新等创新主导的发展模式。区域经济发展模式和经济结构的转变是低碳经济发展的基础,通过区域创新与合作机制,形成以区域创新体系为核心的区域经济发展新模式。
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现状分析
我国的经济区域按照经济带划分为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三大区域。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等11 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8省;西部地区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广西、内蒙古等12个省、市、自治区。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已基本形成工业偏集于东南沿海的工业格局,此后也一直按照均衡发展的思路进行布局。直到改革开放后,按照效率优先的原则,实施非均衡的发展战略,东部沿海地区凭借其天然的地理位置优势和开放政策迅速发展,到20世纪末已与中西部的经济差距较大,并有继续拉大的趋势。
在这种背景下,国家相继出台了“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东部率先发展”等区域发展战略,旨在缩小区域差距,统筹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21 世纪以来,我国宏观经济无论是从总量上还是增长速度上都实现了快速发展。从我国东、中、西部的三大产业发展总量上看,三大产业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其中东部地区的第二、三产业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中部和西部地区的第一产业有较大幅度的增长,第三产业的增长较为缓慢。东部地区作为我国经济实力最强大的地区,2011年东部地区国民生产总值达到28.6504万亿,占全国经济总量的60.7%,而中西部总共才占39.3%。由此可见,尽管当前的区域发展战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抑制地区差异的进一步扩大,但从现实数据上看,区域经济发展的差距在持续的增大,在区位条件、产业基础和人文环境等因素的综合影响下,我国的区域经济发展差距将在未来很长时间内很难缩小。
根据区域经济梯度发展理论,东部和中西部地区的差距是经济一定发展时期的产物。因此我们要着手调整中西部地区的产业结构,充分发挥各地区自身的优势,做到产业互补。但是长期以来,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滞后,导致一些积累已久的矛盾难以克服,如资金缺乏,投资环境不佳,企业素质不高,增长后劲不足,组织形式单一,基础设施薄弱等。在这种情况下,低碳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受到重视,如何在低碳经济的背景下发展我国的区域经济,是目前优化区域经济亟待解决的问题。
低碳经济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
Fischer、Schmalesee 的研究表明,二氧化碳的排放与人均收入间符合经济学家库兹涅茨的倒“U”型曲线理论。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完善,优先发展低碳产业从而转移高碳产业,碳排放量处在下降通道的“U”型曲线中。而经济发展滞后地区进行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承接高碳产业的转移,碳排放量处在上升趋势的“U”型曲线中。地区经济的发展需要承接产业的转移,发达地区拥有高新技术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和低碳能源产业等技术、品牌、专利等主导权,掌控着经济、金融、物流、网络、保险等低碳经济主要领域,向不发达地区转移高碳产业,为其低碳经济的发展创造空间,而后者在承接高碳产业转移后的几十年,将承受着高碳产业所带来的资源环境方面的负担。国土资源与环境的现实要求地区承担碳排放量减少的义务和责任,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区域经济的发展权利(鲍建强等,2008)。区域经济的发展要在排放权与发展权之间做出平衡。
随着低碳经济时代的到来,首先,区域经济发展目标由传统的以经济增长为导向型向着以经济、民生、环境、生态等多目标综合协调发展的新型模式转变。区域经济的增长指标的重要性减弱,环境、生态、民生等协调发展的重要性增强。传统的集中于生产环节的资金、劳动力、资源等生产要素的影响降低,使得影响产品分配机制、碳排放控制和碳交易方式的区域环境、生态、技术创新等要素的作用提高。
其次,影响区域经济发展关系的要素发生了改变,传统的经济要素逐渐向碳排放权和交易权等生态环境要素、发展共享与公平等民生要素转变。区域经济关系由传统的产业链分工合作的垂直模式转向创新合作的水平模式。这样,对区域生态环境破坏的掠夺式开发的传统发展道路走到了尽头,合理的生态优化意识将成为主流。最后,低碳经济的发展加速新的科技体系的建立,以高科技为核心的新能源新技术体系将造就新的金融体制、贸易体制、技术体制和企业治理体制等,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环境的变化。在新技术体系和新标准建立的条件下,原有技术体系和标准的区域优势、劣势发生了转变。在一定程度上,发达和落后地区的经济竞争又开启了新的起点。低碳经济的发展为落后地区由成本驱动转向创新驱动提供了机会和条件,为落后地区的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可能。
促进我国区域经济优化升级的对策
(一)不同区域发展自身的政策优先领域
对于发达地区而言,政策优先性主要表现为:首先,将低碳经济写入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其次,根据低碳经济低排放、低消耗、低污染的要求,加快区域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走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的新型工业化道路;最后,利用本区域的技术和资金的优势,促进先进的低碳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对于落后区域,政策优先性主要表现为:首先,在大力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最大程度减少碳排放的连锁效应;其次,依据区域内森林资源,提高森林经营水平和森林碳汇能力,合理利用,建造促进本区域发展的碳汇林业。
(二)促进区域产业梯度转移并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产业梯度转移是一个产品经济理论,内容表述为区域经济的发展取决于其产业结构发展的状况,而产业结构的状况又取决于区域经济部门,特别是区域主导产业在工业生命周期中所处的阶段。产业梯度转移是发生在不同梯度区域间的一种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自发现象,通过政府制定政策,促进产业梯度转移的实现,同时对转出和转入区域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我国既可以承接国内各区域进行产业梯度转移,也可以承接国际梯度转移,国内产业梯度转移是国际产业的延伸,在低碳经济的背景下,也是我国区域经济优化升级,促进整个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要。
(三)构建低碳产业经济主体
要促进区域低碳产业的发展,一方面要不断优化和升级产业结构,率先发展服务业,率先发展技术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低碳产业。根据国内外学者的研究结论,现代服务业,尤其是高端服务业属于低碳产业。以作为一种虚拟空间载体的互联网为例,提供了高附加值的服务,但能耗低,污染小。另一方面是未来东部地区构建低碳经济主体,需加速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发展金融、保险、证券、银行、财务等高端金融服务;积极发展互联网服务、电信增值、卫星应用等信息服务,以及会计、咨询、法律等专业服务,推进新型服务业的发展。
(四)建立低碳管理制度体系
推行碳交易和开征碳税被认为是卓有成效的政策手段。碳税是一种复合型税种,不同的能源由于含碳量的不同而有着不同的税负,低耗能资源和低碳排量资源的税负低于高碳能源资源的税负。因此,碳税可以有效减少碳排放,积极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我国三大区域的相关部门应当密切合作,积极调整税收政策,建立适合各个区域支持低碳经济的税收体系。例如把资源环境的有偿利用纳入市场经济体制,引入气候变化税、能源消费税、碳排放机制、气候变化协议等多项有效经济政策,同时建立健全能源相关法律法规,为低碳经济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五)完善碳交易市场与碳合作机制
比较我国的碳排放总量来说,西部地区总量最少,东部地区总量最大,且东部地区的碳排放总量年均增长速度最快,中部地区增速最慢(谭丹等,2008)。因此,在各区域发展低碳经济时,应当逐渐增加碳交易市场的交易内容,扩大市场规模,丰富市场结构,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碳交易市场,在国内形成多层次的碳交易的市场体系。同时政府需要运用综合的手段加强同其他区域的合作关系,通过区域间和区域内的合作与交流,维持整个生态系统的稳定,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Great Britain Department of Trade andIndustry. " Our Energy Future: Creating ALow Carbon Economy". Stationery OfficeBooks, 2003.
2 . 付允,马永欢,刘怡君. 低碳经济的发展模式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8(3).
3.Fischer, C.R G Newell Environmen-tal and technology policies for climatemitigation[J].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2008(2).
4.Schmalesee R, Stoker T M, Judson RA. World Carbon Dioxide E missions:1950~`2050 [J]. Review of Economics andStatistics,1998(1).
5 . 鲍建强,苗阳. 低碳经济:人类经济发展方式的新变革[J].中国工业经济,2008(4).
6 . 谭丹,黄贤金. 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与碳排放的关联分析及比较[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