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友兰的四种人生境界理论探析(5)
来源:中州学刊 作者:陆建华;颜莉
发布于:2017-03-21 共14640字
五、余论
在冯友兰人生境界理论中,冯友兰认为从“觉解”的角度看,不仅可以将人生境界分为四种,还可以将人生境界分出高低。他说:“境界有高低。此所谓高低的分别,是以到某种境界所需要底人的觉解的多少为标准。”以此为标准,由于自然境界所需要的“觉解”最少,所以,其是最低的人生境界; 功利境界所需要的“觉解”比自然境界多,比道德境界、天地境界少,所以,其是较低的人生境界; 道德境界所需要的“觉解”多于功利境界,少于天地境界,所以,其是较高的人生境界; 天地境界所需要的“觉解”最多,“觉解”程度也最高,所以,其是最高的人生境界。
“觉解”在冯友兰看来,虽然是对宇宙人生的“觉解”,本质上也是对人性的“觉解”,因为宇宙人生的“道”“理”存在于人性之中,由人性出发自然就能“行义”“事天”.为此,冯友兰说:“在自然境界及功利境界中底人,对于人之所以为人者,并无觉解。此即是说,他们不知性,无高一层底觉解。所以这两种境界,是在梦觉关的梦的一边底境界。在道德境界及天地境界中底人,知性知天,有高一层底觉解,所以 这 两 种 境 界,是 在 梦 觉 关 的 觉 的 一 边 底 境界。”这是说,人生境界虽有四种,但是,在质的意义上,自然境界、功利境界属于一类,其共同的特点是对于人兽之别、对于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对于人性没有“觉解”,因而不能“知性”; 道德境界、天地境界属于一类,其共同的特点是对于人兽之别、对于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对于人性有“觉解”,因而能“知性知天”.在此意义上,自然境界、功利境界犹如“梦”,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才是“觉”.
人生境界决定于“觉解”,而“觉解”是人对于宇宙人生的“觉解”,因此,在“觉解”的过程中起决定作用的是每一个人,也即“我”.关于“我”,冯友兰说:“有私是所谓’有我‘的一义”,“所谓’有我‘的另一义是’有主宰‘”.即是说,对于“我”可以从“私”与“主宰”两个角度“看”,“我”有两个,一个是自私之“我”,一个是主宰之“我”.
从“私”的角度看“我”,“我”是自私之“我”.对于这个“我”,冯友兰认为:“在自然境界中,人不知有我。他行道德底事,固是由于习惯或冲动。即其为我底行为,亦是出于习惯或冲动。在功利境界中,人有我。在此种境界中,人的一切行为,皆是为我。他为他自己争权夺利,固是为我,即行道德底事,亦是为我。他行道德底事,不是以其为道德而行之,而是以其为求名求利的工具而行之。在道德境界中,人无我,其行道德,固是因其为道德而行之,即似乎是争权夺利底事,他亦是为道德底目的而行之。在天地境界中,人亦无我。不过此无我应称之为大无我……’与天地相似‘,不得’自异于天地‘,可以作大无我的注脚。”即是说,自然境界中的人有“我”而不自知,没有“我”、没有自私的意识,对“我”、对“利”没有“觉解”,其行为的“为我”或“为他”、功利性或道德性都是不自觉的; 功利境界中的人有“我”、有自私的意识,对“我”、对“利”有“觉解”,其行为无论客观上是“为我”还是“为他”,具有功利性还是道德性,都是自觉的,主观上都是“为我”,都是功利的; 道德境界中的人,超越个体之“我”,无个体之“我”,对“行义”、对道德有“觉解”,其行为无论客观上是“为我”还是“为他”,具有功利性或道德性,都是自觉的,主观上都是“为他”,都是道德的; 天地境界中的人,不仅超越个体之“我”,无个体之“我”,而 且 超 越 社 会 之“我”,无 社 会 之“我”,对“事天”、对宇宙大全有“觉解”,从而与天地合一、与宇宙大全融为一体。这么说,从“私”的角度看“我”,自然境界、功利境界中的人都是“有我”的,只是前者“不知有我”或者说“有我”而不知,后者知“有我”; 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中的人都是“无我”的,只是前者无个体之“我”,后者是“大无我”.
从“主宰”的角度看“我”,“我”是主宰之“我”.对于这个“我”,冯友兰认为:“在道德境界及天地境界中底人,不惟不是’无我‘,而且是真正地’有我‘.在自然境界中,人不知有’我‘.在功利境界中,人知有’我‘.知有’我‘可以说是’我之自觉‘……在功利境界中,人有’我之自觉‘,其行为是比较有主宰底。但其作主宰底’我‘,未必是依照人之性者。所以其作主宰底’我‘,未必是’真我‘.在道德境界中底人知性,知性则’见真吾‘.’见真吾‘则可以发展’真我‘.在天地境界中底人知天,知天则知’真我‘在宇宙间底地位,则可以完全发展’真我‘.上文所说,人在道德境界及天地境界中所无之我,并不是人的’真我‘.人的’真我‘,必在道德境界中乃能发展,必在天地境界中,乃能完全发展。”即是说,主宰之“我”相对于自私之“我”是“真我”,“真我”是知人之所以为人、知人之性之“我”.自然境界中的人不知“有我”,当然也不知有“真我”; 功利境界中的人知“有我”,在此意义上有“我之自觉”,但是,其“我”不是“真我”; 道德境界中的人“知性”,天地境界中的人“知性”“知天”,二者都知“真我”,有“真我”.这么说,从“主宰”的角度看“我”,自然境界、功利境界中的人都是“无我”---无“真我”,只是前者连自私之“我”都不知,后者知自私之“我”;道德境界、天地境界中的人都是“有我”---有“真我”,只是前者通过“见真吾”而发展“真我”,后者通过知“真我”而完全发展“真我”.
由此可知,自然境界、功利境界中的“我”是自私之“我”,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中的“我”则是主宰之“我”; 由于主宰之“我”是“真我”,那么,自私之“我”可以说是“假我”.由“我”的不同可以分出自然境界、功利境界与道德境界、天地境界的高低不同,由是否知自私之“我”可以分出自然境界与功利境界之高低不同,由“真我”是否完备可以分出道德境界与天地境界的高低。
原文出处:陆建华,颜莉. 冯友兰人生境界说析论——兼及冯友兰人生境界说的儒道墨法之源[J]. 中州学刊,2017,(01):93-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