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不能脱离人的生活,应该不断反思人生的意义。对此中国现代着名哲学家冯友兰(1895-1990)有着清醒的认识。他说:“假使我们只用一句话,说出哲学是甚么,我们就可以说:哲学是对于人生底,有系统底,反思底,思想。”[1](页142)他的人生境界说就是专门探讨人生的意义的。[2](页463 - 627)尤其是在他的晚年时更认为全 部 的 哲 学 问 题 都 是 为 了 提 高 人 的 精 神 境界[3](页654 - 656),因此其人生境界说更成为他的整个哲学观中的核心理念。[4]虽然学术界对冯友兰的人生境界说已经有了许多出色的研究,[5](页174 - 177、276 - 296)、[6]、[7]、[8]不过从意义的角度来加以重新探讨,仍将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理解人以及人的生活。
一、冯友兰论人生境界
冯友兰在《新原人》中的人生境界说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觉解、境界和工夫。这里我们择其要点简介如下:
(一)觉解:境界的发源
根据冯友兰的境界问题源于对人生意义的追问:“人生究竟有没有意义?如其有之,其意义是什么? 其所谓意义的意义是什么? 此即是问:其所谓意义一词,究何所谓?”[2](页464)冯友兰认为对意义的追问不是简单地通过查看字典就得到的,像一般人为了想知道词语概念的意义时所做的那样。在他看来,事物的意义有多种,如指某一事物或人的行为的性质、其所可能达到的目的或结果、事物之间的关系以及其所属的类别等等。这些都是事物或人的行为表现了某种“理”的方式,是“理”的具体体现。只有对某一事物或人的行为的这些方面有所了解,才能说对该事物的意义有所了解。此“了解”即是“解”.一个人有了这样的了解,就说明该事物对他(她) 有意义。如果他(她) 再进一步对自己的“了解”有了“觉”或“自觉”,就可称之为一个人有了“觉解”.了解要依赖语言概念,而自觉则无需概念,只是一种心理状态,或是“直觉”[2](页466 - 472)。
人有“觉解”,在冯友兰看来这是人与其他动物之所以不同的根本特征,是“人生的最特出显着底性质,亦且是人生的最重要底性质”[2](页473)。因为正是人的觉解,才使得万事万物具有了意义,否则“宇宙只是一个混沌”.所以先儒说人是“天地之心”,是不错的,“天若不生人,万古常如夜”[2](页475)。而人之所以有觉解,是因为人的心灵具有“知觉灵明”的本性。尽管人的大脑活动是心灵的物质基础,可是却不能说它也是心灵的要素。大脑活动和心灵的“知觉灵明”是完全不同的,不可“混为一谈”[2](页482)。一个人应该充分发展自己的“知觉灵明”,即先儒所谓“格物穷理”或“尽心尽性”,以获得更多的觉解,把握到更多的事物之“理”,从而使自己的宇宙人生的意义也更丰富起来。综合 一 个 人 所 获 得 的 意 义,就 构 成 了 他 ( 她 ) 的境界。[2](页492 - 493)
(二)四种境界
在冯友兰看来,每个人对某一事物的觉解不会是一样的,有程度上的不同。这导致人们之间对整个宇宙人生的觉解都出现很大的差异,也就使得宇宙人生对于人所有的意义都大不一样,由此就构成了各种不同的境界。没有两个个体是完全相同的,所以也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境界。如果作一个大体的分类,境界可以分别为四种: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和天地境界。[2](页496 - 497)
冯友兰认为,这四种境界以人所觉解的情况不同而产生区分。处于自然境界中的人对事物或自己的行为没有什么觉解,缺乏“理”的观念,而不过是顺从人的生物本性生存而已。[2](页510)处于功利境界中的人对于“自己”和“自己的利益”的“理”有较为清楚的了解,其行为是完全为了“一己之利”的。[2](页526)处于道德境界中的人则与之相反,“觉解”是普遍的或人作为一个类的“理”,从而不会只谋自己的利益,而是为了社会或集体的利益去行为,这是“行义底行为”.因为这样的人已经觉解了人类的本性,知道人性中所包含的社会性,从而能够做出道德行为,为其类“贡献”出自己的力量。[2](页543)最后一种境界是天地境界。处于天地境界中的人是不仅觉解了整个社会之“理”,还觉解了整个宇宙的“道体”和“大全”,完全“知性知天”.因此其行为是“同天”、“事天”的,可以“与天地参”.[2](页561)“理”、“道体”和“大全”都是冯友兰在“新理学”中以逻辑分析方法所得到 的关 于 宇宙人生的整体性范畴,[1](页195 - 199)构成了人生境界说的基础。
这四种境界不是平等的,而是视其觉解的多少,有一个从低到高的过渡。觉解越多,境界越高,最后才能达到天地境界。处于不同境界中的人其行为举止具有不同的“气象”,也在宇宙社会间有不同的地位。各种境界并非独立存在于日常行事之外,而可以就是“人伦日用”.[2](页501 - 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