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提高武警青年官兵生活质量的对策
我军在长期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形成了一系列治军带兵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官兵建功军营的事业心责任感。新的历史条件下,武警部队所处的社会环境发生深刻变化,肩负的历史使命发生深刻变化,官兵的工作生活也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本文认为,提高青年官兵工作生活质量,必须坚持把提高战斗力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政治属性和为人们服务的建军宗旨不动摇。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国情、军情,借鉴外军有益经验,本文尝试给出以下对策和建议。
5.1 要强化青年官兵职业认同
职业认同是指个体对于所从事职业的目标、社会价值及其他因素的看法,是个体对所从事职业的肯定性评价与社会对该职业的评价及期望的一致。职业认同是人们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达成组织目标的心理基础,直接影响个体的忠诚度、向上力、成就感和事业心[39].军人作为特殊的职业,需要在诸多方面做出牺牲,有时甚至要付出生命。如果青年官兵对军人职业认同度低,认不清当兵的意义和价值,很多情况下他们会很难主动做出这种牺牲,甚至会对本职工作产生倦怠。因此,提高青年官兵工作生活质量,必须要把提高职业认同感放在首位。
首先,要持续抓好职能使命教育。大多数青年官兵从军入伍虽然客观上是为了报效祖国,但主观上更多抱着入党、考学、学技术等朴素愿望,存在对人民军队的性质宗旨、职能使命、优良传统等知之不多、感受不深的现象。在当前大力优化官兵生活环境、改善官兵生活条件的基础上,要紧扣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这一主题,深入开展理想信念、职能使命、艰苦奋斗、社会主义荣辱观、革命英雄主义等教育,广泛开展以“当兵打仗、练兵打仗、带兵打仗”为主题的群众性大讨论,不断打牢青年官兵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思想根基,始终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战备、训练、工作和学习之中。
其次,要大力培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青年官兵正处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时期,有什么样的价值取向,就有什么样的工作姿态。持续培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是军队思想政治建设的基础工程、铸魂工程[40].针对社会多元价值取向对青年官兵产生的思想困扰,要把培育“忠诚于党、热爱人民、报效国家、献身使命、崇尚荣誉”的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贯穿到部队管理、教育、战备、训练各个方面,通过警营文化渲染、思想教育激励等,引导青年官兵认清军人的价值所在,在提高思想境界中端正价值追求、明辨是非界限,有理想、有目标、有计划地安排自己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再次,要建立军地互动的良性机制。研究表明,全社会对军人职业的理解、认同,构成了对军人个体的社会赞许,能使他们产生强烈的归属感和荣誉感[41].针对当前军地交流沟通偏少,社会对军人工作生活缺乏深刻了解,对军人职业声望评价出现弱化的现象,要加大军队和地方的通力合作,积极开展有利于增强军人荣誉感、责任感的宣传鼓动,实现军地之间的良性互动。比如,可以设立警营开放日,给人民群众提供直观了解军人、感受军人生活的窗口;在“八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组织警民联欢活动,建立“新闻发布卡”制度,加强对部队的社会宣传力度,让社会对军人多一些了解,多一些支持,真正使军人这个高尚的职业赢得社会的理解和尊重。
最后,要抓好青年官兵军旅生涯早期管理。实践证明,只有当个体能够清楚地看到自己在组织中的发展前景时,他才有动力为组织尽心尽力地贡献自己的力量,与组织结成长期合作、荣辱与共的伙伴关系[42].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比较重视员工职业生涯的开发与管理,在实现个人与工作岗位匹配、激发工作动力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青年官兵由于阅历较浅、兵龄较短,往往对自己和部队缺乏深入了解,对个人军旅生涯缺乏科学合理规划,容易产生得过且过的消极思想,或者因短期目标难以实现而产生悲观懈怠情绪。作为部队,从官兵步入警营那一天起,就要帮助青年官兵准确定位自己,客观认识自己的兴趣爱好、工作能力、发展优势。同时,在不影响集中统一的前提下,一定范围内允许官兵根据自己的个人特长、兴趣爱好选择工作岗位,并给官兵以一定的工作自主权,进而引导官兵结合本职工作科学规划个人军旅生涯,把个人目标融入到组织使命之中,正确引导他们实现自我价值与集体价值的有机统一。
5.2 要加强工作压力的组织管理
工作压力管理包括自我管理和组织管理两方面。针对武警官兵担负任务的高风险性、高强度性等特点,面对压力,除官兵个体的自我调适外,从部队角度讲,要通过有效的组织与控制,为官兵营造一个宽严相济、张弛有度的工作环境。
首先,要科学规范抓建秩序。会议文电过多、检查评比过频、工作要求过急、大项活动安排过满等,是导致机关工作乱忙、基层工作忙乱、官兵身心疲惫的症结所在。根据压力管理理论,在不减少工作责任、降低工作标准的前提下,科学安排工作是减轻工作压力的唯一有效的措施[43].要强化法治思维,严格按照条令条例、《基层建设纲要》、军事训练大纲等抓工作搞建设,切实做到按条令管、按纲要建、按大纲训,防止层层加压加码造成工作忙乱。要坚持科学抓建,遵循基层建设客观规律,坚持按级负责,相信并依靠基层,安排部署工作提出要求、明确标准但不限定具体方法,防止统得过死,切实做到“三还两减”,即还权于基层、还时于基层、还人于基层,减轻基层负担、减轻官兵压力,让官兵有足够的时间抓工作落实,有合理的空闲处理个人事务,有效缓解心理压力。
其次,要加强心理训练和服务力度。坚持把抓好心理教育、普及心理常识作为增强心理素质的基本途径,通过专家讲座、每月一课等形式,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心理咨询服务和心理健康教育,不断提高官兵自我减压、自我调适能力。注重把心理行为训练与体能、技能、战术训练紧密结合起来,围绕提高官兵身心素质,通过设置心理训练课目,比如信任背摔、穿越“高压线”、登高梯等,甚至结合军事演练,把官兵投放到条件艰苦恶劣的环境中摔打磨炼,不断提高官兵心理承受能力和适应能力。像近年来我部在西部高原高寒地区执行国家“三性”找矿任务过程中,针对作业区环境艰苦恶劣的实际,注重加强官兵“精气神”培育和心理训练,每季开展“心理服务周”活动,既强化了官兵适应恶劣境况的心理素质,又确保了任务圆满完成和部队安全稳定。
再次,要注重维护官兵休息休假等合法权益。保证官兵的休息权、休假权,是帮助官兵舒缓心理疲劳、克服工作倦怠的重要举措。针对青年官兵休息时间经常被挤占、休假权利经常“被放弃”的倾向,一方面要纠正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克服那种把放弃休假当成是“敬业”、24 小时扑在岗位上就是“尽忠”、主动要求休假就是“觉悟低”的错误认识,把维护官兵的探亲休假权、节假日及八小时外的休息权,作为衡量基层建设秩序的重要标准确立起来。另一方面,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官兵探亲休假制度,例如对官兵在什么情况下应当推迟探亲休假、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放弃探亲休假、非自身原因放弃或推迟探亲休假应当怎样补偿处理等问题,要有明确细致、便于操作的规定,从而避免和纠正随意让官兵推迟或放弃休假休息的现象。
5.3 要拓宽军人家庭社会支持系统
军人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军人婚姻家庭与一般家庭相比较,显得更为脆弱。由于军人职业的高风险和高付出,军人家庭应得到更多的社会支持。强有力的社会支持为军人家庭提供了安全和谐的外部环境,有利于提高军队的战斗力[44],有利于帮助青年官兵平衡工作-家庭冲突。
首要,要广泛建立“军人家庭服务中心”.从外军实施军人家庭援助的实践看,“军人家庭服务中心”在为军人及军人家庭提供日常生活、教育发展、医疗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当前,像美、英、法、日等一些军事发达国家都已经建立了一整套由政府、军方及地方等多方合作的军人家庭支援体系。虽然我国在拥军拥属方面也有相关政策规定,但由于对军人家庭支援缺乏相应的专职机构、没有硬性的政策指标、缺少必要的经费来源,目前军人家庭服务中心只在一些经济条件好、拥军意识强的地方建立,还没有在全国范围得到实际普及。因此,我国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具有自身特色的“军人家庭支援”体系,把“军人家庭服务中心”作为地方政府、单位拥军优属的重要指标,在全国设立适当数量的点,依靠政府、军队和志愿者三方力量维持其运行,指定专人负责,在军人家庭住房、家属就业安置、子女入学入托、处理家庭涉法问题等方面,给予及时可靠的帮助和指导,使广大青年官兵明确感到他们在为军队工作时,其家庭也是受到充分保护和照顾的。
其次,要进一步完善军人家庭优待机制。社会的尊重和优待是激发军人及其家属自豪感的重要因素,这一方面可以提高军人家属对军人职业的支持度,另一方面对维护军人家庭关系也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在我国综合国力明显增强,军人担负多样化任务日益繁重的情况下,可以考虑适当增加对军人家属的优待项目,以增强军人家属的自豪感和荣誉感。比如设立“军人配偶节”、像评选“三八红旗手”那样每年评选一批“好军嫂”、旅游景点对军人配偶适当减免门票、为随军家属自主创业减免营业税、有计划地安排军人带配偶外出度假,等等。
再次,要高度关注军人子女教育问题。一方面,通过整合资源、政府扶持、军地共建的方式,如聘任具备资质的未就业随军家属担任教师、政府在土地划拨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国家给予经费支持等,以一定的行政区划或军事机构相对集中的片区为单位,加强军队幼儿园和子女学校建设,军人子女入园入校减免费用,切实为军人子女接受良好教育创造条件、提供保障。另一方面,要完善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如军人子女入公办幼儿园和中小学,免交国家和地方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军人因工作调动、生活基础变更等原因,军人子女需要转学、借读时,减免相关择校费用,并根据学习情况安排到教育质量相对较好的学校就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