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胜利提出书面正式语体的概念,不同于传统的书面语概念,其语法属性是“用语法手段把正式表达和与之相关的口语表达之间的距离拉开”,“拉距变形”的基本特征是“泛时空化”,即“减弱或去掉具体事物、事件或动作中时间和空间的语法标记”。这样给书面语体贴上了一个[+ 正式]的标签,与之相对的是[+ 非正式]特征的口语。冯胜利还给书面语体贴上了另一个标签———“典雅”,与之相对的是“俚俗”极的口语,构成一个“典雅—俚俗”的语体特征连续统,并按以上两个标准概括了汉语书面语五个特征: 汉语的口语和书面语之间有很大的差异、嵌偶单音词、书语词汇、合偶双音词、书面语句型。其中与句法有关的主要是书面语句型,冯文列举了 300 例书面语句型,其实这些书面语句型也就是文言格式。
贺阳专门讨论汉语中的欧化语法现象,认为欧化语法现象影响的主要是汉语书面语而不是口语。所以,贺文所讨论的那些欧化语法格式基本也是书面语格式。
我们感兴趣的是: 文言格式、欧化格式都被看作书面语格式,但其来源不同,它们在汉语的书面正式语体中的具体表现究竟是统一的还是对立的,而这些又揭示了汉语书面正式语内部除了“典雅”特征外还有怎样的差异性特征。
一 几类文言格式在不同书面正式语体中的适应性
( 一) “A + V( P) 于 + B”格式的语体适应性
1. 分布情况
我们发现冯文列举的 300 例书面语句型中有 1/10 可归为“A + V( P) 于 + B”格式,“A”、“B”基本是名词性结构( 少数谓词性结构) ,“V( P) 于”是谓词性结构,“于”是书面格式的关键所在,将 30 个“V( P)于”列举如下:
出于 出入于 处于 次于 从属于 得自于 得力于 发轫于 见托于 见之于 决定于 不利于 隶属于 起源于 切于 取信于 有别于 系于 仅限于 有赖于 有助于 囿于 在于 莫过于 工于 泥于 偏于 置身于 混同于归之于 有待于需要说明两点: 格式中 A 有时可以不出现,B 是必现的; “混同于”、“归之于”一般以被动式状态出现,完整格式是“NP 将/把 A 混同于/归之于 B”; “有待于”后面常跟谓词性宾语或小句宾语。
我们抽取五种书面语体( 说明( 书) 体、法规体、文艺体、学术体、新闻体) 各 20 万字语料作为考察对象,考察“A + V( P) 于 + B”格式中各个具体格式在各种书面语体中的适应情况,调查结果见表 1:【表1】
上表中揭示了一些有价值的规律:“A + V( P) 于 + B”格式在不同语体中的出现的频次呈下面的序列:学术体 > 新闻体/文艺体 > 说明( 书) 体/法规体“A + V( P) 于 + B”格式总体使用数量不高,而且比较集中于少数几个词( 处于、在于、有助于、出于) 组成的句子,一些格式甚至没有出现用例( 出入于、得自于、发轫于、见托于、切于、系于、工于、泥于、偏于、混同于) ,一些用例极少( 归之于、取信于、隶属于、见之于、得力于、从属于、有别于、莫过于) 。
有的用法比较集中于某种或某几种语体,其他语体基本没有用例。如“次于”句、“囿于”句只在新闻体中有用例,“决定于”句只在学术体中有用例,“有赖于”句只在学术体、法规体中有用例。
有的用法用例不多,但分布均匀,如“仅限于”句,我们共检索到 14 例,分布在五种不同的语体中。
类似的还有“出于”句,在学术体、文艺体、法规体和新闻体中用例相近,只不过在说明( 书) 体中用例较少。有的用法语体适应性强,但在不同语体中出现频率差异较大,如“处于”句在五种书面语体中都有用例,但在学术体( 77 例) 、新闻体( 41 例) 中用例明显多于说明( 书) 体( 12 例) 、文艺体( 16 例) 和法规体( 8 例) ; 再如“不利于”句情况类似,在学术体、新闻体中用例多,其他语体中用例极少或没有用例; 再如“有待于”句也是在学术体中有较多用例,其他语体少用或不用。
根据以上分析可见: 在几种书面正式语体中,学术体、新闻体、文艺体中文言格式使用频率较高,而说明( 书) 体、法规体使用频率较低。以上统计结果和推导结论只反映了一类大格式( 包括 30 个小格式) 整体的使用趋向,那么具体格式的使用情况如何呢? 下文试通过两个个案分析来进一步验证以上结果。
2. 个案分析
( 一) : “有助于”与“帮助”
冯文对所列举的 300 例书面格式进行了文白对照分析,“有助于”句( 文) 对照“帮助”句( 白) ,我们检索了这两个词语在五种书面语中的出现情况,结果如表 2:【表2】
从上表,我们能看到一些有意思的现象和规律:“有助于”句与“帮助”句的使用情况与“A + V( P) 于 + B”格式在不同语体中使用的整体情况基本一致,或者说验证了上面的结果。在学术体与新闻体中,“有助于”句、“帮助”句的使用频率都较高,两者相差不大。法规体、文艺体中“有助于”句、“帮助”句的使用频率都不高,但情况也有不同,文艺体两者用例相近,法规体只有“帮助”用例。说明( 书) 体用例较多,但有一个显着特征,“帮助”句的用例远多于“有助于”用例。下面看具体的情况:
文艺体中,“有助于”与“帮助”出现频率都较低,基本看不出倾向性,从用例看,其“典雅”与“俗白”的对比却比较明显。法规体中没有“有助于”用例,“帮助”用例也不多。不用“有助于”一方面与其表义特点有一定的关系,“有助于”表示一种“预期”,主观性强,不太适合在法规体中出现,另一方面与语体也有一定联系,法规体偏于俗白,使用“有助于”会破坏整体表述风格。新闻体中“有助于”、“帮助”的用例相近,从我们收集到的语料来看,“有助于”一般都出现在重大事件的、政治色彩浓的语境中,“帮助”无此限制。学术体中“有助于”和“帮助”使用频率相近,但学术体中“有助于”与“帮助”之间并非只有语体风格差异,还表现为语义轻重的细微差异。“有助于”强调的是外力的间接的辅助作用,而“帮助”更强调外力的直接作用,这种差异在学术体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学术体需要作者对一些问题提供一些看法和观点,带有“帮助”或“有助于”的句子往往就出现在这种语境下。当作者对所持观点较为肯定时,会使用“帮助”,而不太肯定时,会使用“有助于”,而这两者情况在学术体中都很常见,这也是“帮助”和“有助于”用例相近的原因。说明( 书) 体中“帮助”句的使用频率远远超出“有助于”,“有助于”、“帮助”出现的例句基本都出现在功能说明部分,需要对产品功能、功效有比较确定、肯定的态度,这也是“帮助”比“有助于”在说明( 书) 体中使用频率更高的原因。
3. 个案分析
( 二) : “在于”与“就是”
根据冯文对所列举的 300 例书面格式进行的文白对照分析,“在于”句( 文) 对照“就是”句( 白) 。
下文我们考察这两个词语在五种书面语中的出现情况。在相同的语料中,我们又以“就是”为检索词,检索语料并进行筛选,得到了与“在于”语义相近、基本可以互换使用的语料,结果如表 3:从上表,我们能看到一些有意思的现象和规律:“在于”句与“就是”句的使用情况与“A + V( P) 于 + B”格式在不同语体中使用的整体情况基本一致。在学术体与新闻体中,“在于”句、“就是”句的使用频率都较高,但“在于”明显更高。文艺体中“在于”句、“就是”句的使用频率不太高,“在于”句略高。法规体、说明( 书) 体用例较少,两者相差不大。下面看具体的情况:【表3】
法规体中“在于”句、“就是”句使用频率都很低,在法规体一般不使用“在于”句、“就是”句这样的直接的判断句,因为判断句式主观性较强( 特别是“就是”句) ,与法规体注重客观性的语体风格特点不符。说明( 书) 体中“就是”句与“在于”句使用频率都不高,两者差异主要表现在语体风格上,使用“在于”句更书面化,拉开与口语的距离。文艺体中“在于”句超出“就是”句一倍,更倾向于使用“在于”句。
还要区分具体情况,如“在于”的使用率在散文中要高于小说中,“就是”的使用率在小说中要高于散文中。新闻体中“在于”句、“就是”句都有不少用例,但“在于”句明显多于“就是”句。新闻体不管是评述还是报道都力求以事实作为依据,“就是”句过于浓厚的主观色彩也会与语体风格不符,但新闻体内容的复杂多样性也使“就是”句有存在的空间。学术体的情况类似于新闻体,“在于”句、“就是”句也都有较高的出现频率,但“在于”句与“就是”句的差距更为显着( 接近 5: 1 的比例) ,凸显了学术体更趋典雅的特点。
( 二) “介词 + NP + VP”格式的语体适应性
仅据一类“A + V( P) 于 + B”格式得出的结论恐怕说服力不够,我们再来考察其他的文言格式。同样,我们还发现冯文列举的300 例句型中有近1/15 可归为“介词 + NP + VP”格式,NP 是名词性结构( 也有一些格式中 NP 有时是以谓词性短语的形式出现的,但性质是体词性的) 。“VP”是谓词性结构或其他结构,现将 20 个“介词 + NP + VP”格式列举如下:以 NP 称之 以 NP 见胜/见长 以 NP 为能 依 VP 与否 以 NP 为多 以 NP 为最/最为 ADJ 因 NP 之便由 NP 着手/着眼 由 NP 可证/可知/可见 喻之以 NP 以 NP 自况/自命/自许/自任/自居 自 NP 以降我们同样抽取五种书面语体( 说明( 书) 体、法规体、文艺体、学术体、新闻体) 各 50 万字语料作为考察对象,考察“介词 + NP + VP”格式中各个具体格式在各种书面语体中的适应情况,调查结果见表 4:【表4】
从上表中可得出以下结论:“介词 + NP + VP”格式在书面语的各种语体中出现频率非常低。有 3/5 的格式没有用例,它们是“以 NP 称之”、“以 NP 见胜”、“以 NP 为能”、“以 NP 与否”、“因 NP 之便”、“由 NP 着手”、“由 NP 可证”、“以 NP 喻之”、“以 NP 自况”、“以 NP 自命”、“以 NP 自许”、“以 NP 自任”、“自 NP 以降”。其他格式也只是出现了零星的用例。
但在不同语体中出现书面化的“介词 + NP + VP”格式的情况是不同的,学术体、最多,文艺体( 主要是散文) 、新闻体次之,说明( 书) 体、法规体最少,呈以下序列:学术体 > 文艺体/新闻体 > 说明( 书) 体/法规体这个序列与我们对“A + V( P) 于 + B”格式的考察结果相近,差距仅在于文艺体、新闻体出现数量上有些差异。
具体情况如下: 从“介词 + NP + VP”格式出现次数看,学术体最多( 20 例) ,但集中出现在“由 NP 可知”、“由 NP 可见”两种结构,还有个别“由 NP 着眼”用例。这类结构中的 NP 往往固定化为代词“此”,整个结构逐步固化和词汇化,也逐步成为学术体中的标记性语体成分。从具体格式类型来看,文艺体最多( 5 种) ,分布范围相对较广,运用各种格式的限制较少,更为自由,如有“以 NP 见长”、“以 NP 为多”、“以 NP 为最”、“以 NP 最为壮观”、“由 NP 可见”,但这些结构并没有像学术体中那样成为文艺体典型的标识语( 结构) 。而在新闻体和说明( 书) 体中,只有个别格式用例,法规体中没有发现用例。新闻体、说明( 书) 体、法规体中书面化的“介词 + NP + VP”构式在使用数量上不如学术体,在使用范围上不如文艺体,只有个别结构的个别用例。“介词 + NP + VP”格式在这些语体中并不是十分活跃。
二 几类欧化格式在各种书面正式语体中的适应性
贺文讨论了汉语中各种欧化结构在现代汉语中的使用情况,本文选取三种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欧化结构作为考察对象: “N 的 V”结构( 与动词、形容词以及介词有关) ,“N 不定量之一”结构( 与数量词有关) ,“定语 + 人称代词”结构( 与代词有关) 。这些格式在汉语中一般都有一定的使用基础,但在表义上、用法上或使用数量上比原来有很大的突破。贺文主要讨论外语因素对此的影响,本文则认为这种格式的使用意味着一种突破或开放,在不同书面语体中的使用差异则反映了这些语体“开放性”的差异,我们的判断是建立在综合考察的基础上。
( 一) “N 的 V”结构的语体适应性
“N 的 V”结构在汉语中有一定的使用传统。贺文认为,在古汉语中有一个对应形式“N 之 V”结构,在旧白话中就出现了“N 的 V”结构,但使用频率非常低,直到新白话文中,受英语等欧洲语言影响,这种用法逐渐多见起来。“N 的 V”结构也是汉语语法学界的研究热点之一,焦点是对其属性的断定,有人认为是一种特殊的定中结构( 偏正结构),也有人把它看作特殊的主谓结构; 关于结构中“VP”的性质,朱德熙认为仍为动词或形容词,施关淦认为 V、A“名词化”、“名物化”了,张伯江认为 V 的谓词性减弱、名词性增强了。我们更倾向于把“N 的 V”结构看作定中结构,从句法功能来看,这种结构主要充当主语、宾语( 包括介词宾语与动词宾语) ,体词化特征非常明显,但还不能说就是名词了。
从“N 的 V”结构在不同语体中的分布情况来看,有明显的倾向性,在书面语体中出现频率远远高于口语语体,在不同书面语中也有较大差异。我们检索了五种书面语体( 文艺体、法规体、新闻体、学术体) ,得到每万字语料“N 的 V”格式的数量如表 5:【表5】
从表 5 的统计数据来看,文艺体的“开放性”特点明显高于其他书面语体,吸纳新用法的能力最强。
“N 的 V”结构在文艺体中出现频率高,主要原因是文艺体重在叙述与描写,与“N 的 V”结构的特征相契合。“NP 的 VP”结构是将 VP 前景化为指称对象的过程,VP 本身的弱谓性为这种操作提供了可能性,这种操作又增强了 VP 所指的可辨识性,“N 的 V”结构无论在那种句法位置,都提供了叙述或描写的焦点成分,是句中的非预设成分。在文艺体中形式也多样化,一些形式是其他语体中很少见的,如“过去的一切贫困”或“山西人民贫穷的反抗的描写”这种“N 的 V 的 V”式嵌套结构,形式新颖。
散文等文艺体中“N 的 V”结构使用频率较高,反映了这类语体吸收新用法能力强、开放性的特点。虽然“N 的 V”结构并非外来结构,但其在现代汉语中的迅速兴起无疑受到英语相关用法的极大影响,这其中,文艺语体是首先广泛使用这种用法的语体,也是使用频率较高用法最多样化的语体。
如果说“N 的 V”结构在古汉语和旧白话中还能找到源头的话,与“N 的 V”结构相关的“在 N 的 V( 之) 下”结构就是直接受到英语影响发展起来的。在现代汉语书面语的各种语体中,都有这些用法,但使用频率有明显差异。以“在 N 的 V( 之) 下”结构为例,我们在同样数量( 20 万字) 的语料中检索,发现新闻体、学术体、文艺体中有比较多的用例( 10 例以上,多的有几十例) ,而在说明( 书) 体和法规体中,用例极少( 只有 3 例) ,形成了明显的对比。“在 N 的 V( 之) 下”结构表示条件,在法规体、说明( 书) 体中也适用,但法规体、说明( 书) 体有时会用相近的“NV”结构取代,如“在心电图监护下”、“在商标局主持下”,我们认为上述例句中的条件结构更接近于汉语的传统用法,使用这样的结构反映出这两种语体相对的保守性。通过对“N 的 V”结构以及“在 N 的 V( 之) 下”格式的综合考察,我们作出一个假设: 文艺体的“开放性”特征最显着,法规体、说明( 书) 体的“开放性”特征最弱,新闻体、学术体介于两者之间。这个假设能否适应其他欧化格式,我们进一步考察。
( 二) “NP 不定量之一”结构的语体适应性
“之一”在古汉语中本来表示分数( 用法 1) ,后引申为集合体的一个成员,前面是一个定量集合名词( 用法 2) ,在旧白话中开始偶尔出现在不定量名词后面( 用法 3) ,但极为罕见,只能算作萌芽。贺文认为,因在英语中“one of…”后面常接不定量名词,受此影响,五四前后的翻译作品中“NP 不定量之一”结构大量出现,慢慢的,在汉语书面语中开始流行起来。
“之一”的这几种用法都保留在汉语书面语中,但在不同的书面语“之一”结构出现的频率有差异,各种用法出现的用例数量也有差异。我们调查的结果如表 6:【表6】
从上表中,我们得出以下规律:我们尤其关注“X不定量之一”( 用法 3) 的用例数量以及与用法 1、用法 2 的变化。总量上,用法 3 介于用法 2 与用法 1 之间; 新闻体、学术体用例不同特别多,但比较集中于用法 3,相对用法 1、用法 2 优势明显; 文艺体三种用法分布均匀,用法 3 略占优势; 说明( 书) 体数量有限,基本可不作考虑; 法规体总量较多,但基本没有用法 3。我们在上文中所作推测———文艺体的“开放性”特征最显着,法规体、说明( 书) 体的“开放性”特征最弱,新闻体、学术体介于两者之间———基本合适,可以稍作调整: 文艺体、学术体、新闻体的“开放性”高于“法规体”、“说明( 书) 体”。具体如下:
与“之一”有关的欧化格式还有“最…之一”格式。“最…之一”格式是汉语中原来没有的格式,受英语“one of + 形容词最高级”结构影响产生,首先也是在翻译作品中流行,逐步扩展到整个汉语书面语中。虽然在现代汉语中“最…之一”格式已经广泛使用,但其规范性也一直受到质疑。我们认为“最…之一”格式使用有其现实基础,这也是它能够在汉语中流行的真正原因。但在不同的书面语体中,其出现频率有一定的差异,学术体、新闻体有 3 例,说明( 书) 体有 2 例,法规体有 1 例,文艺体没有用例。
“最…之一”格式可以看作是“NP 不定量之一”结构与“最 X 的 NP”结构嵌套而成,在表义上也糅合了两个格式的特点,一方面要强调对象的独特之处,另一方面又要考虑表达的严密性。从这个意义上讲,新闻体、学术体更契合这种特点。反过来,在文艺体甚至是说明( 书) 体中,“最…之一”格式少见,而“最X 的 NP”结构则比较常见。法规体中“最…之一”格式比较少见,但情况与上面几种语体不同,它并没有类似的“最 X 的 NP”结构作为替代,而是很少使用以“最…之一”格式作宾语的判断句,我们只检索到1 例。
( 三) “定语 + 人称代词”结构的语体适应性
“X 的 + 代词”现象是一种较特殊的定中结构。虽然这种用法在现代汉语中已经广为使用,但存在一些争议,包括这种句法格式是不是合格的用法,兴起和发展的原因,以及使用的语体条件等等。有的学者认为这种格式是外来影响的结果,有的认为汉语中本来就有,也有人认为这种格式的发展和广泛使用并非直接来源于汉语的传统,而是外来的影响。赵元任很早就注意到这个问题,认为这类结构在书面上能见到,说话时听不到,意思是口语中不用; 张凤琴、冯鸣也指出这种结构较多地使用于书面语言,并开始进入口语,张、冯文的观点反映了语法的变化。一般认为,“X 的 + 代词”结构中的 X 主要是描写性的定语,在当代汉语中出现了“VP 的 + 代词”用法,但它的使用范围受限。魏志成指出“VP 的+ 代词”结构在报刊中的使用范围仅限于文学体裁; 方梅则认为,这种现象只见于叙事语篇,因为叙事语篇的铺陈过程就是前景与背景信息交替的过程,这种前景信息与背景信息的区分在叙事语体中比对话语体更重要。“X 的 + 代词”结构主要用于书面语,基本没有多大争议,我们关注这种受外语影响兴起和发展起来的用法在不同书面语中分布是否有差异,为此,我们调查了五种书面语体各 20 万字的语料,结果如表 7:【表7】
结果很清晰,“X 的 + 代词”结构基本只适用于文艺体,其他书面语体中少见,五四前后如此,今天仍然如此,其他书面语体仍旧排斥这种结构。
三 两类格式在非正式语体中的表现
上面两节我们主要考察了文言格式、欧化格式在五种书面正式语体中的使用情况,本节我们关注的是它们在非正式语体中的使用情况。不论是文言格式还是欧化格式,都是典型的书面格式,从理论上讲,都不适应于口语体,实际情况是否如此呢? 我们选择的语料是典型的口语语料———自然口语。
在 20 万字的自然口语语料中,我们检索到的“A + V( P) 于 + B”格式用例只有 14 例,刚好是法规体的一半,比其他书面语体的差距更大,且集中在“处于”( 2 例) 、“出于”( 2 例) 、“在于”( 10 例) 三个词语上。
“在于”格式与相对应的口语格式“就是”、“有助于”格式与相对应的口语格式“帮助”在我们所检索的自然口语中出现的比例分别是 10: 112、0: 4。
另一类文言格式“介词 +NP +VP”在口语语料中没有检索到用例( 不等于说口语一定排斥该格式) 。
再来看,上文所考察的几类欧化格式在自然口语中的使用情况:“N 的 V”结构在自然口语中的出现频率大约是每万字 1 例,远低于书面语各种语体中的出现频率。
我们在同等量的口语语料中检索到“NP 不定量之一”结构用例 2 例,与说明( 书) 体相同,多于法规体,但远低于其他几种书面语体。
在我们的口语语料库中,没有检索到“定语 + 人称代词”格式的用例( 不等于说口语一定排斥该格式) 。
综合两大类书面格式在自然口语中的使用情况,可以很明显看出“正式—非正式”语体的显着差别: 书面正式语体正是通过包括文言格式、欧化格式这样的语法手段拉开与非正式语体之间的距离。
四 “保守 - 开放”: 书面正式语体的差异性特征
如果说,典型口语、书面语的差别可概括为“非正式 - 正式”的特征差异,那么书面正式语的内部差异该如何概括? 冯文给书面语体贴上了另一个标签———“典雅”,与之相对的是“俚俗”极的口语,构成一个“典雅 - 俚俗”的语体特征连续统。但我们的调查显示,大多数书面语体中文言格式的使用频率都不高,都难言“典雅”,“典雅性”很难区分这些正式的书面语。
对文言格式的继承与对欧化格式的吸收似乎是两个相反的方向,继承文言格式表现出语言的“保守性”,而吸收欧化格式或用法表现出语言的“开放性”,是相反相对的特征。但我们通过对五种书面正式语体( 学术体、新闻体、文艺体、法规体、说明( 书) 体) 中数种文言格式、欧化格式的综合考察发现,情况出乎意料,学术体、文艺体、新闻体不仅继承文言格式数量和类型较多,吸收欧化格式数量和类型也较多; 而法规体、说明( 书) 体不仅继承文言格式数量和类型较少,且吸收欧化格式数量和类型也较少。保持了较强的一致性而非相反相对性。如何解释这种现象?
其实,换一种思路来看,这种现象很好解释。现代的白话文和文言有巨大的差异,很多文体中基本不使用文言词汇( 所谓雅词) 和文言格式。它与其说是对文言格式的继承甚至不如说是对文言格式的吸收,在这一点上与吸收外来用法道理其实是一样的。另外一点,欧化格式多数是在传统用法上的用法变化或使用频率变化,在这一点上它跟文言格式又有一定的关联和一致性。这也是它们都被看作书面语格式的重要原因。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认为书面正式语体内部有“保守性—开放性”的对立特征。开放型的语体对各种语体外元素( 包括文言因素) 具有较强的接受能力,保持一种开放的态度,这些语体如学术体、文艺体、新闻体; 而保守型语体固守本语体的原有的语言要素,保持相对封闭的态势,如说明语体、法规语体等。
值得注意的是,说明语体、法规语体的保守性表现为两面性: 一个方面是不善于吸收一些新词语、新用法,一般直到这些用法经过沉淀,成为语言有机部分而不是修辞现象时,才会使用; 另一方面,是对过去用法的一些保留,包括一些古语词或格式的使用,如“际此”、“欣悉”、“值此”、“兹因”、“无以 XX”、“以 X 为由”等,特别是固守一些在其他语体中很少见的用法,如“旅客本人的故意”、“救助方获得救助款项的权利适用本章规定”中“故意”的名词用法、“适用”的动词用法。但法规体中保留的这些用法与上文所讲的文言格式还不是一回事,只能理解为“保守性”,不能理解为“开放性”,原因在于,它所继承的用法在其他语体中都已不再使用,只能算作“独体的语言现象”。
从“保守性 - 开放性”的角度描绘书面正式语内部差异有一定的现实意义。目前口语特别是网络语言中产生了大量的新用法或旧用法新用,这些用法会逐步向口语甚至书面语渗透,哪些用法能够进入书面语,能进入哪些书面语,又有哪些书面语对这些用法排斥,其实都要看语体的“保守性 - 开放性”特征。甚至在语言规范方面也要考虑书面语体的这组差异特征。可见,在现代汉语特别是当代汉语发展、变化迅速的情况下,“典雅性”的有无强弱可能并不能很好地区分书面语内部的差异,至少不是唯一的区别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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