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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产品遭遇日本绿色贸易壁垒的现状

来源:学术堂 作者:陈老师
发布于:2017-02-16 共5992字
  第 2 章 中国农产品遭遇日本绿色贸易壁垒的现状
  
  2.1 中日农产品贸易现状
  
  2.1.1 中国对日农产品贸易现状
  
  中日两国隔海相邻,自古贸易往来频繁,两国有相近的饮食文化传统,在经济上日本属于发达国家,而中国仍旧是发展中国家,贸易垂直互补优势明显,这都为中日两国之间贸易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日本是中国最大的农产品出口国,中国也是日本第二大农产品进口国,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行,近些年来中国对日本农产品的出口数额也在不断增大。但是由于两国在经济、政治、文化上的特殊差异,两国之间农产品贸易也存在很多问题。
  
  1.贸易规模逐年增加但比重降低
  
  日本是我国农产品出口的最大国家,2013 年中国出口日本农产品金额为101.2 亿美元,成为日本进口的第二大国,仅次于美国,但是虽然农产品出口日本金额不断增加,但增速越来越缓慢,2013 年出口日本产品比 2012 年下降了 9.8个百分点。由表 2.1 可以看出,从 2001 年到 2014 年间,我国出口到日本农产品的数额总体上呈现增长的态势,但对日本出口额增长的比率远小于对全球的出口额比率,2008 年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一度出现了负增长,2013 年对日本出口额为101.2 亿美元,比 2012 年减少了 9.9 个百分点,但是我国农产品总的出口数量仍处于增长趋势,不过增长趋势放缓,只有 6.3 个百分点,这也说明了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出口受到日本绿色贸易壁垒的限制。
  
  2.贸易结构较稳定
  
  我国在对日农产品出口中出口的贸易结构相对稳定,这与两国地理位置有极大关系,日本人民偏好水产品,且消费数量极大;日本人多地狭,耕地面积很少,因此需要进口大量的蔬菜、畜产品、水果和粮食制品,因此,我国出口日本的农产品贸易结构较稳定。从表 2.2 中可以看出,2013 年水产品出口额为 40.7 亿美元,同比增长 36.9 个百分点①;蔬菜、畜产品、水果、粮食制品比 2012 年都有很大的提升,但是我们可以看到,我国出口日本的农产品中仍以传统农产品为主,深加工农产品所占的比例非常低,这也说明我国农产品深加工方面的缺失,这也是我国企业应该加强的。
  
  3.贸易摩擦不断加剧
  
  我国对日农产品出口贸易一直保持顺差,且近年来顺差优势不断扩大,日本政府为保护本国国内企业,利用绿色贸易壁垒不断打压我国农产品的出口,导致贸易摩擦加剧。2014 年前三个季度,日本共发布食品扣留通报 696 批次,其中,扣留中国食品共计 174 批次,占比 25.0%,位居首位。农产食品成为日方扣留最多的中国输日食品种类,在日本扣留中国的 174 批次食品中,农产食品(蔬菜、水果、麦类、玉米、豆类、花生、坚果)共计 50 批次,数量最多。在日本对扣留的中国食品除 4 批次“一部分封存”、3 批次“全部退货”、2 批次正在调查中以及 1 批次“全部消费”以外。在中日贸易如火如荼进行的同时,中日两国农产品贸易之间的摩擦也在不断加剧。
  
  2.1.2 日本对中国贸易现状
  
  中日两国在地理位置上比较接近,在发展对外贸易方面中日两国比其他国家有天然的地理上的优势,但是日本对外贸易起步早且发展较为平衡,中国的对外贸易起步较晚,改革开放以后算是正式有了较大起色,我国人口众多,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发展较快,技术密集型产业发展较慢仍处于发展阶段。38 年来中国的改革发展卓见成效,多年来出现两位数的增长不仅成为亚洲的焦点,更为世界所瞩目,2008 年的国际经济危机席卷全球,在多个国家面临巨大经济冲击的同时,中国仍然保持 8%的 GDP 增长,中国因此被普遍认为将构成对包括美、日、欧在内的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威胁,尤其是日本,究竟谁将主宰亚洲经济是它考虑最多的问题。而相比之下,经历了“失去的十年”的日本,在 21 实际初期经济出现了增长的势头,但是这种增长属于恢复性的,较以前的速度明显缓慢,日本政坛的动荡带来经济政策不稳。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快速发展,日本对我国农产品设置的绿色贸易壁垒各国之间贸易交流更为频繁,贸易摩擦也不断加剧,中日两国在对外贸易中贸易摩擦也不断加剧,日本是我国农产品出口的第一大国,我国农产品对日本的外贸依存度很高,日本长期的绿色贸易壁垒政策给我国农产品出口造成极大的影响,很多农产品在检验检疫不合格时被就地处理,给我国的中小出口企业带来极大的损失。鉴于此,我国在进口日本农产品的过程中也学习日本设置了绿色贸易壁垒,众所周知,日本对中国的外贸依存度也极高,日本出口到我国的农产品有水产品、水果等,在对外贸易中我国设置的绿色贸易壁垒有些直接针对日本的进口农产品,虽然日本的检验检疫水平较高,但是我国设置的绿色贸易壁垒尤其独特性。例如,近些年来日本的核辐射造成日本农产品大量减产,一些出口到我国的农产品被拒之门外。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绿色贸易壁垒都是相互的,不可能只是一方受益另一方被限制,中国农产品在遭遇日本越来越多的绿色贸易壁垒之后自然要采取措施来限制日本的农产品出口。
  
  2.2 日本绿色贸易壁垒现状
  
  WTO 成立后,旨在促进各国之间的贸易,减少贸易摩擦,大幅度削减国际贸易中的关税贸易壁垒,这也促使各国寻找其他的方法保护本国贸易,这其中,绿色贸易壁垒是发达国家普遍采取的贸易保护方式。《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 20条“环保例外权”成为发达国家使用绿色贸易壁垒的依据,《协定》在不限制相同情况的不合理待遇,不限制别的隐蔽措施的情况下,缔约方有权保障本国人类、动植物的健康责任①,日本国内资源有限,绝大部分农产品依赖进口,WTO 的这些规则再加上日本较高的科技水平在运用绿色贸易壁垒上得心应手,这从日本繁杂的进口规则限制上就可以看出。
  
  2.2.1 日本绿色贸易壁垒的主要内容
  
  日本国土面积狭小且多为山地平原较少,而且人口众多,是一个农产品产出小国进口大国,日本国家虽然在农产品方面需要大量的进口,但是其国内技术水平先进,对外要求的农产品质量高,为此日本本国设置了大量的技术和绿色贸易壁垒来提高进口的农产品质量,我国由于粗放式经验和农药的大量乱用在很大程度上不符合日本进口的标准因而很多农产品被拒之门外,日本在农产品进口上要求严格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为此我国企业在出口农产品的过程中应该更加重视对农产品技术的检测提升,还要加强对产品质量的要求,总之,外在要加强技术的引进和检测,内在要提高产品的质量要求。
  
  1.制定繁多的法律法规且要求苛刻
  
  日本为保障农产品安全,在进口农产品方面制定大量的对策和措施,从源头到餐桌制定了大量的贸易规则,这其中内容广泛、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更是数不胜数,例如日本制定的《肯定列表制度》,在其中制定的法律法规严苛复杂,不仅包括在生产技术、运输、包装方面还包括在具体的生产技术方面,日本在对其他国家农产品进口方面尤其严格,很多农产品在通过不了检测时就地处理,严重的还将进口国拉为黑名单,使得出口国从此不得再次出口到日本,在修改了《食品安全法》之后,日本在农药检测方面要求更为严格,增加了农药检测项目,这些检测项目是目前为止最为苛刻的法律条规,其他国家出口到日本的农产品从此将遭遇最为严苛的规定。日本之所以制定如此苛刻的绿色贸易壁垒是因为日本本国的实际情况,日本本国地狭人稠,自然资源稀缺,土地资源更是少之又少,本国生产数量少加上大量的消费造成了日本国内农产品供给紧张,如此只能寻求外国进口,但是在进口农产品的过程中又制定了严苛的绿色贸易壁垒来寻求质量最达标的农产品,但是其国内技术水平先进,对外要求的农产品质量高,为此日本本国设置了大量的技术和绿色贸易壁垒来提高进口的农产品质量,我国由于粗放式经营和农药的大量乱用在很大程度上不符合日本进口的标准因而很多农产品被拒之门外,日本在农产品进口上要求严格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我国企业在出口农产品的过程中应该更加重视对农产品技术的检测提升,还要加强对产品质量的要求,总之,外在要加强技术的引进和检测,内在要提高产品的质量要求。为了保障农产品食品的质量安全与卫生,避免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日本不仅制定了多部法律,还设置了多种机构来从事动植物和食品的检疫工作。日本负责农产品进口和食品安全的部门有日本国内的三个部门来担任,农林水产省、劳动厚生省和食品安全委员会。其执行机构主要是其下面的两个部门来承担,总之,在这三个部门和下属的两个部门领导下日本进口的农产品都必须经过其中,因此,日本进出口农产品不管在法律还是在具体的实施部门上都有很强的保证。
  
  2.《肯定列表制度》的出台使农产品农药残留限定标准更趋严格
  
  日本的《肯定列表制度》是其近些年来制定的最为严苛的绿色贸易壁垒,其目的就是为了保护本国居民食品安全以及保护本国的农产品产业,避免受到外国农产品的强烈冲击,现如今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各国经济之间相互竞争越来越激烈,各国之间为了加强本国的企业竞争力也不断在变化竞争的具体方式,《肯定列表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为保护日本企业起到了很好的作用,首先,外国的产品若想进入日本市场就得通过《肯定列表制度》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众所周知,日本的《肯定列表制度》是世界上最为严苛的法律制度,要想冲破层层阻碍进入日本国内并非是一件轻松的事。其次,《肯定列表制度》所规定的种种具体壁垒规范不仅仅对我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那样奏效,因其严苛的规定,许多发达国家的农产品进入日本市场也并非是一件容易的事,因而,发达国家之间纷纷效仿日本设置自己的贸易壁垒,这样在另一方面又大大增加了各国之间的贸易成本,尤其是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因为发展中国家本来就处于经济的上升阶段,在产业结构和产业链条方面并没有成熟,在如今的全球化形势下本来是应该快速发展的,然而,在各发达国家之间频频设置绿色贸易壁垒的今天,发展中国家要想突破这一绿色贸易壁垒并非是一件容易的事,还有层层壁垒需要突破,因而还要求广大的发展中国家之间团结合作起来抵制发达国家非法设置绿色贸易壁垒。
  
  3.严格的标签制度和包装要求
  
  为了加强对进口农产品标签的管理,日本政府《农林物资规格化和质量标示标准法规》(JAS)修正案规定,对进口的农产品包括制造产品、加工产品等执行新的标准规定,标记的内容主要有产品名称、原材料的制作、包装、运输、销售的详细出口地址。日本方面对产品生产的原产地十分看重,要求所有进口产品表面原产地。日本政府对包装也有严格的要求,包装产品必须达到进口标准的严格规定,此外,对进口产品的检验检疫也有极高的要求。日本政府颁布《包装物回收条例》和《废弃物清除条例修正案》,对环保有及其严格的规定,要求保护环境实现环境保护。
  
  2.2.2 日本绿色贸易壁垒的主要发展形式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中日农产品贸易规模也越来越大,中日农产品贸易发展趋势也越来越明朗,就目前来看,我国对日本农产品贸易仍旧以一般贸易为主,出口企业仍以外商投资企业为主,但逐步走向多元化。
  
  1.对日农产品仍以一般贸易为主
  
  从近两年我国向日本出口农产品的贸易方式上看(表 2.3),仍以一般贸易为主,2014 年 1-11 月份一般贸易占了整个农产品出口的 50%,但比 2013 年同期减少了 2.7 个百分点,这说明近两年一般贸易方式出口的农产品有所减少;此外加工贸易、来料加工装配贸易、进料加工贸易比 2013 年同期减少了 5.1、4.2、5.6 个百分点②。其他贸易、保税仓库进出境、保税仓储转口货物数额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就目前两国的具体情况来看,未来的一段时间中日农产品贸易仍旧会以一般贸易为主。
  
  2.出口企业逐步走向多元化
  
  在对日出口农产品企业分类上,2014 年(1-11 月份)外商投资企业仍然占最大比重,出口农产品高达 1913102.4 万美元,其中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在一定程度上比 2013 年同期略有降低;反观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出口农产品金额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其中私营企业上升 13.4 个百分点,个体工商户达到 56.4 个百分点(表 2.4)①,这说明近两年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对日农产品出口中实力逐渐壮大,但数额仍普遍偏低,虽然近年来国家在逐步扶持小微企业的发展,鼓励产品出口海外,但是小微企业仍在激烈的竞争中挣扎。
  
  2.3 中国农产品出口遭遇日本绿色贸易壁垒现状

  
  中国农产品在对日本出口农产品贸易中遭遇过很多形式的绿色贸易壁垒,最主要的主要有极其严格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严格的检验检疫措施以及绿色标签和包装的要求,日本方面凭借先进的检验检测技术对我国农产品提出苛刻的标准,致使大量的农产品被检测农药超标,扣押、退货甚至销毁现象时有发生。
  
  2.3.1 极其严格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农药残留(pesticide residues)是指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由于对农药的使用,直接或间接留存在农产品上面的残留农药。最大残留限量(maxiimum residuelimits,MRLs)是指在生产农产品过程中,由于使用农药的存在,个国家允许农药存在农产品上面的最大残留量,由于各国的生活水平、科技水平等的不同,因此在制定最大农药残留方面各个国家之间的标准不尽相同,有的国家要求的可能稍低一些,有些国家要求稍高一些,虽然最大残留限量各个国家之间不尽相同,但他们都是为了维护本国的利益,一些发达国家制定的最大残留限量要远远低于发展中国家,进而在最大程度上限制发展中国家对其产品的冲击。往往成为国际贸易中的壁垒,在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的今天,人们对环保的要求越来越高,许多国家甚至出现从农田到餐桌的直接过渡,因此,绿色贸易壁垒对农药的检测要求也不断提高。日本的《肯定列表制度》对农产品农药残留限量的规定可以说是世界上最为严厉的制度。这一个制度对农产品检测达到了极致入微的程度,它要求所有进入日本的农产品需要达到它们自己的肯定列表标准,在其中的其中“一律标准”将未制定出明确限量的农业化学品最大残留限量一律采用0.01mg/kg 的标准,而这一标准极为苛刻,由于法规实施突然,致使我国大部分企业未来得及适应检测法规的严苛,导致大量的农产品被拒之门外,造成严重的损失。
  
  2.3.2 严格的检验检疫措施
  
  发达国家为了保护本国的农产品贸易,通过制定严苛的技术标准来限制其他国家农产品对其的冲击,这其中日本对进口的农产品分为命令检查、监控检查和免检三种。对于其中的一些易残留农产品进行严格的检查,检查率达到百分之百。
  
  监控检查的抽查率为 10%.在检测过程中如果发现不合格的农产品,一律采取就地销毁的程序,如果在检测过程中出现两次以上的问题农产品,将对该批次产品采取命令检查,如果产品多次不合格而被采取多次命令检查,那么这些农产品就会进入日本当局的黑名单,从此以后这些产品将被限制进入日本国内。
  
  2.3.3 绿色标签和包装要求
  
  一些发达国家对农产品进口过程中格外看重对食品的安全包装问题,例如对包装的样式、图案、文字等都有明确的要求规定,一些农产品在进口过程中由于包装袋的问题往往达不到要求进而被退回甚至销毁,日本就是一个对安全包装袋要求特别高的国家,在同我国企业进口的过程中,由于我国企业在很大程度上不重视对其的要求,往往最后达不到日本方面的要求,进而被排除在外,因此日本的检测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我国企业农产品的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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