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论文(8篇典型范文)之第三篇
摘要: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内部建立法务机构或设立法律顾问岗位是加强法务管理,提高依法治企的重要手段。本文通过对中外文献研究,评述了有关企业法务管理职能的三种观点,提出了法务管理作为守夜人、参谋者和维护者的三大职能。
关键词:企业管理,法务,企业法,定位探讨
一、引言
企业法务管理职能最早出现于美国的大公司内部,在企业内部设立法律顾问岗位迄今已经六十多年历史。尽管法务管理已经是企业的一项日常职能,但我国企业法务管理的理论研究相当匮乏和发展缓慢,与法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地位极不相称,可以说法务管理学已经成为企业管理学研究的短板[1];国家层面的法务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实践上,企业法务管理定位也不够明确。要对企业法务管理进行清晰的定位,我们必须研究其发展历史。
二、理论研究综述
根据大量中外研究评述,法务管理职能内容的前人表述分为三个流派:风险观点、列举方法、涉法观点[2]。
风险观点认为,法务管理职能的主要内容就是管理法律风险,就是“救火”和“防火”,表述了人们对法务管理职能的直观认识,容易得到理解和认同;但把法务管理认同仅限于法律风险的管理,意味着法务管理并非一个独立的职能,而是企业风险管理职能下的一个子职能,这种片面的定位会降低企业对法务管理的兴趣和需求,不利于法务管理职能的现实发展。
列举方法观点认为,用列举方法能对公司法务管理职能的内容予以详尽描述,展示法务管理的许多具体价值,也便于法务专业人员的实践操作。许多美国公司内部律师职能就是列举方法,从合同、租赁等日常事务工作,到诉讼、知识产权、税收、员工关系等法律事务,再到法律预防、法律治疗和法律监督等众多职能[3];在国内的管理实践中,也是用列举方法予以规范法律事务机构的十项职能[4]。但列举方法不足之处在于:无法确定法务管理职能内容的边界,没有标准去判断,而且担心法务管理内容是扩大化了还是列举的内容不足。
涉法观点认为,法务管理是对公司所有涉法事务的管理,只要涉及法律的工作,都是法务管理的内容。在管理实践中,我国许多大型企业要求凡是公司审议事项涉及法律问题的,总法律顾问或法律机构负责人应列席会议并提出法律意见[5];凡是企业经营管理涉及到法律事务的,就是法务管理的职能范围。这种观点似乎将法务管理的范围扩大了,使得法务管理职能的内容显得空洞、虚大。在一个法制健全的市场经济体制里,法律渗透到企业管理的几乎每一个职能,每一个职能都是相关法律的遵守者,或者说企业的几乎每一个职能,都涉及法律事务。
目前的中外前人表述,都没有系统的研究过程,以说明是如何得到这些表述结论的;我们需要一个更明确的、范围准确的法务管理定位,以准确地反映企业法务管理职能的实践。
三、企业法务管理科学定位的必要性
对法务管理进行恰当定位,首先必须搞清楚法务的本质,这是所有法务管理问题的基础;其次,要密切联系当前依法治国、依规治企要求,实现法务管理与企业经营管理密切融合,从企业战略层面进行支持,从而树立行之有效的法务管理价值观。
(一)法务管理的本质要求
法务管理的本质其实是管理层运用法律进行管理的体现。管理层不需要精通法律,但他们必须对法务事项的后果承担起责任。在当今企业治理结构下,法务工作是管理层在起主导作用,法务管理的理念和价值主张,必须站在企业管理层的高度,结合法律的专业度来考虑;法务管理要将法律实践与商业实践有机结合,挖掘法律运用中的管理和商业价值,为管理层把好法律关,防范法律风险。
(二)企业对法务管理的迫切需求
法务管理与其所存在的经营环境关系密切,不同性质的企业,不同规模、行业的企业之间法务工作开展以及需求程度不尽相同。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相比,民营企业对法务工作的开展更具主动性,因为民营企业需要面对更多的法律风险,所以对法务工作的刚性需求大,开展也更具紧迫性。对国有企业而言,有的企业处于强势地位而对法务的需求就不是特别急切。从现实情况来看,不管企业真正重视法务管理与否,法务管理的重要性都切实地存在,在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实际上法务部门都可以介入。大到战略,中到经营管理的效率和效果,再往下是合规和风险控制,以及再具体的一些诉讼事务、法律事务等,法务管理工作都可以有所作为。
四、企业法务管理的定位
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我国对企业在当前法律制度规范下经营以及自由竞争越来越重视,法务管理处于企业管理十分重要的地位。法务管理面临的挑战较多,如何对法务管理进行合理定位,这关系到法务管理作用发挥和地位认可。通过研究中外知名企业的法律管理实践,法务管理必须履行好三种职能:
首先,控制法律风险,当好企业安全的守夜人。
作为企业的守夜人,需要有耐心、有能力、有智慧做好企业看护的工作。一是保护企业安全运营。要建立健全法律风险管控体系,对企业内外部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进行全面管理,定期进行法律风险梳理和风险分析,及时发现并解决企业管理中的法律问题,开展法律风险提示,降低企业运行中的法律风险,为企业创造价值。二是监督企业合法合规经营。要加强证照管理和企业经营管理的法律审核,提出法律意见,倡导企业特别是高层领导树立“决策先问法、违法不决策”的意识。三是维护好企业合法利益。不论是合同谈判、起草与审核等合同管理,诉讼、仲裁、行政复议与听证等纠纷管理,还是知识产权保护、法制宣传教育与提供法律咨询,目的都是直接或间接地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控制企业风险。
其次,健全治理体系,当好企业决策的参谋者。
所谓参谋就是要求法务人员在参与企业决策和谋划企业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以法律支撑保障企业稳健发展。一是要做公司治理的设计者。公司法务人员特别是总法律顾问要弱化传统的法律顾问咨询职能,强化在公司层面上为公司治理和战略决策提供支持,参与企业重大经济活动,参与公司决策层的公司治理体系、规章制度和企业改革方案设计。二是要做战略规划的制定者。企业规模的扩大和竞争环境的复杂性为传统法务管理提供了更加多样化的法律工作,法务人员从法律风险的角度参与战略制定分析具备很强的优势,了解、熟悉、掌握政策法律和国际规则,并遵照市场的游戏规则,法务管理必然将关注的焦点由交易处理和控制等日常事务,转向战略决策支持和为企业战略决策控制权的提供强力支撑,法务人员要成为企业高层决策的得力高参和亲密战友,有利于公司战略的执行。
最后,保障经营成果,当好企业形象的维护者
企业作为合法的市场主体之一,其经营成果受到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保护。企业法务部门应该具有商务意识,将保障和维护企业的经营成果纳入其工作职责之内,这是法务部门工作能否向纵深拓展,能否获得管理层重视的关键因素。企业法务部门要以相应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等作为依据,将理念贯穿于整个企业之中,并得到企业管理层、股东会、董事会、企业实际控制人等能够决定企业的发展方向和发展战略的人及组织的认同和支持。在保障和维护企业经营成果的过程中,企业法务部门需要注意收集和保护相关的直接证据和原始证据,注重与企业其他部门以及企业高层的沟通,必要时利用外部律师的力量,用以对抗竞争对手。同时,现代企业的资产结构中,无形资产的比重在逐步增加,很多上市公司无形资产所占比例都已超过所有资产的一半以上,无形资产的运作管理已成为企业法务部门的重要工作,法务部门要充当企业无形资产的经营者和扞卫者,营造企业良性发展环境,维护好企业良好形象。
结语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企业法务管理的内容也在与时俱进,日臻完善。科学的法务管理不仅是企业软实力的具体表现,也可大大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风险管控能力,是企业做大做强不可缺少的环节。总体来说,只要企业法务管理能够将以上三项职能抓落实、做出彩,不仅能够为企业扎好篱笆、打好桩基,还能推动企业健康高效发展。
参考文献
[1] 黄胜忠,健君.企业法务管理概论[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6.
[2] 张挺.企业法务管理职能内容的中外研究评述[J].生产力研究,No.9.2016(5).
[3] 伦道夫·艾尔.公司法律部——八十年代的发展战略[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9.
[4]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6号,第22条.
[5] 辛红.董事会审议涉法事项总法律顾问须列席[N].法制日报,2016-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