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在电子信息化时代, 大数据处理、数据挖掘、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在各个传统领域渗透融合。本文介绍了新业态形式下对《专利法》意义下的“技术方案”进行客体判断的问题。
关键词: 发明专利; 技术方案; 自然规律; 统计规律; 客体;
1 、引言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 中央提出要将“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总书记指出:要加快新兴领域和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新业态技术内容包括算法建模、用户体验、新兴技术等, 特别是大数据处理、人工智能技术在各个传统领域的渗透融合, 涉及人的参与的数据挖掘, 以及在传统领域及新兴领域中关于问题和对象的转变。
2 、新业态形式下对“技术方案”的判断思路
2.1、 客体判断理论阐述
新业态形式下我们需要以崭新的视角看待《专利审查指南》中有关客体的判断标准。《专利法》第2条第2款规定, 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专利审查指南》中, 又对《专利法》第2条第2款进行了解释:技术方案是指对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利用了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的集合。未采用技术手段解决技术问题, 以获得符合自然规律的技术效果的方案, 不属于《专利法》第2条第2款规定的客体。根据上述规定, 我们称技术手段、技术问题、技术效果是技术方案判断的三要素。
在目前的专利审查过程中, 我们正是通过三要素进行客体的判断。利用三要素进行客体的判断, 需要考虑要解决的问题与所采用的手段的集合之间的关系是否受到自然规律的约束。但是《专利法》及《专利审查指南》都没有对自然规律作详细说明。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 自然规律是指“存在于自然界的客观事物内部的规律”, 即物质运动固有的、本质的、稳定的联系。
现代自然科学揭示的规律大体有两类, 即机械决定论规律和统计学规律。
(1) 机械决定论规律。按照这种规律, 物质系统在每一时刻的状态都是由系统的初始状态和边界条件单值地决定的。
(2) 统计学规律。这种规律是由大量要素组成的系统的整体性特征, 而系统中的任一单个要素仍然服从机械决定论的规律。
一般而言, 在利用机械决定论规律解决问题的过程中, 所采用的手段必然是符合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 其通过技术手段解决的问题是技术问题, 实现的效果为技术效果。因此在发明专利审查实践中, 如果一个方案利用机械决定论规律解决了问题, 则一般情况下认定为技术方案, 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而对于统计学规律的使用则应注意:历史统计数据的使用并不必然构成技术手段, 仍需整体地看所解决的问题和为解决该问题而相应采用的手段是否是技术性的。如果是非技术性的, 则相应的方案不构成《专利法》意义上的技术方案, 不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
2.2 、方案实例解析
下面通过两个正反案例来说明一个方案是否应用了符合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 是否构成技术方案。
案例1:一种呈现在线空间各成员的方法, 包括:基于用户和联系人在共享在线空间中的共存值和社交网络关系数量来确定用户和联系人之间的关系值;将所述用户与联系人之间的关系值关联到所述成员的在所述共享在线空间中使用的指定视觉表示;以及基于所述关系值来将多个联系人相应的视觉表示进行缩放, 以适应可用屏幕空间, 从而使得具有较高关系值的联系人具有较大视觉表示。
案例解析:该方案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直观区分多个联系人之间的联系紧密程度。为解决这一问题, 所采用的手段集合是根据用户与多个共享在线空间的联系人之间的关系值进行联系人的放大或者缩小显示。从关系值的确定来看, 是由用户和成员在同一时间登录在线社交空间的频率来表示的共存值所决定的, 用网络客观数据来体现用户联系紧密程度, 遵循了自然规律。此外, 图标差异化显示 (放大/缩小) 利用了人眼的视觉感觉的自然属性, 人眼对放大/突出显示的图像/字体会产生更为强烈的视觉刺激, 利用了人的自然属性, 具有普遍性、客观性和规律性, 不会因人而异, 遵循自然规律。该解决方案所要解决的问题与所采用的手段集合之间受自然规律约束。因此, 该解决方案构成技术方案。
案例2:一种基于气温与经济增长的用电需求预测方法, 其特征在于, 包括以下步骤:
获取历史年度样本区间各日的平均气温数据、各个月度/季度的最佳经济指标增速数据和全社会用电量数据;
构建逐年同月/季经济增长指数计算模型, 根据所述历史年度样本区间各个月度/季度的最佳经济指标增速数据, 计算得到历史年度样本区间各个月度/季度的经济增长指数;
根据所述历史年度样本区间各个月度/季度的全社会用电量数据、平均气温和经济增长指数, 构建以全社会用电量为解释变量的逐年同月/季计量经济模型;
将历史年度样本区间同月/季的平均气温取平均值, 计算得到目标月度/季度的平均气温预测值;
获取目标月度/季度的最佳经济指标增速数据, 计算得到目标月度/季度的经济增长指数预测值;
根据所述以全社会用电量为解释变量的逐年同月/季计量经济模型、目标月度/季度的平均气温预测值和经济增长指数预测值, 计算得到目标月度/季度的全社会用电量预测值。
案例解析:本申请请求保护一种用电需求预测方法, 其根据历史气温数据和经济增长数据来预测全社会用电量, 这些气温和经济增长数据仅仅是统计数据, 大数据处理本身或历史统计数据本身的使用并不必然构成技术手段, 需整体地看解决的问题和为解决该问题而相应采用的手段是否是技术性的。本申请用电需求的预测是基于经济-电力关系, 通过经济指标的大数据分析而非通过设备固有的耗电性质来实现预测。从整体来看, 方案并未体现出气温参数、经济指标与获得的用电预测之间的关系是符合一定自然规律的, 其所采用的手段并非是遵循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因此, 本申请的方案未解决技术问题, 未采用遵循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 也并未获得技术效果, 不构成技术方案。
3、 结束语
本文介绍了新业态下关于技术方案的判定理论, 通过两个案例对方案是否使用了符合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进行了分析判断, 这给工程技术人员在进行发明专利申请时提供了一定的借鉴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