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文的论述,我们意识到当我们不是从纯粹的理性思考,而是观察者的角度审视“华夏民族”和周边民族的生存边界时,就会发现我们对于民族的理解往往是模糊的,甚至是将近百年以来所形成的认识视为千年不变的历史事实。因此,当我们试图分析少数民族民间文学的文化遗产时,必须要建立适当的取舍标准。不仅要考量我们所选择的研究对象是否真正拥有漫长的发展历史,符合少数民族民间文学的基本特征;同时,我们也要以审慎、客观的态度去处理文人文学在吸收、借鉴少数民族民间文学时所采取的策略。
在传统意义层面上,民间文学并不受到重视,这主要是受到儒家思想的影响。同时,明清两朝对西南少数民族实行的“土司分治”制度,以及当地“溪峒文化”的制约,民间文学中的古歌、歌谣、民族史诗长期被忽视,成为游离于主流文化圈之外的边缘文化。但这并不意味着少数民族民间文学的成果不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事实上,身处主流文化圈的文人在某些特殊境遇下会与诞生于人民群众中的少数民族民间文学发生直接的联系。这当中有两个例子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
其一是屈原所开创的“楚辞”,第二是刘禹锡创造的“竹枝词”.屈原、宋玉为代表的楚国文人在本国巫风盛行的文化语境中,根据楚地方言中多“兮”的语言表达习惯,将楚国民间传说中的神话人物形象、历史遗迹,乃至现实生活中真实存在的人物、事件作为文学创作的素材。由于楚国长期与中原地区隔绝,形成了独树一帜的文化传统,代表当地少数民族的民间传说、民间歌谣也沾染了厚重的巫术色彩。他们是楚地人民在长期生产实践中生活积累所形成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屈原被贬之后获得了亲近民众、了解民生疾苦的机会,也为他更多地了解楚地的民间文学作品创造了碰撞的契机,屈原正是在充分吸收和借鉴楚国民间文学养分的基础上创造了中国文学两大源头之一的“离骚”.类似的故事在千年后再次上演,晚唐诗人刘禹锡被贬夔州之际,获得了亲近民众、更多地了解民生疾苦和民间文化的机遇,创造性地将流行于巴蜀地区的竹枝词吸收为文人文学的创作范式。这种艺术表现形式的突出特点是“志土风而详习尚”,重点以表现当地民众的风土人情。
由此可见,少数民族民间文学与文人文学之间并非鸿沟深隔的两种艺术范式,二者之间存在着相互交流、相互补充的空间。
通过上文分析,我们发现少数民族民间文学与文人文学能够建立起联系,关键在于三点:其一,二者都是人民群众历史文化的凝聚,展现了特定历史语境中人类最真实、最美好的情感,形成了具有本民族文化特性的文化形态;其二,二者在情感表达和价值诉求层面具有高度的相似性,是特定民族在本民族历史发展中所塑造的民族审美范式的具体表现;其三,不同历史阶段的人民群众都能够在少数民族民间文学作品和文人文学中感受到相对稳定的民族性格,而民族性格一旦形成就很难改变,它提供了民间文学与文人文学之间可能发生碰撞的契机。
三、少数民族民间文学与文人文学的互动性
少数民族民间文学是特定民族历史文化的凝聚,作为这一民族最具代表性的文学文本,它所承载的绝不仅仅是文字的记录和历史的痕迹,更多的则是属于某个民族文化延续和发展的证明。二者的互动关系从19世纪中叶逐渐增多,这也从客观上说明了中国社会在这一阶段发生的深刻变革。
进入到20世纪,随着“纯文学”观的建立,人们对少数民族民间文学的理解也有了新的变化,集中表现为以突显民族意识的目的去认识文学作品。我们认为“一个民族的族群意识通常是在‘他者’的文化环境去回窥和审视‘我者’的。”[9] (P82)民间文学与文人文学的互动关系开始出现新的模式---民间文学流向文人文学的“单行道”正在被取代,具有少数民族身份和强烈民族意识的民族作家主动地承担起文学创作的使命。他们采取20世纪所流行的小说、戏剧、散文等体裁,将自己对家乡的认识、对民族记忆的拒绝转化为新时代的民族之声。正是在这一过程中,从湖南的湘西走出了一位伟大的苗族作家沈从文,他可以被认为是具有鲜明民族色彩和现代文人意识的第一人。在沈从文的身上,我们能够感受到湘西的原始,也能够体察到湘西水乡的纯美。无论是翠翠的美貌,或是天保、傩送的竞争,作者力图表现的都是人性深处最美好的一面。我们从沈从文小说中看到的正是文人文学从少数民族民间文学作品中所获得灵感的新趋势,它展现了苗族群众千年来传承的文化传统,也就是这个民族最重要的共同心理。这是因为,为了增强本民族的凝聚力,或者说组建民族共同体,他们总是要努力彰显某一民族的独特性、特殊性,包括生活习俗和文化传统的。他们在其上赋予丰富、强烈的情感,最终使其成为某一民族的情感标志。在某些文明程度较高的民族中,他们会从自己的日常生活中构建自己所认可的文化风格,我们在构建少数民族民间文学与文人文学之间的联系时,不仅要考虑到二者的互动效应,也要考虑到现代社会对其可能产生的冲击。首先,传统意义层面的文人文学或主要抒发作者本人的内心情感、或以特定历史阶段的社会现实为表现对象,甚少涉及到周围的环境因素。少数民族民间文学中的文本大量诞生于原始社会,带有浓厚的原始思维特征,先民们在创作这些作品时更多地是基于人与自然关系的考量。仅从这一点而言,我们就应该意识到少数民族民间文学对于当下文人文学创作的意义和价值所在,它首先在于为我们理解周围环境提供了新的价值选择。其次,现代意义的少数民族作家们究竟应以何种面貌出现在当代文坛,才可以被认定为彰显了本民族的文化色彩。这仍旧是一个没有达成共识的问题。但我们始终坚信,少数民族民间文学与文人文学并非壁垒分明的文学范式,他们同样是特定历史阶段中民族记忆的显现。所不同的仅仅是表现方式和主题选择略有不同,二者的互补性正好填补了对方存在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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