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创作主体为社会底层民众,民间故事一直被认为是弱势群体的心灵写照,心理补偿与情感宣泄则是民间故事的主要功能,民间故事的典型特征有二:其一为民间故事当中穷苦的人总是能够得到神灵等超现实力量的帮助,得偿心愿;其二为穷苦的人总是集各种美德于一身,而富人形象则往往兼具贪婪、愚蠢、凶残等特点,而且不得善终。“依靠神灵”与“贬他扬己”这两种特征共同构成了民间故事的审美趣味,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农耕时代普遍存在的社会文化心理。然而,就东北民间故事而言,民众的表述当中既有对超现实力量的尊崇依赖,也有对主体力量的极大肯定,既有对上层人群的讥刺贬损,也有对掌握财富的人乃至财富本身的认同,从而反映出乡土精神世界丰富复杂的面貌。
一、东北民间故事对超现实力量的多重理解
在佛教、道教与萨满教思想的共同影响下,对鬼神精怪以及其他超现实对象的信服尊崇大致构成了东北传统民间信仰的内容。民间故事是底层观念的直接传达,自觉强调超现实力量的神通广大并且能够左右人事,是民间信仰作用的结果,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故事当中人的主体力量始终听从这些神秘观念的摆布。
在东北民间故事里,超现实对象与现实的人建立联系并发生作用,大致有“人获得帮助”和“人(一度)受到损害”两种情形,“人获得帮助”这类故事基本上遵循“善有善报”的朴素逻辑,人获得的帮助主要来自“神灵”或某些“精怪”,“人(一度)受到损害”的故事则通常以“精怪”与“亡灵”无端作祟为主要情节。
故事中的“神灵”主持公道,或使好人转世为大官,坏人转世为牲畜(如《来世图》[1]《还债》[1]613),或使好人死后为神(如《老跑腿子和淹死鬼儿》[1]619),或使好人获得好运(如《接穷神》[2])等;“精怪”前来报恩,或使好人避开灾祸(如《鱼老头和王八精的故事》[2]595),或使好人获得财富(如《红顶瓜皮帽》[1]654),或使好人获得妻子儿女(如《狐仙妻子》[1]590,《蛤蟆儿》[1]465),或使好人获得法术(如《胡长修》[2]600)等。
“(一度)受到损害”的故事往往在乡土生活里常见事物当中开展想像,表现为“精怪”(如“马猴子精”、“蜘蛛精”、“猪槽子精”等)或亡灵(如“淹死鬼儿”、“吊死鬼儿”等)作恶,这些鬼怪或掳掠女子为妻(如《猴子的屁股为什么是红的》[2]532),或引诱他人做“替身”使自己还阳(如《老跑腿子和淹死鬼儿》),或以其他方式作恶(如《康仁卖豆腐》[2]628、《蜘蛛精》[2]511、《猪槽子成精》[2]552、《熏蚊子》[1]617),但是其行动造成的危害多是暂时的,最终人们仍然能够降服这些超现实对象。尽管超现实崇拜现象在民间生活当中相当普遍,但是并不意味着现实理性在民间故事当中的缺席。在东北民间故事中,存在着大量肯定人的主体力量、强调现实生活经验作用的文本,情节生动曲折,否定超现实存在的同时不失民间生活情趣。
吉林省流传的《蒸面人》[1]374故事讲述的是兄弟两人在失窃后想出一条妙计,弟弟当众谎称三月三狐仙会在洞府显灵,哥哥则在这一天来到狐仙洞,在众人的围观下焚香叩头,求狐仙指点,果然在洞中拿到了一块青石板,上面写着“银钱丢了别发蒙,做个面人儿锅里蒸;蒸熟面人儿别为难,三日贼死钱归还。”众人都惊叹狐仙的灵验,那个盗取银钱的小偷三滑儿听说了,生怕自己会死掉,赶紧在夜里把钱从窗眼儿扔回兄弟俩的屋里。故事在最后说:“三滑儿哪里知道,这压根儿就不是狐仙显圣,是聪明的小宝想的办法”.蒸面人的习俗在我国北方地区广泛存在,但多以“秋尝”、“荐新”为主题内容。故事提及的“做面人上锅蒸”来惩治小偷的做法,目前还没有发现相对完整的民俗记载,认为蒸面人可以将小偷蒸得“全身燎浆大泡”乃至死去,体现出的是民间顺势巫术思想。民间巫术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广泛存在,但是这则故事却将民间地仙信仰与民间巫术思想全然否定,“狐仙显灵”和“物归原主”都是人的计谋与策划,故事肯定了“小宝”的智慧与经验,也是在肯定人的主体力量。
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一带有《鱼骨庙》[1]903故事流传,讲述的是一个穷秀才要进京赶考,没有路费,只带了咸鱼干上路,在路上看见一只野鸡被套子套住眼看就要被勒死了,觉得可怜,就把它解下来放生,他转念一想,下套子的人一定很穷,没有野鸡怕是难以度日,于是就把咸鱼干用野鸡套子套上。秀才中举还乡时路过这里,见原处建起了一座“鱼骨庙”,他看后思考一番明白了,在庙门上题了四句话:“临去野鸡套,回来鱼骨庙,不是神仙给,本是凡人造。”这个故事还有异文,情节基本一致,但是鱼骨庙前的几句话略有差异:“信神有神在,不信土垃块。鲤鱼换兔子,本是人作怪”.
民众在与自然界相处的过程中幻想借助外部力量来改变生存环境,改善自身境遇,寄希望于上天与神只,从而生成各种民间崇拜现象,与此同时,在生产和实践过程中,也会不断加深对外部环境的认识,逐渐发现客观规律。故事的结尾处表明了这一观点:神仙只存在于观念当中,如果相信有神的存在,神像就代表着神圣的存在,如果不相信,神像不过是泥塑木雕而已。
东北民间还有一些关于“神仙”的情节诙谐的故事,在《城隍转脸》[1]906的故事当中,“城隍老爷”贪财枉法,被人间的县令数落,羞得不敢正面示人,居然把脸转了过去,再也转不回来。在《拖土地爷》[2]649的故事里,“土地爷”故意使坏,让王佐脑袋疼,王佐在给土地爷还愿的时候,把土地爷的泥像当成了拴马桩,马惊之后把土地爷拖进了高粱茬地,土地爷“胳膊拖掉了,腿也拖断了,脸上的红色、头上的黑色都拖掉了几大块,露出了几绺子苘麻”.诸如此类敢于大胆嘲讽佛道神仙,对各路鬼神大不敬的故事在东北民间广泛流传,为民众所津津乐道。只有在生存和生活中摆脱对神灵的高度依赖这一前提下,才能够生成这类“口无遮拦”的故事,说明超现实崇拜普遍存在的同时仍然存在着一种反信仰的力量。
罗马尼亚学者亚·泰纳谢说:“如果否认在罗马尼亚的民间创作中有着宗教的神秘因素(信仰超自然的力量、巫术和迷信)这种明显的事实,那是错误的;但如果认为在民间文化的创作中只有宗教的内容,那将是更严重的错误。”[3]
他认为民间创作包含着“世俗精神与宗教精神的矛盾”.民间故事在通常情况下会为“神性”造势,强化民众对超现实力量的崇拜,维护“神仙”世界的权威性,但是神权的威慑力并非永远强大,当民众逐渐认识到超现实力量在生活中所起到的作用尚不如自身的体力与经验所达到的程度,对神鬼的怀疑就会动摇之前的信仰,世俗生活中每一次人力的胜利都会将这一新的认识加以深化和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