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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审美和传媒三者的结合创造地域风情美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4-08-11 共4554字
论文摘要

  传媒是信息传播的媒介,能传递五洲风云之变幻,发布四海浪涛之涨落;审美是情感的抒发,能展示世间万象之情状,抒发人间百态之情感。

  不论是信息的交流,还是情感的传达,都既不能是空穴来风式的毫无依凭,也不能是天马行空式的漫无边际,这就需要传媒与审美的联姻。传媒借助审美这束幽远的灵光普照,再也不是“身无彩凤双飞翼”,却早已是“心有灵犀一点通”了;审美依托传媒这位现代的神行太保“坐地日行八万里,巡天遥看一千河。”其实,传媒与审美早就开始了亲密的交往和友好的合作了。从周代巡视各地的歌谣采诗官到今天代表国家的新闻发言人,从唐代歌楼酒肆飘扬的酒旗到当今电视网络闪亮的广告,可以说传媒如果忽略了审美的介入,仅仅是信息的播放器;而审美失缺了传媒的帮助,只能成为美丽的幻影。“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因为审美的加入,传媒的天空将更加湛蓝辽阔。

  一、电子时代的形式美

  只要有传媒的载体,就一定要对这个载体进行必要的修饰,从身体器官的表情到文字书写的表意,又到影视画面的传情,再到网络界面的互动,一言以蔽之,凡是有效能的传媒都要运用审美的法宝。

  只要有审美的对象,就一定会对这种对象予以充分的美化,从口头表达的技巧到印刷符号的装饰,又到广电语言的讲究,再到综合媒体的联动,不论怎样说,凡是有意义的现代审美都会借助传媒的包装。

  可以说,不论是传媒伴随审美,还是审美依附传媒,从远古的结绳记事到而今的飞信彩铃,传媒从未有过像今天这样对审美有着须臾不离似的依赖感,而审美也对传媒有着前世姻缘般的儿女情。尤其是电子时代这样一个信息飞速传递和急速增长的时代,为了使传递的信息能够引起我们的关注,那传递这个信息的媒体首先就必须吸引我们的眼球。那什么样的东西才能吸引我们的眼球呢?一定是外表光鲜而光亮、制作精良而精美、呈现耀眼而抢眼的媒介了。这个媒介当然要符合形式美的基本法则。总之,在传媒与审美的关系上,电子时代的传媒必须讲究形式美。而此处的形式美,绝非仅仅指对称均衡、单纯齐一、调和对比、比例和谐、节奏韵律和多样统一等“外在性”的形式美,我们追求的是声音、文字、图画这三种感性形式协调合适后产生的形神兼备的形式美。

  电话、唱片、电影、广播、电视、手机、网络,这些都可以称之为电子时代的传媒。那么,如何让形式美为电子时代的传媒锦上添花呢?我们以网络传媒为例予以说明。

  一是,图文并茂的界面。据科学家实验证明,人的感觉器官对图像的敏感要远远高于文字,然而,历史学家和文学家却说真正走进我们心灵并被我们牢牢记住的是文字;那么,能否做到图像和文字的结合呢?画题诗、小人书、影视剧的字幕都实现了图与文的结合,然而它们又是图为主、文为辅。有没有能够根据传媒的内容来确定二者的比例的一种媒体呢?这就是网络,它的界面或主页、首页无不是图文并茂。主流的新闻报道,文为主而图为辅;各种商业广告,图为主而文为辅;至于论坛、博客、空间呢,何主何次,就全凭网民个人的情趣爱好了。

  二是,声画一体的呈现。在所有的电子传媒中,能够容纳电话、唱片和广播的传声功能的媒体,又有图像效果的有影视、网络和手机。在声画一体的呈现方面,影视、手机和网络相比,影视制作更精致,但由于编导通过特殊的技术手段或程序软件已经将一切固定下来了,因此受众不能参与其中;手机虽有声音与画面的功能,但主要用途是通话,要实现声画同步的一体性,目前还有技术上的困难。只有网络(除去其中和影视一样功能的部分外),才能真正做到根据网民的喜好自己设计、编辑、上传自己制作的视频、网页和动漫。可以说,只要掌握了一定的编辑技术,能够运用编辑软件,都能够随心所欲地制作自己满意的作品。

  三是,动静结合的方式。传统的媒介如纸质的报刊、空间的张贴和户外的标识等都是静止的,于是动静结合可以说是几乎所有电子传媒的最大优势,除了声音是动感的,其文字也能够活蹦乱跳,图像可以闪挪腾跃。网络和其他电子媒介相比较,电话、唱片和广播主要体现在声音的“流动”效果上,而影视的动静结合是编导事先安排制作完成后观众欣赏的效果,手机由于视听功能的分离,它的动态的声音和静态的画面也是不能高度结合的;那么就只有网络不论是动的声音,还是可动可静的文字、图像,既可以在官方网站的主页进行适合需求的安排,也可以在私人空间完成随心所欲的设计。

  通过以上三种途径,作为电子传媒代表的网络就充分将审美的形式美的精髓发挥到了极致,达到了形神兼备的效果,从而为我们提供了一道美奂美轮的视听盛宴,一次美妙绝伦的传媒享受,一次美不胜收的接受效果。

  二、地域特色的风情美

  当今的传媒实际上已经陷入了两难的尴尬地步:它既要讲究形式奇观以吸引眼球,又要追求内容为王以占领市场。毋庸置疑,对形式美的讲究不仅是各种传媒载体追求的必要效果,也是所有审美对象应有的必备要素,缺少了形式美的对象是很难吸引人们的眼球,在当今这样一个视觉文化泛滥成灾的环境,在市场经济洪波涌起的时代,文化尤其是高雅而经典的文化,再也不是“皇帝的女儿不愁嫁”了,何况现在我们讨论又的是文化产业,是那些能在市场上流通、畅销并盈利的“文化”。

  客观地讲,目前的传媒在形式美观的注重上已近乎完美,那么,在内容充实丰富方面则大有文章可做。然而,传媒在文化产业兴起的局势下,如何做好“内容为王”是一个永远而广泛的话题。我们认为,品牌打造是任何传媒宣传特色的战略突破口,而在文化、审美和传媒三者的结合上,创造地域风情的人文美是实现“内容为王”的战略突破口。

  不论是翻看报刊,还是打开电视,也还是登陆网页,尽管林林总总,花花绿绿,总感觉“千人一面”和“大同小异”:主流新闻从中央媒体到地方媒体不外乎是领导行踪、国事活动、社会热点的天下大事;民生新闻从纸质媒体到电子媒体大概也是邻里纠纷、交通事故、百姓起居的家庭琐事。就在业界纷纷抱怨“同质化”竞争、“跟风式”克隆大行其道的时候,我们思考过没有,从审美风格来说其突破口在哪里呢?那就是展示地域风情人文美是传媒脱颖而出的制胜法宝。众所周知,文化之所以魅力无穷而生生不息,绝不是那些随大流的、赶时髦的东西而造成的,一定是每个传媒结合自身环境和发挥自身优势,才能突出地方特色和提升地方影响。尤其是将地方悠久的历史文化、独特的民俗文化、奇异的山水文化和有影响的名人文化开发出来,予以包装和打造,形成优美而厚重的人文风情美,可以最终达到地方的文化事业的建设和文化产业的崛起的双丰收。

  哈尔滨是中国着名的历史文化名城和旅游城市,有着“东方莫斯科”、“东方小巴黎”以及“冰城夏都”等美称。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历史文化造就了这座具有异国情调的美丽都市。哈尔滨建筑风格别具风韵,很多欧式建筑遍布市区;它不仅荟萃了北方少数民族的历史文化,而且融合了中外文化。尤其是隔年一届的“哈尔滨之夏”盛况空前,从享誉中外的音乐节到旅游节、国际啤酒节,还有众多的民俗表演、摇滚组合、快闪表演、魔术杂耍、行为艺术、街头绘画等现代艺术表演尽展哈尔滨的艺术品味、开放包容、时尚活力。对此,从黑龙江到哈尔滨的电视台、广播电台、各种报纸都予以全方位和多角度的报道,不仅有国内的各路媒体参与其中,2012年,还有来自11 个国家知名媒体机构的20 余名记者参加了“迷人的哈尔滨之夏:境外媒体看哈尔滨”大型活动,这是继上年“亚洲媒体松江湿地哈尔滨之旅”之后,境外媒体集体来访哈尔滨的又一次大型活动。

  面对激烈的竞争,地方传媒常常“端着金饭碗要饭”,往往走入了以追求高端、洋气和全面的误区。在“差异化”的竞争时代,更应该以“地域文化牌”应对,其核心是利用自己独特的地域文化优势,打造不可复制的特色节目内容。因为与中央和省级传媒相比,地方传媒与其观众共处一域,文化同根同源,有共同的文化维系力,它的受众在思想情感、生活风尚、文化品位方面更愿意从本土文化得到身份认同和情感接受,所以观众的主动参与性强,信息传播容易互动交流。覆盖区域小,容易准确细分目标观众是城市电视台独具的优势。由此可见,地域文化的多样性为地方传媒的人文风情美表现提供了丰富深厚的文化土壤。

  三、文化魅力的个性美

  作为现代传媒不仅要有形式美的效果,人文美的内容,还应该有个性美的风格。电子时代的形式美让传媒更加地光鲜亮丽而光彩夺目,媒体发布的大幅广告真可谓美轮美奂;地域风情的人文美让传媒懂得了守土有责而特色鲜明,媒体参与的文化活动那才是有声有色;传媒所追求的不论是形式美,还是人文美,如果失去了个性美,则难免雷同重复,将在激烈竞争的文化产业的市场经济中黯然失色,最终被受众弃如敝屣而无人问津。然而,传媒的个性美则不能理解成制造流言蜚语以吸引眼球,制造奇谈怪论以蛊惑受众,炒作绯闻轶事以增强卖点,传播街谈巷议以博取围观。质言之,传媒的个性美是应该有文化的,是文化魅力意义上的个性美,绝不是“嗓门惊人”、“语言雷人”、“恶搞吓人”、“搞笑逗人”一类的街头泼皮的杂耍、乡间妇人的瞎闹的“个性”。

  个性美,是指一个区别于他人的,在不同环境中显现出来的,相对稳定的而又充满魅力的言行模式和风度气质等心理特征的总和。扩而言之,一个地方、一个行业、一件事物有别于同类而表现出来的独特性的呈现方式、行为范式,并具有鲜明的风格特征和形象魅力。个性之所以美,其真谛和实质恰如陆机《文赋》中说的“石蕴玉而山晖,水怀珠而川媚”,文化就是其中的“玉”和“珠”,因此个性美这是一种“有诸中而形于外”的美。所谓的“人无我有,人有我精,人精我特”,说的就是在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努力挖掘富有地方风情特色、具有地方风景特征、充满地方风俗特点的资源予以开发和提炼、打造和加工、承传和传播。

  正是不同民族、不同自然环境、不同人文的个性美,构成了涉及历史、涉足自然、涉及人文的魅力,为开发和打造不同形态、不同内涵的文化产业提供了独一无二的资源,也为文化产业园区的建设,文化产业项目的开发融入了创意思维。好的文化产业园区,总是充满个性的魅力,不仅可以带动地方经济,营造区域产业特色,还可以改善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文化产业园区成为文化创作、创新、创意的平台,为文化策划者提供了施展的空间,为打造文化品牌创造了平台。如国内有名的常州中华恐龙园、大唐芙蓉园、西溪创意产业园、上海大观园、桐庐文化创意园、周庄文化创意产业园等等,无不具有个性的美,打响了文化品牌,形成了文化产业链,带来了可观的效益。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不少地方,特别是西部相对落后的地区,照搬沿海经济开发区的模式,打着“后发型和追赶型”发展的旗号,在文化产业的发展上,竞相盯上“文化园区”。美其名曰“创新战略”、“园区驱动”,“板块经济”、“大开发、大产业”,实则亦步亦趋,似曾相识,搞出的东西不伦不类。用通俗的话说,这种做法叫“大豆理论”,也就是说只要有豆子在就不会错,打个豆浆榨豆油都行,做得干的弄得稀的都没问题,豆腐脑和臭豆腐皆有香味。这样作到头来终会发现这个豆子不是“真豆子”,只是一个外表光鲜的“石豆子”,打不出浆、点不出脑。有些“产业园”、“大场馆”,少了“金豆子”,成了供参观的“景点”,甚至成了政绩垫脚石。产业园区没有植入特色之根,就无法生长文化之树,更难结出产业之果。因为,国人对文化消费的审美要求越来越高,审美视野宽了,对文化产业个性美要求高了,大路货、跟风型的文化产业,毫无个性美,图一时光鲜“诱惑”消费者,但最终成不了气候,甚至门前冷落车马稀。有的“产业园”热闹一阵后,就成了烂尾楼,或改作他用,文化荡然无存,产业销声匿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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