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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G学院高职教师绩效考核体系设计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02-05 共6300字

  4 XG 学院高职教师绩效考核体系设计

  4.1 关键指标选取的调查问卷设计

  4.1.1 调查目的及样本选取

  本问卷的调查目的是科学选取高职教师绩效考核的关键指标;样本(即:调查对象)采用随机选取的方式,包括高职院校的专家、领导和普通教师,比例关系约为 1:1:2。

  4.1.2 问卷设计

  调查问卷由调查目的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其中调查内容由三个多项选择题组成,详见附录二。

  4.2 关键指标的确定及评分规则

  这次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 20 份,回收有效问卷 20 份,回收率为 100%,调查对象包括高职院校的专家 5 人、领导 5 人、普通教师 10 人。结合问卷调查的结果,运用关键绩效指标相关理论,本论文确定了高职教师绩效考核的 3 个一级指标和 10 个二级指标。详细情况如下:

  4.2.1 反映高职教育特殊要求的关键指标及评分规则

  结合问卷调查结果,我们选取职业资格证书和社会服务两个指标作为考核高职教师是否满足高职教育特殊要求(以下简称:高职要求)的关键指标,并制定了相应的量化评分规则,具体方案如下:

  (1)职业资格证书量化评分规则:高级 5 分,中级 3 分,初级 1 分;多个职业资格证书可以累加,如某教师拥有两个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则本项得 10 分。

  (2)社会服务量化评分规则:主持服务企业、解决企业发展难题等项目 8 分,其他参与者 4 分;多个项目可以累加,如某教师主持 2 个服务社会项目,则本项得 16 分。

  为防止造假,营造公平环境,加强对服务社会项目的审核:必须产生经济利益并按比例上缴学院的社会服务项目才算数。

  以上量化评分规则可根据学院发展阶段和实际需求予以调整(后面各个项目的评分规则也可调整,不再赘述)。

  4.2.2 反映教学工作的关键指标及评分规则

  根据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双重要求,结合问卷调查结果,我们选取教学工作数量、教学工作质量、专业及精品课程建设、比赛与荣誉四个指标作为考核高职教师教学工作的关键指标,并制定了相应的量化评分规则,具体方案如下:

  (1)教学工作数量

  量化评分规则:每学期基础工作量 80 课时,每学期实际工作量不足基础工作量的本项 0 分;实际工作量每超基础工作量 1 课时 1 分,超工作量越大,本项得分越多。

  (2)教学工作质量

  教师的工作对象是学生,教师工作质量的高低学生最有发言权,所以教学工作质量以学生评教成绩为准,具体量化评分规则如下:
论文摘要

  (3)专业及精品课程建设

  专业建设的量化评分规则:学院专业带头人 10 分,骨干教师 3 分;国家级示范(试点)专业负责人 10 分,主要参与人(前三位)8 分,其他参与人 4 分;省级示范(试点)专业负责人 8 分,主要参与人(前三位)6 分,其他参与人 4 分。

  精品课程建设的量化评分规则:国家级精品课负责人 10 分,主要参与者(前三位)8 分,其它参与者 4 分;省级精品课负责人 8 分,主要参与者(前三位)6 分,其它参与者 2 分;市级精品课负责人 6 分,主要参与者(前三位)4 分,其它参与者 1 分;院级精品课负责人 5 分,主要参与者(前三位)3 分,其它参与者 1 分;

  (4)比赛与荣誉

  比赛获奖情况量化评分规则:参加国家级教师技能比赛或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职业技能比赛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 10 分、8 分、6 分;省级比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 8 分、6 分、4 分;院级比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 6 分、4 分、2分。教学名师量化评分规则:国家级教学名师奖 10 分,省级教学名师奖 8 分,市级教学名师 6 分。

  教学成果奖量化评分规则: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四名)10 分,其他参与人 6 分;二等奖(排名前四名)8 分,其他参与人 4 分;三等奖(排名前四名)6分,其他参与人 2 分。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四名)8 分,其他参与人 4分;二等奖(排名前四名)6 分,其他参与人 2 分;三等奖(排名前四名)4 分,其他参与人 1 分。

  4.2.3 反映科研工作的关键指标及评分规则

  高等职业教育具有高等教育的属性,科研是高职教师的一项主要工作。结合问卷调查结果,我们选取“学术专着、论文及教材类”、“课题”、“科研成果奖”、“技术发明奖”

  四个指标作为考核高职教师科研工作的关键指标,并制定了相应的量化评分规则。具体方案如下:

  (1)学术专着、论文及教材

  专着量化评分规则:出版学术专着的,独着及第一人 10 分,其他人员 5 分。

  论文量化评分规则:在 SCI 和 EI 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的,独着及第一作者 7 分,其他作者 3 分;在核心期刊及 ISTP 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的,独着及第一作者 5 分,其他作者 2 分;在国家及省级刊物独着及第一作者 2 分,其他作者 1 分。

  教材量化评分规则:教育部统编教材主编 5 分,副主编 3 分,参编 1 分;公开出版的一般教材或校本教材主编 3 分,副主编 2 分,参编 l 分。

  (2)课题

  主持并完成国家级课题 10 分,主要参与人(前五名)8 分,其他参与人 6 分;未结项的项目分值相应减半。

  主持并完成省部级课题 8 分,主要参与人(前五名)6 分,其他参与人 4 分;未结项的项目分值相应减半。

  主持并完成厅局级课题 6 分,主要参与人(前四名)4 分,其他参与人 2 分;未结项的项目分值相应减半。

  主持并完成院级课题 8 分,主要参与人(前四名)6 分,其他参与人 4 分;未结项的项目分值相应减半。

  主持并完成学会类课题 4 分,主要参与人(前四名)2 分,其他参与人 1 分;未结项的项目分值相应减半。

  (3)科研成果奖

  科研成果奖包括自然科学成果奖、社科成果奖、教学成果奖省部级科研成果政府奖:一等奖(排名前五名)10 分,其他参与人 8 分;二等奖(排名前五名)8 分,其他参与人 6 分;三等奖(排名前五名)6 分,其他参与人 4 分。

  厅局级科研成果政府奖:一等奖(排名前四名)8 分,其他参与人 6 分;二等奖(排名前四名)6 分,其他参与人 4 分;三等奖(排名前四名)4 分,其他参与人 2 分。

  省(部)级行业协会科研成果奖励:一等奖(排名前四名)4 分,其他参与人 2 分;二等奖(排名前四名)2 分,其他参与人 1 分;三等奖(排名前四名)1 分。

  (4)技术发明奖

  发明专利第一完成人 10 分,其他参与人 6 分;实用新型专利第一完成人 8 分,其他参与人 4 分;外观设计专利第一完成人 6 分,其他参与人 2 分。

  4.2.4 关键指标体系

  综合 4.2.1、4.2.2 和 4.2.3 分析结论,本论文选取的高职教师绩效考核一二级指标体系如下表所示:

论文摘要

论文摘要

  高职教师绩效考核的指标有了,下一步就是确定各指标在教师绩效考核中所占的比重。层次分析法(AHP)合理地将定量决策与定性决策结合起来,是一种较好的确定指标权重的方法。下面,本文将在问卷调查的基础上运用层次分析法(AHP)确定高职教师绩效考核体系中各指标的权重。

  4.3 指标权重确定的调查问卷设计

  为使高职教师绩效考核体系中各指标的权重更加科学合理,本文基于层次分析法(AHP)的要求设计了关于指标权重的调查问卷。

  4.3.1 调查目的及样本选取

  本问卷的调查目的是科学合理地确定影响高职教师绩效考核的各指标的权重;样本采用随机选取的方式,包括高职院校的普通教师、中层领导、院级领导和学生,比例关系约为 7:2:1:3。

  4.3.2 问卷设计

  影响高职教师绩效考核结果的因素有三个,分别是高职要求、教学工作和科研工作;影响高职要求的因素有两个,分别是职业资格证书和社会服务;影响教学工作的因素有四个,分别是教学工作数量、教学工作质量、专业与精品课程建设、比赛与荣誉;影响科研工作的因素有四个,分别是学术专着、论文及教材,课题,科研成果奖,技术发明奖。为科学合理地确定各指标对上一级指标的权重,特进行问卷调查,详见附录三。

  4.4 指标权重的确定

  4.4.1 调查数据的整理分析

  这次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 103 份,回收有效问卷 98 份,回收率为 95%,调查对象包括高职院校的普通教师 54 人、中层领导 13 人、院级领导 7 人和学生 24 人。对调查问卷中每项指标的得分求平均数(结果四舍五入),得出如下结论。

  在影响“高职教师绩效考核”的三个一级指标中,高职要求得 3 分;教学工作得 7,科研工作得 4 分;在影响“高职要求”的两个指标中,职业资格证书得 5 分,社会服务得 3 分;在影响“教学工作”的四个指标中,教学工作数量得 6 分,教学工作质量得 5 分,专业及精品课程建设得 3 分,比赛与荣誉得 3 分;在影响“科研工作”的四个指标中,学术专着、论文及教材得 8 分,科研得 4 分,科研成果奖得 1 分,技术发明奖得 3 分。

  4.4.2 运用层次分析法(AHP)计算“高职教师绩效考核”各指标权重

  (1)构造、填写判断矩阵

论文摘要

论文摘要

  (6)结论

  在影响“高职教师绩效考核”的三个指标中,高职要求的权重是 0.214,教学工作的权重是 0.5,科研工作的权重是 0.286。

  4.4.3 运用层次分析法(AHP)计算“高职要求”各指标权重

  (1)构造、填写判断矩阵

论文摘要

论文摘要

  在影响“高职要求”的三个指标中,职业资格证书的权重是 0.625,社会服务的权重是 0.375。

  4.4.4 运用层次分析法(AHP)计算“教学工作”各指标权重

  (1)构造、填写判断矩阵

论文摘要

论文摘要

论文摘要

  在影响“教学工作”的四个指标中,教学工作数量的权重是 0.353,教学工作质量的权重是 0.295,专业及精品课程建设的权重是 0.176,比赛与荣誉的权重是 0.176。

  4.4.5 运用层次分析法(AHP)计算“科研工作”各指标权重

论文摘要

论文摘要

论文摘要

  (6)结论

  在影响“科研工作”的四个指标中,学术专着、论文及教材的权重是 0.5,课题的权重是 0.25,科研成果奖的权重是 0.0625,技术发明奖的权重是 0.1875。

  4.5 构建高职教师绩效考核体系

  4.5.1 考核指标及权重综合 4.2 和 4.4 的分析结论,高职教师绩效考核的一、二级指标及其权重如下表所示:

论文摘要

  4.5.2 二级指标评分标准

  (1)职业资格证书

  高级 10 分,中级 5 分,初级 2 分;多个职业资格证书可以累加,如某教师拥有两个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则本项得 20 分。

  (2)社会服务

  主持服务企业、解决企业发展难题等项目 8 分,其他参与者 4 分;多个项目可以累加,如某教师主持 2 个服务社会项目,则本项得 16 分。对服务社会项目审核时有如下要求:必须产生经济利益并按比例上缴学院的社会服务项目才算数,以防止弄虚作假。

  (3)教学工作数量

  每学期基础工作量 80 课时,每学期实际工作量不足基础工作量的本项 0 分;实际工作量每超基础工作量 1 课时 1 分,超工作量越大,本项得分越多。

  (4)教学工作质量

  以学生评教成绩为准:学生评教成绩全校总排名前 10%,得 10 分;10%~20%,得9 分;20%~30%,得 8 分;30%~40%,得 7 分;40%~50%,得 6 分;50%~60%,得 5分;60%~70%,得 4 分;70%~80%,得 3 分;80%~90%,得 2 分;后 10%,得 1 分。

  (5)专业及精品课程建设

  专业建设:学院专业带头人 10 分,骨干教师 3 分;国家级示范(试点)专业负责人 10 分,主要参与人(前三位)8 分,其他参与人 4 分;省级示范(试点)专业负责人8 分,主要参与人(前三位)6 分,其他参与人 4 分。

  精品课程建设:国家级精品课负责人 10 分,主要参与者(前三位)8 分,其它参与者 4 分;省级精品课负责人 8 分,主要参与者(前三位)6 分,其它参与者 2 分;市级精品课负责人 6 分,主要参与者(前三位)4 分,其它参与者 1 分;院级精品课负责人5 分,主要参与者(前三位)3 分,其它参与者 1 分。

  (6)比赛与荣誉

  比赛获奖:参加国家级教师技能比赛或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职业技能比赛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 10 分、8 分、6 分;省级比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 8分、6 分、4 分;院级比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 6 分、4 分、2 分。

  教学名师:国家级教学名师奖 10 分,省级教学名师奖 8 分,市级教学名师 6 分。

  教学成果奖: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四名)10 分,其他参与人 6分;二等奖(排名前四名)8 分,其他参与人 4 分;三等奖(排名前四名)6 分,其他参与人 2 分。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四名)8 分,其他参与人 4 分;二等奖(排名前四名)6 分,其他参与人 2 分;三等奖(排名前四名)4 分,其他参与人 1分。

  (7)学术专着、论文及教材

  专着:出版学术专着的,独着及第一人 10 分,其他人员 5 分。

  论文:在 SCI 和 EI 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的,独着及第一作者 7 分,其他作者 3 分;在核心期刊及 ISTP 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的,独着及第一作者 5 分,其他作者 2 分;在国家及省级刊物独着及第一作者 2 分,其他作者 1 分。

  教材:教育部统编教材主编 5 分,副主编 3 分,参编 1 分;公开出版的一般教材或校本教材主编 3 分,副主编 2 分,参编 l 分。

  (8)课题

  主持并完成国家级课题 10 分,主要参与人(前五名)8 分,其他参与人 6 分;未结项的项目分值相应减半。

  主持并完成省部级课题 8 分,主要参与人(前五名)6 分,其他参与人 4 分;未结项的项目分值相应减半。

  主持并完成厅局级课题 6 分,主要参与人(前四名)4 分,其他参与人 2 分;未结项的项目分值相应减半。

  主持并完成院级课题 8 分,主要参与人(前四名)6 分,其他参与人 4 分;未结项的项目分值相应减半。

  主持并完成学会类课题 4 分,主要参与人(前四名)2 分,其他参与人 1 分。未结项的项目分值相应减半。

  (9)科研成果奖

  科研成果奖是指自然科学成果奖、社科成果奖、教学成果奖省部级科研成果政府奖:一等奖(排名前五名)10 分,其他参与人 8 分;二等奖(排名前五名)8 分,其他参与人 6 分;三等奖(排名前五名)6 分,其他参与人 4 分。

  厅局级科研成果政府奖:一等奖(排名前四名)8 分,其他参与人 6 分;二等奖(排名前四名)6 分,其他参与人 4 分;三等奖(排名前四名)4 分,其他参与人 2 分。

  省(部)级行业协会科研成果奖励:一等奖(排名前四名)4 分,其他参与人 2 分;二等奖(排名前四名)2 分,其他参与人 1 分;三等奖(排名前四名)1 分。

  (10)技术发明奖

  发明专利第一完成人 10 分,其他参与人 6 分;实用新型专利第一完成人 8 分,其他参与人 4 分;外观设计专利第一完成人 6 分,其他参与人 2 分。

  4.5.3 绩效考核综合得分的计算方法

  高职教师绩效考核综合(最终)得分=高职要求得分×权重+教学工作得分×权重+科研工作得分×权重,其中:

  高职要求得分=职业资格证书得分×权重+社会服务得分×权重;教学工作得分=教学工作数量得分×权重+教学工作质量得分×权重+专业及精品课程建设得分×权重+比赛与荣誉得分×权重;科研工作得分=学术专着、论文及教材得分×权重+课题得分×权重+科研成果奖得分×权重+技术发明奖得分×权重。

  二级指标(如职业资格证书、教学工作数量、课题等)得分按上面“4.5.2 二级指标评分标准”确定。

  4.5.4 考核周期及实施部门

  教师绩效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由教务处牵头,各系部配合组织实施。

  4.6 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绩效工资设计

  高职教师绩效考核结果的主要用途应该是作为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本文设计的高职教师绩效考核方案以一个学期作为一个考核周期,每学期的考核结果作为下学期绩效工资发放依据(一个学期按六个月计算)。

  前面分析高职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时说过,在高职教师工资各组成部分中,奖励性绩效工资是唯一一块可以由高职院校自己决定发放标准的部分。现将奖励性绩效工资设计如下:

  第一步,计算绩效考核结果得分,每分对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法是用“本学期所有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之和”除以“上学期所有教师绩效考核综合得分之和”。

  第二步,计算某位教师本学期应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数。方法是用“绩效考核结果每分对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乘以“某位教师上学期绩效考核综合得分”。

  第三步,计算某位教师一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金额。方法是用“某位教师本学期应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数”除以 6。

  例如,本学期所有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之和是 296400 元,上学期所有教师绩效考核综合得分之和是 1274,教师甲某上学期绩效考核综合得分 51 分,则本学期甲某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如下:

  甲某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296400÷1274)×51÷6=1977.5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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