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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现代及未来社会的分工探析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5-07-04 共8995字
摘要

  马克思是历史辩证法大师,其分工与人的发展关系理论明显体现出历史辩证法的彻底运用与贯通。马克思关于分工与人的发展关系理论的专门论述,肇始于“巴黎手稿”即《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在这一经典文本中,马克思已经初步认识到分工是产生异化、导致人的片面、畸形发展的根源。到了《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从物质资料的生产出发,进一步考察分工对人的发展的影响,并且展开了其独特的、具有真正发生学意义上的社会历史性批判。在(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首次明确提出了“两类分工”的思想:一般分工和个别分工。在《资本论》中,他着重深入考察了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分工和机器大工业对人的片面、畸形发展的影响,具体指明了真正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总体性的前提条件和现实途径--消灭 “旧式分工”和私有制。在马克思看来,由于消灭了“旧式分工”和私有制,建立了共产主义的“新式分工”和公有制,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的人的发展,将表现为人的需要、活动、能力、社会关系等多方面内容的全面发展。

  一、古代社会的分工:人的发展的有限的、不发达的“圆满”

  在古代社会,由于生产力水平的低下,分工还不发达,个人社会关系的贫乏以及人的内在本质的局限,人们的生产活动(同时就是其生活活动)自始至终表现为一种浑然的综合性--一种低级的、混沌的全面性。

  这种浑然的综合性在于,在土地所有制处于支配地位的社会形式中,人与人之间的自然联系占优势。正是由于这种占优势的自然联系,使得个人必须依赖于一定的共同体,从而成为一定的狭隘人群的附属物。因此,原始共同体中的人只是作为依附的个人而存在。在这一阶段,人的发展表现出一种原始的全面性。正如马克思指出的,在人的发展的早期阶段,单个人之所以显得比较“全面”,一是因为他们还“没有造就自己丰富的关系”,二是因为他们还“没有使这种关系作为独立于他自身之外的社会权利和社会关系同他自己相对立”.①在这种人对人的依赖关系中,人的发展的这种原始全面性呈现着一种“圆满境界”--一种有限的“圆满”.因为社会分工的不发达,人的脑力活动和体力活动还未分离,个人作为劳动者独立完成生产过程的全部活动,在自己的某个方面把自身物化在物品中,生成并体现着人的本质力量。这种带有局限性的“圆满境界”,马克思称之为“原始的丰富”--一种由人的劳动活动浑然一体而产生的人的能力的“全面性”.

  而人的发展之所以是“原始的”,乃是因为“人的活动和活动能力是不发展的、不充分的、不深刻的,具有简单、粗陋的性质。或者说人的能力发展是不自由、不充分和缺乏深刻内容的,而且只限于一定范围之内(一个共同体内部)”.②在分工尚未形成的原始状态中,人与动物一样融合在大自然之中,是完全受制于自然界的“自然人”,对大自然都“像牲畜般服从”.人们的社会生活带有“动物性质”,其意识也只是“纯粹畜群的意识”,处于一种极低水平的原始有机统一体中。在这个统一体中,动物式的机体生理的需要不断推动着人们去从事占有现成的自然对象的活动,自己为自己谋取一切生存所需要的东西,劳动与劳动者的物质前提表现出天然的统一性。由于每个人都是相互独立、自我满足的封闭性个体,人们之间几乎不发生交换,因而实际上没有任何分工。正如马克思所说,原始社会的野人在自然给他提供庇护和享受的天然洞穴中,“并不感到更陌生,反而感到如鱼得水般的自在”③。

  但是,人们一旦开始通过劳动来满足自己动物式的生存需要,情况就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劳动的发展必然促使社会成员紧密地互相结合起来,进而形成生产的联系和合作,交互式共享对方的劳动及其成果。

  马克思指出,在原始社会,生产从一开始就立即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④。这里,自然关系当然具有自在的优先性,而社会关系则是人即“社会的人”的本质属性,它是人们相互之间的劳动合作方式。有生产的合作,就必然有分工。因为在劳动中,人们为了满足自己的生存需要而改造自然对象。个人凭借自身的力量单独获取生存资料的能力,小于分工系统整体所产生的社会力量提供个人生存资料的能力。这样,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分工“自然而然地”出现了。马克思指出,正是由于人们的需要,也即本性,以及求得满足的方式,“把他们联系起来(两性关系、交换、分工)”,以至“他们必然要发生相互关系”.⑤在原始社会初期,分工主要是“自然而然地”发生的分工--自然分工。从上文所引马克思的“(两性关系、交换、分工)”的顺序可以看出,原初的自然分工无疑地发生在交换之前。马克思说过,在某种程度上,这种分工不仅“以人本身的自然差别为基础”,而且“以各个公社所拥有的生产的自然因素为基础。”⑥在自然分工的情况下,劳动者同劳动的物质前提是天然统一的,劳动产品完全与人自身相一致。每个人都“把自己劳动和再生产的自然条件看作属于他的条件,看作客观的条件,看作自己的财产,看作他在无机自然界发现的他的主体的躯体”⑦。那时,土地这种自然资源无疑是财富创造的最重要因素。土地财产犹如人的感官一样,是他的活动的前提,这些客观的存在方式在他的生命过程中被他再生产和发展着。从生产的目的来看,人们只是为了直接享用和获取使用价值,以满足生产者集体或个人的直接需要,让每一个人的体力和脑力都得到发展。也就是说,个人的生产与消费活动尚未分离,每个人既是劳动产品的创造者,又是劳动产品的享用者。在马克思看来,那时的劳动者虽然发挥和运用的是小规模的知识、判断力和意志,但是人的多种自然潜能多少得到了一些挖掘,人的能力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能够以一定的社会形式表现出来。

  在原始社会后期,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社会上的某些部门开始从母体中游离出来,表现出相对独立的存在形式,由此形成了固定的社会分工。马克思不仅分析了这种分工的可能性,譬如物质的和精神的、享受和劳动、生产和消费等各种活动,由“不同的人来分担”①,而且指出了其现实性。诚然,每一个人仍然把劳动的客观条件看作属于他的条件,看作自己的财产,但是,他们在事实上却失去了曾经拥有的财产,或者说只是拥有了“间接的财产”,因为他们只有在固有的“自然联系”中,作为依附于某一血缘的、地域的共同体的实体成员,才能真正占有以土地、河流、森林等自然资源为主的劳动对象,自然地、实际地从事物质生产活动。在马克思看来,“孤立的个人是完全不可能有土地财产的”②,即使他能够像动物那样,把土地作为自然资源来维持自己的生存。把土地这种自然资源当作自己的实体财产,这种人与物之间的支配关系总是以自然形成的,或历史地发展了的共同体形式(部落或公社)的占领土地(和平的或暴力的)为媒介的。

  在此后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由于生产力水平和分工的进一步发展,劳动者与土地、工具及其他劳动资料相分离。但是,劳动者与劳动活动本身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分离,“人的依赖关系”即人们对共同体的依赖关系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受到各种地域的、血缘的、政治的、宗教的关系的限制。所不同的是人们以前依赖的是氏族、部落,后来依赖的是农村公社、城市公社和行会等”③。

  在这种情况下,在公社这一共同体中,单个人绝不是独立的,生产的目的、范围仅限于自给自足,生产的方式也通常只是农业和手工业等等结合在一起。正因为如此,在古代社会中,个人与社会都不可能有自由、充分的全面发展,人的发展只是表现出一种“有限的圆满”--“不发达的完满”.正如有学者指出的:“在资本主义之前,物质劳动与精神劳动的分离主要表现在社会活动领域,在物质生产过程内部,二者还是融为一体的。在整个自然经济形态中,自给自足的生活方式使劳动者的活动始终保有一种不发达的完满,单个人必须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和生产土具的全部或大部,必须熟悉生产的全过程,通晓多种劳动技能。……个人在某一范围内,完整的劳动能力并未被肢解。”④在奴隶社会,奴隶主贵族的枷锁终日套在奴隶的脖子上,占人口大多数的奴隶不仅劳动产品不属于自身,而且连自身(人身)也不属于自己所有,完全丧失了作为人的本质,只是被当作会说话的“动物”看待。

  在封建社会,占人口大多数的农奴虽然有一定的人身自由,较奴隶有保障,也能少部分地支配自己的产品。

  但是,奴隶、农奴的劳动无论如何都是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生产的基础,而且必须使奴隶、农奴得到一定量的食物,使他们能够作为奴隶、农奴来生存。拿奴隶来说,“奴隶受到剥夺的国家的生产必须安排得容许奴隶劳动,或者必须建立一种适于使用奴隶的生产方式(如在南美等)。”⑤正是在“陶冶事物”的劳动过程中,奴隶把自己的体力和脑力熔铸在一起,“通过自己再重新发现自己”⑥。

  总之,在古代社会,由于生产力低下,交换缺失或者不发达,人与对象条件始终呈现着一种自然的一体性。

  虽然人的发展表现为共同体或群体的人的发展,而不是作为个体的人的发展,但是,人们生产的目的不是为了创造价值(虽然他们也可能造成剩余劳动),而是为了获取使用价值,并把自己作为共同体的成员--依附的个人,再生产出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这一共同体内表现为比较明显的“作为人的人”的关系,人自身的价值显得比较高贵。这也正是马克思之所以说“稚气的古代社会显得较为崇高”的原因,即使这种“崇高”只是体现“在人们力图寻求闭锁的形态、形式以及寻求既定的限制的一切方面。”①二、现代社会的分工:人的片面、畸形发展。

  随着生产力的迅速发展,以蒸汽机为基础产生的是资本主义社会,即“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②的现代社会。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不仅人与自然的统一体完全瓦解,作为单个的人逐渐摆脱了天然的血缘关系如形形色色的各种人身依附关系--纯粹的“自然联系”,成为独立的经济主体,具有个人人身自由,获得了独立的人格--“人的独立性”.但是,这种独立性主要是法律和市场意义上的人身独立,实质上是彼此关系上的漠不关心,因而只不过是一种幻想和一种表面形式,因为这种独立性是建立在以人对物的依赖基础之上的。劳动者丧失了一切生产资料,剩下的唯一“财产”只有劳动力。结果,只有资本才真正“拥有独立性和个性”,而“劳动的个体却被剥夺了独立性和个性”③,个人受不以他人为转移并独立存在的关系的限制,被物、金钱所统治,成为“偶然的个人”--个人完全不能支配自己的命运,其生活条件纯粹受偶然性即价值规律的盲目力量的支配。

  在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们的物质生产活动以资本主义分工进而以社会化生产为基础,劳动者个体的劳动受强制分工的支配,每个人都被分工隔离开来,终身只从事一种局部的活动,成为“某种局部劳动的自动的工具”④。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不是为了直接的享用和使用价值的创造,不是为了“人”自身,而是为了创造与获取更多的交换价值或剩余价值。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不论生产活动采取何种表现形式,也不论生产活动的产品具有何种特性,“活动和这种活动的产品都是交换价值。”⑤因此,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处于普遍交换关系之中的人们,拜倒在商品、货币以及资本面前,以致物的命运支配着人的命运成为一种普遍的现实--“异化的物对人的全面统治”,人却走向了片面、畸形发展。

  按照马克思的考察,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社会分工包括两种,一种是社会内部的分工,另一种是工场手工业内部的分工。马克思把第一种分工即社会内部的分工,也就是社会生产的特殊部门分为农业和工业等大类,叫做“一般的分工”,把工场手工业内部的分工称为“个别的分工”.他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分工“是生产某种商品的特殊劳动分为一定数量的简单的、在不同工人之间分配而又相互联系的工序”⑥。

  这种资本主义意义上的社会分工,是以行业划分为前提的,无疑就是资本主义社会早期的工场手工业分工。

  就整个社会内的分工来说,不论是否以商品交换作为媒介,它是各种社会经济形态所共有的。但是,工场手工业的分工却完全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独特创造。”⑦工场手工业分工的一个显着特征是,它使不同的劳动者个体终身束缚在一定的局部操作和工具之上,把工人变成能力畸形发展的个人--“片面的局部工人”.马克思认为,总体工人是客观存在的,但是这些“构成工场手工业活机构的结合总体工人,完全是由这些片面的局部工人组成的”⑧,因为他们终生从事的是同一种简单操作,结果把自己的整个身体变成了这种操作的自动的、片面的器官。虽然占人口大多数的工人的体力和智力还在某种程度上结合在一起,但由于他们同生产资料相分离,丧失了自己的对象化本质,以致完全不能支配自己的劳动产品,生产的剩余价值被资本家无偿占有并转化为资本,而资本反过来成为压迫、剥削工人的手段,结果工人生产的财富越多,自身的价值就越小。更为严重的是,工人自身的异化使自身的劳动力从自身中独立出来成了商品,劳动力这种商品也成了资本家剥削、奴役劳动者的异己力量。

  经过产业革命以后的机器大工业,即近代的工厂制度,对旧的社会分工来说是一大进步。但是,在马克思看来,也正是机器大工业,通过机器的、化学的等等各种基础性技术和方法,“在它的资本主义形式上再生产出旧的分工及其固定化的专业。”①也就是说,机器大工业虽然从技术上“推翻”了旧的分工制度,但是机器大工业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即资本主义发展到发达阶段的生产关系,又再生产出仍然类似于工场手工业那样的旧的分工,使工人成为机器的单纯附属品--终身专门服侍一台局部机器,再生产出类似工场手工业工人那样的“片面的局部工人”.

  更为严重的是,机器大工业不仅使生产力的要素发生了分裂,机器体系等劳动资料作为物化的劳动,反过来占有、支配活劳动,而且还使生产过程的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发生了彻底的分离,直至处于人机、人我、人人之间的敌对状态,从而不断推进和强化了工人的智力、体力等各个方面的片面、畸形发展。在以机器为基础的大工业中,生产过程的智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互分离,“智力变成资本支配劳动的权利”②。在此基础上,马克思连用三个“但是”,深刻地揭露了这种状况所导致的关于人的发展的非人现实:“劳动生产了美,但是使工人变成畸形。劳动用机器代替了手工劳动,但是使一部分工人回到野蛮的劳动,并使另一部分工人变成机器。劳动生产了智慧,但是给工人生产了愚钝和痴呆。”③客观地说,较之古代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的分工无疑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也使以商品、货币为媒介的人的一切社会关系变得越来越丰富。但是,资本主义分工的二重性特别是其内在的矛盾性和局限性也越来越明显地暴露出来了。一方面,“它表现为社会经济形成过程中的历史进步和必要的发展因素”,而另一方面,“它又是文明的、精巧的剥削手段”④。这种二重性所包含的两个反向方面的实质内容和运作方式,正是资本主义分工本身所固有的历史辩证法的真实写照。

  一方面,正是依赖于从协作到工场手工业,再到大工业的分工规模的扩大,资本主义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巨大的物质财富,为推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社会物质条件和基础,形成了普遍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和全面的能力体系。起初,工场手工业内部的分工协作及其发展,后来以机器为代表的生产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相应的企业分工协作体系的不断创新,极大地促进了生产效率的提高,为减少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增加闲暇时间、自由时间创造了强大的物质基础和更加美好的光明前景。

  更为重要的是,资本主义专业化分工水平的提高,打破了狭隘的血缘、地域界限,使彼此漠不关心的人们相互发生联系,建立起人与人之间的普遍交往,个人的活动方式、关系、范围等等不断放大,甚至扩大为世界历史性的交往活动,各个个人之间的依附性得以不同程度的消解,进而形成了全面的依存关系。

  每个个人越来越成为世界历史中的个人,成为世界性的公民。正是在这一意义上,马克思指出,培养“社会的”人的一切属性,并且“把他作为具有尽可能丰富的属性和联系的人,因而具有尽可能广泛需要的人生产出来--把他作为尽可能完整的和全面的社会产品生产出来”⑤,这同样是资本主义社会以资本为基础进行生产的一个必要条件。这样看来,以资本主义分工为基础的生产方式,确实具有把人视为“作为人的人”,把人作为尽可能完整和全面的社会产品再生产出来的现实要求。

  另一方面,由资本主义分工所导致的异化和异化现象,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获得了真正完备的形态。异化和异化现象早在古代社会就已存在,但获得真正完备的形态却是在资本主义社会。建立在资本主义分工基础之上的社会生产力的巨大发展,是以劳动者的片面、畸形发展为惨痛代价的。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一切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方法都是以牺牲生产者--工人个人作为代价来实现的。由于工人在劳动过程中不得不屈服于资本和机器的专制,甚至把生活时间都变成生产时间,必然的结果就是:“一切发展生产的手段都变成统治和剥削生产者的手段,都使工人畸形发展,成为局部的人,把工人贬低为机器的附属品,使工人受劳动的折磨”①。资本主义分工下的工人完全不能根据自己的天赋、爱好和才能来充分发挥自己的本质力量,自我活动、自我创造的个性在其中消失了。资本主义分工不仅把人变成高度抽象的存在物,成为机器的附属品,直至变成肉体上和精神上畸形的人,而且也淋漓尽致地表现出“异化的物对人的全面统治”②。这样,社会关系原有的属人性质完全消失了,人的发展就由自然经济条件下的“原始的丰富”阶段进展到了人的片面的、畸形的发展阶段。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家是资本的人格化。虽然资本家占有和享受着由于工人的劳动所生产和创造的财富,但是他们也难免处于一种异化状态,不可能获得作为“人”的全面发展。因为,他们不仅为“自己的资本和利润欲所奴役”,而且在占有和享受的同时却失去和否定着自己的劳动本性以及由劳动所产生的丰富的规定性和品质。因而,他们也使自己在现实的规定性和品质上成为贫乏的、片面的和畸形的。③可以说,有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同样都是人的自我异化,只不过是两种截然相反的方向的异化而已。只是有产阶级所感受到的是劳动异化过程中的自我满足和自身强大,并且在这种异化中获得了“人”的生存的外观。

  而无产阶级则恰恰相反,他们完全丧失了本该属于他们的一切合乎人性的东西,甚至完全丧失了作为“人”的生存的外观,感受到的只是自身的困窘、艰难与毁灭,看到的只是“自己的无力和非人的生存的现实”④。在这种社会里,人的发展完全异化了,有的只是片面的、畸形的发展,人成了非人,根本谈不上人的全面发展。

  三、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分工:人的全面发展

  按照马克思的设想,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将是“自由个性”的社会,即“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⑤的社会。也就是说,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彻底摆脱了“人的依赖关系”,也摆脱了“物的依赖关系”,是真正体现“自由个性”的社会。正是在这一意义上,马克思把人的全面发展看作人的解放和社会进展到理想状态的最重要标志之一。人的个性的充分展现和自由发展--“自由个性”则成为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正如有的研究者所指出的:“马克思恩格斯在总结前人思想的基础上,提出和创建了科学的人的全面发展理论。

  他们从劳动、分工的视角对人的发展进行科学的分析,揭示了人从片面发展到全面发展的必然性。”⑥当然,马克思所说的“人的全面发展”不是人的全面发展的终结,而是人的全面发展的新的起点。因为,全面发展的个人不是自然的产物,而是历史的、实践的产物,“是历史的生成,是历史本身辩证运动的结果”⑦。

  人一旦达到可以设想的“全面”的程度时,又会在现实的基础上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人就是社会,社会就是人。人们不是在某一种特定的规定性上再生产出自己,而是要生产出他们的作为人的全面性。人的发展也不是要停留在“在场”的状态,即某种已经变成的东西上,而是要如马克思所说的“处在变易的绝对运动之中”⑧。

  为了实现人的全面发展,马克思曾经多次明确指出,必须“消灭分工”,使全面发展的个人代替仅承担一种社会局部职能的个人。那么,马克思的“消灭分工”的内涵到底是什么呢?

  马克思所说的“消灭分工”的真实内涵,并不在于消灭“分工”本身,也并不意味着重新回归到原始的自然状态之中去(犹如分工产生之前那样)。正如有学者指出的:“社会分工是不可能消除的,人的能力和兴趣的差别也是不可能泯灭的。……人不会为谋生而终生被束缚在自我摧残的旧的分工之中。”①在马克思看来,要真正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必须创造出使人得到全面发展的新的社会生活条件,主要包括物质的和精神的两个方面。其中,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使社会物质财富得以充分涌流,以及人们对社会生产力总和的全面的真正占有,是人的全面发展的真实物质基础和前提条件。在这一点上,马克思有过明确指示,如果一个人的生活条件只能提供给他发展某一种特性的材料和时间,或者生活条件使他不得不牺牲其他一切特性,只是单方面地发展某一种特性,那么,这个人的发展就“不能超出单方面的、畸形的发展。”②
  
  在马克思那里,所谓“消灭分工”,是指消灭私有制社会特别是资本主义社会中那种造成人类社会一切不平等、导致人的异化、阻碍人的全面发展的“旧式分工”--“社会活动的固定化”.之所以要消灭旧式分工,是因为在私有制条件下,由于分工的出现,个人就被牢固地限制在一定的、历史或现实地强加于他的狭隘活动范围之内。而为了生存的需要,个人不得不屈从于分工所造成的这种固定化的活动--一种统治个人、驾驭个人的物质力量。马克思说过,社会分工所造成的这种固定化,是人们本身活动的产物与聚合,是“一种统治我们的、不受我们控制的、与我们愿望背道而驰的并抹煞我们的打算的物质力量。”③既然“消灭分工”并不是消灭“分工”本身,那么,马克思试图构建的是一种什么样的分工呢?他说过:“只要分工还不是出于自愿,而是自发的,那么人本身的活动对人说来就成为一种异己的、与他对立的力量,这种力量驱使着人,而不是人驾驭着这种力量。”④也就是说,到了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分工并不会消灭,要消灭的只是旧式分工。马克思试图构建的是新式分工,即自愿的分工--处于人们自觉的、有计划的控制和掌握之中。只有这样的分工,才有可能真正赋予个人全面发展的现实机会,使人本身的活动成为“作为人的人”的活动,即人的真正自由自主的活动,而不再是一种全面支配、统治个人的异己的、与他敌对的强制力量。

  在共产主义社会里,由于消灭了“旧式分工”和私有制,真正建立了共产主义的“新式分工”--自愿的分工,确立起生产资料公有制,社会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都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人的发展将表现为:在共产主义新式分工条件下,人作为一个完整的现实的个人,以一种真正全面的方式把自己的全面的、属人的本质据为己有,表现为人的需要、活动、能力、社会关系等多方面内容的全面发展,使人真正成为“具有人的本质的全部丰富性的人”⑤。这就是马克思运用历史辩证法得出的关于分工与人的发展关系理论的必然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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