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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政府及民间社会对孝道实践的推进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5-07-20 共8736字
摘要

  在韩国文化中最有特色,保留和发展最为完整的就是孝道文化。它不仅是韩国精神文化的代表,也是韩国基本伦理教育的重要内容。韩国自认为其民族文化最大的独特性在于孝文化,因而对孝文化的理论研究广泛而细致,在实践中也非常注意保护和弘扬孝道。

  一、韩国孝道的思想渊源与历史传统

  从历史上看,在韩国孝道的形成过程中,儒家经典、佛教经典、天道教经典、道教经典都曾发挥过直接或间接的作用。不仅如此,史书、传说中也常常通过叙述孝行故事来弘扬孝道精神。这是当代韩国孝道的理论资源。其中儒家经典的影响最为重要。儒家大部分经典都有孝的内容,《孝经》更是以“孝”作为主要论说对象。《孝经》的理论根源是《论语》,《论语》阐发了儒家孝道的普遍性价值基础。所以在韩国孝道思想史上,《孝经》与《论语》以及讲述孝道实践的《颜氏家训》一起,成为最重要的阐发对象。比如着名的《敦孝录》便是由朝鲜朝英祖时期(1724-1776在位)的政治家、学者朴圣源依据《孝经》和《西铭》编撰的。朱熹《小学》中的孝思想也受重视。从朝鲜王朝开始,蒙童教育便使用《小学》,这使得《小学》深深地参与了该民族孝行方式的塑造。延及今日,韩国学者仍然热衷于从《小学》中寻找孝行的实践方法。此外,《孟子》、《礼记》、《诗经》、《春秋》、《尚书》、《周易》、《孔子家语》等典籍中的孝思想也在韩国孝道思想史上得到了广泛的传播。

  佛教典籍中,《佛说大报父母恩重难报经》也是韩国孝道思想的重要来源。此书虽然在中国被认为是伪经,但在韩国却深受重视。其大意是觉悟父母的恩惠,立志报恩,奋发努力。该经在韩国历史上流传甚广。早在1486年朝鲜成宗(1469-1494在位),便有安东龙井寺版。但在朝鲜朝作为普及本流通最广的则是金弘道插画的谚解版。该部经书的受众不仅仅是佛教徒,还包括普通的民众,对韩国孝道意识的形成有较深的影响。

  信仰关帝的关圣教和儒佛仙合一的天道教都是近代韩国的本土宗教。中国的道教典籍《太上感应篇图说谚解》被韩国关圣教奉为经典。关圣教分别以图和中、韩文字表述善恶业报的事实,强调“至孝之报”.天道教是对抗西方天主教而产生的具有民族性的宗教,是“儒之伦理”和“佛之觉性”的结合体,以崔济愚的《天宗法经》,崔海月的《道宗法经》,孙秉熙的《教宗法经》为经典。天道教信奉天道,认为“天地父母四字字虽各异,其实都是一天字也,天地即父母,父母即天地”(《教宗法经·道决》),提出细化的孝敬父母的方法,“出入必告”是天道教最重要的修行德目之一。

  基督教的孝伦理思想在韩国也得到广泛的传播。基督教十诫中的第五条是:“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的土地上得以长久。”(《出埃及记》20:12)韩国人认为《圣经》的孝-恭敬父母就是恭敬上帝。从十诫的价值排序看,恭敬父母是人际关系中最先登场的诫命,被看作是最重要和确定的伦理要求,也是最为神圣的。韩国学者从该教义出发,努力把基督教的孝本土化。他们认为基督教伦理与西方伦理不能混同,基督教伦理不能归结为个人主义。虽然西方基督教神学中,对父母的孝道一项被删掉,让人感觉信奉基督教是“不孝”的,但基于《圣经》还原基督教伦理的本来面目,就会发现关于孝的伦理规范---“做儿女的、你们要听从你们的父母;因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以弗所书第六章》)[1]27,所以“圣经”便是“孝经”.部分韩国学者认为基督教伦理实际上与儒教伦理接近。学者尹圣范便从孝与谦卑、孝与爱、孝与敬畏生命、孝与处世等方面对儒家孝道思想与《圣经》进行对接。[1]19-23
  
  另一方面,韩国人又认为基督教的孝是从上帝与人类的关系理解的孝,而不是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中理解的孝,与其他孝伦理有着根本的不同,因而这种思维模式中的孝不是权威家长式的,而是水平民主的双方交互式的,更具有现代普适性。[2]韩国学者认为“孝”并非韩国固有,但韩民族从古开始注重孝,其根据是《礼记·杂记下》中孔子称赞:“少连大连善居丧,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期悲哀,三年忧,东夷之子也。”因此认为,居丧做得好应该是朝鲜民族古代的风俗。[3]

  无论是记述朝鲜半岛三国新罗、百济、高句丽的正史《三国史记》还是《揆园史话》、《三国遗事》等都有很多孝行故事。朝鲜朝时期的《东国新续三纲行实》、《朝鲜明伦录》即专以人物德行为记述内容。朝鲜朝乡约颇多,其基本精神是“化民成俗”.以中国《蓝田吕氏乡约》为蓝本编写的《朱子增损吕氏乡约》,影响甚广,是当时读书人所熟知的。韩国儒学的中心人物是李珥 (1536-1584)和 李 滉 (1502-1571)。李珥编撰的《社会契约束》是韩国乡约的代表作。其《击蒙要诀》(1577)谈论事亲、丧制、祭礼,李珥对其母亲的孝行故事成为韩国家喻户晓的美谈。李滉提出敬长慈幼,自身因孤身生活的老母亲屡次向国王递交辞呈放弃首尔的官职。二李以其德行推崇孝悌忠信的正家之道,强调孝在家庭中的重要性。其他颇有影响的还有宋时烈(1607-1689)所撰《戒女书》,是为即将出嫁的女儿写的劝言。朝鲜朝还根据国情依《大明律》作《大明律直解》,在总论的“十恶”中对“不肖”进行了详细规定。

  不仅如此,孝行谈在历史、典故、传奇、史话、诗歌、谚语中频频出现。朝鲜朝历代君王的着述如《御制百行录源》、《御制戒酒纶音》,元朝王逸庵的《正俗篇》,沈载完编的《历代时调全书》等各种体裁的文献中有很多关于孝的故事与诗歌。韩国口碑文学以其淳朴的形式传播孝行故事,耳熟能详。孝行谈中往往有孝道感动天地神明引发超自然现象的孝感故事。如一贫穷儿媳为饥饿的老婆婆,无奈之下把地主家狗屎中的大麦洗干净煮饭奉给婆婆。事后,她在田地除草时遭到雷劈,心想自己一定是遭到了天谴,未想雷公因其孝顺而送她金银财宝。又如,有儿媳妇为饥饿体衰的公婆抓来蚯蚓当食材,婆婆吃得很香,最后听到吃的是蚯蚓,惊愕地瞪大眼睛,随即恢复了视力。再如,孝子为治母亲的病而牺牲幼子,但事后发现牺牲的不是幼子,而是其他的替代物。另外,获得动物帮助的故事更是数不胜数,如老虎帮孝子孝顺老人,帮助穷孝子和富家女儿结婚、中科举等。孝行故事中出现得最多的动物是老虎。老虎是让人敬畏的灵物,与这一灵物结合使得故事神秘而神圣。

  孝行故事也经常拿最难调和的婆媳关系作为事例,设置艰难的伦理困境考验孝子,尽孝往往要付出莫大的牺牲,但故事不以破坏人伦作结尾。故事中的孝子为尽孝而冒险或有极端行为时,常常会“至诚感天”出现奇迹,孝子由此获得超自然力量,因而结局圆满。总之,这些孝行故事都意在表明父母的恩是至广至深的,必须报答,孝行会感动老天,孝顺父母会得福。故事的渊源很多不可考,但情节与中国的传说多有重合之处,大致是对中国民间孝行故事的改编。这些故事普遍出现在少儿读物中,也进入课堂,到现在依然被社会民众所熟悉。

  二、韩国对孝道基本问题的理解

  人为什么行孝,孝之于人的意义是什么,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构成了孝道的基本内涵。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认识:一是报恩说,对父母抚养之恩的报答。二是当为说,孝是子女对父母应尽的义务。三是基于血缘的对父母的爱。四是与以儒家思想为正统的国家对孝道的宣扬和奖励有关。

  五是基督教的解释,即行孝是遵从天父的意思,是最高的孝。

  虽然有种种孝的理由,但孝作为韩国的传统文化,必然有其区别于西方孝的内涵。西方神学认为,赋予我生命的是神,父母是受神的委托而抚养子女。因此,让子女有其生命,不属于父母的恩惠,父母的恩惠也只是养育之辛劳,孝也就是对父母劳苦的报答。不仅如此,在西方社会契约精神根深蒂固,英国学者霍布斯(1588-1679)认为子女的出生并非是得到子女认可的行为,因此父母应该尽养育责任,进而,养育不能成为要求尽孝的理由,当子女对父母的辛劳报以理解与同情时,孝才得以产生。可见西方对孝的理解,无论哪一种都在强调交互性和互惠性。[4]142-154相比较,韩国社会更重生育之恩的独特意义。

  生育之恩不是指生物学意义上的生育之苦,而是指赋予生命。在韩国的认识构造中,父母就算在养育子女中并没有可视的恩惠,仅凭其赋予我生命这一点,就对我有莫大的意义,孝道的理由由此成立。故而,韩国社会以孝为绝对价值。在此意义上,韩国传统的孝以只要求子女对父母行孝的单向性为特点。也就是说,“儒家一般要求父母慈爱,这只是孝的充分条件,而非必要条件”[4]142-154.父母不称职,那只是父母的缺陷,并不是子女可以对父母不孝的理由。朝鲜中宗(1506-1544在位)年代的伦理教科书《童蒙先习》中就有“父虽不慈,子不可以不孝”.无论父母对子女怎样,作为子女都要理所当然地行孝。这种观念不是那种父母恩慈、子女报恩的互惠观念。

  韩国孝道观念的绝对性,根源于东方伦理的宗教性。孝是始源于父母和子女相互关系的原初概念,是在自然发生的宗族基础上形成的。儒教不设定超越性的人格神与来世的救赎,人所具有的永续的愿望和准宗教性的关怀是借助家族的维系与繁荣来实现的。孝便是实现这一准宗教的重要环节。子女对父母赐予生命的感恩和父母对子女延续其生命的理解,传统孝的宗教性在这种潜在观念的相互依存中实现。孝不限于父母在世的时候,父母去世之后要在一定的时间内以身心哀悼,过了这一期限又要进行祭祀,一辈子都要用心记忆和哀悼。供奉创造我的祖先源于原始宗教,人作为历史性的存在,恰恰通过追慕祖宗、垂范后代,确认自身的主体性。孝成了把我和祖先以及后嗣相联系的纽带,个人生命的有限性也通过家族的繁衍趋向永恒。这种宗教性将孝扩展为生活的伦理,使孝伦理在韩国社会长久扎根。

  既然孝作为百行之本,具有绝对的价值,孝也自然成为生活规范的根基。在五伦中,父子有亲是其余人伦的根据。即君臣、夫妇、长幼、朋友的关系是可变的人际关系,但是父子关系是绝对无法断裂的不变的人际关系。父慈子孝与其说是内心根据,不如说是人的天性行为,这符合宇宙天理,看起来再强大的人如果违背宇宙天理必然难以生存以至毁灭。从这一点看,父子关系是其他人伦的规定根据,是自明的事实。因为,把可变的人际关系看作是不变的人伦关系的规定根据显然是不应当的。[5]

  不仅如此,为了让父母心安,孝行者要与兄弟姐妹和睦相处,同时要尊敬祖父母,更要祭祖。这一最基本的伦理情感在社会活动中形成了尊重长辈,关爱同辈的社会情感。“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孝经·天子章第二》)别人厌恶我我便厌恶别人似乎是人之常情,但如果父母爱子女,子女反过来也会敬爱父母。我们可以说在这种父子有亲的关系中人学习不到厌恶。

  没有学习,没有体验,厌恶无法产生,我们也无法施恶于他人。厌恶之情,不可能是从父亲那里获得的。因此,孝意识能够健全社会成员应对未来社会的准备。孝具有利他性,追求道德的正当性,孝还是社会规则,即是礼和忠的基础。孝思想中浓缩着人本主义、利他主义、忍耐主义、折中主义、敬畏之心、平和共存的精神,这也是今天社会渴望的精神。

  三、韩国政府及民间社会对孝道实践的推进

  今天,韩国人认为孝行应当包括由近到远、由内到外的三个类别:

  第一种是直接恭顺、敬爱以及帮助父母。《礼记》中曰“大孝尊亲”,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尊敬都是首要道德义务。韩国人的孝往往是可视的,形于言表,如习惯对父母和年长者使用尊称、敬语,态度恭顺。成年子女的孝通过情感上的和物质上的行为来表达。听取父母的意见,得到父母允诺,尊重父母的意愿,做家务,帮助父母实现愿望,护理病中的父母,为父母创造社会活动如家族聚会的机会,帮念书、陪聊天,提供受教育的机会。

  第二种是为家族努力。孝行并不仅仅是对父母的直接关爱,还包括支援其他家庭成员以成就家族的繁荣与永续,维持家族的荣誉。具体包括:负担子女和兄弟姐妹的教育,保存族谱、拜祭祖先、亲戚间礼尚往来以及促成由于战争和自然灾害所造成的离散家族的团聚,为家庭储蓄预备资金、守护家族的社会地位。

  第三种是对邻居和社区的帮助。孝由家庭层面的狭义内涵扩展到更为广阔的社会内涵。“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孟子·梁惠王上》),为附近老人募集资金或提供服务,建构老人与青少年协调的人际关系,进而建构协作型社区,促进地域社会的团结。孝能够促成家庭成员的和睦,扩而充之就能“弘益人间”,即有利于所有人,这是韩国人的民族理想。[6]

  为了弘扬敬老孝亲思想,韩国于1973年开始把每年5月8日定为“父亲日”,1981年制定老人福利法,1997年进行修订,把原本5月8日的父亲日改为10月2日的老人日,把10月规定为敬老月。相关活动在1999年之前由政府主管,从2000年起本着政府民间化的精神,由老人关联团体自发举办。老人日里各个地方举办慰问老人的纪念仪式和演出,还无偿提供各种服务。当天,还向致力于老人福利的个人与团体颁奖,包括总统奖、国务总理奖、福利保健部长官奖。韩国还十分注重在敬老活动中注入传统因素,以此增强人们的认同感。如,2000年为100岁的老人赠送了青藜杖,这是效仿统一新罗国王为80岁的长寿老人赐予礼物的传统做法。

  2007年7月3日韩国制定了《孝行奖励资助法》,该法于当年8月3日公布,从2008年8月4日开始试行。法律第8610条《孝行奖励资助法》第一条明示:“把孝放在国家层面上奖励,致力于解决高龄社会问题,当作国家发展动力,同时为世界文化发展做出贡献。”韩国孝行奖励法是受国家财源支持启动的。在亚洲,乃至整个世界,只有韩国把国家孝行奖当作一个恒久的制度设定并推行。每年5月,全国各地推荐候选人。候选人主要通过两个途径被推荐到保健福利部的老人福利局。一是里、面、郡、道等行政区推荐或由候选人所在部门部署长推荐。二是各类民间团体推荐。

  经保健部科长委任的审查委员审核,每年大概有200-300人获奖。其中30%的突出孝行者依次获得最高的国家奖、总统奖和国务总理奖。其余70%的一般孝行者获得保健社会部长官奖。获奖者会获得奖状和奖金,奖金数额根据孝行程度而定,但只有国家奖设有勋章。除此之外,各个财团也在尽企业的社会责任,如三星福利财团设孝行奖、嘉泉文化财团设沈清孝行奖,年年评选孝行模范,奖励孝行者,宣传孝道。

  孝行法是影响亚洲乃至全世界的有意义的法律。通过这一立法,韩国为赡养老人困难的家庭和困难老人提供积极的帮助。孝行法的具体内容是:表彰孝行模范,帮助解决抚养父母亲的居住设施与费用,资助孝行者的生计费用、学费、护理报酬,减免税金,赋予优先利用公共医疗设施的权利等。保健福利部长官每五年要调研赡养父母的实际情况,推行孝行奖励基本计划。

  不仅如此,韩国社会有关孝的学术活动以更为亲民的方式进行。谷城郡是传说中的孝女沈清的故乡,每年召开有关孝的学术大会。韩国社会还广泛流行“孝道观光”,即子女为年老的父母提供旅游,以表孝心。

  家庭是重要的孝道实践场所。在孝行实践中,韩国强调父母的示范作用。这符合社会学习理论,即儿童的道德形成是对权威人物的观察与模仿。早期养育环境中父母子女相互影响维持交互关系。这些也要求父母率先垂范,不欺骗孩子,进行早期教育,培养孩子的好习惯。“父慈”的构成因素包括:责任---作为子女的保护人在子女独立之前在精神和物质上不惜代价地照顾;训育---维持作为父母的权威,要严格、慈爱,理性对待子女行为的对错;修身---父母自身行为举止端正;尊重---尊重儿童的人格,理解和照顾子女使之获得完善的自我意识;忍耐---在对子女的发展、心理、学业等方面,信任、宽容和理解,并抱有耐心。

  相对而言“子孝”的方式和表现,韩国也有非常细化的研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照顾父母;听从父母、亲戚以及其他长辈的劝言;征询意见;服务以老人优先;行礼;使用敬语;以食物款待;赠礼物;见长辈时衣衫得体;举办祝寿活动;通过葬礼、祭祀表达哀悼与怀念。

  韩国的孝道实践并不仅仅针对老人的社会问题,在某种意义上,更是有效地推进了包括青少年在内的国民伦理教育。着眼于此,韩国非常注重培养中小学生的孝心,孝教育研究者提出具体的方案[7]:(1)寻根教育,考察祖先、姓氏渊源,扫墓等;(2)回忆父母的生养之恩,给父母写信、诗歌、读后感、见习总结等;(3)收集有关孝的资料,写孝实践手记,考察孝忠遗址等;(4)孝实践,尊敬父母,不添麻烦,让父母高兴,对父母的错误进行谏言等。韩国的孝道教育注重生活实践,要求孩子们到父母工作场所体验父母的辛劳,社区社会也对孝行进行指导,通过多种体验活动培养孝心。

  四、韩国孝道的时代难题

  经过长期的宣传,孝道深入韩国人的内心,成了其道义心的基础。然而,在现代西方文明的冲击下,韩国也出现了对传统思想激烈否定的声音。

  1999年金经一的着作《孔子死,国家兴》曾引发了广泛的社会讨论。书中以相当实用和现实的价值观质疑孔子的孝理念。对此,韩国多数知识分子认为把家庭伦理看作与后工业化社会的社会伦理相互抵触,甚至是破坏社会伦理的绊脚石是不正确的。回顾几千年历史,孝对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几乎都是起着促进作用而非破坏作用。传统伦理的弊病不在于观念本身,而在于没能很好地传承和转化。孝道思想内在地蕴含着克服现代个人主义的弊病、调动社会互助精神的机理。从根本上说,作为家庭伦理的孝与个人伦理、社会伦理和国家伦理是协调的。就孝道的结果而言,孝子孝女对家庭、邻里、社会和国家都有益,是符合宇宙秩序的人格健全者。因此,宣传孝道不会牺牲未来的社会价值。[5]

  尽管如此,韩国不得不正视现代化对传统家庭和孝道的影响。现代韩国产业化的结果是大家族的减少与核心家庭的增多,年轻人的跨区域流动,人口生育率的持续下降和老人人数的增加。

  即使在家庭中,关爱重心又有不断下移的趋势,夫妻的大量精力投放在育儿方面,要支付沉重的课外辅导费用,这又导致传统孝道的主力也就是女性就业者增加。这些都在改变家庭结构及家族成员之间的关系。所以韩国当代青年的行孝力度与方式都在发生变化。

  具体而言,因升学、就业的流动性,子女与父母居住地相隔很远成为韩国社会的普遍现象。远方的子女用现代通讯手段对父母表达敬意,或托付第三方照顾父母,这是新出现的行孝方式。另外,人们祭祀的频率与重视度也有所降低。中秋和春节是韩国最重要的两大节日。节日的意义是家族团聚,祭祀先祖,深化生死不二的道理,是祖先和孙辈一同举行的神圣仪式。但祖父母、高祖、曾祖的祭日算下来4至6次,加上中秋、春节祭祀,一年一般有6至10次(如果父母已去世)需要回乡祭祀。当代韩国社会的生活压力很大,在现代公司制度下,员工难以频繁地请假回乡,所以不少韩国家庭的祭祀只保留到祖父母,对高祖、曾祖的祭祀逐渐减少。

  所以,虽说孝道仍然是韩国社会的共同价值,却因行孝者社会处境的变化而变化。总体上看,年轻人在回避复杂而费时的敬老方式,尽孝选择更为简便的方式。而且年轻人认为,传统无条件的孝尤其不能成为评价子女人格的道德标准,孝不以平等概念和自发性为基础就会缺乏说服力。

  他们更加关注关系的平等交互性,希望世代之间能够对话并相互理解。这导致在当代韩国人的精神生活中,原来无条件的“孝”开始转向父子交互性基础上的“孝”---这是“父慈子孝”现代版。

  伴随而来的当然是世代间的冲突问题。处于接受孝行一方的年长者仍然试图维持传统的孝道方式,他们与行孝者(年轻一代)的观念冲突在今天的韩国较为普遍。现实环境远比原则主义者所想的要复杂得多。新一代虽然也接受传统文化的影响,但他们生活在不适时而变则无法生存的环境中。他们在新的社会环境中形成了新的视角和新的意识,在一定程度上有着拒斥既定社会秩序的倾向。而且,年轻人的态度会直接影响老人福利的增进,社会对老人福利投入的资源总量和服务种类取决于年轻人的价值观。在这种情形下,一味主张过去的传统价值,试图在子女和下一代面前以权威者自居只会增加矛盾,无助于鼓励孝行。

  所以,对当代韩国人而言,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也应根据生活环境适当修正。面对快速变迁的社会,行孝没有一成不变的标准,个人应该根据自己的情况理性地分辨情境,采取正确的态度和行动来尽孝。但新的方式一定要以不丧失孝的基本原理为前提。

  随着韩国女性参与经济活动的增加,传统的、依靠家庭成员来赡养老人的困难在增大。现代社会只靠家庭的力量难以提供足够的家庭福利。这就对韩国政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国家提供并不断拓展对老年人的福利与服务。加上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老人的福利问题日渐成为韩国国家必须面对的社会问题,而且该问题直接与国家财政能力相联系而变成政治性课题。但在目前,韩国政府无法充分满足需要赡养的老人的诉求,它只能局限在规定范围内一刀切式的给予政策。当然,韩国目前老人问题的核心还不是提供最低限度的衣食住行之物质保障,而是与子女的家族精神纽带问题。

  尽管在现实生活中,韩国的孝道、孝行有不断减弱的趋势,但社会对孝道的价值定位与关注度依然很高,甚至认为“孝是韩国永远的输出品”.

  截止2012年5月,韩国专门研究孝道的论着有70余本,相关学术期刊论文有322篇。对于人口仅5000万的韩国来说,数量已是非常可观。但今天韩国人口出生率的持续降低和祭祀的人数的减少,事实上表明家族永续观念的式微和传统家族的宗教性的褪色,现代社会家族世俗化这一根本环境的改变导致了传统孝的宗教性、绝对价值受损。加上自由主义、个人主义价值观的强势影响,如何为“孝”这一社会精神理念寻找一个有效根基,形成现代人稳定的行孝动机,这是韩国学者不得不面对的重要问题。韩国社会生活方式的西化程度远远超出我们的预料,整体的西化进程还在不断加速。在这种条件下如何保留根本的伦理精神---孝道文化传统,是值得继续关注和深入研究的课题。

  参考文献:
  [1]尹圣范.西洋伦理、基督教伦理、儒教伦理的比较研究[M].首尔:首尔文化社,1973.
  [2]韩基采.宗教视野下孝的现代意义[C].韩国谷城郡:[出版者不详],2003.
  [3]李星圭.韩国的孝[M].首尔:志文出版社,1987:11.
  [4]徐善姬:韩国孝概念的特殊性[J].韩国老年 学,1998(18).
  [5]池教宪.韩国的孝思想[M].首尔:民俗苑,1997.
  [6]成圭铎.现代韩国人的孝[M].首尔:集文堂,2005.
  [7]徐一成.孝道实践概论[M].首尔:全球社,2006:8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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