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民道德教育要批判继承 《孝经》德育思想
(一)批判 《孝经》德育思想中的封建阶级意识和不平等意识
将封建臣民道德教育以及现代公民道德教育进行对比,就会发现这两种教育有着完全不同的性质。从公民道德教育来看,它的核心和基础是基于公民的本质特征建构的教育目标体系,前提是公民的义务和基本权利,这种 “平民教育”的要求是基于人与人之间普遍的契约关系。但是,从针对封建臣民的道德教育来看,它的教育体系等级森严、有着显着的高下尊卑之分。处在这种道德教育体系背景中的臣民未能享有权利,他们要 “无限”地为封建统治阶级提供服务的义务,人与人之间不存在平等。
(二)继承 《孝经》德育思想应结合时代特点
从眼下来看,中国也在培育逐步成熟的公民社会,在公民道德教育方面,逐步地跳出了私德的约束以及意识形态化的樊笼,更好地朝着公共化与理性化迈进。所以,在公民道德教育方面,不仅要做到 “古为今用”,而且还要充分地吸收当前快速发展的社会形势以及新的思想特点,博采众长。
二、《孝经》德育思想对公民道德教育的启示
(一)《孝经》德育思想的内涵
1.孝为 “德之本”。在 《孝经》中,还提出了 “敬”,它认为这种德性和孝是互通的,它表现了包括孝道思想中的通理部分,如 “悌” “孝”以及 “臣”。在 《广至德章第十三》中这样论述:“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为人父者也。
教以悌,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兄者也。教以臣,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君者也。”要从一人一身开始做到 “孝”,然后要逐渐地拓展到家、国和整个天下,大众之后在其完成了社会化转换以后才能接受。“敬”是尊重社会中那些位高、年长或权重之人,这种公德没有任何血缘关系,所以要将其当成纽带,也有利于维护好社会共同体。在孝寓于敬的基础上推己及人,从 “小我”逐步进化为 “大我”,这也是 “以孝治天下”的关键内容, 《孝经》也非常提倡这种德育思想,并将其当成了主要内容。
2.公民个人品德教育应当注重培养孝德。只有首先开始孝敬父母,才能更好地发扬光大尊老爱幼这种良好的家庭美德,文明礼貌的社会公德以及为人民服务的职业道德。
假如人们没有孝心,不能对父母尽孝道,这样一来,所谓的家庭美德、职业道德以及社会公德都是镜中花水中月,虚无而缥缈。公民的所有美德,如仁爱、正义、爱国以及守法等,都来自于人最初的孝德。从当前来看,我国在快速地步入到老龄化社会,更应该高度重视孝德教育。
(二)《孝经》德育思想在社会层面对公民道德教育的启示
1.“孝”与 “敬”的关系———孝寓于敬是 《孝经》德.德性,它表现了包括 “孝”“臣”以及 “悌”等在内的孝道思想的通理。从 《孝经》中的 《广至德章第十三》来看:“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为人父者也。教以悌,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兄者也。教以臣,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君者也。”孝要从一人一身做起,要逐步延伸到家、国以及天下,要在通过社会化转换后,才能被大众接受。“敬”是尊重社会中那些位高、年长或权重之人,这种公德不存在家族血缘关系,因此,可以以此为纽带,更好地对整个社会共同体进行维护。孝寓于敬,推己及人,由 “小我”发展到 “大我”,这也是 “以孝治天下”的重中之重,被看成是 《孝经》所倡导的德育思想的核心内容。
2.社会公德教育应当培养公民的敬爱之心。因为存在着共同生活,公民之间要有敬爱之心。公民同时属于个体概念以及集体概念,他们生活在同样的政治共同体中,而且在其中找到了自己的归属,共同目的在于有着自身良好的生活。为了完成这个共同目标,公民要高度关注所处政治共同体中的共同生活以及其他公民的幸福以及生活,这也是使得公民间产生敬爱之心的起点。假如公民间目标不一,为了更好地确保自我利益而彼此恶性竞争,甚至倾轧,那么公民所期待的共同生活的幸福将会是空中楼阁。所以,敬爱之心能够很好地让广大公民组成能够发挥优良功能的整体,从而使得他们得到在这种共同生活中所期盼的那种幸福。
(三)《孝经》德育思想在国家层面对公民道德教育的启示
1.“孝”与 “忠”的关系———以孝劝忠是 《孝经》德育思想的目的。为了更好地完成政治教化,《孝经》构建了“以孝劝忠”的理论体系。在此, “孝”服务于政治,它变成了帝王教化人民的有力工具。在这部着作中,借助父子关系、家国关系、君臣关系等进行类比,认为儿子尊重和服从父亲等同于君臣关系之义理,最后完成以孝劝忠的目标。它伊始于每个人都受到了父母的生养之恩,以每个人都有的亲情当成引导因素,从而为宣传和论述这种 “以孝劝忠”的 “孝治”理念做了很好的铺垫。可以以相同理念分析孝之于忠和悌之于顺,这也是从本书中作者认为 “孝”就是 “德之本”的理论前提。
2.培养国家认同是公民道德教育的目标。 《孝经》所倡导的德育思想,目的是为了更好地通过孝,培养人们的“忠”,更好地培育出孝子以及忠臣,方能保证稳固绵长的封建统治。对公民道德教育而言,它的目标在于增强公民素质,提升国家的综合国力,切实助推公民个体以及国家的共同发展,达到建设富强文明的国家、公民过上优质生活的目标和追求。国家认同指的是某个国家的公民对本国理想信念、道德价值理念、风俗传统以及历史文化和国家主权等诸多领域的认同和理解,这就是国民认同概念。第一,国民意识至关重要,它能够更好地保障某国的发展以及存在。公民要意识到他们对这个国家有归属感,认识到自身和国家的联系非常密切,才能对国家利益进行关注更多,也能够确保国家安全与统一,助推国家的快速发展,以此为基础,广大公民能够过好所要的那种优良生活。第二,它也是国家对公民的起码要求。公民道德教育的目标不必至善至美,只需符合政治共同体的要求,这就是说,只要符合国家的起码要求即可。党的十七大提出倡导核心价值体系,它的重要内容是以弘扬爱国主义为重点内容的民族精神,希望能够借此培育广大公民在国家认同方面的意识和理念,这也是对公民进行公民教育以及爱国主义教育的目标和基本要求。
(四)《孝经》德育思想在实践层面对公民道德教育的启示
1.重视孝行是 《孝经》德育思想的重点。从 《孝经》来看,它提出了 “人之行,莫大于孝”,最大限度地陈述了孝行的重要性,此外还在每一章节都论述了教导人们谨守礼法、立身行道以及践行孝道的相关内容。从服饰到言行、从出到入,它要求人们严守礼法,从而满足 “孝”德的规定。读者也可以看出,这部经典作品所倡导的 “孝道”的义理之大是超越了时空的,并不区分尊卑,具有永恒存在性。无论是谁,在行孝方面具有一致性,人人均要努力作出 “孝行”。从它的 《第十章》来看,在孝子事亲方面这样写道:“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此外还要除掉下列行为:“居上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这部作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人们对孝行理念的理解以及重视程度,使得我国在漫长的社会发展中,都将孝行当成了判评人们是不是 “孝子”的重要尺度。
2.重视道德实践是公民道德教育的关键。为了更好地提升公民道德教育的实效性,必须重视道德实践,使公民德性体现于公民行为之中。因此,在公民道德教育中,将公民德性的伦理转换为公民道德行为的规定与要求,也是非常重要的内容。
2001年我国公布了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它很好地涵盖了合格公民必备的、基本行为规范以及德性要求,例如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等,这些依据也显得相对具体。然而和 《孝经》所规定的孝行比较,显得并不够具体、细致。从当前公民道德教育来看,道德实践方面的薄弱特征也是极大的缺憾。
要强化公民道德实践,充分结合公民生活以及道德教育是行之有效的途径。在道德教育方面,要有细致具体的要求,体现出强烈的实践性。《孝经》中就有不少很好地将生活常事与德育结合,加强道德实践的典型例子,在公民道德教育方面,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应该是公民的实际生活。使得公民生活和公民道德教育高度融合,具体就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按照我国宪法的相关规定,公民享有相关权利、履行一定义务,这都是公民生活领域的 “常事”。
人人都能充分地享受自己的权利,不乐意去侵犯别人的权利,并如实地履行义务,这是公民 “常情”。从这种 “常事”以及 “常情”出发,在教导公民的过程中,倡导和践行相关德性,如 “法治”“平等”“公平”“民主”以及 “自由”和 “正义”等,肯定会收到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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