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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网络诚信危机、成因及治理措施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4-11-18 共13309字

  题目:当前网络诚信危机、成因及治理措施

  目录
  
  摘要(详见正文)
  
  一、 网络诚信概述
  (一)网络诚信的内涵
  (二)网络诚信的特点 
  
  二、 当前网络诚信危机及原因分析
  (一)网络诚信危机的表现  
  (二)网络诚信危机的影响  
  (三) 网络诚信危机产生的原因
  
  三、 网络诚信建设的实现对策
  (一) 网络诚信建设的原则
  (二)  治理当前网络诚信缺失现象的对策
  
  结语   

  参考文献

  
  以下是论文正文

 

  摘要: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互联网逐步在中国得到普及,网络成为 人们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网络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的网络伦理问题,尤其是网络诚信的缺失,严重影响网络社会的健康发展。本文概述了网络诚信的现状,并在此基础上,着重论述了网络诚信问题产生的原因和网络诚信建设的实现对策。
  
  关键字: 网络诚信;现状;原因;对策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人类社会正逐步从工业化社会向信息化社会迈进。为迎接 21 世纪的挑战,各国正在规划和实施适应信息时代的全国性乃至全球性信息高速公路。世界上几乎所有发达国家都已相继建成了国家级的计算机网络,并相互连成覆盖全球的国际性学术计算机网络Internet。网络技术在社会中的广泛应用,不仅涉及到技术本身的进步,而且在多方面引起社会结构和人们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的改变。它对社会的影响在广度和深度上将超过以往任何一次技术革命。  网络出现以后,便逐渐形成了一个独特的网络社会。和现实社会中一样,在网络社会中人们也从事着各种交往活动。作为人与人之间相互交往的社会空间,网络社会同样存在着如何规范人的活动问题,这些规范既有法律的强制性作用,也有道德的非强制性作用。其中,网络诚信问题一直是困扰大家的主要问题,由于网络中双方不能亲自接触,所以一些人便失去了心中的道德枷锁,从而引起一系列的谣言、诈骗等问题,这个时候,更加体现了网络诚信的重要性。 
  
  一、 网络诚信概述
  
  (一)网络诚信的内涵
  
  当今世界,因特网引起了整个社会生产和生活方式的深刻变化,形成了 人类的第二生存空间——“网络社会”。网络社会正以特有魅力影响着人们 的社会生活,冲击和改变着人类几千年来逐步凝结而成的道德体系,为道德进步提供了难得的机遇。然而,事实告诉我们,每当一种新的技术出现后,它就可能成为一把双刃剑,当代网络信息技术也不例外,它在促进道德进步的同时,也造成了某些负面的、消极的影响,甚至导致了严重的网络道德失范行为。  所谓网络诚信,是指网络行为主体在进行的所有网络行为中,诚实守信,言 行一致,不欺骗别人,不发布虚假信息,不侵犯其他网络主体的权利,所有行为力求真实可靠,不利用网络作为工具从事一切不诚信的行为。在网络社会中,诚信的含义就是自主、自由、民主、平等和权利。网络的特点是开放性、全球性和虚拟性,在虚拟网络社会里,人人都是平等的,无须他人发号施令,大家都有发言权,可以自由地发表自己的见解或进行选择、取舍。网络社会的主体是人,网络社会的诚信问题,归根结底是人的诚信问题。
  
  网络诚信的本质在于一种从道德上调整网络社会中网络主体之间的利益 矛盾,整合人们在网络社会中相互间利益关系的现实机制。作为现实社会诚信延伸的网络诚信,它符合现实社会诚信的特点,具有现实社会诚信的本质特性。
  
  (二)网络诚信的特点 
  
  网络社会是网络诚信的基础,在一定程度上说,网络社会的特点也是网络 诚信的特点。网络社会具有如下特点:(1)虚拟性。网络社会就其本质来说是个虚拟的社会,人们通常又将它称为“虚拟社会”。在这个空间里,人与人之间的交往都是以“符号”和“符号”的方式在进行,任何行为都是以0和1的数字符号来表示的。这种交往区别于传统的“熟人社会”里的交往。在这种虚拟的情况下,人们可以做出在现实空间无法做到的行为。正如人们常说的那句玩笑话:“在互联网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  (2)平等性。在网络社会的虚拟空间里,姓名、性别、年龄、相貌等等现实生活中的各种身份特征都可以得到隐藏,取而代之的是双方处于一种无差别的平等   地位。网络社会打破了传统社会中的等级制度,使得网络主体在这个空间拥有了平等的身份和待遇,不同层次、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可以在网络空间自由地表达自己的看法。  (3)开放性。互联网是一个开放性的系统,在这个开放性的系统里任何用户都可以通过网络进行信息传输。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人种的人们成为了“地球村”的一员。在这个开放性的空间里,有着不同价值观念、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的人们可以相互交流。   (4)共享性。各种信息资源可以共享是互联网的一大特色和优势。网络社会拥有丰富的信息资源,并且人们可以随时交流共享这些资源。人们可以以最快的速度在互联网上找到你需要的资源。这种特性与开放性相结合,充分发挥了互联网的价值。  
  
  二、 当前网络诚信危机及原因分析
  
  (一)网络诚信危机的表现  
  
  互联网经过十多年的飞速发展,已经渗透到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成为人们工作和生活必不可缺的重要工具。但是,在互联网行业蓬勃发展的过程中,虚假信息、网络欺诈、侵害隐私等各种不诚信的社会问题也蔓延开来。不仅损害了广大互联网用户的合法权益,损害了企业的社会形象,也阻碍了网络自身的健康发展。近年来,我国互联网业界纷纷发起了共建网络诚信活动,成立了“网络诚信自律同盟”等行业组织,推出“诚信通”、“支付宝”等网络诚信服务和产品,开展互联网服务信用等级评价,发动社会公众监督举 报网上失信行为,净化网络环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互联网上诚信缺失的现象仍然存在,甚至有时还十分突出。各种网络失信行为,已经日益受到社会广泛关注。面对目前各种各样的的网络不诚信现象,我们可以将其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 网络欺诈大量出现   网络欺诈行为是网络社会诚信危机中的最恶劣的表现。所谓“网络欺诈是指部分网络使用者利用自己掌握的先进网络技术,在网上非法散布虚假信息,或者篡改各种保密数据,盗取某些知名机构的信息,诱导网民,非法获取他人信息、实物或金钱的网络犯罪行为。”比如网络上曾经广为流传的网络钓鱼行为,这一行为通过大量发送声称来自于银行或其他知名机构的欺骗性垃圾邮件,意图引诱收信人给出敏感信息如用户名、口令、账号或信用卡等详细信息,并利用这些信息获取不正当利益。由于网络社会的虚拟性,人的真实行为目的能够通过谎言来加以隐蔽,其中不乏道德、良心缺失者利用这一特点谋取不正当利益,通过网络欺诈来获取他人财富。另外,网络领域也充斥着大量的的电脑病毒,其中大部分电脑病毒是通过窃取账户密码等来获取别人财物。除了谋取物质利益,网络社会中的不法分子还通过取得别人的信任来进行情感上的欺骗。由于网络上的交往避免了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交流,许多不法分子纷纷在网络上化身为“俊男美女”欺骗别人的感情甚至进一步诈骗钱财。类似的这种被网友诈骗的案例不胜枚举。
  
  2. 知识产权侵犯严重  高速的网络信息流通和全球性信息传播给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带来了巨大冲击,使得网络信息的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着严重的威胁。其中着作权,也就是版权,受到的冲击和影响最大。随着网络的普及,由于网络社会具有开放性和信息共享性等特点,人们对许多从网络得到的信息可以无限制的加以使用。未经作者允许的任意下载、浏览、使用作品,严重的侵犯了作者的知识产权。大量抄袭、剿窃他人作品的事件屡禁不止。由于网络社会的特殊性,如何保护知识产权问题就成为网络社会所面临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侵犯网上知识产权的事件屡有发生,而且屡禁不止,对于这样的失信行为,我们不但要从道 义上进行谴责,更要从法律上进行制裁。
  
  3. 网络谣言与虚假信息大量涌现大量的网络谣言和铺天盖地的虚假信息成为了当前网络诚信缺失的又一显着表现。由于互联网在人们日常生活占据一定的位置,某些人为了达到自己的 某种目的,利用网络传播捏造的新闻或事件。谣言本身具有十分可怕的威力,据说导致韩国明星崔真实自杀的主要原因同样是来自于网络攻击,为此韩国政府制定了《信息通信网法施行令修正案》,以加强网络实名制的实行,减少虚假和恶意信息的传播。同时,利用互联网对这些谣言和虚假信息迅速进行传播,也让人们对网络真实信息产生怀疑,使得网络真实信息的可信度明显下降。大量的虚假信息、垃圾邮件严重干扰了人们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给互联网造成了信息污染。处理垃圾信息、垃圾邮件浪费了人们的时间和精力,其中携带的网络病毒又让人防不胜防。提高网络信息的诚信度也是当前我们需要注意的重要方面。
  
  4. 侵犯他人隐私频频发生现实社会中个人隐私权利在网络社会中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保护个人隐私问题成为网络诚信需要面对的考验。在网络空间里,人们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资料经常会被别人窃取,个人隐私的泄露会使个人尊严遭到侵犯,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受到严重干扰。“网络行为的诚信还是失信,其区别就在于能否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一方面我们要看到,因为网络本身的开放性和无地域性,侵犯隐私权的现象频频发生,甚至是防不胜防。这对人们的生活造成了极 大的不便。  
  
  以上几个方面的内容是目前网络诚信所面临的几个突出问题,除此之外仍然有许多其他不诚信的表现。种种不诚信的道德失范行为使得网络社会中的行为主体之间缺乏必要的信任,人们对网络诚信体系提出了质疑,电子商务的发 展也受到影响,导致了目前网络诚信危机的到来。
  
  (二)网络诚信危机的影响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在给人类社会带来惊喜的同时也对社会的发展带来许多消极影响。网络诚信危机的显现及日益严重,对互联网行业和对网络行为主体的道德建设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对当前现实社会的公民道德建设造成了负面影响。   
  
  1. 网络诚信危机严重阻碍互联网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进人新世纪以来,快速发展的互联网行业已经成为了促进中国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为我们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近年来,由互联网行业所涵盖以及其衍生出来的娱乐、电子商务等行业的交易量一直保持着持续增长的趋势,特别是在全球经济危机的形势下,我国的电子商务仍然保持着迅猛发展的形势。网络购物市场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现实生活中的可以买到的消费品在网络上也几乎都可以买到。网络购物逐步改变传统的商业销售模式,具有打破时空限制、降低物流成本等自身优势。这不仅改变了人们的消费方式,也成为拉动内需、扩大消费的主要渠道,具有极大的发展潜力。然而,网络诚信危机却成为这种发展趋势的拦路虎,由于网络的虚拟性,给市场的监管带来了困难,诚信缺失带来的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等商业欺诈事件频发,严重阻碍了互联网行业的健康发展。诚信危机成为了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最大问题。  
  
  2. 网络诚信危机加剧了整个现实社会的诚信缺失   网络社会作为人类社会活动在网络世界的延伸,是人类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社会的诚信问题本质是现实社会诚信问题在虚拟世界的体现。同时,网络社会的诚信危机反过来引起了现实社会诚信缺失现状的恶化。网络社会是现实社会的一部分,与整个现实社会密不可分、互相影响。网络诚信问题不仅会影响互联网行业的发展,也会对整个人类社会产生不良影响。网络主体也是现实社会的人,现实社会中的人们就是网络诚信危机的受害者。现代人的正常生活离不开网络,正常生活秩序需要靠网络诚信来维护。然而,网络欺诈、虚假信息、侵犯知识产权和他人隐私等网络诚信缺失问题的恶化不仅不利于互联网行业的发展,同时也已经严重影响了现实社会的健康发展。大量的网络违法犯罪案件不仅对公民和国家的财产造成严重侵犯,甚至危及国家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因此,网络诚信危机对于整个现实社会的影响不容小看。网络诚信缺失对于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产生了极大的消极影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社会成员不仅在日常社会中相互信任,同时在网络交往中也要相互信 任。网络诚信严重缺失的现状,不仅对网络交往产生了负面影响,而且导致网 络信任危机,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当前和谐社会的建设。
  
  3. 网络诚信危机对于网络行为主体产生了不良影响  网络社会的行为主体是现实社会中的人,特别是青少年群体,他们是网络社会的主要群体,是与互联网共同成长的一代,在网络社会中所占的比重较大,同时受网络社会的影响也更深。由于他们自身的自我控制力较弱、法制观念淡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未成熟,因此更容易受到网络诚信危机的侵蚀。他们面对网络社会的失信现象缺乏警惕性,同时在诱惑面前道德自律能力弱,容易模仿各种失信行为甚至更严重的会出现犯罪行为。网络虚拟社会存在的各种思想文化、不同的社会意识形态、政治信仰相互激荡,西方价值观泛滥。目前,青少年沉溺于网络虚拟社会,影响学习和生活的现象十分突出,网络诚信危机容易影响青少年群体的心理健康,误导其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网络诚信危机带给网络行为主体,特别是青少年群体的影响令人堪忧,加强网络道德教育是当前我们面对的紧迫问题。网络诚信危机带来的一系列社会危害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分析造成网络诚信危机的原因,找出导 致这些不良社会危害的根源,是我们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之一。  
  
  (三) 网络诚信危机产生的原因
  
  1. 网络系统内部的原因 
  
  (1) 网络技术的不完善为其提供了便利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更加广泛地承认:现代技术是现代文明得以建立的基础,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我们文明的未来将会被技术控制和决定。网络社会诚信问题的产生同样也离不开支撑网络社会繁荣的网络技术层面上的原因。当今的网络技术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正是这些技术上的不完善,导致 了网络失信行为的出现。(2) 网络社会的特点为其提供了场所    从当前网络社会的特征来看,网络交往者的虚拟身份为他们隐瞒真实信息提供了条件,而网络的开放性则为不良信息的传播拓展了空间。  
  
  首先,网络社会的虚拟性、匿名性为诚信缺失行为提供了场所。在现实社会中,人们之间的交往面相对狭窄,人与人的关系主要以家庭、家族、邻里、亲友以及充分放大了的家庭——国家的方式存在和维系着。在熟人圈子里,人们至少也要努力做到没有让人说三道四、指指点点之处,丢面子的缺德行为大多是干不出来的。  而在网络这个崭新的世界里,网络中的人际交往是以符号为中介的间接交往。网络运行具有“数字化”的特点,数字化的最终结果就是“虚拟化”,而虚拟性是其最主要的特征。在虚拟社会,人们的交往以字符为界而表现得非常自由。人们的行为具有匿名性,不受时空限制,甚至“相逢对面不相识”。人们可以任意扮演各种角色,并理直气壮地说谎,相互之间分不清对方的真假虚实,也就缺少了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的约束。在网络中,谎话变得极为普遍,不少人甚至以撒谎为乐事,也不用担心自己的真实面目被揭穿。比尔·盖茨在《未来之路》所引用的一幅画很是精辟:一只在操作网络的狗对身边的另一只狗说:“在网络上,没人知道你是一只狗。”真实的人一旦进入这个世界就或 多或少地显示出人性的阴暗面。 
  
  其次,网络社会的开放性为虚拟信息的传播拓展了空间。网络虚拟社会结构的开放性是网络诚信问题产生的结构性根源。网络社会的结构与现实社会结构具有十分不同的特点。现实社会采用的是一个由下往上机构逐渐减少而权力却逐级集中的金字塔式结构,每一个基层组织的运行都服从于更高一级的指挥和命令,总体的社会结构必须依赖于一个权力高度集中的中央机构。而网络社会采用的是离散结构,它是开放的、松散的,所有的计算机都处于各自中心地位。这样 Internet 就成了一个绝对没有中心的网络世界,所有的计算机都处于各自中心的地位,不受任何组织机构的控制,每个个体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行为模式。在这里,谁都没有绝对发言权,但同时,谁又都有发言权。这样,Internet 成了一个容许真正言论“自由”的地方,一个彻底“民主”的地方。   在这里,任何人可以按照自己的原则说任何话,做任何事。应该说,这种结构对于避免网络系统的崩溃,保证网络系统的良好运行起了积极作用。但是这种结构的负面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它使得对人们网络行为的管理和控制变得异 常艰难,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人们网络不道德思想和行为的泛滥。 (3) 网络社会规范的缺位使其有机可乘 建立在现实社会中的道德规范由于不适应网络运行的新环境而形同虚设。面对新的网络领域,一时又没有形成新的道德规范,从而大量网络行为处于既不受社会规范的制约,又无新法可依的真空状态。也就是说,网络社会存在 “无法可依”、“道德真空”局面。(4) 双重伦理标准使其有恃无恐   我们知道,同一性质的行为在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会得到截然不同的道德 评价,即存在双重标准。这也是造成网络失信的一个主要原因。
  
  2. 现实社会诚信体系的不完善
  
  网络诚信的缺失固然有网络技术等网络系统内部方面的原因,但我们从网络社会来源于现实社会,是现实社会在网络中的延伸这一本质特征来看,网络 社会中的诚信缺失现象更多地还是受到了现实社会诚信体系不健全的影响。
  
  (1)  诚信风险机制缺位,失信成本较低  网络社会主体理性的不成熟性,无疑会诱发失信的投机性,而媒体行业内处罚体制的不完善性对失信的法律风险的降低,更是加剧人们失信的诱惑力和催化剂。诚信风险机制供给的严重不足,就会出现诚信与利益的背离,即守信者亏利,失信者获利的悖论现象。这种现象不但违背以义得利的道德准则,而且也违背成本与收益的经济学准则及犯法受罚的法律风险理论。但反观网络社会则看到,由于诚信风险机制的缺位,对失信惩罚的力度不够,降低了失信的风险系数乃至出现零风险的怪事,致使许多人胆敢藐视法律,视契约、承诺为儿戏,不把失信当回事,更别说为自己设置止损的警戒线了,因为“高压线”缺压,不能一触即死。电不死人或伤损不到人的“高压线”,对网民就会失去威慑。网络社会的诚信风险机制,就是常处在一种“缺压”状态,以致未能引起人们对失信的重视。 诚信缺失加剧了社会道德风险,助长社会分配不公,影响社会稳定。在社会生活中不守诚信的行为具有很强的负面诱导作用。当一种失信行为未受到应有的惩罚反而获利时,就会起到负面的示范效应,将对社会道德体系形成强大 的冲击,同时也会加剧社会分配不公,进而影响社会稳定。
  
  (2)  诚信评价机制滞后,失信得到纵容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以来,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两个“社会”之中。一个是现实世界,一个是网络世界,现实约束人们的个性,而网络则鼓励、放任人们的个性。不仅网民自身具有二重性,而且在社会的价值层面,也正在经历着价值体系的冲突和碰撞。一方面,现实中的人们要承担责任和履行义务,另一方面,网络可使人的真实身份隐藏起来,以某种面目来表现自己。新旧价值体系的冲突和碰撞,导致网络社会评价弱化。整个网络社会评价的弱化无疑也会影响到对诚信评价的效力。诚信评价结果的诚信信息原本具有扩散性、广播性、传递性,而社会评价系统对人们的守信和失信一旦不能做出及时判断并公开其信誉信息就会阻抑信用的恶誉和美誉的传播。如若诚信的评价机制有问题,不能及时、准确地对社会成员的诚信状况作出及时的反映,无疑纵容了失信行 为,这种情况在虚拟的网络世界,将会有过之而无不及。  
  
  3. 网民诚信意识的弱化
  
  人是伦理规范的主体,网络诚信问题产生的深层原因,最终还是要落实到 “人”自身这一最高层次上来,
  
  第一,网络社会交往主体的自我控制与约束力不足。当前我国网民中,相当一部分是25 岁以下的网民、未婚网民和高中(中专)以下的网民,这些社   会成员在行为和处世方面依然存在自我控制和自我约束能力不足的问题。在日常的社会生活中,他们的社会交往一般都处于学校以及家庭等相关群体的监督之下,社会规范对其行为也有着明确的约束。而在虚拟的网络世界 中,由于相关的监督和约束机制的缺位,使得这些特殊的网民在网络中的行为得不到相 应的控制和约束,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网络失信行为的出现。
  
  第二,网络诚信教育匮乏,诚信意识淡薄。从网络发展的历史中我们可以看出,网络的建立始于军事需要。在网络建立之初,根本谈不上对网络辅以必要的人文关怀。应该看到,当前国内的信息教育主要还是侧重于传授、培养学生有关技术层面的信息知识,以教会学生使用计算机、网络技能为目的,并作为考核手段。相对而言,对于网络诚信和有关法规的教育仍没有引起普遍性的重视,计算机课程教育中一般都不会涉及网络诚信问题,而在德育课上,所讲内容同样远离网络诚信这一新领域,许多网民在网络上基本处于“道德任意”的状态。重视计算机、网络技能而忽视网络诚信道德的教育,客观上提高了网民在网上做出失信行为的概率。 
  
  第三,受经济利益的不良驱动。透过扑朔迷离的网络社会现象,我们不难发现,种种网络道德问题,特别是网络不道德行为其背后都隐藏着深刻的经济根源。正是由于不正当的经济利益和商业利润驱使人们藐视道德和法律,而在网络这个“自由时空”中任意妄为。例如央视名嘴崔永元说“收视率是万恶之源”,片面追求收视率对电视节目有害无益。同样,访问量也是网站编辑的重要“指挥棒”,有的网络媒体甚至把编辑的收入、职位晋升等都与访问量挂钩,硬性的政策出台,编辑和记者便有了很大压力。为了获得更多的收入,使自己的频道保持较高的访问量,有的编辑记者忘却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竭尽一切努力,以确保新闻的真实、全面、客观、公正”的新闻宗旨和理念,想尽一切办法吸引网民的眼球。于是,他们报道低俗新闻或者放行未经证实、核实的新闻并推荐到网站重要位置。访问量、发行量、收视率提高了,经 济收入增加了,但失去了真实性。
  
  三、 网络诚信建设的实现对策
  
  (一) 网络诚信建设的原则
  
  1.德治与法治相结合 加强网络道德教育,实施“以德治网”,结合网络立法制度建设,实施“以法治网”。网络道德教育主要以诚信教育为主,培养网络行为主体的诚信意识,树立网络诚信观念。同时,加强网络立法建设,通过法律的强制力量惩罚与打击网络不诚信行为,激励网络诚信行为,促进网络诚信建设的顺利进行。  虚拟社会提供给人们的极大自由度,已经超出了现有社会道德和法律水准所能适应的范围,由此带来的道德问题尤其是诚信问题和新型案件层出不穷。因此,通过法律途径来规范严重不道德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这是法制社会进行道德建设的基础性条件以及重要方式和途径。对于网络社会中出现的诸如诬陷、诽谤、谣言、欺诈等网络失信现象,还要有相应的法制手段予以打击,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德治与法治,在网络诚信建设中要以德治为主,实行“以德治 网”,辅之于“以法治网”。
  
  2.现实与虚拟相结合 寓诚信教育于人们的日常生活教育之中。不论人们在网络中的身份如何,他们总是离不开真实的生活的。因此,必须在现实生活中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尤其是诚信教育。使人们增强对网络化的辨别力。这其中最重要的是要对青少年进行网络道德的教育。这就要求家庭、学校承担起更为艰巨的任务,及时了解青少年的思想动态,并给与积极有效的引导。
  
  3.手段与目的相结合网络社会是我们进行网络诚信建设的又一新阵地,也是我们诚信建设的目的。在这个阵地中,人们实施着各种各样的行为,进行着各式各样的思考。网络社会的出现改变了人们的思维方式,扩展了人们的思维空间,在一个新的领域拓展了人们的行为和想象。从这个角度上说,网络社会是我们进行诚信建设   的新阵地及最终目的。然而,网络的本质也只不过是人类认识、改造客观世界的工具和手段,是人类主观与客观发生联系的中介。我们可以利用网络这一先进的工具和手段,来为我们认识、改造客观世界服务。进行网络诚信建设也是同样的道理,我们也一样可以利用网络这一手段来最终实现网络诚信建设这一目的。 
  
  4.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网络社会是一个崭新的社会,我们对它的认识还不是很深刻,对它的客观本质与发展规律把握的还比较肤浅。规律来源于实践,这就要求我们在不断地实践探索中,不断地发现和深入认识网络的规律,以便于我们利用其规律为现实的实践活动服务。因此,建设网络诚信,我们要边探索,边建设。在网络诚信建设实践的过程中,不断总结网络诚信实践建设的经验,加深认识、探索,找出网络诚信的规律;在对网络诚信不断的探索和认识过程中,把我们所掌握的网络诚信建设的规律运用到网络诚信建设实践中,利用我们所掌握的规律进一步建设和完善网络诚信。  
  
  (二)  治理当前网络诚信缺失现象的对策
  
  治理当前的网络诚信缺失现象,必须结合网络社会的本质特征,从网络社会是现实社会在网络中的延伸这一观点出发,遵循现实与虚拟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要从技术与制度等方面完善网络自身,另一方面也要从现实社会伦理体系的完善出发,构建合理的道德教育体系与文化环境,从而达到缓解网络诚信 缺失现象的目的。 另外,尤其要加强对个人的网络自律教育。
  
  1.从技术上屏蔽网络失信行为 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的不同点之一就是它越来越依赖科技进步,尤其依赖当代信息技术的发展。离开信息技术,网络社会就不可能形成,网络社会的每一次变革事实上都有深刻的技术内涵。因此,出现新的社会问题后,一方面需要我们去关注其“技术”基础,另一方面又需要我们在技术上有所改进、有所进 步和创新,从而依靠技术措施保证网络社会的正常秩序,维护网络社会的安 宁。这是当前缓解网络诚信缺失行为的重要手段。  网络管理的技术控制可以围绕不同的目的、依据不同的思路来进行。例如,可以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对网络信息提供者提供的内容加以审查;在任一网站站点对虚假信息加以堵塞,使用户无法接触;对需要保护的信息进行加密,以防泄露;对某些特殊局域网加强访问控制,防止侵害;对人们的网络行为进行登记,使人们的网上行为有踪迹可寻等。不过,这里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网络管理的技术手段不是无条件、无根据、无理由的,网络技术手段也应该是道德的,合法的;任何技术性的措施都不应该以牺牲人们的根本目的、利 益和需要为代价,不能阻碍社会的全面发展。   应该指出的是,网络管理并不完全是技术层面的问题。从技术方面讲,我们可以采用理论上非常安全有效的管理机制来保护我们的网络,然而,电脑或某种“技术”并不会辨别是非善恶,也不具有一丝人性,如果没有一套强有力的管理措施相配合,再精良的技术也无法防范人来进行突破。因此,要加快网络 立法和监管力度。  
  
  2 .营造良好的网络制度环境
  
  (1) 制定专门的网络法规,做到“依法治网”虚拟社会提供给人们的极大自由度,已经超出了现有社会道德和法律水准所能适应的范围,由此带来的道德问题尤其是诚信问题层出不穷。因此,通过法律途径来规范严重不道德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这是法制社会进行道德建设的基础性条件以及重要方式和途径。对于网络社会中出现的诸如诬陷、诽谤、谣 言、欺诈等网络失信活动,法律的作用往往很大。
  
  (2) 建立健全网络执法队伍   立法只是网络诚信建设的一个方面,法律如果只停留于文件上而没有相应的执行、监督机构的运作,那么法律只会成为一纸空文。因此,网络执法队伍的   建设尤其重要。网络执法队伍建设应该包括四个层次:一是基础应用层次,即对于普通、基层的网络执法人员,要求熟悉网络的一般操作,注意在网络上进行“巡逻”,检查网络中是否有违法网站和信息,按有关条例及时对违法人员予以甄别、处罚或抓捕;二是技术精英层次,即对计算机、网络的技术性知识精通掌握,能破译那些可以在数秒钟之内犯下几乎不留任何痕迹罪行的网上罪犯的行踪,维护政府网站的安全性的技术人员。可以说,这一层次执法人员的技术水平相当于一个超级黑客——两者技术难分高下但却性质迥异;三是鉴定判决层次,网络违法行为当事人性质是否恶劣,影响有多大,到底是否犯罪,相当多的问题都需要进行鉴定判决;四是监督执法层次,在现实社会中监察机构的存在,客观上保证了执法过程的合理性、合法性,没有监督的网络执法往 往会超出法律规定的权限,反而违法。
  
  3.强化对网络主体诚信教育和引导 
  
  比如认真开展多姿多彩的网上活动,根据网络传播的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网上教育、交流、讨论等活动;要精心策划,开展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的网上活动;开设网上 论坛 ,对重大间题、热点间题进行讨论,并加以正确的引导;要利用重大的节日、重大事件等契机,在网上开展道德教育工作。 这些活动,要附合以下两点要求:   一是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我们国家的思想根本,这是由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的,必须必得考虑。我们要加强网络诚信建设,必须必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坚持和弘扬社会主义诚信观,自觉抵制错误诚信观以及腐朽文化的侵蚀,引导形成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的网络诚信环境。  二是整合传统诚信道德资源。诚信是咱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老话还说“诚信者,天下之结也”。意思就是要把诚实守信看成社会联系的纽带和社会生活的基础。所以,要充分利用我们的道德优势,整合传统诚信道德资源,结合时代要求和网络社会中产生的具体诚信问题,构建既符合咱们国家实际情况,又能体现咱们中华文化特色的网络诚信体系。 
  
  4.结合国外经验改革我国现有网络诚信问题
  
  (1) 借鉴国外网络诚信教育经验  随着网络日益发展,网络技术发达的西方国家在网络诚信教育中成功的经验可以“洋为中用”,值得我们借鉴学习。合理利用网络宣传教育资源,强化网络宣传教育工作队伍、领导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 的网络德育施教体系和网络德育思想系统。
  
  (2)  改革我国现有的计算机教育,增添网络诚信教育内容在我国现行计算机教育已贯穿大中小各级学校的情况下,有必要把网络伦理道德教育、尤其是网络诚信教育纳入到现行计算机教育体制中去。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和其他信息技术,以自由、开放和民主的教学与交流,培养出网络技 术与网络品德俱佳的新一代。 要注重从伦理道德角度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计算机和网络的作用,提高他们对网络信息的辨别能力,学会从浩若烟海的网络信息中甄别有用的信息,屏蔽虚假的信息。要让学生知道网络并不是平静的土地,那里有着黄色的垃圾、莫测的陷阱和阴暗的污流,既要避免攻击他人,也要避免上当受骗;提倡“网络环保意识”,使学生相信只有每个人都像爱护自然环境、爱惜自己一样来保护网络环境,网络世界才会更加美好。使学生明确认识到任何借助网络进行的破坏、偷窃、诈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隐私权等行为都是非道德的甚至是违法的,必须承担相应的道义责任甚至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促使学生能够以道德理性来约束并规范自己的网络行为。另外,要实现全社会的网络诚信教育就 必须动员起全社会的力量,其主体应该包括政府、家庭、网站、学者专家等在内,多种成分、多种要素的主体系统,其阵地应该包括社会上的各种媒体,其教育对象应该囊括全体网络用户。因此,我们要借鉴国外的网络教育经验,在道德教育体系中增加网络道德教育的内容,增加“网风”与“网德”教育,网络法纪教育和网络文明教育。当前,尤其是要加强对网民的诚信道德教育。教育网民把网络道德规范和网络技术置于同样重要的层面加以学习和掌握。
  
  (3)转变德育观念,变他律德育为自律德育。 一些大学生对未来迷茫,缺乏自信心 ,心理落差大,被网络当做精神寄托和发泄途径。大学生的思想和人生价值观正逐步形成,主观意识占据了他们的思维,他们更愿意以自己的发现和认识来主导自己的思想,德育方面也不例外。针对这种情况,高校应该转变德育工作观念,加强引导式教育,变他律为自律。比如高校可以通过组织学生参观革命圣地、革命纪念馆等活动,让学生自己在实地参观中,感受革命先烈的崇高精神,明白自己肩负的历史使命,培养他们“追求真理,慎于判断”的是非判断能力和判断意识,使他们能在网络信息浪潮中分清良莠,自觉抵制不健康因素的诱惑。 
  
  根治网络失信现象,使网络运行进入理性状态,现代科技手段和网络建设的法制化、网络诚信教育和引导,三者缺一不可。网络诚信教育不仅可以有效地支持和辅助网络法规的落实,而且也是从根本上消除网络负面影响的有力保障。我们要积极迎接网络时代的挑战,不断研究解决网络诚信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网络诚信教育渗透到网络活动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教育和引导网民成为有道德的“网上的一代”。特别要注意发挥网络本身的优势和特点,努力把网络建成网络诚信教育的主要阵地和整个德育工作的新载体,开创新世纪网络建设和道德教育的新局面。
  
  结语   
  
  目前,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延伸,网络生活逐渐发展成为现代社会必不可少的一种生活方式。网络给人们的学习、生活、工作、交往带来了便利,并且提供了信息共享、平等对话、自由交往、和谐共生的道德平台和文化环境,促进了人和社会的全面发展与进步。但网络也是一把双刃剑,在给社会全面进步、人的全面发展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人类带来诸多复杂而迫切的问题。网络欺诈、知识产权、隐私权、网络谣言与诽谤等网络诚信问题,已尖锐地摆在我们面前。为了使网络能够健康、持续地发展,我归纳了网络诚信缺失的表现,分析问题形成的原因并探求其解决对策,以促进网络技术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宋慧昌:《应用伦理学》,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1版。
  [2] 余涌:《中国应用伦理学》,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 年版。
  [3] 黄寰: 《网络伦理危机及对策》,科学出版社,2003 年版。
  [4] 鲍宗豪:《网络伦理》,河南人民出版社,2002 年版。  
  [5] 张震:《网络时代伦理》,四川人民出版社,2002 年版。  
  [6] 邹建平:《诚信论》,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 年版。  
  [7] 文 军:《网络阴影——问题与对策》,贵州人民出版社,2002 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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