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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代伦理学建构过程中中国学者的贡献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4-08-05 共8447字
论文摘要

  近代以来,出于对改造国民性和道德革命的强调,许多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意识到伦理道德问题的极端重要性,并将其作为专门的问题来研究,同时引进西方伦理学及伦理道德观念,以此来关照中国的道德问题,进而发展起了一门系统化、理论化的伦理科学。在近代伦理学建构过程中,中国学者付出了自己的努力。从大量研究论文的发表到伦理学着作的出版,再到对伦理学学理问题的探究,无论是对伦理学基本问题与方法的探讨,还是对伦理学体系的建构,亦或是对道德原则、道德规范、道德建设等问题的研究都更为自觉、更为清晰,出现了不少有影响的学者和有代表性的伦理学着作,使伦理学真正成为了一门独立的学科。

  一、大量研究论文的发表

  在中国近代伦理学建构过程中,学者们利用报刊杂志这一宣传和研讨平台,发表了大量研究论文,对道德问题、伦理教育问题以及伦理学学理问题进行探讨和研究,体现出中国学者构建自身伦理学的学术努力。
  据笔者统计,清末至1919年近30年间,中国学者以学术论文的形式在伦理学理论方面的研究成果共计百余篇。这些论文或是关于新旧道德规范的论争,或是对道德现象进行评论,或是探讨伦理道德教育的种种问题,或是讨论伦理学相关问题等,内容涉及到伦理学科的方方面面。如关于道德问题的文章有《人之责任论》(《万国公报》第56册,1893年)、《道德法律之别》(《国民报》第3期,1901年)、《新民说:叙论——论新民为今日中国第一急务 释新民之义》(《新民丛报》第1号,1902年)、《新民说:论私德》(《新民丛报》第3号,1902年)、《道德与经济之关系》(《湖北学报》第2集8册,1904年)、《道德上之三大要素与二大要义》(《大陆报》第三年第1、2号,1905年)、《论道德与科学之关系》(《寰球中国学生报》第3期,1906)等。关于道德教育的文章有:《德育》(《新世界学报》第8号,1902)、《论道德教育之关系》(《东方杂志》第2年第4期,1905)、《修身教案》(《直隶教育杂志》第1年第19期,1905)、《德育鉴》(《广益丛报》第99、100、101、103、105、107、111—120、122、123、128号,1906—1907)、《德育标准说》(《浙江教育官报》第2期,1908)、《论放失德育之现象》(《四川教育官报》巳酉第1册,1909)等。
  关于伦理学相关问题的文章有:《就伦理学上之二元论》(《教育世界》第70、71、72号,19040、《伦理学》(《洞庭波》第1期,1906)、《伦理臆说》(《教育》第1年第1号,1906)、《伦理学讲义》(《教育》第1年第2号,1906)、《现代之伦理学》(《教育世界》第144号,1907)等。上述文章从不同角度对伦理道德问题进行的理论研究和探讨,是中国近代伦理学建构的重要部分,体现了中国学者在建构自身伦理学方面的初步尝试和努力。中国近代伦理学也正是从此起步,并得到了最初的发展。
  1919年后,中国学者建构中国近代伦理学的学科意识更加强烈,学术意识更加自觉,他们发表了大量学术论文对西方伦理学代表人物和代表学说进行分析和研究,以此来为中国近代伦理学的建构寻找理论依据,提供学科借鉴。在众多的研究论文中,具有代表性的文章有:刘少少的《哲理学说与伦理学说》(《东方杂志》15卷9号、16卷12号,1918年、1919年)、蒋梦麟的《杜威之伦理学》(《新教育》1卷3号,1919年)、杨昌济的《西洋伦理学史之摘录》(《民铎》1卷6期,1919年)、张东荪的《新实在论的伦理主义》(《东方杂志》19卷17号,1922年)、张颐的《黑格尔伦理学说的发展、意义及其限制》(《学艺》6卷1—3期、6期,1924年)、缪凤林的《评快乐论(上、下)》(《学衡》32期、35期,1924年)、张东荪的《快乐论:其历史及其分析》(《哲学评论》2卷3期,1928年)、何兆清的《近代伦理学发展之概况》(《中央大学半月刊》1卷1期,1929年)、张东荪的《严肃主义:其历史及其批评》(《哲学评论》3卷1期,1929年)、施有忠的《斯宾诺莎伦理思想》(《哲学评论》3卷4期,1930年)、张东荪的《苏格拉底之道德论》(《民铎》11卷1期,1931年)、何兆清的《论柏格森的道德哲学》(《文艺丛刊》1卷1号,1933年)、张君劢的《序严群亚里士多德之伦理思想》(《再生杂志》2卷4号,1934年)、周辅成的《格林道德哲学》(《清华周刊》41卷5期,1934年)、王守一的《克鲁泡特金之伦理学说》(《惊蛰》1卷3号,1937年)等。这些研究成果内容广泛,涉及到从古希腊苏格拉底到杜威、罗素等西方现代伦理学诸多代表人物的伦理学说,显示了学者们对伦理学研究的理论深度。
  此外,在一些哲学论文当中也有许多内容涉及到对西方伦理学代表人物和学说的研究和介绍,如方东美在其《柏格森生之哲学》(1920)、《唯实主义的生之哲学》(1920)、《詹姆斯底宗教哲学》(1921)、《柏格森生命哲学述评》(1922)等论文中对柏格森、詹姆斯和某些新实在主义哲学家的伦理思想有所述评;张君劢在《黑格尔之哲学系统与国家观》(1931)、《费希特〈对德意志国民演讲〉摘要》(1932)、《斯宾诺莎之政治哲学》(1932)等文章中对斯宾诺莎、黑格尔、费希特的伦理思想有所介绍;贺麟在其《斯宾诺莎的生平及其学说大旨》(1933)、《黑格尔之为人及其学说概要》(1933)、《从叔本华到尼采——评赵懋华着〈叔本华学派的伦理学〉》1934)、《康德名词的解释和学说的要点》(1936)、《费希特哲学简述》(1943)、《谢林哲学简述》(1944)等论文中对斯宾诺莎、康德、费希特、谢林、黑格尔、叔本华、尼采等欧陆哲学家的伦理思想或多或少有所论述等等。
  这些成果主要集中于对近现代英德法伦理学的介绍和研究,这与中国伦理学自身发展的特点和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特点以及西学东渐的大趋势是相一致的。同时,通过对中西伦理文化的比较研究来研究伦理问题也取得了一些成果。中西文化(包括中西伦理文化)的差异,是诸多学者感兴趣的论题。
  陈独秀《东西民族根本思想之差异》(1915)、杜亚泉《静的文明与动的文明》(1916)、李大钊《东西文明根本之异点》(1918)、梁漱溟《东西文化及其哲学》(1922)、胡适之《今日中国的文化冲突》(1929)、陈序经《中国文化的出路》(1934)、钱穆《世界文化三型——东西文化之探讨》(1942)、熊十力《略说中西文化》(1947)、唐君毅《中西文化精神之不同论略》(1947)等是关于这一论题的代表性论述。在他们的比较中,被阐述的基本伦理观念有:西方伦理文化以个人为本位,中国伦理文化以家族为本位;西方公德发达,中国私德兴盛;西方注重物质、功利,中国推崇精神、道义;西方追求快乐、幸福,中国力主节制、修养;西方鼓励行动、进取,中国宣扬静观、知足;西方标举自由、民主,中国劝导驯服、忠诚;西方高扬个性、人权,中国彰显共性、义务等。这些都属于对中西伦理文化的整体比较。要素或局部的比较研究主要在某些先秦思想家与西方伦理学家之间进行。如钱穆在其《论希腊某哲人与中国道家思想之异同》(1920)、《伊壁鸠鲁和庄子》(1923)中比较过这两位中西远古哲人的人生观;唐君毅在其《柏格森与倭伊铿哲学之比较观》(1930)中对这两位生命哲学家的人生观、在《论墨学与西方宗教精神》(1947)中对墨家与基督教的伦理思想或详或略做过比较。这些研究成果丰富和深化了学者们对伦理学基本问题和伦理思想的研究,是中国近代伦理学开始走向成熟的标志。

  二、伦理学着作的撰写

  1919年以后,伴随着西方伦理学大规模的输入,中国学者开始大量撰写有关伦理学的着作,在伦理学建设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果,下表即是这一时期中国学者撰写的伦理学着作目录汇编:
论文摘要
论文摘要
  表中所列着作基本上涵盖了1919年至1949年30年间中国学者以学术着作的形式在伦理学方面的研究成果。可以看出,与此期西方伦理学的传播相一致,学者们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伦理学原理、体系、伦理学史、中国伦理思想以及道德问题的研究上,尤其是对伦理学学理的研究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加深入、更加全面、倾注的心血更多,也更多地体现出在西方伦理学影响下中国学者建构自身伦理学体系的自觉和努力,以及结出的果实。
  如江恒源的《伦理学概论》主要论述了伦理学的各种重要概念、道德判断的对象及相关问题、道德标准、道德知识及人生目的等问题。王耘庄的《道德论集》从历史和伦理角度考察道德问题。集中讨论自由意志与道德责任、动机与效果等问题。张廷健的《现代伦理学》论述了现代伦理学新讨论的主要问题:良心、行为、人格、个性、至善、义务、德论、人生观等。黄方刚的《道德学》主要论述伦理学的一般问题,考察伦理学的定义、伦理与伦理学之发达与历史、道德的标准、道德生活与伦理世界等。
  谢幼伟的《伦理学大纲》对伦理学的性质、任务、派别,革命人生观与行为论等进行了论述。申自天的《伦理学》主要阐述了伦理学的对象、方法、有关规律和原则及它们对人们行为的节制。孙贵定的《伦理学》论述了伦理学的目的与对象,包括品行、行为、责任、德行、欲生、智识、道德范围、意志自由、个人自由与政府干涉、伦理学说之一斑等内容。
  黄建中的《比较伦理学》对中西伦理学加以比较研究。除论述伦理学的一般问题外,有中西道德之异同、道德律、动机与效果、乐利与幸福、乐观、悲观与淑世、进化与伦理、理性与欲望、直觉与良知、自我实现与物我一体、突创和谐之人生等内容。以上只是众多伦理学着作中有代表性的几部着作,从中可以看出中国学者对伦理学学理进行学术探讨的自觉和努力。
  此外,还有不少关于伦理学史、中国伦理思想以及道德问题研究的着作,这些也是伦理学建设中很重要的内容和重要组成部分,丰富了中国自身伦理学的构成。在伦理学史方面,蔡元培的《中国伦理学史》为我国伦理学史的开山之作。它对我国几千年来的伦理思想作了概括的介绍,是我国第一本从内容到形式都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西方学术思想影响的中国伦理思想史,也是中国近代学者用新观点第一次对伦理学及伦理思想史所作的综合性研究,初步清理了传统伦理思想的历史遗产,为近代伦理学研究构筑了最初的框架,在学术史上具有开创性的意义。姚舜钦的《八大派人生哲学》(上、下册)也是一部有代表性的伦理学史着作。该书主要叙述中外八大派的伦理思想,即克己派——斯多亚、康德;返朴派——老子;出世派——佛陀、叔本华;放纵派——杨朱、爱辟口罗斯(伊毕鸠鲁);功利派——边沁、弥儿;进化派——达尔文、斯宾塞;救世派——墨子、苏格拉底;中和派——孔子、亚里士多德。书中对中外有影响的伦理学家的伦理思想进行了比较、归类,具有比较研究的意味。苏冠明的《中国伦理学思潮》也从史的角度论述了中国伦理思想的发生和三个发展时期,以及主要学派的伦理观点。全书分儒家思想、人性、非儒家的伦理思想等部分进行论述。在中国伦理思想方面,谢扶雅的《中国伦理思想述要》和《中国伦理思想ABC》、蔡尚思的《伦理革命》比较具有代表性。《中国伦理思想述要》概括了中国伦理思想的发展与特点及其基本范畴,对中国伦理的基本概念、最高理性、本务论等进行了论述。《中国伦理思想ABC》则主要介绍了中国伦理思想的特征、变迁、基本概念(天、道、性等),儒、墨、道、新儒等四家伦理观。蔡尚思的《伦理革命》,原名《新伦理观》,作者在比较和批评老、孔、墨、佛、耶、回等各家伦理思想的同时,提出了自己的“大人伦观”,概括了各家伦理道德思想的精华,是实现大同世界、自由、平等、博爱、和平的必由之路和总办法。此外,在伦理道德问题的研究上,学者们也付出了很多努力。唐君毅的《道德自我之建立》是其中的代表之作,它围绕一个中心思想,即应超越现实自我,自觉地支配自己,以建立道德自我的中心,分别对道德实践、道德自我的根源以及精神之表现进行论述。郝士英的《道德学新稿》认为道德既不是神意的启示,也不是出于天赋的良心,而是与实际生活紧密相联。作者从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以至个人职业、实际生活等方面阐述道德的产生和发展。

  三、对学理问题的探讨

  经过撰写学术论文和着作等不懈的努力,中国伦理学自主建设的努力结出了较多果实,这些成果,标志着中国伦理学建构已初具规模,进入到发展时期。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对伦理学基本问题的探讨更为清晰;二是对伦理学体系的运用更加自觉、也更为自如。
  首先是关于伦理学基本问题的探讨。这一问题涉及到对伦理学内涵、性质、研究对象等问题的理解和研究,属于伦理学的基本理论部分,而对伦理学学理的研究和探讨也一直是学者们努力的方向。关于伦理学内涵的理解。长期以来,中国人的传统观念认为西方精于技术,中国胜在道德,西方则没有伦理道德可言。但经过中国近代思想启蒙运动以及西方伦理学传播的影响,人们认识到由史家所载的儒林传、道学传等实际上是属于伦理学史的一部分,而不是伦理学说的全部。这表明伦理学的建构已不能只是附会儒家伦理教条,而应从学术意义上去努力,这种思考也已成为中国近代学者的一种共识。江恒源在《伦理学概论》中对学术界对伦理学所定9种不同的界说进行总结、批评后,给出了自己的一个比较全面的界定,即“伦理学,是论究道德行为的根本原理,辨明道德判断的最高标准,定出至善之鹄,以期达到最圆满的做人目的。”
  谢幼伟在《伦理学大纲》中依据德国哲学家包尔生类似的观点,提出了自己对伦理学的界定,即伦理学是“探讨人生的理想和规定实现此理想之正当行为的科学。”汪少伦在《伦理学体系》中指出:伦理学“可简称为用归纳与演绎方法研究道德现象,以确定善恶标准与行为规律的学问”。此外,张廷健、聂运中等学者也都在自己的论着中对这一问题有类似的论述。
  对于伦理学性质、目的、对象的讨论。关于伦理学的性质,普遍的态度是把伦理学看成科学。张廷健认为伦理学是一种规范科学。所谓规范科学,是指:“至于择事实中所有法则,定为吾人生活之规则或规范,以达一定目的或收一定成效者,则生种种之规范科学也。”而伦理学“择其有关道德者,定为吾人处世之标准,则生伦理学。”它是研究最高标准的,所以是规范科学中最规范的。谢幼伟认为:“伦理学之为科学,是规范的,实践的。”
  它既为规范科学,又属于实践科学。黄建中在《比较伦理学》中把伦理学作为科学的一种,强调了它的独立性和学术性,他认为:“伦理学者,科学也,规范科学也,实践科学也,判断行为善恶之规范科学也,知行并进之实践科学也。”
  经过学者们的研究、分析,基本上得出了统一的认识,即伦理学是一门独立的学科,是一门科学,是规范科学,同时也兼有实践科学和理论科学的性质。这样,伦理学在学术上的地位得到了理论的论证和一致的认可,这在中国自身伦理学建构过程中是极有意义的。关于伦理学的目的、作用。各种伦理学着作都认为,其目的在于研究学理,指导实践。江恒源说得很直白:“伦理学的目的,是为着做人,是为着做一个世界上堂堂正正的人,做一个千秋万世,精神永久不死的人。”
  谢幼伟认为,“伦理学的任务在解决实际的人生问题,在对人生的理想和行为有一种正确的指示,也即是在提出一种人生观和一种行为论。”申自天认为,“伦理学能指给我们这应当表现的道德理想的目标,叫我们的行为得到秩序和统一。这样我们的生活才有意义,我们的人格才能得到美满的发展。”
  伦理学不仅能提高个人的道德标准,而且在促进群众的道德上,它是绝对不可缺少的。汪少伦认为,“伦理学之最高目的,即在用理性研究道德现象或社会习俗,以明了其起源与背景,以确定其最高原则或标准,以厘定其详细内容或规律。”
  可以看出,对伦理学目的及作用的认识充分显示了传统与现代观念的结合。与此同时,伦理学的研究范围和对象也得到了扩展和深化。汪少伦在《伦理学体系》中指出:“伦理学所研究的对象为道德现象。所谓道德现象,就是某个社会为充分实现其本身与其份子的生存与自由,所形成的各种善恶观念及行为规律。这些善恶观念及行为规律不但可以脱离某个个人而自立,而且对于每个个人有极大的约束力。”
  黄建中在《比较伦理学》中梳理了西方伦理学史上有关伦理学界说,归纳为九种:研究行为与品行之学、研究终鹄或至善之学、研究道德律及义务之学、判断正邪善恶之学、研究人类幸福之学、研究道德觉识之学、研究道德事象之学、研究道德价值之学、研究人生关系之学,并分别指陈其欠缺,提出自己的看法。他认为,“伦理学盖以行为为对象,立道德之准则以判断善恶者也。”可以说,学者们对此问题的阐述非常明晰,为其他论题的展开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其次是关于伦理学体系的探讨。伦理学的学科体系既与伦理学基本问题的讨论相关,也涉及到伦理学的建设及其系统化、科学化问题。20世纪中国伦理学自产生之日起,就有一种建构具有自身特色理论体系的学术执着和努力。
  刘师培在《伦理教科书》中提出了将伦理学从传统的伦理、哲学、政治、教育四位一体中分离出来,建立专门伦理学的主张,提出以平等观念作为伦理学的基础,对伦理的起源作了朴素唯物论的阐述,对父子、夫妇、兄弟伦理作了全新的诠释,对义与自由、主一与变通、刚与柔、清与和等伦理关系也作了辨证的论述;建构了以伦理的起源、权利与义务、个人伦理、家族伦理、社会伦理、国家伦理、伦理修养、伦理行为以及一系列伦理规范、观念为内容的伦理学体系。正如后人评价说:《伦理教科书》“标志着独立化的中国伦理学科的正式产生和形成”。
  蔡元培在《中学修身教科书》中,通过对中西文化的比较研究,在借鉴西方伦理学新观点、新方法的基础上,对中国传统道德加以扬弃,形成了具有新时代特征的道德学说。正如该书《例言》所云:“本书悉本我国古圣贤道德之原理,旁及东西伦理学大家之说,斟酌取舍,以求适合于今日之社会。”
  当时,报界在广告中介绍该书时也说:“原本我国古圣贤道德之要旨,参取东西伦理大家最新之学说,熔中外为一冶。”蔡元培注重中西文化的比较、融合,积极吸收西方伦理学说,并力求用近代伦理道德学说充实弥补或修正改造传统的道德观和道德修养方式,是中国学者在早期建构中国近代伦理学过程中所做努力的典范。谢蒙1914年编着的《伦理学精义》按照西方学者的观点,将伦理学研究的对象定为善恶、义务和德性,并认为伦理学是一个由善恶论、义务论和德性论所组合起来的理论体系。
  二十年代后,学者们对此问题的认识更加自觉、也更为自如。张廷健在《现代伦理学》中认为,伦理学上所争论和研究的问题主要有八大类,即人生目的问题、德之问题、人性善恶问题、良心起源问题、意志自由问题、个人与社会关系问题、人格问题、道德与经济关系问题,这八类问题构成了伦理学的体系。申自天的《伦理学》则是把伦理学分为“理论的伦理学”和“实践的伦理学”两部分,来构建伦理学体系。在“理论的伦理学”体系中,作者主要从“良心”、“良心的内容”、“人生的归宿”、“理论伦理学的结论”四个问题进行论述。在“实践伦理学”体系中,作者认为:“伦理学者最重要的职责,是规定出人怎样去实现道德的理想,就是规定出我们对己和对社会的义务。”
  他的实践伦理学的内容是由私人道德和社会道德构成的。此外,汪少伦的《伦理学体系》也是非常有代表性的着作。正如作者序中所言:本书“不但将各方面道德问题作有系统的研究,而且在消极方面将古、今、中、西伦理学说作一个综合的介绍与检讨,以明其不适合中国民族性,或违背二十世纪时代潮流。在积极方面,由研究道德起源以确定善恶标准,再依这个善恶标准叙述各种合乎道德或理想的人类行为,以及各方面合乎道德或理想的社会制度,以指示今后伦理建设之途径。”
  因为,这本书将各方面道德问题作有系统的研究,所以名为“伦理学体系”。书中所研究的道德问题主要包括道德起源与背景、道德理论和道德规律三大部分。可以说,汪少伦的《伦理学体系》是30-40年代建构伦理学体系中,比较全面、系统、融合中西理论和观点的伦理学着作,它既是对前代学者研究成果的继承和发展,又是对这一时期研究成果的总结,具有很重要的研究价值。
  总之,近代以来,随着中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变动,与之相应的社会道德建设和学术意义上的伦理学建构成为必然。正是在这种社会、历史发展的大背景中,众多的学者、知识分子出于社会的责任感和学术的自觉在前期已树立起来的新的政治理念、伦理思想和价值观念的基础上,积极发表研究论文、撰写伦理学着作、探讨伦理学学理问题,为中国近代伦理学的建构付出了努力,做出了贡献,也开启了中国文化和道德建设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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