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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个人幸福与生态伦理的相关性分析
【导论】生态伦理是个人幸福的基础研究导论
【第一章】个人幸福与生态伦理的关联
【第二章】个人幸福与环保运动的伦理价值目标
【第三章】个人幸福的环境正义维度
【第四章】美丽中国梦与当代中国人的幸福追求
【结语/参考文献】基于生态伦理的幸福梦研究结语与参考文献
结束语
幸福是人类孜孜不倦探索的永恒主题。人人都希望获得幸福,但幸福注定不能为所有人所拥有。原因很简单,幸福需要建立在一定的现实基础之上。曾经人们认为幸福的基础就是占据丰富的资源,以满足人类不断膨胀的物质欲望;而最多幸福就是拥有最多最好的可供利用的资源填补欲望的沟壑。在这种片面认识的作用下,人类拼了命地提高社会生产力,试图借助先进生产力获取更多更好的资源从而为个人幸福的实现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为此人类撕掉了伪善的面具,无视人与自然的整体统一关系,在技术理性、经济理性与功利主义观念的支配下肆意破坏自然环境。人类想尽一切办法、不顾代价地对自然巧取豪夺。人类恨不得能够立刻掏空大自然的口袋,将自然界中的一切资源通通都转化为追求幸福的资本。在这种价值观的引导之下,人类在追逐幸福的道路上迅速迷失了方向,人类愈是开发、占有愈多的资源,反而越不幸福。人类之所以会不幸福,究其根本在于人类在建设幸福家园的同时也在毁灭自然家园:人类在生产物质生活本身的过程中随意浪费自然资源、肆意污染自然环境、严重破坏生态平衡,自然作为人类无机的身体被破坏地体无完肤--而人类仍旧试图为自然立法并迫切成为自然的主宰。人类不自量力地挑战大自然的权威,最后只能仓皇落逃。须知,大自然才是决定人类幸福的根本,人类不能仅仅为了物质欲望的满足而去破坏自然生态环境。人类的一切需求包括物质生活需求及精神生活需求的满足都必须依赖于自然生态环境。自然生态环境的稳定、和谐与完整是人类幸福的根本保障;人类只有尊重自然、保护自然、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才能获得最终的幸福。总而言之,个人幸福与生态伦理密切相关,个人幸福需要建立在生态伦理基础之上。
既然个人幸福是与生态伦理基础密切相关的,那么实现个人幸福就需要保护好幸福的生态伦理基础。这首先要求我们重视生态伦理思想、生态伦理意识与生态伦理实践的作用。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人们在生产生活实践中逐步总结出来的生态伦理思想、生态伦理意识对于开展生态伦理实践、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具有重要作用。为此必须发挥生态伦理思想及生态伦理意识对生态伦理实践的指导作用。其次维护个人幸福的生态伦理基础还需要推动环保运动的开展,借助环保运动在全球范围的广泛开展唤醒人类的环境权利意识、使人类树立整体利益观念,建构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再次,维护个人幸福的生态伦理基础还需要伸张环境正义,保证全人类共同享有环境权益、共同承担环境保护的责任与义务;确保自然资源在代内尤其是代际间的公平、正义分配;最后,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实现个人幸福还需要从根本上提升人类的生态道德水平,通过生态道德建设推进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个人幸福的实现。
而当务之急,我们需要与时俱进构建生态幸福观,诠释个人幸福与生态伦理的紧密关联,树立“生态伦理就是个人幸福”的观念,谨记遵循生态伦理、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就是创造、实现个人幸福。
建构尊重并善待自然的生态幸福观:生态幸福观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如何处理人与自然之间的伦理关系,就人类对自然的天然依赖性而言,建构生态幸福观毫无疑问需要从自然下手--毕竟人是自然的一部分,生态系的一员,如果地球上的大气、水以及土壤被污染,人的健康将受到威胁而无法生存①;自然对于生物来说正是延续他们生命的基础所在②。为此生态幸福观的基本立场是要尊重并善待自然。人类在理性地支配下暂时履行着管理大自然的职责,但人与自身以外的苍生万物始终是平等、并列的关系,人类并不比其它非人类事物更高贵,人与非人之间只存在着差异性,这种差异性只能发挥出辨识作用而不能区分尊卑高下;“自然强大无比,所谓的人类支配自然不过是人类的一种傲慢表现”③,人类作为高等级生物,只能遵照自然规律管理自然、维护生态平衡。从整个生物圈宏观角度出发,自然界是自为目的性的存在,自然之中一切事物的有其内在合理性,它们的存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人类不能也不应该妄想主宰自然;尽管从人类需要、人类利益的微观角度出发,自然界确实具备帮助人类满足自身欲望、需要的工具价值,但人类对自然资源的利用始终需要遵照客观规律谨慎行事、尊重并善待自然:人类要端正态度,将自然界的一切事物视为不低于人类自身的客观存在,而人类作为自然界中的一员,应当按照部分服从整体的原则履行好保全自然整体利益的义务,绝不能为了短期利益、一己之私而牺牲其它生物的合理利益;人类要承认并尊重自然的内在价值,不能将自己视为自然的统治者、主宰,更不能简单地将自然视为人类满足私欲的工具、手段,人类不能根据自己的意志需要而否决自然的内在合理性;人类还要履行对自然界的保护义务,人类作为生物界发展最为完善的理性存在,维护自然生态平衡既有历史的必然性,又有现实的必要性,实际上,对自然内在价值的珍惜从长远来看与人类对自然作为资源使用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保护自然就是在保护人类生存的底线。
建构关心个体及人类整体利益的生态幸福观:环境伦理(生态伦理)虽然只是人看待自然时的伦理,但它并不是抽象地把人对自然的规范视为问题,而是一种在人与人之间建立起来的社会关系中涉及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伦理性规范①。通常认为,人类对自然的破坏是由人类对于自然的掠夺所引起的,而马克思则进一步指出人类对于自然的掠夺是人类对人类进行剥削的结果;人与自然之间的伦理关系终归要交由人类主体落实,生态幸福观同样要处理好人类内部之间的利益分配。霍布斯曾说“人对人是狼②”,如何处理人类内部的利益关系,是决定生态环境状况与个人幸福的重要因素。生态伦理观在确定了人类对自然应采取的伦理态度之后,紧随其后需要明确的就是要将所确立的伦理范式细化为人类内部遵从和奉行的行为准则。当我们思考人类对待自然的行为准则时,对人际关系的考虑总会进入我们的视野,生态伦理宏观上是涉及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伦理,但若细化到生态伦理的微观操作时,更多的是要探讨人与自然关系之外的人际交往规则。为此,生态幸福观只有做到统筹兼顾人对自然的根本态度和立场与人如何设法在社会实践中贯彻相应的态度和立场才算是完善的幸福观。基于此,生态幸福观很有必要确立如下伦理原则:关心个体及人类整体利益。
生态幸福观之所以确立“关心个体及人类整体利益”的伦理原则有着客观必然性,首先“人对人是狼”反映了人类个体的利己主义,如若人人都将保护自然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的责任推脱给他人,那么“公地悲剧”现象将再次上演,其结果只能是生态环境恶化、人类追求幸福的努力毁于一旦。其次环境保护绝非孤家寡人所能做到的,这需要举世界之力共同应对。在确立了人与自然之间的伦理关系后,人类内部每一个体都有义务、有必要履行平等的环保义务并努力避免“搭便车”现象,以大局为重维护好个人幸福的生态伦理基础。再次,环境权是所有地球人公平享有的基本权利,从公平正义的角度来看,人人应共享这一权益,然而环境问题的“蝴蝶效应”决定了部分人类对环境的破坏行为导致的灾难将均摊于全体人类之上,同时环境保护产生的环境收益也将由世人共享,也就是说,在环境问题上,个体利益与人类整体利益是紧密相连的,环境问题对于全球人民来说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最后,人类内部之间犹如一副环环相扣的多米诺骨牌,多数人的幸福并不能弥补少数人不幸的痛苦,而少数人的痛苦却能毁灭大多数人的幸福;生态幸福观不仅要处理好人与自然之间的伦理关系,也要谋求人类内部个体幸福与整体幸福的统一,只有在这种幸福观的引导下,基于生态伦理之上的个人幸福方能实现。
无论人类文明在未来会发展到怎样的高度,所有人都应该始终铭记恩格斯的告诫--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将对我们进行报复。一言以蔽之:只有保护好自然生态环境,个人幸福才能长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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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谢
硕士阶段的学习行将结束,非常感谢我尊敬的导师向玉乔教授在我研究生学习阶段对我无微不至的关心与照顾。三年来,无论是在学习上,还是生活中,向老师都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帮助我成长、进步、提高;尤其是在毕业论文的撰写期间,从选题、定题到资料收集,再到写作、修改,一直到论文定稿,向玉乔老师都倾注了大量心血。正是因为向老师的耐心指导和严格要求,我才得以顺利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向老师这种对学术一丝不苟、科学严谨的执着追求以及对学生从学习到生活全方位的关怀与呵护实在让我十分感动,在此我再次向我最敬爱的向玉乔老师表示诚挚的谢意。同时,我还要感谢在这三年里一直给我以鼓励与支持的可亲可敬的任课老师和相亲相爱的同学们,是他们的陪伴、教育、引导帮助我更好地学习了知识、学会了做人。人生实属不易,定当倍加珍惜!衷心感谢一路上有这么多的良师益友相伴左右,真心希望好人一生平安并祝所有的老师身体健康、学术长红,桃李满天下;祝所有的同学、朋友前程似锦,大展宏图,以经天纬地之才成就定国安邦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