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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的经济学分析 结论参考文献致谢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4-04-17 共73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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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  论
  
  1. 本文的主要结论
  
  法律经济分析是用经济学的方法分析法律制度,它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和新的方法,使得法律分析更具有操作性。法律经济分析和法律逻辑分析是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的。劳动合同法是劳动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部法律,因此起草、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被社会各界所关注。本文采用经济学方法来分析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法律功能,以求为劳动法理论和现实问题提供经济学意义上的解释,并对劳动合同法的功能提供简单理论性预测。本文从经济学视角对劳动合同法所需要的基础理论进行系统研究,从而分析出劳动合同法要实现的价值目标与存在的现实意义。从经济学角度审视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和立法功能,揭示劳动合同法的价值观是本论文的理论意义。对劳动合同履行、效力及违法责任进行深入细致的经济学分析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议是本文的现实意义。
  
  第一,纵观劳动合同法的内容,它明确了维护劳动者的权益是其立法目的,并加以强调。本法立法时始终有激烈的争议,即法律是要实现“单项保护”还是与它相对的“双向保护”。本文观点认为,对于劳动者与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的保护可以兼得,这项法律不仅仅是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法,也是人力资源优化配置之法。实际上,劳动者与企业二者的利益是相联系的,二者是共生的,只有劳动者的权益得到实现,更加积极的参与到劳动中去,人力资源才能配置的更加优化、有效。人力资源同样是企业竞争的一个领域,如同物质成本一样。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企业的权利义务,对违法行为追究其相应的行政、民事甚至刑事责任,这样便加大了用人企业的违法成本,在法律责任的追究上较为重视经济责任的承担,同时,劳动合同法还加强了国家劳动监察的责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劳动力市场的现状决定国家必须加以宏观调控,由政府出面规范市场违法行为,不能只依靠市场去调节。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实行完全自治条件还不成熟。所以我们看出,劳动合同法中政府调控的力度较大,劳动行政部门再追究法律责任方面,可以行使监督权。另外,劳动合同法对协调劳动关系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此法力求找到一个平衡点,使企业与劳动者的利益都得以保证,以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关系。可以说,这一劳动合同法在我国不断成熟发展的市场经济条件下,适应了时下的劳动关系发展要求。它既要平衡劳资关系,维护双方利益,又要促使企业社会责任感的增强,保持经济发展水平和劳动者享受的发展成果的相对协调性和一致性,促使国家政治、经济均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第二,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受到了各界的质疑,在立法这一博弈过程中,来自各方的多种争论、多种观点之间进行强烈碰撞,所以,各方在利益方面的诉求就都在这部法律上体现。本文认为,劳动合同法出台的背景是我国经济实力有了大幅度提升,已经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需要与它相适应的经济法律的配合来实现经济水平的更上一层楼,所以它的目标是“为了完善和健全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及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在这里,构建一个什么样的劳资关系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表述。同时,对于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有关行为,劳动合同法做出了明确的,具有强制力的惩罚规定。当今社会是一个法治社会,劳动者的法律意识都有普遍性的提高,所以这种规定将是很有效力的。当然,法律的有效实行还必须要借助政府的强制力,需要政府将相应的责任担负起来,使相关规定得到落实。
  
  第三,为了从根本上实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就业保障制度的完善,政府应当在维护投资环境、为中小型企业提供有力服务方面,承担起更多的责任,这也有利于拓展中小型企业的生存空间。这是一个高电子化、高机械化、高信息化的时代,失业是一件司空见惯的事,那么怎样帮扶那些具有潜力的中小企业,提升它们的层次,为它们减负等,使它们有可能长期发展,无疑成为政府需要关注的头等大事。不然,一旦它们无力支撑,就只好撤走资金,宣布破产。2008 年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对促进我国经济增长,维护劳动者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率,平衡劳资双方关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在这实施期间也出现了不少问题,目前,除了应该进一步完善该法之外,政府还应充分发挥监管调控手段,以使劳动关系更加和谐。
  
  第四,劳动合同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颁布本意是为了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但部分劳动者在该法实施后却指出其适得其反,造成失业,降低工资上调幅度等问题。他们认为劳动合同法大幅提高了企业的用人成本,加之原料上涨等问题引致多家企业倒闭,造成大量工人失业;其次,企业消化劳动成本的途径一般分为裁员和控制工资,如果不裁员,那么只好用控制工资来对付劳动合同法,这也直接损害了劳动者的工资增长能力。但对此现象,本文却认为,在面临劳动合同法时代,所有的劳动者都做好准备了吗?
  
  大部分劳动者并不足够理解该法,这才是真正影响该法实施的重要原因。首先,劳动者不敢依法维权。大部分思想落后的劳动者面对企业家长式的强势只会习惯逆来顺受、忍气吞声,不敢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这便助长了一些企业敢于任意制定对劳动者不利的规章制度。更有些企业在管理文化中片面强调员工的忠诚和奉献,而对企业应该向员工所付的责任和义务却置若罔闻,这在精神层面上逐渐削弱了员工的依法维权意识,使员工慢慢放弃了“抵抗”。其次,很多劳动者不懂依法维权。从当前全国劳动者的平均受教育程度来看,真正受过法律系统教育或法律观念影响的并不占有多数。在建筑、能源等行业的劳动者整体文化水平更加低下。很多劳动者并不懂得劳动合同法到底是怎么回事,都是听信企业的说教,更不清楚里面的具体内容有哪些。加上企业主并不希望劳动者懂得过多,因此即便劳动者想了解劳动合同法也会面临各种阻挠,所以从长远来看,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合同法的普法教育将是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最后,大部分劳动者不会依法维权。由于自身法律意识薄弱,很多劳动者在维权时无法寻求正常途径,往往维权不成自己却先犯了法。更有些劳动者从极端方式出发,不但造成了自己的人身伤害,也导致维权失败。劳动者必须明白维权的前提是自己不能先违法,享受法律保护的同时也要履行法律义务。这就要求劳动者首先要遵守劳动合同等法律,寻求工会对劳动争议进行调解,通过正常途径进行诉讼,必须做到维权的“有理、有利、有节”。
  
  2. 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本文运用经济分析法、案例分析法、成本-收益比较法等理论与工具研究整个劳动合同法探究根源,以求完善。与现有相关课题的研究相比,本文从劳动合同法制定的价值目标与现实意义进行经济学理论分析开始,紧接着对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履行、效果等几方面进一步进行经济学分析。由此,对劳动合同法的未来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并提出具体的建议,以使立法者设计出更有效的劳动合同法制度,但是无论什么理论都需要经过实践操作来证明和时间的考证才能准确知道是否可行。此外,我国这部劳动合同法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的平衡,即它既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有利于实现大的社会环境的经济效率的提高。这表明,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是我国劳动合同法的总目标,同时此法还要实现社会财富增长的目标,但一部分人财富的增加是否又会以牺牲另一部分人的财富为代价呢?如何才能更好地找到其中的平衡点将是我们继续努力的目标。最后,本文分析了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就其原因进行了经济学分析,进而提出了具体的对策建议。但是制定法律是一个具有前瞻性的行为,回到现实中去实施的时候必然会遇到具体的问题,本文的研究和给出的对策建议可能不够全面,还需要不断的完善和磨合。另外,在分析的过程中,案例的典型性可能存在偏差,对我们的结论可能存在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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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  谢
  
  在论文即将完成之际,我的心情久久无法平静。从开始选题到完成论文,回想起来,有那么多的师长、同学、朋友帮助我,为我无私奉献。在此,我首先要感谢我的导师杜莉教授。杜莉教授作为一名优秀的导师,具有丰富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在整个论文写作的过程中,对我进行了耐心的指导和帮助,并且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引导我不断开阔思路,为我答疑解惑,鼓励我大胆创新,使我在这一段宝贵的时光中,既增长了知识、开阔了视野、锻炼了心态,又培养了良好的学习习惯和钻研精神。在此,向我的导师杜莉教授表示最诚挚的谢意!
  其次,感谢所有帮助过我的吉林大学经济学院的各位老师和同学。正是你们的帮助和支持,我才能克服重重困难、解明疑惑。几年的学习时光也让我们结下了深厚的师生和同学情谊,在这里,请接受我最诚挚的谢意!
  最后,还要感谢培养我的母校-吉林大学。感谢母校给予我再次进入全国知名学府进行学习深造的机会,使我得以更新知识、凝聚力量、创新思路、增长才干,为今后的工作和学习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搭建了进步的阶梯。
  学无止境。我会秉承吉林大学的光荣传统,牢记恩师们的教诲和期望,努力学习、扎实工作,争取为母校增光。
  (本篇博士论文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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