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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力量是战争胜负的主要决定因素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4-11-07 共6644字
论文摘要

  在构成决定战争胜负的因素中,有一个主要因素称为战争胜负的主要决定因素。在军事领域对战争胜负的主要决定因素的认识有多种观点,有的认为是人,有的认为是武器装备,还有的认为是其他。对于这个问题,毛泽东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结合中国革命的实际,在《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论持久战》等著作中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论述。他认为,战争力量是战争胜负的主要决定因素。

  一、战争胜负的决定因素取决于战争力量和主观的努力,主要取决于战争力量

  战争是国家或政治集团之间为了一定的政治、经济等目的,使用武装力量进行的大规模激烈交战的军事斗争,是解决国家、政治集团、阶级、民族、宗教之间矛盾冲突的一种手段。要实现战争目的,无论是战争的政治目的——消灭战争,还是战争的军事目的——消灭敌人、保存自己,都必须依靠强大的战争力量作保证。战争力量指可直接和间接用于战争的各种实有力量和潜在力量,也就是战争赖以进行并对其进程和结局具有重大影响的物质基础,包括武装力量及武器装备、战争物资等,以及能够动员或开发的用于战争的人力、物力、财力等。

  这里说的战争力量就是与战争密切相关的力量的综合。毛泽东在《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中指出,“战争的胜负,主要地决定于作战双方的军事、政治、经济、自然诸条件”;在《论持久战》中关于“日本侵略战争的基本条件,战争的不可避免和中国的不能速胜,就建立在这个日本国家的帝国主义制度及其强的军力、经济力和政治组织力上面”,“总起来说,日本的长处是其战争力量之强”。这里所说的军力、经济力和政治组织力等,都是指战争的综合力量,即战争力量。

  (一)战争是力量的竞赛。这是战争的实质和内在规律所决定的,也是毛泽东研究战争、指导战争的基础。战争力量的大小、形式、质量等直接关联着战争的战略筹划、战役组织和战术设计。毛泽东在《论持久战》中驳斥抗日战争速胜论时指出:“速胜论者则不知道战争是力量的竞赛,在战争双方的力量对比没有起一定的变化以前,就要举行战略的决战,就想提前到达解放之路,也是没有根据的。”

  在研究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时,毛泽东从战役、战斗的角度分析了如何运用“战争是力量的竞赛”这一规律指挥作战。比如,毛泽东认为在红军同国民党军队作战时,弱军对强军作战就拣强军里的弱的打;如果进攻之敌在数量和强度上都超过我军甚远时,我们就采取诱敌深入的方法,把肥的拖瘦、瘦的拖死,使强弱的对比发生变化,我军力量优于敌军,从而战胜敌人。

  经过对战争的深入研究,在 1938年 5 月毛泽东明确提出了“战争是力量的竞赛”的论断。正因为认清了战争的实质,他就注意战争力量的发展变化在战争中的决定作用,认为抗日战争经过多少时间谁都不能预断,要看敌我力量的变化程度才能决定,一切想要缩短战争时间的人们,惟有努力于增加自己力量减少敌人力量之一法。

  不仅如此,毛泽东对于“战争是力量竞赛”内涵也有着深刻的认识、准确的把握。战争中的力量竞赛,是以军事力量为核心的战争综合力量的竞赛。毛泽东在阐述抗日战争是持久战的论断时,就是根据战争是力量的竞赛的基本原理,全面分析中日两国的军力、经济力和政治组织力等力量对比情况以及未来变化趋势,认为随着战争的长期进行,中国的战争力量将由弱变强,日本的战争力量将由强变弱,当中国的战争力量大于日本的战争力量的时候就有了胜利的可能。因此他提出了中国抗日战争的持久战的战略思想,批驳了当时存在的亡国论和速胜论。

  (二)战争的胜负主要地决定于作战双方的战争力量。战争胜负的主要决定因素是什么,世界各国的军事理论家从不同视角、采用不同理论思维、利用不同分析方法,提出了武器论、意志论、经济论等多种观点。

  有学者认为,战争是战争力量的竞赛而不只是军事力量的竞赛。战争力量的强弱决定实战的进程、结果,强弱的对比不仅是军队力量的对比,更是交战双方战争力量的综合对比。毛泽东认为,战争是双方力量的较量,“战争的胜负,主要地决定于作战双方的军事、政治、经济、自然诸条件”。这表明,毛泽东认为战争力量是战争胜负的主要决定因素。他还认为“行动自由是军队的命脉”,战争的双方都力争主动、力避被动,“主动是和战争力量的优势不能分离的,而被动则和战争力量的劣势分不开。战争力量的优势或劣势,是主动或被动的客观基础”。

  他结合战争进行的实际,列举实例,深刻地阐述了战争力量对于战争胜负的主要决定作用:“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德国屈服的前夜,这时协约国变成了绝对优势,德国则变成了绝对劣势,结果德国失败,协约国获胜”;“在台儿庄胜利的前夜,这时当地孤立的日军经过苦战之后,已处于绝对的劣势,我军则形成了绝对的优势,结果敌败我胜。”这是战争结局、战役结局存在着绝对的优势和劣势之例。战争、战役一般是以绝对的优劣而分胜负居多数。

  正是坚持这一思想,毛泽东带领全党和人民群众大力发展战争力量,为取得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的胜利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三)战争的胜负还须加上主观努力。对于人的主观能动性在战争中的作用,毛泽东论述得更充分、更深刻。他指出,战争的胜负“还决定于作战双方主观指导的能力。军事家不能超过物质条件许可的范围外企图战争的胜利,然而军事家可以而且必须在物质条件许可的范围内争取战争的胜利”。

  他强调:“仅有这些,还只是有了胜负的可能性,它本身没有分胜负。要分胜负,还须加上主观的努力,这就是指导战争和实行战争,这就是战争中的自觉的能动性。”

  他认为,战争力量与主观指导能力的科学结合是战争胜负的决定因素,战争力量是决定战争胜负的主要方面,主观指导能力是决定战争胜负的次要方面;如果只是有了比对方强大的战争力量,只能说具备了战胜对手所必要的客观条件,还不能说就一定取得战争的胜利,要取得战争的胜利,还需要靠人的能动性。毛泽东还从优势和主动两个方面说明问题:“战争就是两军指挥员以军力、财力等项物质基础作地盘,互争优势和主动的主观能力的竞赛。竞赛结果,有胜有败,除了客观物质条件的比较外,胜者必由于主观指挥的正确,败者必由于主观指挥的错误。”

  由此可见,毛泽东认为战争胜败主要取决于物质基础的优势,同时还需要主观指挥的正确。

  二、战争力量是战争胜负的主要决定因素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战争理论与实践中的体现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我们认识战争的思想基础、理论指导,是正确处理战争力量与人的主观能动性关系的金钥匙,必须切实坚持和运用。战争力量是交战双方进行斗争的资本。战争力量的强与弱主要是敌对双方战争力量诸因素的综合对比,包括物质力量与精神力量、现有力量与潜在力量的对比。

  战争的历史告诉人们,战争力量的强弱决定着战争的态势和军事上的主动或被动,它也决定着战争的形式,还决定着战争的结局。但有了较对方强大的战争力量只能说具备了战胜对手所必需的客观条件,还不能说就获取了战争的胜利。要取得战争的胜利,还需要靠科学地、有效地运用战争力量。

  (一)战争力量是进行战争的物质基础和夺取战争胜利的必要条件。早在 1927 年八七会议上,毛泽东就提出“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思想。经过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后,他更是深刻认识到战争力量的重要意义。1937 年他提出:“政治上、军事上、经济上、教育上的国防准备,都是救亡抗战的必需条件,都是不可一刻延缓的。”

  毛泽东在《论持久战》中把战争形象地比喻成两军指挥员以军力财力等项物质基础作地盘的竞赛。他所讲的精神上和物质上的战争准备以及战争物质,包括政治、军事、经济、教育、自然和主观指导能力等多方面的内容,总和就形成了决定战争胜负的战争力量。也正如恩格斯指出的:“军队的全部组织和作战方式以及与之有关的胜负,取决于物质的即经济的条件:取决于人和武器这两种材料,也就是取决于居民的质与量和取决于技术。……总之,在任何地方和任何时候,都是经济条件和经济上的权利手段帮助‘暴力’取得胜利,没有它们,暴力就不成其为暴力”。对于战争力量的作用,斯大林也曾指出:现代战争的命运“要由那些经常起作用的因素——后方的巩固,军队的士气,师的数量和质量,军队的装备,军队人员的组织指挥能力来决定”。毛泽东的有关论述与恩格斯、斯大林有关反映战争基本原理及其规律的论述实质是相同的。毛泽东十分重视战争力量的建设,无论是在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红色根据地建设,还是在抗日战争时期的抗日根据地建设,都是为取得战争胜利获得战争力量打基础、创造条件。毛泽东在井冈山时期就指出:“相当力量的正式红军的存在,是红色政权存在的必要条件。”

  指出了保存战争力量的重要性。抗日战争时期他在阐述“兵民是胜利之本”的问题时,强调军队和人民的进步,强调增强军队的现代化,强调军队和民众打成一片,强调军队政治工作的三大原则,强调抗日统一战线,总之就是将存在于民众之中的战争的伟力充分调动出来、集中一切战争力量进行抗日救国,夺取抗日战争的胜利。

  (二)作战双方的主观指导能力是将战争力量优势转化为胜利的必要条件。人是战争实践的主体,战争的战略制定与战役战斗的实施,都离不开战争指导者的主观指导能力。在战争力量具备的条件下,战争指导者的主观能动性的强弱与发挥程度,对战争胜负起着决定作用。毛泽东在《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中强调,主观指导能力在既定的客观物质作用基础上对于夺取战争胜利具有巨大作用。一年后,他在《论持久战》中明确提出了战争中的“主观能动性”这一概念,强调人类的自觉的能动性特点在战争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他深刻指出:“战争的胜负,固然决定于双方军事、政治、经济、地理、战争性质、国际援助诸条件,然而不仅仅决定于这些;仅有这些,还只是有了胜负的可能性,它本身没有分胜负。要分胜负,还须加上主观的努力,这就是指导战争和实行战争,这就是战争中的自觉的能动性。”

  在毛泽东看来,战争是力量的竞赛,但力量在战争过程中有可能改变,在一定的物质基础上,主观上的努力成为关键因素。在战争中一方具备了一定的战争力量,或超越了对方的战争力量的时候,只是具备了胜利的可能性,若要把这胜利的可能性变为现实,还要加上主观的努力。在一定意义上说,这种主观努力是将战争胜利的客观可能性转变为现实性的必要条件,也是关键因素。

  (三)战争指导者的主观能动性建立在一定的战争力量基础之上。战争力量与战争指导能力是战争的两个主要因素,一个是客观因素,也就是物质的因素,一个是主观因素,也就是意识因素。如何使这两个因素在实践中统一起来以实现战争目的呢?毛泽东指出:“指导战争的人们不能超越客观条件许可的限度期求战争的胜利,然而可以而且必须在客观条件的限度之内,能动地争取战争的胜利。战争指挥员活动的舞台,必须建筑在客观条件的许可之上,然而他们凭借这个舞台,却可以导演出很多有声有色、威武雄壮的戏剧来。”

  毛泽东的观点准确地体现了物质决定意识的辩证唯物主义思想观点。人是战争力量中最活跃的因素,在一个时刻决定着现有战争力量效能的发挥程度,但不能改变战争力量的大小。主观能动性作为一种意识,只能建立在战争力量的物质基础之上。对于人在战争力量中的重要作用,毛泽东予以充分肯定:“力量对比不但是军力和经济力的对比,而且是人力和人心的对比。”

  毛泽东还特别指出:“我们不赞成任何一个抗日战争的指挥员,离开客观条件,变为乱撞乱碰的鲁莽家,但是我们必须提倡每个抗日战争的指挥员变为勇敢而明智的将军。”

  他认为,战争力量和主观指导能力的科学结合是战争胜负的决定因素,战争力量是决定战争胜负的主要方面,那么作战双方的主观指导能力就是决定战争胜负的次要方面;战争力量决定着战争指导,战争指导反作用于战争力量,将战争力量科学地转化成有效的战斗力;主观指导只能根据战争力量许可来发挥作用,离开了战争力量这个基本条件,主观指导不仅无用武之地,甚至会加速失败。

  此外,进行战争的空间、外部环境、自然条件等是战争力量增减的重要因素。毛泽东指出:“中国是一个大国——‘东方不亮西方亮,黑了南方有北方’,不愁没有回旋的余地。”

  这些战争的空间、外部环境、自然条件等因素给中国共产党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充分发挥提供了基础。特别是在战争中以劣胜优、以弱胜强的例子,更强调的是战争力量的转换过程。从弱胜强的关键在于,总体上弱小的一方必须保存自己、壮大力量,在局部上创造条件集中优势兵力消灭敌人,逐步积小胜为大胜,当力量在总体上强于敌人时取得最后的胜利。

  三、必须全面、准确、实事求是地理解毛泽东关于战争胜负的主要决定因素的论述

  长期以来,社会上对毛泽东关于战争胜负的主要决定因素的观点在认识上存在偏差,一谈到战争胜负的主要决定因素问题,就认为人是战争胜负的主要决定因素。往往引用毛泽东“决定的因素是人不是物”这句话作为理论根据。实际上,“决定的因素是人不是物”,只是毛泽东认识战争的观点之一,不是毛泽东的战争胜负观。

  (一)“战争”与“战争胜负”是两个词意不同、内涵不等的概念,把战争的决定因素与战争胜负的决定因素混为一谈是逻辑错误。战争的定义是:“国家或政治集团之间为了一定的政治、经济等目的,使用武装力量进行的大规模激烈交战的军事斗争。”

  也可以解释为“民族与民族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阶级与阶级之间或政治集团与政治集团之间的武装斗争”。因此,战争是对于一种社会现象状态的描述;而战争胜负则是指对战争结果的认定。毛泽东关于“武器是战争的重要因素,但不是决定的因素,决定的因素是人不是物”的论断,明确说明战争的“决定的因素是人不是物”,换一句话也就是说人是战争的决定因素,毫无疑问这是完全正确的。但是,战争与战争胜负是两个词意不同、内涵不等的概念,它们的主要决定因素也必然是不同的。无论是从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还是从实践来看,人是战争胜负的决定因素观点在逻辑起点上存在偏差,必然导致结论不正确。战争不等于战争胜负,不能在此进行概念代换,把战争的决定因素说成是战争胜负的决定因素是不正确的。无论从毛泽东对于这个问题系统研究的结论,还是从这个观点的理论本身看,把战争的决定因素等同于战争胜负的决定因素的说法是对毛泽东讲话原意的片面理解,甚至是对毛泽东本意的曲解。把“人是战争胜负的决定因素”的观点作为马克思主义战争理论的组成部分,不仅会在一定程度上对马克思主义战争理论基础造成混乱,对用马克思主义军事思想指导认识当代战争的问题造成困惑,还会对我国军事理论变革的发展方向和进程、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质量和效益等产生不利影响。

  (二)毛泽东在认识战争问题上明确反对机械论和唯心论,强调客观、全面地去考察战争。毛泽东的《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一文,揭示了战争的基本规律,特别是在第一章第四节中,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明确阐述了战争胜负的决定因素问题。他在《实践论》中批判了唯心论和机械论,深刻地指出它们“都是以主观和客观相分裂,以认识和实践相脱离为特征的”。在《矛盾论》中也批判了唯心论和机械论,强调要用矛盾的观点全面认识中国革命和革命战争:“对于主要的矛盾和非主要的矛盾、主要的矛盾方面和非主要的矛盾方面的研究,成为革命政党正确地决定其政治上和军事上的战略战术方针的重要方法之一,是一切共产党人都应当注意的。”

  在《论持久战》中,用了较大篇幅全面、系统、发展地分析战争形势,针对有些人认为“中国武器不如人,战必败”而产生的亡国论,因平型关、台儿庄打了胜仗而产生的速胜论,一一进行了批驳。他指出:“战争问题中的唯心论和机械论的倾向,是一切错误观点的认识论上的根源。他们看问题的方法是主观的和片面的。或者是毫无根据地纯主观地说一顿;或者是只根据问题的一侧面、一时候的表现,也同样地把它夸大起来,当作全体看。”“反对战争问题中的唯心论和机械论的倾向,采用客观的观点和全面的观点去考察战争,才能使战争问题得出正确的结论。”

  这才是毛泽东科学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在战争理论问题中的真正体现。在对战争胜负的主要决定因素判断上,战争力量是最符合毛泽东的理论品格、科学论断的答案。

  (三)毛泽东的讲话有特定的环境和背景,引用经典必须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准确把握其核心思想。毛泽东关于战争胜负的决定因素的观点,除了在《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论持久战》中进行全面系统的论述外,其他有关内容或是针对一个问题,或在特定情况下讲的,具有一定的条件性、时间性、针对性、鼓舞性等。尽管毛泽东在一些场合说过“人是战争胜负的决定因素”,但大都是针对特定条件而言,有的是为鼓舞力量,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敢于斗争、敢于胜利,有的是对于片面认识的反驳,而非全面的系统阐述。对毛泽东一个思想观点的判定,不能用只言片语妄下论断,而是要从其一篇乃至多篇有关这一问题的全面论述中去理解和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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