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3月中旬, 华东野战军 (以下简称 “华野”) 陈 (士榘) 唐 (亮) 兵团和晋冀鲁豫野战军陈 (赓) 谢 (富治) 兵团进行了洛阳战役。 6月中旬至7月上旬, 粟裕指挥华东野战军西兵团和陈唐兵团, 在中原野战军两个纵队的协同配合下, 先经五昼夜激战攻克河南省会开封, 又于睢县、 杞县地区围歼区寿年兵团, 史称豫东战役 (包括开封战役和睢杞战役)。
“我们在勉强完成郑洛作战要求后,太岳是暂时不能担负任何任务了”
1948年4月5日,主持晋冀鲁豫军区工作的副司令员滕代远、副政治委员薄一波,向中央军委汇报洛阳战役的供应情况,在具体汇报支前任务完成情况的同时,也对当地群众特别是太岳区群众的艰难困苦,进行了如实反映和检查反思:“太岳太行在此期间,正赶运陕甘宁救济粮,供应临汾作战及由长治向冀鲁豫黄河南岸搬运弹药,民力负担极重。”
“当时太岳普遍春荒,又加接连8天大雪,汽车由涉县到东阳关被阻,停驶6天,我们因前方需要,用命令催办,因此人畜死者累累。如陵犬(原文如此)一军属送弹药,半路牲口累死,自己花钱2500元雇一牲口完成任务。济孟二县已查明累死牲口60余头,有60户因差重没饭吃,相继逃亡。……郑洛战役正与送西北救灾粮、临汾作战送彭张弹药同时进行,以致造成太岳普遍春荒,人民叫苦连天。我们检讨这一时期太岳支前工作,由于太岳同志咬紧牙关不叫苦,我们官僚主义检查不够,不明下情,以致不断把任务加在太岳身上,压的太岳翻不过身来。陈赓同志在郑洛战役中,有36份电报催要民夫、弹药。陈赓同志的要求,我们不能认为过分,主要是我们工作做的不好,但我们在勉强完成郑洛作战要求后,太岳是暂时不能担负任何任务了,这是依靠事先调查研究了解情况不够,计算不够的结果,军委有何指示请告。”
洛阳战役期间,晋冀鲁豫军区供应陈唐兵团、陈谢兵团炮弹5.5万余发,子弹95万发,炸弹16.7万余发,炸药2.86万余斤,粮食720万斤,单衣17万套,鞋子18万双。供应陈谢兵团经费现洋30万、中州票10亿,陈唐兵团经费冀钞8亿。为此,太岳区出动民夫5.37万余名,大车3300辆,民兵8个连队。每个民夫往返少者8日,多者1月。
而在1947年下半年,为保障陈谢兵团南下以及解决陕甘、晋绥的财政困难,太岳区已经动员并组织了大量的人力物力。陈谢兵团所需的弹药器材,除部队携带外,备用的手榴弹、子弹、炮弹、医药器材等计60余万斤,按每名民夫挑60斤计算,共需1.2万人;担架1000副,共需5000人;另配备民兵2000人,共计1.9万人。按照任务分配,太行区动员和组织民夫7000人,太岳区动员和组织民夫1.2万人。
1947年9月23日,中央提出“陕甘宁辖区半年来受敌摧残甚重,一切县城及大多数乡村均被敌占领过,加以今年先旱后涝,收成极坏 (只有三成左右),晋绥又为贫瘠之区,亦遭旱涝,故两区粮食无法长期供应部队及大批后方人员。居民饿饥者甚多。因此,陕甘宁、晋绥两区,今年须从太岳筹拨5万石(1石为300斤) 细粮,方能渡过难关。……运输方面亦由太岳负责帮助。”
“从思想上彻底解决问题,才能有利于长期战争和取得最后胜利”
1948年4月13日,滕代远致电毛泽东、刘少奇、朱德,专门汇报群众的战勤负担情况。这个汇报主要引用了驻华野新华社记者庄重在济源 (当时属太岳区) 的所见所闻:“去年麦收,全县好的有五收成,有的则毫无收成。秋收二成,种子都不够。现在,很多的地,都荒着。其原因:一是连年灾荒;二是缺劳动力;三是战勤负担太重;四是某些地方侵犯了中农利益,生产情绪不高。现在百分之五十以上已没饭吃。从去年年底到现在,靠野菜、谷糠充食。该县王屋山区,灾情最为严重。很多村庄,断垣颓壁,田园荒芜。……东竹村群众,曾集体请愿,要求政府免差,并予救济。群众负担极重。”
根据庄重的调查,济源的群众负担主要是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公粮负担,平均占农民总收入3/5。
二是劳力负担。全县劳力2万人,1947年秋参军4500人,实有1.55万人。陈谢大军1947年南下,共出修船工2万个 (400个全劳动力)。运150万斤粮 (缺劳力统计)。六、七两区运柴草840万斤。去临汾抬担架2400人。为陈谢兵团运弹药及抬担架等,达1万余人。“此次运粮给郑洛作战,均是妇女儿童,老汉背一斗粮走80里,空着肚子回来。”
三是划了20个村子为野战医院。这20个村的群众不出差,专门保障医院,但20个村的男女老幼及小学校全体师生看伤员都忙不过来。如做看护,洗血衣,磨面,割草做铺草,每天还要从晋城专运50辆大车的煤,许多果树都砍烧了,并开始有拆房子做柴烧的。
四是军鞋负担以及包括慰劳军队费用、村公所办公费、剧团费用、扩军费用在内的社会负担,还有临时保障过往军人及医院的负担。“只济源一县,去年群众买了4000张席子,合28万元,7000个碗,或借被子给伤员用。”滕代远在报告的最后讲道:“我听了庄重同志的汇报,认为他调查的材料是真实的,使我们更进一步的了解下层,正尽最大努力,减少该区战勤负担,全力组织生产,并拨给部分救济粮,以度春荒。”
1948年4月19日,中共中央指示中央工委转发滕代远关于群众战勤负担的情况报告,并专门加注语:“望陈谢及各前委各中央局严重注意此项报告,严格检查部队中浪费人力物力现象,迅即订出制度办法,加紧纠正。尤其要将前线依赖后方,不愿尽一切努力就地解决困难,一遇困难,就向已很困难之后方 (许多地方已尽了超过其可能性的努力) 作过分之要求,忘记了必须将战争负担尽量加之于敌的战略方针这一类错误思想,加以检讨,彻底纠正,并将滕代远卯覃来电及中央这一指示,发给各纵队讨论。从思想上彻底解决问题,才能有利于长期战争和取得最后胜利。”
中央军委对华东野战军的供应作了重新规定和明确
1948年5月18日,中央军委致电华东局:“据滕、薄电告,陈、粟要求常备民夫1.4万人至1.6万人,决定由冀鲁豫由黄河南岸动员6000到8000人,其不足之数6000到8000人,望能由渤海调剂等语。请华东局及张 (鼎丞)、邓 (子恢) 考虑由渤海动员常备民夫,能否达到此数并何日可以完成,即电复我们及陈、粟。因冀鲁豫长期为战区,至今仍有大部队及大后方在河北,且为军运孔道,民负极重。故由渤海调剂6000人至8000人给粟是必要的。”
1948年5月20日,中央军委电令华东局:“皓(19日)电悉。近一年来,晋冀鲁豫担任我南线各军的人力物力的供应甚重。此次陈粟主力渡河作战,常备担架已从冀鲁豫动员1.2万人,临时民夫计需六七万亦均由冀鲁豫、冀南两区分担,故另一部常备民夫担架决不能再要求他们供应。华东自去年主力南进后,渤海担负已大大减轻,现为期将近一年,对此次动员常备担架1500副之数 (如组织好,8000人足够,不需要1万),必须限期完成,且正应利用此种机会,派出得力干部,选择工作较有基础的地区,进行战争动员,以利群众的发动。”
关于对华野西兵团的供应,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在豫东战役后期也已进行了重新划分和明确: (一) 7月份和8月份的全部经费粮秣,除陇海路南行动部队由中原负责供应外,暂由军委后勤部拨发,7月份的已由华野供给部副部长郭金林领去,并补足布鞋28万双,毛巾28万条,子弹袋、炸弹袋各2万件,挂包21万个。 (二) 从9月起,华野西兵团与刘邓、陈谢两兵团及地方部队一样,均由中原负责供应,由中原财办统筹其给养。中原局在筹划上如需协助,中央设法调剂。(三) 中原所有部队 (包含陈粟西兵团在内),今年冬服主要应由中原自行解决。军委从华北调拨20万套棉服、4万床棉被、20万顶棉帽补给在中原的作战部队。 (四) 中原作战部队,不论属于何部,“凡进入陇海路北、冀鲁豫地区作战者其所需粮秣,统由该区供应”。
运输问题成为此次战争中最大的困难,也是与生产发生矛盾的主要关键”
豫东战役开始不久,前往中原局任职的陈毅、邓子恢6月12日在路经洛阳时,就解决群众负担过重的问题,向中央提出意见和建议。
陈毅、邓子恢认为支前的重心是运输问题:“我们部队却无辎重兵组织,缺乏近代运输工具与交通干线之控制,就是有了部分汽车,又因公路太坏逐渐损坏,运输效能也很低,因而我们的运输工具,主要还靠马车、牛车、独轮车以至马驮、担挑,伤员则靠担架来转运。”
“运输问题成为此次战争中最大的困难,也是与生产发生矛盾的主要关键。此问题如果解决得不好,常常要影响到战役的不利,同时也影响到生产,影响到军民团结,甚至对立状态。在我们没有完全控制与利用交通要道以前,这个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极大注意与妥善解决。”
“我们于去年夏秋间,就决定部队组织自己的担架兵与运输兵……便可担负第一线至总转运站 (离火线60里至100里) 之粮弹运输,则地方临时民夫接运。此种编制,现在东兵团及西兵团部分部队已经编成,但师纵二级及尚有部分团部没有组织,这主要由于干部思想未打通,只怕部队战斗兵少,减少战斗力,因而不愿把新兵拿来充当辎重。”
“我们建议军委严令各部队建立此种辎重兵编制,不再依赖民夫来作为第一、二线之用。此种辎重兵来源不要等待民夫,应从新兵、俘虏及老兵中逐渐编成,如能在解放区动员二年为期的辎重兵则更好。但无论如何,必须完成轻辎重兵编制,两年来的痛苦教训太多了。”
“目前必须充分利用现有汽车,作为军运主要工具。过去我们缺乏汽车,只能使用旧式大车、小车,以数量解决质量。但今天我们已有不少汽车,汽油也可以买到,并可自己提炼,估计关内解放区大卡车不下500辆,而一辆10轮卡车等于载重200斤的牛车300辆以上,500辆等于15万辆。如能充分利用汽车,则目前大部军运即可靠此解决,而不必过分使用民力了。但要使用汽车,必须解决公路问题。……因此建议军委严令各地修好公路。”
陈毅和邓子恢还提出:“凡是有固定收发地点之物资、械弹转运,则一概采取按量计工的包运制。按照各种不同物资,不同地区,规定运输费。……做军鞋不再采取发动妇女慰劳及派军鞋的办法,而改用按件计工之定购制度。”
“我们建议军委将此包运制与军鞋定购制普遍施行于各解放区,这个制度既不劳民,也不伤财,又可解决战争需要,又可增加生产力,再不要沿用过去既劳民又伤财的派夫供给制了。”
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充分肯定了陈毅和邓子恢的意见和建议:“你们关于支前后勤中建立担架辎重兵编制,采取按量计工包运制、按件计工定购制及统一管理汽车和公路等建议甚好,我们正在计议实施计划,议定后当通令实行。”
冀鲁豫区党委关于开封战役支前工作的汇报,也说明了解决运输问题的必要性:“(一) 指定黄河渡口变动3次,西从东明县高村渡口,东到寿张县孙口,相距200余里,担架民工跑来跑去,不仅疲于奔命,且不能完成任务。尤其船只运动不易,从下游拉上游每小时只拉三四里路,如果伤员下来迅速,渡口一再变动,确实难以按期完成任务。前日开封战役伤员转运,即有这个教训。”
豫东战役即将结束之际,粟裕、陈士榘、唐亮、张震就部队北撤民权、考城、菏泽、曹县、定陶一带地区时的情况致电中央军委,也认为运输问题必须靠编制辎重担架部队来解决:“除5000南运伤员由豫皖苏接收外,而北运5000伤员,不得已动员各纵、野直指战员自抬。部队本甚疲乏,又要看俘虏、抬伤兵、抬枪炮 (缴获的与自己的),打掩护,颇为紊乱。而邱匪则乘机尾我追击,部队将伤员抬至路北,地方担架又跑光,致先后损失伤员数百名。……如我仍正面与之作战甚为不利,南运弹药亦未到,必须先求得补充,再主动与敌作战。鉴于此次教训,辎重担架部队甚为必要。最好师有辎重营,纵队有辎重团、担架团。”
1948年9月1日,中原军区下发 《关于禁止无价派差实行给价包运制度的命令》:“我军自进入中原地区以来,为了供应作战的需要,使用大批民夫、担架,以运输粮弹及转运伤员,这是每一次战役胜利所必不可少的重要保证。但由于战争规模太大,群众尚未发动,而地方支前机构尚未建立,加之过去所采取的只供伙食的派差制度的不良,致使群众负担不公平,社会劳动力与政府财粮开支浪费均大,有些后方机关与前方部队更发生乱支差乱抓差的现象,结果引起群众不满甚至逃避支差,这种严重现象如不立即纠正,不仅影响群众发动和地方生产,而且将影响到战争的胜败。为了节省民力、平衡负担,消除乱派差乱抓差现象,特命令禁止无价派差制度,颁布给价包运制度,具体规定如下……”中原军区的这个命令对运送伤员,运送军械、弹药、布棉、被服、款项及贵重战利品,运送公粮、柴草、煤铁等,分别规定了相应的运费。对医院、工厂等临时雇用民夫,进行看护勤务、劈柴烧火、拆洗缝补、代军队磨面等,也按工时或工量规定了每人以及每头牲口的工价。按照中原军区的这个规定,即使民力在待运期间,因天气阻碍等原因未能运输时,也发给相应的津贴。
“每颗炮弹每粒子弹,均是人民的血汗”
早在1947年9月3日,毛泽东就曾致电陈毅、粟裕:“你们应从根本上改变依靠后方接济的思想,刘邓已实行无后方作战,陈谢亦决心深入敌区,准备与后方隔断。你们的胶东、渤海都成了前线,决不可希望仍有过去一样的接济。对晋冀鲁豫亦不可要求过高过大。”“你们各纵过去依赖后方补给心理太重,你们自己亦反映了此种心理,望你们迅速转变,适应新形势。”
1948年晋冀鲁豫军区全年军火生产的目标任务:各类炮弹137万至163万发。其中,八二迫击炮弹60万至70万发,五○小炮弹60万至70万发,六○炮弹10万至12万发。山炮弹5万至8万发,十二厘米炮弹1.5万至2万发,十五厘米炮弹5000至1万发。另外,步枪弹200万至250万发,小炮5000至6000门,迫击炮200门,工兵炸药30万至40万斤。
当时,每发小炮弹值85斤小米,每发八二迫击炮弹值280斤小米,每发山炮弹值992斤小米,每发十二厘米炮弹值1120斤小米,每发十五厘米炮弹值1950斤小米,每斤炸药值150斤小米,每颗手榴弹值9.5斤小米,每发复装子弹值12斤小米。
1948年2月,中央军委专门将各类炮弹的上述生产成本转发全军,强调:“除工厂应大力设法改进,与减低成本,以减少人民负担外,部队必须加强教育全体人员,特别是干部,了解每颗炮弹每粒子弹,均是人民的血汗,讲究战术,深刻了解各种武器性能,并科学计算与组织火力,加强步炮协同动作,确实注意节省弹药。”
1948年5月29日,中央军委因华野上报的弹药基数过大而致电华野前委并告陈毅、邓子恢、杨立三及华北局、华东局、中原局:“轻重机枪弹多至六倍,迫击炮弹多一倍半,五○、六○小炮弹多一倍,山野炮弹多三分之二。此种标准,不仅我们自己兵工生产无法供应,就连现在蒋敌军队也无此高额规定。因此,从主要取之于敌的要求出发,亦无法在一次战斗中缴获这样高额的基数弹药。故在基数标准上,你们仍应照军委所规定的数目计算,并通知各部遵照,以免浪费。”
“你们这次竟提出还需补充大小炮弹约42万发,不管前次中央会议一再声明。一次发你们炮弹10万发,在华北目前生产尚无可能,就照上述的华野弹药实况来说,也是不合实际的。不知你们这一统计数字和要求,是否为参谋处所起草而未经你们检查和审定,便提交军委的,还是在前委认真讨论后才提出的,望告。”
豫东战役结束不久,陈毅于1948年7月24日从中原致电粟裕、陈士榘,指出华野部队需要注意的三个问题,其中一个问题是炮弹的节省使用:“据豫西各同志谈,士榘在总结洛阳战斗中,对火力配系的强调认为很好,而其中过分夸大炮火作用,则有造成部队过分依赖炮弹,炮弹少影响信心,同时又会造成不知节省炮弹的毛病。这一意见我认为很好,因为后方补给也有限度,特别预见到渡江后根本无补给。故目前应在节省弹药上多进行教育,指挥干部的讲话影响很大。
华野使用炮火积有经验是好的,仍要注意使用时之适合需要。据说三纵洛阳战斗中 (突击) 前炮击准备有长至1小时至2小时者,属实则是错误的,就是开封、睢杞获胜之后,仍应领导各部队进行使用炮火的正确检讨。———在雨季整训中,希望注意上述问题的检讨。此间刘邓及各纵同志谈到华野部队许多长处不复述。”
7月28日,粟裕、陈士榘、唐亮致电陈毅并报军委,就陈毅所提三个方面的问题进行检讨和解释:“对我们所指各点,我们完全接受并进行检讨。在此雨季休整期中,在部队中进行深入研究,教育克服。”
对于炮弹的使用问题,粟裕、陈士榘、唐亮认为:“对炮火使用,尤其是步炮协同,在我们部队来说,还是个极不熟悉和缺乏、现正在实际研究改进的过程,缺点甚至错误是很多的,希望各方多加指示。现要说明如下问题供研究:“在洛阳、开封战斗中,炮火对突击四关及城垣,与突破口的巩固,以及最后核心阵地的解决,特别是在速决问题上,配合掩护爆炸,是起了极大作用的。此次睢杞战役,炮火猛烈空前,因特纵二、三团全部参加战斗,亦起到极大作用。但若认真检讨起来,是否一定要打如此之多的炮,可以值得研究 (特别是在睢杞战役)。我们认为炮弹浪费现象,主要的还是在步炮协同的问题上,因一次攻击不奏效,时间延长,炮弹必然消耗更多。……现已指示各部队在战役总结中,注意认真检讨,并提出使用炮火正确意见。三纵在洛阳战斗中,突击前炮击1小时 (不是2小时,有总结材料可资查),此次打开封亦同。”
“在总结中,我亦曾指出:因炮弹有限,浪费炮弹的现象曾坚决地反对,并执行纪律。但一经突击和突破,为了巩固战役胜利的成果,则不应吝啬炮弹,继续有计划射击,务求保证战役胜利,解决战斗的本钱是可以缴回来的,并可获利。职 [陈士榘] 在刘邓营以上干部会上介绍攻坚经验,仅就本身装备而言,未照顾到刘邓部队由大别山转移以后的实际情况,是有毛病的。讲后当时自己亦有体会,以后刘 [伯承] 司令解释‘各人打仗手法不同’,‘各有所长’,影响作用可能好些。但今天攻坚战火力的配系是存在的一个实际问题。在三纵本身上,目前要克服依赖炮火而放松对爆破技术的提高倾向,其他部队较好。”
“三纵因连续打了几个胜仗,部队有些骄傲现象,拟在此次整训中严格指出批评,检讨,教育,克服纠正。部队在外线作战整训时间很少,毛病发生很多,希望继续收集各方意见对我们和部队批评指示。”